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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
“叮铃~~~叮铃~~~”
开门,正是秦简。
这厮一身黑色笔挺西装,还打了领带,衬得本就匀称的身材越发的长身玉立。我平时见惯了他穿休闲装的模样,现下猛一看去,还真有几分人模人样。想来是刚刚忙完正事儿,还来不及换装吧。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上,奇特地糅合了刚毅与温柔两种气质,眼眸深邃犹如冬日里幽深的寒潭,望着你是却又似脉脉的暖阳。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是最耀眼的那一个吧。看,我阿娘当日的订婚多有远见卓识。
可惜本姑娘现在心情不好,老兄你来的不是时候。
见我面色不虞地堵在们口,秦简奇怪:“小南,怎么了?见到我不高兴?”
高兴你个头。
我坐回沙发上,懒懒一指,“倘若你告诉我那个皮包里装的都是送我的人民币,我会很高兴。”
江南很乖巧,站起来:“姐夫来了,真好。”
秦简点点头,用眼神问他:“这是怎么了?”
小子很识时务,一边快速往他的卧室走,一边摇头晃脑地说:“没什么,不过是某人说了大话被立时揭穿,面子上过不去得很,觉得尊严受伤了呗……”最后一个字在我爆发之前消失在了急促的关门声中。
回过头来,秦简了然地笑了笑,对我说:“这里面装的尽管不是人民币,可你若是想要,我可以送你一座银行。”
有钱人啊有钱人,他怎么还没有败家呢?
忽略掉他的眼神,我好奇的问:“那这里面是什么?”
秦简打开皮包,里面端端正正放着……一本书?这是要我好好学习的吗?不禁泫然。
“族长命我带给你的,《天命》。”
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为什么给我?不是说我年纪小,不适合担任司命么?”
秦简俊眉一敛,“白煞,仙逝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惊道,双手拽住他的衣领。
他只是低头不语。
白煞老头,原是父亲的授业恩师。当年父亲死后我尚年幼,族长就命他暂代了苏氏的司命一职。
想不到,记忆中像爷爷一样亲近的人哪,原来也抵不过岁月的剥蚀……
忍着心中隐隐的哀恸,放开他,“族长为什么不直接给我?”
听后,他倒是好笑的斜睨着我,“他说你的天劫还没过,现在回去怕雷劈焦了梓山的狐子狐孙,还是继续为祸人间是上策……”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咬牙切齿了,难道那天雷一日不来,我便一日不能回去么!
拿起那本记录了天下间最不可知的灵狐和梦貘两族命运的书,指端刚刚碰到又硬又冷的墨黑色封面,如血一般妖艳的红色“天命”二字便淡淡浮了上来,而秦简犹自不觉。
是了,这书在旁人看来,只是莫名其妙的漆黑封面和一页页白纸。恐怕天地之间也只有拥有强大司命灵力的苏氏能看到个中玄机了。
细细端详着这书,突然想起一事,抬头问秦简:
“我记得你大约八百多岁了,你可知道七百年前尸行的那件事儿?”
“我也不大清楚,只听说是先长老苏起奉了族长命令,将这书上的东西誊写到竹简上。却不料被一隐在梓山上的尸行看到,长老发现后,那尸行已逃到了山下。”秦简目光悠远,回想着当日的情景,“后来举全族之力找到了这只尸行,将他杀死后族长犹不放心,怕他将《天命》所载告诉族人,因此才下令灭其全族……”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摇摇头,“这只尸行也忒倒霉了些。”
作为一只灵狐,我实在无法可怜尸行族。看什么不好,非得看族中禁秘。灵狐族因为能够洞悉异族的命运,更深深的知道天命所在,不可抗拒,因而心中存着敬畏,对于自己的命运避之不及,更不可能让异族掌握。因为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将是天地浩劫。
《天命》委实是本奇书,毁又毁不了,送又不能送。异族中寻找它的人趋之若鹜,因为如果掌握了此书,就等于掌握了天地间最强大的灵狐族和最神秘的梦貘族,可谓是乾坤在握了。
这块烫手的山芋由历代司命苏氏掌管,但我想大概苏氏也不会去看它吧——没有谁会在开始的时候就想早早地知道过程与结果——那样的生命未免太无趣了些。
“不是誊写了另一本么?”
“族长早命人烧了,”秦简往沙发上优雅的一靠,笑着看向我,“都是几百年前的旧事儿了,没意思的紧,不提也罢。咱们不如说些别的?”
“别的什么?”
他忽然又正坐起来,黑紫色的眼眸凝视着我,里面流动着的暗夜光华,仿若摄心术一般能吸了人的三魂七魄。
“小南,你想不想嫁给我?”
啊?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努力地看着地板,低声回他:“你这话问的委实有趣,我自然是要嫁给你的。我阿娘与你爹七百年前订下了婚约,我不嫁给你,嫁给谁去?”
“是因为婚约吗?”
“当然。”我万分肯定地答道。我一直笃信着命运的安排,因为知道有这个婚约,从小到大,我眼中只有一个他,一心一意地跟着他,从未想过他以外的任何人。尽管平时小打小闹,然我从未怀疑过我们的结局,从未怀疑过会嫁给他。
“如果与你有婚约的是其他人呢?”他小心翼翼地问。
“不可能。既然定了你,便是你,怎么会是其他人?”
“…………”
沉默了好长时间,秦简静静的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我,我也莫名其妙地回看着他。
“呼……”他忽地舒了口气,拍拍我的手,“不早了,你休息吧,我先走了。”
看表,果然“不早了”,已经凌晨一点多。
我迟疑了一下,“书房里还有张折叠床,这么晚了,不如……”
他正走向玄关,听到说话又转过身来,我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隐约笑意。
“你若是习惯了总统套房,随你。”我急忙补充。
“好。”他这次脸上明显有了笑意。
“铃铃铃……”七点,江南的闹铃准时响了起来。
很好,我用力的一掀被子坐起,气势汹汹地去敲江南的房间门。
“砰、砰、砰、砰……”
半晌,门开了。江南一身白色史努比的松垮地挂在身上,睡眼惺忪地站在门口:
“姐,何事?”
我一把将他提到客厅开始数落:
“跟你小子说过多少遍了,别太贪心!噩梦欢迎吃,多多益善,普通梦随便,可是好梦总得给我留点吧。昨天晚上我玩四面楚歌玩得正高兴呢,就被你吞了,你怎么解释?”
江南倒醒彻底了,委屈的看着我,“我以为你扮的是虞姬……”
呃,我一愣,敢情以为是噩梦了。不过话说回来,本小姐扮的是霸王来着,正想欣赏美人歌尽自刎的绝美呢……
“算了,这次且放过你,下次记的给我留着,否则你就天天给我清洗地板吧。”
江南得恕,立马脚底抹油,洗涮上学去了。
是的,江南这小子亦不是人,当年他到底是如何瞒过我的火眼金睛尚不得知,然而后来知道后也甚是惊诧。这小子乃是只幼年梦貘,恐怕他自己也不大清楚。
梦貘,非人一种,嗜食万物之梦,然其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既无前世,亦无来生,漂浮于世,无命无格。天晓得这小子是如何修了个肉体凡胎,还长势喜人?
这也是我当时看不到他命格的原因了,既无命,何来格?
“姐,我走了!”玄关上江南已穿戴整齐,向我挥手。
“骑车时慢点,别太疯了——”
“知道了。”
“砰”的一声,门已关上。
大家各行各路,江南上学,我要去咨询所,秦简要去谈生意。
走的时候将《天命》随手往皮包里一塞,奈何空间有限,竟装不下整个,我试了几次,终于怒了,愤而将书四八一折,终于塞了进去。
秦简看得目瞪口呆,“你这么对待它?”
“不然怎么样?”
叹了口气,“这神器跟了你也委实命苦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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