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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大将军
回去的路上,黎锦光一直双手拄着脸做沉思状。
他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阳气,或者说充足的阳气,能给他带来什么。
自己十岁时接触过黑犬白犬身上的红光后,便能在夜晚短时间看清一些,无论冬暖夏凉也都愿意贴着将军睡觉,因为这能让他的身子变暖一点。
如果是那个人,黎锦光面无表情的想,假如自己能亲近到他,沾上满满的阳气,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以后就能完全看见了?是不是体质也不会这么寒冷了?是不是就算八字轻之人接近自己也不会生病倒霉了?是不是他也能肆意快活、仗剑走天涯了?
是不是他也能像个正常人,正常的活着了,不用像个鬼一样防范着别人触碰自己,不会克父克母,然后他就能肆意地叫阿大一声阿大爹爹了。
黎锦光越想越开心,最后止不住的乐了两声,弄的在前面赶车的阿大一脸的摸不到头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遇到什么开心的事儿了。
等到吃过晚饭,又到了一天中黎锦光能看清一些的时间段,黎锦光就抱着黑犬将军,桃花眼闪闪发亮的盯着阿大,把他今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跟阿大说了。
阿大也听的心潮澎拜,激动坏了,连忙喝了几口水压压惊,认真问道:“如果真像你所说,那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借到他的阳气?”
黎锦光摸了摸下巴,皱眉深思了会儿。
要想跟那个阎大将军借阳气,那就得随时离他近一点才好办事,但如果是住同一间屋子好像也很难。
灵光一闪,黎锦光突然一拍桌子,道:“我想起来了!这阎大将军不是说回了京城,皇帝就要下旨给他订亲事了吗!什么宰相之女户部之女的,那为何不能再加一个我?”
“对外就说我早已仰慕阎大将军已久,此生不奢望能跟他白首不分离,只求能在他身边有个位置就好。反正等事成,借够了阳气,凭我的本事,还不是想走就走?”
黎锦光对自己这个想法挺满意,他这些年空闲时候,会趁着夜晚能视物之际读一读流传市街的画本。他发现现如今皇帝沉迷于美色,连带着男宠都大为盛行,所以有他这么个人物倾慕阎大将军,倒是说得过去。
至于为什么不当个门客,或是设计个偶然的相遇结交朋友,黎锦光摆摆手表示自己没那个时间。这男宠虽说不太好听,但见效绝对是最快的。目前还不得而知该怎么偷取这阎大将军身上的阳气,万一真要有点儿肢体接触才算能行,那他如果当了门客,总不能一次次装作不小心往人家大将军身上扑吧,那算怎么回事?
诶,这男宠就不一样了,黎锦光笑眯眯地想,他的亲近和接触都是有理由的。
可结果不光阿大不同意,就连平时对他百依百顺的黑犬将军都止不住的对他叫了几声,白犬士兵也站出来用脑袋拱他,一边拱还一边哼哼唧唧,这要是它会说人话,这会儿指不定在撒娇着说“不要不要。”
黎锦光被逗得哈哈大笑,氤氲的水汽都蔓延上了那双漂亮的眼睛。黎锦光擦擦眼角笑出的泪痕,止不住的去摸白犬士兵和他的黑犬将军,安抚道:“你们俩放心,我真要嫁过去,肯定得带一个走,另一个得乖乖的留在阿大身边,给阿大作伴。到时我也会让你们住的离我近一点,阿大有什么事也好跟我通风报信。”
黑犬将军一听这话,顿时也不叫了,而是挺胸抬头,一副威武霸气的模样,颇有种“肯定会选我”的笃定。
白犬士兵则哼唧的更大声,大尾巴都快摇断了,一边哼唧还一边作揖,眼眶含泪,模样可怜巴巴的。
这一幕把阿大气的直拍桌子。
这俩没良心的玩意儿,七年了,他给这两个玩意儿喂食的次数可多了去了,吃他的用他的,到头来一个都不愿意主动留下来陪他的。
诶不对,阿大直拍脑袋,自己都被这两个玩意儿气昏头了。
“我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你在家里待的久,不曾听说什么。我可是在外边总听说那阎大将军,年纪轻轻就性子冷漠孤僻,喜怒不形于色,杀匈奴时候从来不心慈手软。”阿大道:“要是你哪一天暴露了,或者惹他不高兴了,他要对你不利可怎么办!”
黑犬将军听到这话,顿时又叫起来,一边叫还一边用大爪子拍黎锦光的大腿。
阿大没懂它这是什么意思,黎锦光却懂了。
黎锦光笑着跟阿大解释:“我的黑犬将军在告诉你,它会保护我的。”
黎锦光笑眯眯地揉着黑犬将军后背的绒毛,一脸欣慰。
“有黑犬将军保护我,再说有一天,他若当真对我不利,大不了我不装了就是。凭我的身手,逃出来并不成问题。说不定你还得为那个大将军祈祷,祈祷他配合我,不然啊,把他绑床上我也是做得出来的。”
此时,闲云客栈。
阎贺云正端坐在茶桌前,回京之路路途遥远,他们也是要临时歇脚。
阎贺云手里端着一杯沏好的茶水,刚要一品究竟,却突然停住了动作,目露疑光。
旁边的左副领顿时神情紧张了起来,禁不住四处打量。他们这一路看似风平浪静,实则被人在暗处埋藏了不知多少杀手,也就是他们将军本事高,这些人连近身机会都没有过。
阎贺云放下手中茶杯,伸手碰了碰自己右耳,淡淡道:“无事。”
嗓音低沉,浑厚如钟。
他只是突然感到一阵心悸,右耳又莫名发起烫,不过想来也没有大碍。
“明日一早按时启程。”阎贺云垂眼看着面前这杯茶水,长睫低垂,身旁的烛火照映出这人鬼斧神工般的侧脸,在墙上投下一片轮廓分明的暗影。
左副领名叫程启,从小就在阎贺云身边唯命是从,听到这话也不敢耽误:“是,不过那狗皇帝这么着急找我们回去,准没好事儿。”
阎贺云重新端起茶杯,淡淡抿了一口茶,手指修长有力,捏了捏茶杯,闻言只是低声回道:“见机行事。”
-
那头阿大估计也是被黎锦光劝的差不多了,外有人人都觉得黎锦光人俊心软,还没什么脾气,手无缚鸡之力,怕是个出门就会被人欺负的老实人呢。岂不知这黎锦光从小就会上房揭瓦,现如今更是懂得如何交际人心。
阿大疲惫万千,只抹了把脸,叹息道:“那你,准备怎么,嫁、嫁进去?”
“这好办,”黎锦光弹弹裤腿上不存在的灰尘,笑得一脸春光明媚:“也是时候,找找我那个便宜爹了。”
黎锦光在自己三岁左右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了,他小时候总是对亮晶晶的东西感兴趣,阿大阿二就能给他弄到很多放到现在他才知道是何等奢侈的金银珠宝,还装点了他一整面墙。
他就问阿大这些东西是从哪来的,结果被阿三听到了,直言不讳地告诉他:“那是因为你有位十分富有的爹,你爹为了不让你认祖归宗,可舍得花银子了。”
结局就是阿三被路过的阿二拉出去一顿好打,三天下不来床。
后来再大一些,阿二才主动跟他坦白,说他父亲在衡州是赫赫有名的大官儿,天阳县临海边,所以私底下还会贩盐,至少钱财方面向来不缺。
这也是当初黎耀司不敢拿黎锦光去赌的原因。
他的前程,他的财富,怎可能用一个命带不详的一个孩子给夺了去!
黎锦光笑着喝了口茶。
他对那位名义上的爹并无怨恨,但既然他想嫁进将军府,不管怎么说,也得通知下这位不是?
-
黎府。
这天傍晚,黎耀司多喝了几杯,正一个人坐在书房中歇息。
今儿个,是他的小儿子十五岁诞辰,黎耀司有心想办置一场。外人都说是黎耀司爱子心切,宠妻如命,每回小儿子的诞辰都办置的极其风光。
却没有一个人能猜到,他此时的内心究竟是何等用意。
黎耀司喝着茶水,把下人端进来的醒酒汤放到一边,连看都没看上一眼。
现如今,黎耀司的相貌依然风华,只眼角多了两道皱纹,其夫人的美貌更不用说,所以诞下的孩儿没有不精致的。
但他每每看着小儿子那张笑脸,眼前就会浮现出当年那个浑身冰凉的小婴儿,那孩子才一出生就相貌不俗,肤色白净又漂亮,不像他小儿子,出生时候还皱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好看。
黎耀司饮尽杯中茶,便摊在椅子上望天。
夜晚的这个时候是他一贯的独处之时,连下人都会刻意不来打扰他。因此,当黎耀司摇摇晃晃站起来,准备去书房的小榻上休息一下,却猛然间瞧见屋中椅子上多出一人时,惊得他连喊出声来都做不到,只能张着嘴巴,手指颤抖的指着那人,眼睛瞪的像铜铃。
那人身着一身白衣,腰间挂着一枚青色玉佩,身高纤长,手中还不紧不慢摇着一面黑色镶金扇。
那人嘴角勾着一丝浅笑,一双灵动桃花目灿若星河,唇色殷红,似一支红梅点缀在一片苍茫的傲雪中,长相何其风华绝代。
黎耀司嘴唇哆嗦了半天,竟然难以说出一句话来。
黎锦光看这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了,便啪——的一声,把扇子收好。这好歹也是父子俩的正式第一回见面,他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吊儿郎当,给阿大阿二阿三丢脸。
黎锦光从椅子上站起来,便面带微笑的先冲黎耀司鞠了一礼。
可结果没等他抬起头来,黎耀司身后的书本不知为何突然掉落下来一本,正正好好砸在了黎耀司的头顶上。
黎锦光:“……”
好吧,他就是故意的,他就是想看看面对他这亲生爹爹,他一旦以儿子的身份行见面礼仪会不会发生什么。
结果可真给他张脸。
那一会儿要说的事儿,可就好进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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