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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撩
坑杨丛林之前,林乔就问过秦格格了,她说她不来。
这不,为了犒劳失恋了两年还没缓过来的秦格格,林乔拎着从杨丛林那儿坑来的肥鹅,使劲儿摁秦格格家的门铃。
门刚打开,林乔将热乎的烧鹅放在餐桌上,连秦格格正脸都没瞧,她直接挽起袖子进了厨房。洗锅,盛米,淘米,将切丁的皮蛋倒进去,盖锅,小火慢熬。
秦格格蒙着灰色的毛毯顶着两只熊猫眼倚在厨房门口,往日里娇艳欲滴的红唇也没了血色,整个人看上去憔悴不堪。
林乔二话没说,拽着秦格格就往盥洗室,她气乎乎地指着镜子里面邋遢得没有半分生气的女人,“不就是一男人嘛,费得着你这么颓废堕落吗?赶紧收拾收拾,放不下就把人给追回来,真没办法再一起,咱至少也要活漂亮一点。”
当年分手的时候,秦格格也是这副鬼模样,把自己蒙在宿舍被子里,谁劝都没用好。如果不是她死活把人拽起来,估计她能睡到剩下一把骨头。
女人失恋最好的良药是什么?
当然是吃上一顿好的。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美食解决不了的痛苦。
林乔坐在客厅的木质地板上,把烧鹅铺陈在茶几上,又从冰箱里面拿出四罐啤酒,两副叉子,她才席地而坐,拿起电视遥控打开电视,屏幕里一张熟悉的脸跃然而现,向南笙主演的大IP,最近火得一塌糊涂的古装大剧。林乔对向南笙这种还带点小奶狗气质的男人来说不大感冒,也get不到他的帅点,更何况这种情况,她觉得并不适合放向南笙的戏。
果断换台。
又是向南笙代言的某运动品牌,再切换,又是他的青春偶像剧。
林乔感慨,向南笙是真真的红啊。
再换,是某卫视的一档真人秀节目,还是向南笙。
林乔有些无语地拿着遥控器准备再次切换,手里的遥控器却被秦格格拿走,她说:“别换了,现在他已经霸屏了,看美剧吧。”
如今向南笙混得风生水起,换哪个台都不省心。
拉开啤酒罐,林乔递给秦格格一罐,招呼她坐下,“来,来,来,咱姐俩今晚一醉方休。”
秦格格接过啤酒喝了一口,穿着一条舒适的瑜伽短裤,她席地而坐,拿起遥控器换了个美国大片,“我成天喝酒应酬,这酒真是好东西。”
林乔单手支在茶几上,托腮,问她,“要真放不下那就挽救回来,干嘛要跟自己过不去?”
人生苦短,还需及时行乐!这是林乔的人生格言。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
秦格格轻叹一口气,思绪很乱。以前她将自己的感情隐藏得极好,本以为能够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自欺欺人下去,结果向南笙毫无预兆地闯入了她的生活,她做过许多挣扎甚至以为自己能够诚实地面对向南笙,至少她的姿态也能够一如从前。
可惜她终究跨不过去那道坎。
林乔掰了一条大肥腿递给秦格格,笑眯眯地劝她,“赶紧吃,御厨坊的烧鹅,还是那个味儿,瞧你瘦得,得多吃肉多补补。”
想当初她俩不同院系能够成为好姐妹,全是因为吃货属性决定的。林乔生得水灵,身边献殷勤的男孩数不胜数,宿舍其他三个女孩自动排挤她,林乔也不在意这些,所以她在食堂觅食的机会鲜少,一般都在外面寻觅美食,尤其是对臭豆腐情有独钟。
那天下着雨夜里十二点多,老板恰巧准备收摊,恰好还有一份半的臭豆腐,因为林乔是老顾客,老板就全给她油炸了,秦格格冒着雨跑来的时候等来的是老板的一声抱歉。
因为同是爱吃臭豆腐的女孩,平日里在摊点上碰面的机会也多,林乔找老板多要了一个盒子分了一半给秦格格,俩姑娘的革命友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在林乔的字典里,不管是多么悲伤痛苦的事情,在美食面前,一切都不是事儿。秦格格接过大肥腿啃了一口,油乎乎的吃了一嘴,毫无平时的女神形象可言。
“对嘛,就该这个样子,拿出你吃东西豪情万丈的气势来,过去几年又怎么样,照样不得拜倒在我们女王秦格格的石榴裙下!”
林乔举着啤酒罐敬她,“走一个?”
秦格格忙不迭地跟她碰一个,仰头喝了一大口,“我跟他的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她叹了口气,拿着大肥腿又啃了一口,“昨晚见着他了?谈成了没?”
问得似漫不经心,林乔也没戳破她,“他跟你一样,也没来。”
“不可能……”
“有啥不可能的,连我这个明眼人都看出来了,你们彼此仍是余情未了,就看谁先低这个头了。”
林乔挠了挠轻松的短发,“你说说,你们分手这都两年了,他也没乱七八糟的绯闻,你那儿虽然谈了几个,究竟用了几分心思,你自己心里清楚。”
秦格格没再辩驳,反而喝了一口酒,反问她,“你这么些年走马观花地找了那么多,我都替你那些前任鸣不平,谈恋爱就没一个超过三天的,连人家小手都没拉到,你就甩了人家,你说说看,你干的都叫啥事儿。”
“聊你跟向南笙呢,别岔开话题,我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林乔低着头掰了根翅膀,心虚得不敢抬头。
她心底一直藏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除了白灵灵,谁都不知道,包括秦格格。
“好了,咱今天不聊男人,咱姐俩走一个………”
还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平时千杯不倒的秦格格在今天竟然喝空了两扎啤酒就倒地呼呼大睡了。林乔喜欢喝点啤酒,但很少喝这么多,此刻脚已经有点儿发软了,她费了老大劲儿才把秦格格挪到沙发上,盖上薄毯,把屋子里头草草收拾了一下,她才离开。
外头灯火阑珊,早春的晚风拂来,还是有些许凉意的。林乔抱着胳膊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路上行人不多,她走得很慢。
林乔喝多了些,晚风一吹,酒气也散了不少,一个穿着校服的男孩从她旁边呼啸而过,撞了她的肩胛骨,她疼得龇牙咧嘴,少年慌慌张张地回头,“你没事吧?”
她疼得皱眉,“你以为撞瓷器呢,换我撞你试试!”
熊孩子还真是不分年代,林乔嘀咕。
“小姐姐,真是对不起,今天来不及,下回给你好好道歉。”
校服男孩跟猴一样飞快地爬到了树干上,在茂密的树干上可怜巴巴地向她作揖。
林乔狐疑地看向后面——
四个社会打扮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领头的是个瘦子,朝四周望了一圈,“肯定跑不远,给我找仔细了,臭小子,找着非打断他的腿。”
“喂,看见一个穿校服的学生没?他偷了我们的钱包。”
瘦子看见林乔站在路边,一脸的龇牙咧嘴,问她。
“看到了,他是小偷吗?刚还撞了我。”
林乔揉着肩头气愤道。
瘦子瞄了她一眼,看她长得水灵,声调柔缓了几分,“这样啊,那你知道他往哪个街口走了吗?找到那个臭小子,哥哥替你出气!”
林乔忙不迭点头,随手一指,“那边!”
瘦子面露喜色,“兄弟们,跟我走!”
看着他们奔跑的背影,林乔喊了句,“拜托帮我揍狠点!”
瘦子吹了个响哨,算是应她。
等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校服男孩从树上跳下来,灵活得像猴子一样。他朝她深鞠一躬,“大恩不言谢,小姐姐下次有麻烦,报我唐叶修的名号。没人敢欺负你。”
林乔翻了个大白眼,“赶紧走,那伙人估计没跑远,指不定会回头。”
这儿就一个岔口,等他们回过味来,肯定会掉头。
唐叶修盯着眼前穿着灰色卫衣的短发女孩,路灯下她皮肤雪白,双眸澄澈漂亮,虽然脸上还带着一丝怒气,却不失娇俏可爱,跟他学校里的那些女孩都不一样。
“在那儿,站住!”
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她的手腕被他一把拽住,俩人飞快地奔跑了起来,后面的脚步也越来越近,林乔的心都快从胸腔里面蹦出来,她这个体育废不得不卖力地跟着他跑。
林乔觉得自己这辈子快活到头了,一脚刺耳的急刹车犹如救世主,在黑夜中带来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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