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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才子作画
“师兄,饭准备好了没有?等你把早饭做熟,我们都要吃午饭了!”叶囡囡气鼓鼓。
萧涵默默回去厨房。
叶囡囡把银票给风琉,眉眼瞟向门口,她直觉得站在外面那个人,不怎么好相与,男女有别,还是风琉去送银票比较合适。
风琉挠挠前额,他也不想去,凭什么要他去?
叶十五温和笑着,说,“师姐,我把银票给他送去。”
门外,接过银票的孟云,听叶十五说银票是师姐慷慨赠与的,隔着院子门,作揖而拜,叶囡囡抱拳回礼,小姑娘英姿飒爽,风琉在旁边看着,孟云这边又是鞠躬又是扶肩,就差跪下磕头,书生的礼节就是繁琐麻烦,他的皇宫里就是读书人太多,每每说个事儿,得等半柱香大臣们把礼数做完了,才能听到重点。
孟云收起银票,还是没有走,而是与叶十五说了几句,叶十五回来问师姐,“孟公子想要答谢我们。”
“明山派行侠仗义,是不求回报的。”叶囡囡拒绝。
拒绝对于孟云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你不要,人家就立在门口不走。除非那边也是油盐不进的倔性子,僵持到死,否则双方一方必有妥协,且一定不是孟云那方。风琉上辈子最头疼的,就是丞相大人率领百官在他的宫门口长跪不起,就算他再不情愿也必须妥协,百官都跪着谁去办公做事?都是白发苍苍的爷爷,万一跪出个毛病,他这个昏庸皇帝有要被民间的唾沫星子淹一遍。
叶十五说,“师姐,他说我们不收,就不走,若是他的心意,我们还是收下吧。”
叶囡囡想了想,就点头答应了。
原地,孟云找了个大石头,把随身的包袱打开,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孟云就在石头上铺开宣纸,现场研磨,提起墨笔,洋洋洒洒写了一首七言绝句,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落款还提上了孟云两个大字。
风琉再站在旁边看,十八岁的孟云的字迹,竟然是狂草,略有青涩,笔顺上扬,杂糅不断,笔顺随意。
而上辈子,他看到的都是孟丞相小楷整齐的奏章,少年的意气风发,早早在官场上被磨得圆润沉稳,拿出来每一篇,漂亮精致,都是名家字帖级别的,但内容却不是如此优美的诗词,大多一半是骂他,另一半是恶心他。
想想,此人从微末一路而上,几番起落,受过的苦,是他这个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太子爷无法想象的。也因此,对他昏君的各种言行都看不惯吧。
写着字的时候,孔三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秃了毛的老母鸡。
孟云等墨迹干了,卷起来,双手递给叶囡囡,“女侠,雪中送炭恩义,孟云铭记于心,终生不忘,然而孟云今日潦倒,只能用此诗来作礼,送与女侠。将来等我功成名就之后,我的字当得上千金难求,女侠收藏也好,卖掉换钱也好,总不亏今日这一百两银票。”
一百两银票换一张纸?
叶囡囡不懂字画,但出于礼貌收下来,放在一边。
风琉直觉此字十有八九会被叶囡囡扔去烧火,太可惜了,但送礼要送到人心坎才叫做礼,明山派武林翘楚,怎么说送把剑,送个武林秘籍,药材目录一类的,字画这般文人倒腾的玩意儿,放在明山派,唯一的作用大概就是烧火。
说起千金难求,上辈子的确如此,宋月霓的画,孟云的字,可谓是大麟国都天宝鉴里卖的最贵的,国库入不敷出的时候,只要这两人合伙创作几幅字画作品,国库很快就能充盈起来,如若不然,大麟国库早就给他这个昏君给败光了。
只是,这辈子还真不一定,风琉很想说,按着他弟弟风韫选拔人才的标准,您这辈子应该做不到丞相那么高的位置。
孔三嗤笑,在他们农家,劳力就该种地,读书毫无用处,熬出头少说一二十年,黄花菜都凉的透透的,再说一千个书生里能熬出一个七品就不错了,他瞧不起孟云这种明明很穷还自以为是的人,阴阳怪气说,“功成名就?别说孟家,就凭你爹是罪臣这一点,你这辈子,就别想着能得朝廷的恩遇。还是省省功夫,用家底做点小生意,你娘与你弟弟妹妹还指望你养活呢。”
孟云面上说不出喜怒,这份忍耐,旁人学不来,他爹是他这辈子永远磨灭不去的污点,风琉记得上辈子,孟云非常讨厌别人提起他爹的名字。
只听孟云淡淡地回道,“堂兄,父亲是父亲,我是我,父亲已经为罪过付出代价,我凭借才华与学识求的前程,两者间没有因果关系。”
孔三不愿意再说话,此人终于肯走,看着孟云远去的背影,他高兴还来不及,刚刚用银子换了只老母鸡,他跑去厨房,炖上一锅汤,萧涵已经把几个小青菜炒好,问,“这母鸡多少银子?我们出吧。”
孔三说,“救命的恩义,还抵不上一只鸡?”
萧涵说,“我们住在此处,本就该付银子。过会儿我问问师妹,银子都归她来管着。”
孔三心花怒放,就知道这几位不是凡人,意外之财得来全不费工夫,他面上还在推辞,“不太好吧?”
“吃饭付钱,天经地义。”萧涵说的特别大声,还特意说,“那个姓宋的,与我们不是一路,你与他额外算账。”
风琉装听不见,萧涵就是不愿意也得听叶囡囡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对他有点意思,他只要利用这一点,混吃喝骗银票,度过暂时的落魄期,等到明年,他弟弟登基为皇,他回宫后,金山银山有的是。
老母鸡先炖着,几人把小菜摆上桌,先吃起来。
风琉几天没有好好吃顿饭,小菜清淡,他不爱吃,但米饭很香,他连吃好几碗,萧涵要去盛第二碗,发现锅底已经空了,他重重放下筷子,指着风琉说,“你饿死鬼投胎吗?”
说对了一半,风琉边吃边点头,重生也算是投胎的一种吧,但他前世是寿终正寝的,并不是饿死的。
简直是比城墙还要厚的脸皮。
过了一会儿,母鸡也炖好了,叶囡囡先下了手,把两只鸡腿分给孔三与风琉。叶十五饭量极小,一碗饭几口青菜就饱了,只是盛了点汤喝。
萧涵知道师妹生他的气,故意不理他,他把剩下的鸡肉吃完,对坐着捡石子玩的风琉说,“你,跟我洗碗去。”
风琉摇摇头,三个字,“我不会。”
叶囡囡立刻说,“碗也不多,你自己洗了不就得了?宋哥哥身上还带着伤呢。”
风琉这才想起来,他身上被路王爷鞭打的伤痕还没有好完全。话说叶家的金疮药真是灵验,他竟然一点点疼都感觉不到。
萧涵抱着碗去厨房洗,连孔三说要帮忙也拒绝了。
风琉嘴角弯弯,这位仁兄太实在了,处处为人考虑,却是处处被人误会。叶囡囡有这么个大师兄护着,可谓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只是人很多时候总想不开,不晓得要珍惜眼前,别人对自己的好一旦成为习惯,便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可以随意作践。
此时,村外传来马蹄踏地的声音,马匹数目不少,十几匹,很有节律,受过专业的训练。
听着耳熟,只听马上士兵高声回报,“宋大人,这就是福临村。”
几人似乎在村口停下,叶囡囡好奇,跑出去看热闹,叶十五跟着出去,孔三也站到院门口去了。
风琉立刻把桌面上剩下的三个没用过的盘子抱起来,进去后屋厨房。
萧涵冷哼,“你不是说不会吗?”
风琉心里有事,生死攸关,没心情寻眼前人开心。他把三个盘子放到桶里,坐在小凳子上沉默不语。
宋月霓怎么会来这里?这个时间他不是应该带十万大军去跟路王爷撕逼吗?难道说路王爷没有写前世那封勒索信?还是说他逃跑成功的事情被广而告之了?
转了一圈,又转回到起点,宋月霓没有去路王爷的匪窝救他,而是带着他的银甲卫来到福临村,若不是有铁证,宋月霓面前摆着路王反叛劫持东宫太子这么大的事儿,他绝不会放下与路王对峙的十万大军,亲自前来个破村子。
他的逃跑大计,生于萌芽,死于萌芽,连个豆芽都没长。他与宋月霓从穿开裆裤就认识,就算化成灰,他家伴读也认得他。再说村里处处有狗,他往哪里跑也不成。
难道他就是个注定的皇帝命?
太坑了吧!
村口,年轻的统帅一身戎装,身后清一色的银光闪闪。
马下跪着两个被锁链拴着的人,身上有血,看模样受了不少刑。
“宋大人,我们兄弟说的都是实话,大哥还在牢里,我们绝不会拿大哥的命开玩笑。那人从山寨逃出来,必经这条路,但之后去哪儿,东南西北都是村子,我们也不清楚,就是因为不清楚,才怕被路王爷怪罪,想着趁着夜黑逃命,结果被您的骑兵队给碰上了。我们知道的就这么多,全都告诉您了。”
宋月霓摆摆手,属下把两人带走。
宋月霓下马,远方云层深厚,包裹着群山青葱,少帅的手钻紧手中的剑柄,清秀的面庞暗含隐忧,“阿蓝,你觉得你家主子逃跑,会走哪边?”
旁边被称作蓝的唯一没有穿银色铠甲的侍卫,想了想,说,“主子他会逃跑吗?”
“的确,逃跑不像他会做的事,”宋月霓把马绳交给旁边士兵,说,“我们先进这村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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