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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正式见面
身形削瘦,虽面色冷硬,却容貌昳丽,眼尾一颗小痣。
秦兆安激动不已,手肘用力,想要撑起上半身。恩人在前,恨不得起身磕头道谢。
手肘用力,想要撑起上半身。恩人在前,恨不得起身磕头道谢。
奈何伤重的胸口一动弹就疼痛不已。
见秦兆安额头冷汗都落下了,林逸摇摇头,也是个倔的。
他快步上前,单手就将人脑袋压回被窝。说道:“今早上才给你换过的药,伤口还没有结痂。昨天可是好不容易才止住血,可别再乱动了。”顺手把秦兆安的被子给他盖回去。
“老实点,你胸口可是重伤,右脚腕骨折,鬼门关走一遭,好好躺个十天半个月的吧。”
秦兆安头上沁出一层冷汗,伤口疼痛却渐渐缓解。
他拱手道谢:“在下秦兆安,此番多谢恩人搭救。”
“时至黄昏,又处深山老林,倘若没有恩人施以援手,秦某只怕早已经命丧熊口了。奈何秦某身体伤重至此,就连起身也无法做到,还请见谅。”
林逸也说:“当时救你也是因我就在附近,路见不平,恰好有一把子力气,也就顺手的事情。乡野人家不拘小节,不必多礼。”
而且说到底他也赚了,想起房间里鼓鼓的荷包,心情舒畅。
对秦兆安越发和颜悦色起来:“我们这儿的位置,想必阿婆告诉过你了。村里民风淳朴,安居乐业,距离青龙县很近,待你好了若要出行,也很是方便。”
“村里也有大夫,昨日就是他救的你,可安心在此养伤。”
想起昨晚半夜这人发热说胡话场景,林逸一本正经的说着宽慰的话。
葛叔说病人若是一味心头焦虑,也不利于伤口的恢复。
秦兆安:“正是,方才醒来的时候,章阿婆已经告诉我了。”
一边说着,一边尴尬地双手在身上摸索着什么。
“在找什么?可是少了什么东西?”见状,林逸好奇问道。
昨日背人回来的时候,不曾发现什么东西啊。
反复摸索一番,确认自己真的出门时忘记揣上一些银两带在身上,秦兆安此时懊悔不已。
见林逸坐在一旁,大眼睛里全是疑惑,他的尴尬不消反涨,脸色通红:“说来实在对不起恩人,秦某方才只是恼恨自己为何出门不带些银两,这才……非是误会恩人。”
顿了顿,又诚恳道:“秦某得恩人相救,救命一恩何其之重。区区嘴上道谢如何能够,秦某自觉就算把自身卖了也是要备齐八礼,再来向恩人郑重道谢。奈何此时竟身无分文,秦某深感惭愧,待得他日伤势恢复,定当重新备礼,登门致谢。”
林逸听着一串串的“秦某”“恩人”头晕眼花。
这人似乎有些江湖义士的样子,言语之间令人好不习惯。
他挥挥手:“我名林逸,是林家老大。我直接称呼你名字,你也叫我的名字便是。什么秦某、恩人的,听着怪别扭。”
恩人发话,秦兆安无有不从。
“至于答谢——”
林逸见他执意要谢,不让人谢就要当场起身下跪的样子。
手指在膝盖上敲了敲,婉拒道:“我家就是普通农户,重礼什么的就不必了。不必说什么银两钱财的,若是诚心要谢,一些粮食足矣。”
林逸又看看他。昨日救他下来的时候,这人衣衫褴褛。
因这人胸口伤势严重,给他撒了止血药粉,不好动他,所以直到今天,这人身上都还穿着那身破烂。
见此情形,林逸估计这人一样也只是个普通人家罢了。
既然如此,答谢而已,朴实的粮食就行了,不至于给不起也不至于谢完之后荷包空空。
于普通农户而言,仓禀实衣食足即是毕生愿望。
自己能熊口夺人确实厉害,但是一则他并不看重钱财,二则报恩也需量力而行。
救人不过举手之劳。因此,也不需要有人为着报恩就要对自己感恩戴德。
秦兆安见林逸如此言语,心中哭笑不得,却又有些感动。
“如此,多谢恩……多谢林逸。”
“我定然会记得量力而行。这段时间还要在林家叨扰了,若是有我能帮得上的地方,还请尽管开口,必定在所不辞。”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门口探出一颗狗头。
床上的秦兆安先注意到,这是一只精神奕奕的黑毛大狗,而方才醒来时窜出去的影子似乎是金色的。
黑毛大狗对着他们呜汪叫两声。
随后,狗头上方又探出两颗小脑袋,看这样子,应该是林家的小孩。
俩小孩一个笑嘻嘻的,扎着两个包子头;一个抿着嘴小脸正经,脑袋后扎个单包子
他们好奇地和秦兆安对视了一眼,然后热切地呼喊林逸——
“哥哥哥哥,饭做好了,阿婆叫你出来吃饭喽。”
“这就来。”林逸起身拍拍衣服下摆,先指着门口两个小孩介绍。“这我最小的两个弟弟,双胞胎。大的是小子叫林涵,小的是哥儿叫林乐。”
“还有个妹子在屋外,日后你们自会认识。阿婆是我外祖母,我们这边的称呼就是如此。”
秦兆安点点头,方才就是章阿婆给他喂的水。
“黑毛大狗名字叫黑豆,昨日山上你见到就是它。”
原来是救他一命的恩狗,秦兆安冲黑豆严肃地拱手道谢。
林逸扑哧笑出声。
“你先休息,一会儿再给你端饭进来。”
-
夕阳将落,农家家家户户升起袅袅炊烟。
四月正是农忙的时候,因着劳作一天,人也饿的快,也为着省省灯油钱,云山村人习惯就着最后一丝天光吃晚饭。
林家今晚的饭食很是丰盛,荤素均衡。
白花花的大米饭,昨天留下的野鸡杀了炖的干杂菌,鸡肉软烂入味,杂菌吸满了汤汁,汤色鲜亮,撒上葱花点缀。
一碗冒尖的腊肉,肥瘦均有,切的薄薄的,咸香口,下饭吃正好。
另外炒了一道野菜,再有一道水竹笋凉拌水腌菜,用的灶里烤出来的糊辣椒面拌的,鲜辣爽口。
林逸用托盘端着饭食进屋,霸道的香水充盈整个房间,直往人的脑子里钻。
两天没吃饭的肚子此刻经受不住香味的勾缠,咕咕咕叫的大声。
秦兆安面色窘迫,林逸假装没有听见。
他搬来一张小桌子,在秦兆安的床边坐定,一手勺子一手筷子,准备开始喂人吃饭。
托盘上两个大碗,装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上菜下饭。
有鸡汤单独装了个小碗,这是给秦兆安的。
林逸豪迈的用勺子铲起半勺米饭,夹两块鸡肉进去,上面加点水竹笋,最后一块腊肉当作“被子”盖上。
大功告成,然后一股脑塞进秦兆安嘴里。
一边还严肃叮嘱道:“葛大夫医嘱,细嚼慢咽。”
他用的勺子是圆圆的大汤勺,平时家里用来打汤。
堆的又满,此时秦兆安嘴里被塞的鼓鼓的,不消说,要嚼好一会儿才行。
林逸十分满意,拿起自己的一碗饭开始吃。
他的大碗和秦兆安的那碗饭菜是一样,区别在于他把鸡汤都倒进去泡饭了。
见秦兆安一口饭还没有嚼完,吞咽似乎有些艰难。林逸终于想起给他打的汤还在一旁,自家做的饭太香,吃着吃着就忘记了。
一口汤下肚,秦兆安这口饭总算是顺下去了。
虽然各种菜都混在一起,但他还是尝出其中滋味,此刻有些意犹未尽。
林逸挑眉,一边继续喂人吃刚才那样的饭,一边问:“怎么样,我家的饭菜味道如何?”
秦兆安大口吃着,待缓上一口气,道:“确实不错,腊肉肥而不腻,是沾了蘸水吗?凉菜似乎是水竹笋和水腌菜,鸡肉软烂脱骨。手艺确实好。”
“那当然,阿婆做饭的手艺可好了。当然不只是手艺,食材本身也是极好的。”
说起自家人,林逸就止不住话头:“野鸡是昨日打的,水竹笋是昨日才采的,都新鲜着呢。腊肉家家都会做,各家味道不尽相同,但是我林家的腊肉是最好吃的。”
“再加上一碗林家的秘制糊辣椒面蘸水,滋味更上一层楼。可惜现在鲜辣椒还未成熟,待到成熟时,用鲜辣椒制成的蘸水也是别有风味。”
秦兆安也是个能吃会道的,闻言道:“如此,若我到时候还在林家,定要尝尝看了。”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说着美食,待到吃撑了肚子,林逸才惊觉自己和秦兆安聊了那么久。
天已经彻底黑了,他收拾了碗筷出门。
“你歇会儿就休息吧,给你留一盏灯,我叫黄豆进来陪着你,若是有事就叫它出去喊人。”说完脚步匆忙的离开了。
他手脚飞快地洗碗和洗漱,回了自己的房间。
-
能让林逸着急回去的,当然只有他的荷包了。
林逸的房间在东前屋,他抱出藏钱的小箱子,又把今天去县城赚的钱从荷包里倒出来。
床上的都是今天所得,除了两百多个零碎的铜板,其他都是银子。
林逸将熊肉和熊皮分开来卖,皮可制大氅,肉的话,熊掌可不易得,乃是八珍之一。
县城颇大,经商者数众多,布庄酒楼数不胜数。
林逸多年来行走山野和县城之间,作为猎户,自是有相熟的店可以交易这等猎物。
然而熊这东西实在珍贵,因此林逸还是选择了摆摊,将几只野鸡野兔一块儿搭着巨熊卖。
集市上多了这样一只显眼的猎物,很快有大酒楼的采买闻风而至。
熊价高者得,卖得80两,其他野味蹭了熊的热闹很快就卖完了,也有个3两的碎银。
一下到手83两,加上之前存下的钱,有个一百两出头了。
这下子,不仅下半年送弟弟去学堂的银子有了着落。再攒攒钱,明年就能盖上瓦房,到时候房间都往大了修。
余下的若还有剩,还能再买个骡子或驴子,有个壮劳力,就能买田买地种更多粮食了……
林逸收好银子,零散的几百个铜板拿出来花用,再给阿婆5两银子备用.
明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林逸沉沉睡去,梦中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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