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乱掀棺材板

作者:春山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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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葫芦


      野奴干完活,太阳也升起,他吃了饭回屋收拾包袱,瞥了眼盖得严实的棺椁,这个点,献容还在休息。

      过了会,门扉轻轻合上。

      村里有人跟他打招呼,“野奴,要去县里啊?”

      “嗯。”

      他既然冒充了闾丘康,干脆就做周全,去官府伪造一份身份文书。

      到了县里,野奴塞粮食和银钱疏通关系,对方掂了掂分量,心满意足,笑道:“放心,一定给你办妥。”

      “什么时候能取?”

      “三天后。”

      时间不算长,野奴点点头,然后离开衙门。办完这事,他没有直接回去,而是打算逛逛,给献容添置点东西。

      想到她昨夜换上新衣裳在铜镜前欢喜的模样,野奴一口气买了很多女子物件,像胭脂首饰花钿木梳香囊妆奁等……他把能想到的都买了。

      也有人见他出手阔绰,把粮食当水洒,不免瞪目惊诧。

      瞧那穿着打扮,顶多就是个泥腿子,日子还过不过了?

      “刘兄?”

      张正清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野奴拎着大包小包,站在摊子前回头,看到对方抱着文房四宝大步走过来,略微颔首,“何事?”

      “刘兄,你这……”他看见野奴手上拿的全是女子物件,瞪大眼道:“你莫不是真去坟山,把那女子带回来了?!”

      “你糊涂啊!刘兄,那幅画过于诡异,你这是被蛊惑了!走,我现在就陪你回槐山村将它烧了!”

      张正清熟读四书五经,深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现在亦不忍心野奴继续深陷,那等魑魅魍魉的妖物,绝不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可以碰的。

      “多谢,但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野奴淡淡道:“我没有被蛊惑。”

      张正清睁大眼睛,“你看看你,还说没有!”

      野奴只好赶紧离开,张正清不死心追上去,但他一个文弱书生,哪比得上野奴的脚程,很快就被甩下。

      回到家中已过晌午,日头正晒。

      野奴推门而入,献容坐在凳子上打理散乱的头发,听见动静,眼皮都没抬一下。

      “献容,我买了些东西,你应该会喜欢。”

      “没兴趣,拿走。”

      她语气很冲,脾气也上来;野奴都习惯了,默默把那些胭脂首饰花钿放在桌上,垂眸看着她。

      献容的头发乌黑浓密,不好打理,更别说梳好看的发髻。

      她穿着那身桃粉繁复的衣裙,挽着披帛,这下没了耐心,更是将变出来的木梳狠狠一掷,触地的瞬间,立马化作一缕黑烟消失了。

      “你是没事做吗?净杵在这盯着我!”

      野奴被赶出去,关上门,脸上也没任何怨言,正要去灶房做点吃的,看见张正清居然跟过来了,顿时眉眼一沉,大步走过去。

      “刘——”

      “我知道我在干什么,不劳你费心。”野奴打断他的话,漆黑的眼神藏着难以捉摸的情绪,“是生是死,我都认了。”

      张正清看着他认真的脸色,张了张嘴,又叹了口气,最后什么都没说。

      插曲过了,野奴当什么都没发生,晚上照例去黑风寨抓人给献容吃。

      她想要口感和新鲜。

      他便将人打晕带回来。

      夜里,烛火葳蕤,跳跃的火光映在献容的脸上,一半美艳一半丑陋,她尽情吸食对方的血液和灵魂,脸色心满意足,而那个被抓来的土匪从挣扎、惊恐再到最后了无生息,化作一具骷髅。

      野奴沉默地站在旁边,目光停留在献容身上。

      -

      野奴最近外出的时间很长,献容只有在晚上开饭的时候能见着他。

      这天下午,他破天荒早早回来。

      “献容,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男人推门而入,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

      献容背对他坐在妆奁前,手里拿着螺子黛,“胭脂?首饰?口脂?花钿?闾丘康,能不能别买这些小玩意儿了,我希望你把心思放在正事上。”

      他成天不想着该怎么问鼎天下,围着她转干什么?!

      献容有些恼了,螺子黛往妆奁上一丢。

      “你生气了?”

      野奴捏着藏在身后的糖葫芦,笑意僵在嘴角,抿着唇小心翼翼看她。

      献容冷眼一抬,对上镜中深邃的眼眸,“我说过,凡人的一生太过短暂。闾丘康,你难道就不想名扬天下,当这天下共主吗?”

      他模拟两可:“我不知道。”

      献容一噎,讥笑:“那你知道什么?没用的废物!”

      野奴缄默。

      气氛瞬间凝滞。良久,献容见他还是不吭声,神色变来变去,最终冷不丁问:“藏了什么东西?”

      野奴献宝似的,“今日进县,看到有人在卖糖葫芦,就给你买了些。”

      生逢乱世,百姓尚且食不果腹,更别提这些乱七八糟的零嘴。野奴没见过糖葫芦,更没吃过,但听那外商说很甜,不管是小孩还是闺阁女子都喜欢。

      那献容应当也会喜欢。

      野奴用一斤粮食换了四串不同的糖葫芦。

      献容扫了眼串起来、裹着糖浆的零嘴,“糖葫芦?”

      “嗯。”他剥开外层的纸衣,递过去,“尝尝。”

      漫长岁月里,献容对很多东西都淡忘了,也早已不食凡物。

      她嫌弃地看了眼,咬了半颗。

      “怎么样?”

      “不好吃。”献容蹙眉,“外面甜得腻人,里面酸死了。”

      说完,她揉了揉腮帮。

      野奴心底一沉,心想那外商竟敢骗他,接着又见献容剥开剩余的糖葫芦纸衣,每样都咬了半口,最后点评:“葡萄的好吃。”

      他松了口气,看她喜欢,也跟着露出笑容,“那我下次给你买葡萄做的糖葫芦。”

      献容嗯了声,吐出里面的籽儿。野奴站在跟前,垂眸静静凝望,留意到她的头发随意梳着,垂在身侧的手指头动了动。

      “献容。”

      “说。”

      “我……我可以给你梳头。”他有些紧张。

      献容抬眼,“你?”

      野奴点点头。

      “行吧,给你次表现的机会。”她看在糖葫芦的份上,背对转身,露出乌黑浓密的长发,“仔细点,要是给我扯掉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野奴深吸气,郑重道:“我会很小心。”

      他走上前,铜镜里的倒影被填满,男人长得高大挺拔,身躯精壮又力量蓬勃,献容坐在凳子上,整具身子被笼罩得严严实实。

      野奴僵着身体,小心翼翼握住她的发丝,用木梳轻轻滑过。

      献容嘴里嚼着糖葫芦,咬碎糖衣,有些黏牙,她边吃边看镜中的男人给她梳头。

      还别说,有模有样。

      “闾丘康,你会这些,为什么不早说?”

      野奴低眉顺眼,“我只会寥寥几样,刚开始不敢在献容面前卖弄。”

      话虽这么说,但他修长的手指倒是很灵活,在发丝间游走,梳起漂亮的发髻雏形,再以头饰点缀,看起来不赖。

      献容心情不错,“那以后就由你来给我梳头了。”

      “好。”

      “闾丘康,我发现了。”她犀利一笑:“你除了没什么上进心,其他方面倒是不错。”

      献容看着镜中透着一股子温良贤夫劲的男人,低眉时,面部的轮廓更加深邃英俊。她扬了扬眉,将吃完的糖葫芦木签放在一旁,微抬下巴,略显高傲。

      “等你以后死了,我就把你做成傀儡,让你继续伺候我。”

      所以……他是生是死,都能一直陪在她身边?

      野奴勾着献容的一缕发丝,闻言,指腹蜷紧,不受控地摩挲,心腔滚烫。

      他压住会急促的呼吸,嗓音沙哑:“好。”

      献容意味深长看他一眼,心底不屑冷哼。

      只不过随口一说罢了。如果闾丘康真的死了,她只会顺势吃掉他。凡夫俗子而已,根本不配费心。

      -

      时间过得很快,野奴今天要去衙门取伪造的身份文书。

      献容意外早醒,指使他:“闾丘康,过来给我梳头。”

      野奴只好暂时放下手头的事,拿起木梳。

      “待会又要去县里?”

      “嗯,怎么了?”

      “在家待腻了,我也要去。”

      献容住进他家以后,除了上次去县里买衣裳,其余时候连门都没出过——早晨在睡觉,晌午天热不想动,下午不是捣鼓头发就是钻研闾丘康给她买的各种小玩意儿,晚上照常进食休息。

      她今天穿的那身红底蓝衫衣裙,戴着面纱,鬓边的银色发饰恰好遮住眼角那圈溃烂的肌肤。

      这下,任谁都看不出了。

      献容的心情超级好,脚步欢快,在院子里高兴得转了两圈,野奴拎着包袱里的粮食和银钱出来,就看到这一幕。

      看起来比他小的姑娘,梳着漂亮的发髻,蓝润的天光落在发间,头饰闪着细碎的光芒,她很开心,裙摆在脚边荡开,像开了花。

      献容的脾气不好,但她却很好哄。

      蓦地,野奴想起她之前说过的话。

      「我只吃十恶不赦的人,他们对我来说是大补。只要我吃得足够多,就可以恢复」

      十恶不赦的坏人么?

      野奴抿唇,心中思索。

      “闾丘康,你还杵着干嘛呀,我们不是要去县里么?快点!”

      她一高兴,声音也带着不自觉的软意。野奴脸上扬起笑,快步走过去,“来了。”

      献容嫌驴车颠簸,不愿坐它,一路上都在展示漂亮的衣裳和不一样的自己,老远的路程丝毫不觉得累。

      进了县,遇到赶集,她觉得新鲜,眨眼间混入人群,溜得很快,野奴听着那缕清脆的宫铃声,寸步不离跟着。

      但没一会,她就自己回来了。

      野奴轻声问:“怎么了?”

      “一点都不好玩,真没意思。”

      槐山村地处偏僻,方圆几十里的村子也都好不到哪去,作为离它们最近的县,比起其他郡县而言,同样很贫瘠。

      如今的赶集,是一年不如一年。

      野奴沉吟片刻,“这样,献容,我带你去茶楼,那里有人说书,讲的都是天下奇谈。”

      正好,他也要去趟衙门。

      “行吧。”

      县里唯一一家茶楼名叫千树居,背靠当地富绅,占地两层,内里不算大,但却成了家境殷实之人天天造访之处,倒不是为了那碗茶水,而是来听老者说书,讲那修仙富饶之地,生出的光怪陆离。

      “啪!”

      惊堂木一响。

      小二领着献容和野奴走到空位前落座,只听台上的鹤发老头一摸花白胡须,气定神闲道:

      “话说那修仙之地,古往今来,当真是人才济济,但生命之逝,亦如夜之落星,转瞬即逝,令人扼腕叹息。今日,小老儿便讲一讲万年前,第一仙门首席大弟子是如何惨死于饿鬼道高老魔之手——”

      台上讲得慷慨激昂,野奴付完账,小二积极添上茶水和瓜果点心。

      “献容,你在这慢慢听,我很快就回来。”

      “去吧。”

      献容解了面纱,慢悠悠磕起瓜子,听台上的老头说书。

      野奴见她眼睛亮亮,饶有兴致,便安心离去。

      他到了衙门,拿到伪造的身份文书,虽不识字,但闾丘康三字却是记得。野奴放下心来,想起一件事,当即塞了半斤粮食给对方,又打探道:

      “牢里作恶的囚犯多吗?”

      “当然多了,这世道你也不想想。”衙役揣上粮食,笑道:“怎么?有亲眷朋友被关了?这些都是小事,我让人给你弄出来!”

      “我愿以两石粮食,买他们所有人的命。”

      野奴淡笑:“可好?”

      衙役瞳孔紧缩,惊恐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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