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汉和美人

作者:余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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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虽然今天的事情算是翻了篇,但是李半山知道沈云珩不是个能安静下来的性子,说不准以后还是要偷偷溜到哪里去。
      与其一味管着他,倒还不如给他做个拐杖,这样走路还能稳当些。
      别哪天又要摔跤,自己也不是总能刚好出现的。
      李半山家里木料子多,他干活又快,没半晌的功夫就把一个拐杖做的差不多出了样子。
      沈云珩吃了午饭总爱犯困,在家时就总要午睡片刻。
      此时他睡得正熟,被院子里叮叮当当的动静吵的睁开了眼睛。
      以往这个时候李半山也是要上山打猎的,今天不知道怎么还留在家里没有出门。
      他朝院子里喊道:
      “李大哥,你还没有出门吗?”
      “今天不去了,给你做个拐杖。”
      李半山一边应着,一边继续手上的活儿,一点不耽误。
      沈云珩一听拐杖就来了兴趣,现在就想看看拐杖做得怎么样。
      他就像是长不大的小孩子,只要是新的或是他没有玩过用过的东西,那么不拘是什么,他都想试试。
      以前他没用过拐,现在知道自己能有一个新拐杖也新鲜的不行。
      “就快好了。”
      李半山开始给拐杖支撑腋下和手部的部分缠上布条。
      他想自家做的东西虽然顶用,但总归是粗糙些,沈云珩的皮肤又嫩,不缠些布条的话,怕是手都要被磨破了皮。
      等又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李半山缠好了布条,打磨掉了木料的毛刺,这才拿着拐杖进了偏屋,让沈云珩见到了他的新拐杖。
      沈云珩当即就要下地来试一试。
      李半山怕他摔着,一手扶着他用上拐杖。
      沈云珩的腿还上着夹板,用上拐杖之后比原来方便了不少。
      他常在屋子里待得闷得慌,又不好总叫李半山抱着他进进出出,怪折腾人的。
      现在有了拐杖,他就可以自己去小院子里转一转,晒晒太阳了。
      沈云珩现在还新鲜着,自己拄着拐杖走来走去。
      李半山看他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小孩一样,笑了笑就回到院子里整理工具和散落在地上的废木料。
      这些废木料收集起来晚上还能烧火做饭用,这样就不必烧自己砍得柴了,不能浪费。
      沈云珩小跟屁虫似的,看着李半山出了偏屋的门,他也拄着拐趔趔趄趄的跟在后头,把自己放在院里的摇椅上看李半山收拾。
      “李大哥,你好厉害呀,什么都会做。”
      李半山不擅长应对这样直白的夸奖,这让他很不好意思,只说到:
      “没有的事,你用的惯就好。”
      等到收拾完院子,李半山还要宰杀上山打来的猎物。
      他今天早上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头黑羊,拿到镇子上可以换不少钱。
      羊肉价贵,黑羊皮子也能拿到皮货店卖了。
      他打猎的时候手上动作干脆利落,黑羊登时就毙了命,连伤口都只有脖子上那一道口子。
      完整的野皮子不多得,等他把羊皮剥下来还能多拿些钱。
      宰羊免不得见血,院子里没一会儿功夫就散开了血腥气。
      李半山干活干得出了汗,干脆脱了上衣赤膊上阵。
      沈云珩看到他赤裸着上身,又想瞧又不好意思。
      李半山干活儿的时候身上绷足了劲儿。
      两臂上,腰腹间,还有后背的肌肉都线条分明的隆起来。
      汗水出现在他麦色的肌肤上,又从这些肌肉的线条上滚落下来,满是成年男人的力量美感。
      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沈云珩自顾自就红了脸。
      李半山忙活了半天,觉得身边静的出奇。
      他抬头看沈云珩,目光相撞的那一刻沈云珩忽的转过了头,颇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
      李云珩只当这场面太血腥,吓得沈云珩不敢看了。
      “云珩,回屋去吧,这血腥气重。”
      “没事,我不怕。”
      沈云珩坐在一边不肯走,李半山只好接着忙手上的事。
      他心细,宰下来的羊皮子很完整。
      他把皮子拿水冲了冲晾在一边,又把这一整只羊塞进筐子里。
      明天镇上有市集,拿出去卖了正好,现在天还有些冷,放一晚上也不怕坏。
      旁边还有两只野鸡,他又就着这功夫也给杀了。
      因为有了黑羊,野鸡就没打算拿出去卖,他干脆伴了些蔬菜一道炖熟。
      李半山只有做肉菜才香,沈云珩闻着这香味儿一个劲儿的吸气。
      虽然李半山总去打猎,可是他家毕竟贫寒,大多数的猎物都要留着卖钱。
      他在这半个月了,开荤也就只开过少数几次,现在闻见香味儿馋的不行。
      等到晚饭熟了,沈云珩巴巴地等在饭桌边。
      可是李半山先分盛了两份出来搁在一边,剩下的才是他们今天晚上的饭菜。
      李半山把剩下的菜端到了饭桌上,给他盛了米饭叫他先吃,自己则端着两份菜要出门去。
      “李大哥,你这是要到哪去呀?”
      “给隔壁婶子端点菜过去,再去村头一趟。”
      李半山急匆匆的,还没等沈云珩把剩下的话问出口,径直就出了院门。
      “什么事这么着急呀。”
      沈云珩自言自语,没人陪着他,他看着眼前的菜都快没有胃口了。
      桌上的菜只剩了一个鸡腿,要是在家里的话,最好的东西肯定是要留给他吃的。
      虽然他家不会只剩下一个鸡腿罢了。
      沈云珩下意识的要去夹,刚伸出手又停了筷子,他觉得自己这样不太好。
      李半山这次出门的时间有点长,等到他回家沈云珩还在桌子边等着他。
      他没想到沈云珩一直在等自己,马上洗了手入座。
      “不是叫你先吃吗?”
      沈云珩鼓着嘴巴说:
      “那我就想等你啊。”
      李半山心里软了下。
      他想难怪人家都要娶亲,大晚上还有人等着自己回家吃饭的感觉是比一个人要好得多。
      沈云珩把鸡腿夹到了他的碗里:
      “李大哥,你吃。”
      李半山自己是吃什么都一样的,他把沈云珩当弟弟,东西就要紧着他先吃。
      鸡腿被夹来夹去,又回到了沈云珩的碗里。
      沈云珩吃着饭,又想起刚才的事来。
      “李大哥,刚刚你去村头干什么呀?”
      李半山听了问话,像是有什么心事似的叹了口气。
      “村头张家有个小儿子,再过几日就要出门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他。”
      “他要外出走生意吗?”
      “不是,他要嫁人了。”
      沈云珩听了他的话,惊讶得饭都不想吃了。
      “那个弟弟,要嫁人?”
      李半山被他这话说的好笑。
      “你叫什么弟弟,人家比你还大两岁呢。”
      李半山又接着说:
      “他家里也不富裕,前些日子有个城里的来说亲,给了不少聘礼,他爹就给答应下来了。”
      “他爹不是个东西,娶了新媳妇就不管不顾自己的儿子了,这跟卖出去有什么两样。”
      “那,那个张家小哥哥也答应吗?”
      “我问了,他说他和那人有过一面之缘,嫁给男人也比在家里挨打挨骂的好,”
      李半山看着眼前的沈云珩继续说:
      “他比你大两岁,还没你个头高呢,真是造孽。”
      沈云珩听了这事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但是除了觉得那个张家小哥哥可怜,还有些别的想法,于是试探着问。
      “半山哥,你现在还没娶亲,是不是心里有张家小哥哥呀?”
      “啊?”
      李半山没想到他会这么想,一下子愣住了。
      “你想到哪去了,我是常照顾他,那也是拿他当弟弟。”
      “这样啊。”
      沈云珩也不接着问了,低头用筷子扒拉着米饭。
      他算是看明白了,李半山拿他当弟弟,拿那个张家的小哥也当弟弟,但凡可怜些的,他都要照顾照顾。
      做你的大好人吧!
      沈云珩的气生的他自己都觉得很没道理。
      李半山看他闷闷不乐的,还以为是他小心眼,怪他端出去太多菜了。
      于是安抚他别不高兴,等他明天从集市上卖完肉和皮子,就给他买点心回来。
      沈云珩恼了:
      “你说什么呢,谁这么小心眼啦!”
      李半山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云珩看李半山这幅样子,心里的闷气也消了大半,他跟这木头生什么气,于是扭扭捏捏的开口。
      “那我要吃花生酥。”
      “诶,行。”
      李半山心想,只要你别闹脾气,吃什么都行。
      吃过了饭,沈云珩心思又活泛了,李半山刷碗他也要在一边守着。
      “半山哥,你怎么二十六还不娶媳妇呀?”
      李半山洗着碗还要应付他:
      “之前没想过,现在想了,但是家里穷,总得先攒点钱再说。”
      “你现在想娶亲?”沈云珩心想,原来李半山现在就想娶。
      “对啊。”李半山好笑:“我都二十六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那,你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呀?”
      这倒问住了李半山,他以前还没想过娶个男人当媳妇的事。
      男人娶男人现在倒也不少见了,只是好些人思想还是传统些。
      有些大户人家只许家里的孩子娶男妾,不能影响香火。
      普通人但凡不是家里的独生子就没这么多讲究了。
      他顺着沈云珩的话想了想,娶了女人的话,家里有孩子了能热热闹闹的,媳妇心细能心疼人;
      不过要是娶个男人能聊得来也行,他不在意什么香火不香火的,两个男人搭伙过日子干什么活儿还得力些。
      “都行,人好就行。”
      沈云珩撇嘴,心里想,什么叫都行呀。
      沈云珩对李半山是起了那么点小心思的。
      他还记得被李半山背回家的那天,他的身体温暖有力,靠在他身上特别踏实。
      人对救了自己的人产生点情愫是再合理不过的事。
      何况这段日子以来,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李半山都偏偏是沈云珩最喜欢的样子。
      他说自己被卖进过小倌馆,李半山不仅不嫌弃,还挺心疼的样子。
      他人又善良,每天都仔细照顾他。
      还给他做拐杖,自己有时候闹脾气他也都依着,就好像什么事都能包容他。
      哦,今天还把最后一个鸡腿给他吃。
      就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喜欢上一个人,但就要固执的数出对方的所有优点。
      每一点都不值一提,但每一点都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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