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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旁(一)
“明日号”的终点站是新都。这里没有季节,只有永恒的春天。到达时已近傍晚,我本想先去酒店,但编辑执意要请我吃晚餐,于是我拎着行李去了出版社。
她在大门口等我,穿着一件棕色风衣。远远看见我,她挥了挥手,好像上次见面时她也是这身打扮。
“西尔维娅,好久不见。”她笑着说,“你瘦了很多。”
“我带来了新的稿件。”我给了她一个礼貌的笑,没有接茬。
我们并肩走进楼里,来到她的办公室。桌子还是原样,墙上多了一幅新的插画。我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她浏览我的手稿。
格洛莉亚是我见过最不合常理的编辑。她今年四十五岁,但你很难把这个数字和她本人对上号,穿着时髦的风衣,头发染成栗红色,保持开朗是她看起来年轻的秘诀。
“你的稿子我收到了,需要修改的部分我会尽快告知你。”她把稿件装进文件袋,放在皮包旁边,“对了,我还有一样东西要给你。”
接着,她走到最里的柜子前,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我打开,是《浣熊的尾巴》初稿,每一页都留着圈注和删改的痕迹。没记错的话,在确认出版后,我顺手把它丢进了垃圾回收箱。
见我一副说不出话的样子,格洛莉亚大方地承认道:“没错,我捡回来了。”
她给我添了杯茶,继续说道:“你离开后,我犹豫过要不要还你,但我记得你那阵子不想被打扰,对吧?”
我咬着唇点头,感受底稿的重量,它竟以这样的方式回到我手中。
我们去了一家怀旧风格的西餐厅,我猜这是她常来的地方。一落座,她就点了烤牛舌配马铃薯泥,附加一杯朗姆酒,说是有助于身体。她仔细研究了一会菜单,给我点了taco和血橙气泡水。
“这里的墨西哥辣鸡肉taco特别棒,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相信她的选择。她不是我的第一位责任编辑,但一定是最好的那个。格洛莉亚总是能准确地读懂我,从不遮掩她的欣赏,哪怕她自己已足够出色。
“你得多吃点儿,小姑娘。”她瞥我一眼,又低头切开盘子里的肉,“是不是太专注了?总是写完以后才想起来,哎呀,人也是要吃饭的呀。”
我配合着她,被逗得咯咯笑,服务员恰好把餐盘端上来。主菜是三只卷得饱满的taco,整齐地卡在银托架里,每只顶端都摆了薄薄的萝卜片,托架旁放着四分之一块莱姆,等待被挤压激出清香。托架两边是撒了罗勒碎的米饭和一小碟咸红豆泥,上头撒了少许干酪丝。
“听说你二十岁时就出版过好几本书。”我用叉子戳了戳红豆泥,豆子被煮得软绵,是我喜欢的类型,“你是怎么想到要做编辑的?”
“我年轻的时候是出过诗集。”
“后来呢?”我拿起一只taco,却发现这东西根本没法一口咬下,馅料几乎漫到溢出。我侧着头小心地咬了一口,热辣香咸的鸡肉混着莱姆汁的酸味,一股脑地刺激着味蕾,来不及细品,酱汁已经顺着我的指缝流下来了。
“我发现自己不是这块料。”她耸耸肩,喝了一口酒,“我更喜欢发掘别人,而不是创造自己。那样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
我拿起餐巾,不停地擦手,余光瞥见她在偷笑。
“嘿,格洛莉亚,你是故意点这个的吧。”
“是的,亲爱的,但它确实很美味不是么?”
对此我无法反驳。我把 taco 拆开,摊在米饭上像沙拉一样吃,味道太过丰富以至于每一口都是享受。上菜前我们聊什么我已经忘了,被食物安慰,似乎也不坏。
“你是对的。”我说。
“孩子,创作是孤独的,但欣赏别人的才华,就像捡到一块流星碎片。”她感叹。
我放下餐具观察起她的表情。我们本可以保持职业距离,她却总用一些恰到好处的关心介入我的生活,用一些最普通的话,或是用这盘taco。
显然这位已经看出了我的不自在,她提醒我:“放松点儿,你还要在新都待上好一段时间呢。”
“你知道吗?编辑部有不少来信,都是读者寄给你的。”她慢条斯理地嚼着,“挺厚一沓,比你的书还厚哦。”
她调皮地冲我眨眼:“想看吗?”
“不用了,谢谢。” 我摇头拒绝,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不必再翻起。
她也没追问,只是叹了口气,继续吃饭。我很难讨厌格洛莉亚,她从不触碰你不想提及的部分,是那种很特别的大人。似乎这么称呼她有点奇怪,毕竟我早就不是小孩了,可在她这里,我总有一种被照顾的感觉。
餐后她执意要送我回酒店,说这儿治安不好,非要亲眼看我进门才放心。
完全颠倒,像是我成了那个不讲理的任性晚辈。我笑着拒绝,这里可是新都,不是什么边域之城。
一杯朗姆酒而已,早知道我应该阻止她的。
格洛莉亚一挥手:“我比你年长,听我的。”
顺从前辈的压迫,我叫了一辆计程车,这样司机可以在送我到酒店之后又把她载回家。酒店门童帮我提行李的时候,她摇下车窗叫住我。
“你那个时候,很无助吧?”她的脸颊还泛着红晕,但眼神清明,“我知道,那本书不是童话。”
“可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
“就因为它不是童话。”
我站在原地,有点恍惚,灯光打在她脸上,她眼角的皱纹似乎比原来深了,头发也不像之前那样有光泽。时间也只能磋磨这些,格洛莉亚仍在发光。
在新都大道,服装店橱窗的每周一换,书店营业至晚上十点,咖啡馆里坐着的人还带着速写本。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你很难与任何人建立起具体的联系。
自由但不热络,这似乎是时尚之都的通病。
等待阅稿的日子里,我搬进了格洛莉亚为我安排的一间公寓,这是一座同时拥有厚木门和长楼梯的老建筑。听说这房间住过一位诗人,还留下了一整面墙的纸条。我没找到那面墙,大概是别人搬走时撕了去。窗边是我最爱的位置,坐下刚好能看见对面的人工湖,我日日坐在窗边看书,有时也会在笔记本上写下一些段落。
格洛莉亚还没有看完我的稿子,她说这本书不太一样,得慢慢来。
“等我有感觉了,我们再好好谈一谈。” 她有时候说话总不直说重点。
实则不然,第二天一早电话铃就把我吵醒了。
“小姑娘,起床了么?我在你楼下,有空一起坐会儿吗?”
我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打开门,她快步走到窗边坐下,高跟鞋发出哒哒的声音。我端来两杯咖啡,坐在了她对面,她喝了口,长吁一口气。
“抱歉,我们只能聊十分钟。”她看了一眼腕表,“稿子我还没看完。”
“我以为你至少看了一半。”我有点好笑,“要吃三明治么?”
“那太好了。”她弯起眼角,“我正好饿着肚子,这周我简直像个钉在办公椅上的陀螺。”
我从冰箱里拿出吐司和蓝莓果酱慢慢抹,她也不催,拿出一份文件就开始看。
“你该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亲爱的。”她接过三明治咬了一口,“我是说,你现在看上去有点……憔悴。”
我刚想反驳,忽然嗓子发痒,咳了起来。短促,却并不像偶发。
“我没事,你看到哪了?”
“不到一半。”她笑,这是她特有的、长辈式的耍赖。
她从包里掏出一根香蕉放在我桌上:“多吃点。”
“下周我找个时间,跟你好好谈一次。这周就别等我了,去街上晃晃,看看展览,别错过了新都的特色。”
她吃完了最后一口,站起身拍拍我的肩:“要知道,你现在有点像猫,一直留守在我门口。我不会喂你假消息,那会坏了你的胃口。”
语毕,她拍拍我的肩就走了,留下那根泛着青的香蕉。
我听话地出门走了走。
我走进一家设计师品牌店,挑了几件新衣,店员殷勤地为我搭配鞋和包,另一位端上茶水与甜点,问我:“您有特别的场合需要吗?”
“没有。”我摇头,“只是想看起来像是有。”
我不确定她们有没有听懂。
她们称我为女士,说我皮肤好,我的品味独特,我的脸蛋很漂亮。我笑着买了几样平时不会买的首饰。因为我很好奇,如果我流露出和善,她们是否会更卖力地迎合。
事实证明,她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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