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一觉醒来二弟成精这件事

作者:御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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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的馈赠


      两个油纸包,一包里面装的是一块块土黄色的小圆饼,一包里面装的是一大把干面条。

      强尼将小圆饼拿起,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很硬,完全咬不动。

      这些人为什么要给自己吃的?果然是天使吗?

      虽然饼咬不动,但面条强尼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吃过了。自从那些十字军来到这里,就连家里唯二的两只鸡都被抓走炖了,黑面包也只能吃些干瘪的皮。那些十字军嘴刁得很,只吃面包芯。

      强尼又想,幸好那些十字军嘴刁,不然自己连面包皮都没得吃……好像又不至于,毕竟他们还得让自己干那么重的活,一口饭都不吃怎么行。

      上帝是眷顾着自己的,自己只是失去了两只鸡,所有的麦子、盐、三枚银币和一只小羊羔。老约翰逊可就惨了,他的妻子被十字军带走,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强尼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轻轻的用火石点燃了火堆,把那口缺了口的破石锅架了上去,一直不停的咳嗽。

      是了,炭也被十字军带走了,只能烧点柴火,呛得很。自己本来打算修个烟囱的,不过镇子里的石匠被十字军打死了……不,就算他还活着,等十字军离开,自己也已经没钱请他修烟囱了。

      烧上水后,强尼把有些发黄的面条丢了进去。他心里还在想,天使吃的也并不好。

      “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至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强尼嘟囔着,那是《圣经箴言》。

      煮好面条后,强尼看着一大锅面汤,有些心疼柴火,便把那干硬咬不动的小饼丢了进去,打算泡软一点再吃。

      尽管已经非常非常的疲惫,但强尼还是推开了箱子打开地窖门。今天有吃的了,他和珍不会那么饿了……尽管这些东西很少,但值得他忙活一顿,非常值得。

      珍是强尼的女儿,在地窖里不知藏了多久,本就白皙的皮肤变得更加惨白了。

      珍走出地窖,似乎是太久没有说话了,只是一个劲的重复着“饿”这个字,声音很小,像是怕被人听见。

      “有吃的了,快吃吧。”

      强尼将面碗放在箱子上,屋里没有桌子,那个大箱子就充当了桌子。叉子自然也是没有的,所有铁器铜器都被十字军收走了,家里仅剩一个小木勺,但也无所谓,用手也一样能吃面条。

      强尼转过身去,想要把锅中的小饼拿出来啃啃,看看泡软了没有。可这一回头,强尼却愣在了原地。

      锅里的饼不见了,而那锅面汤,此时也变成了面粥一样的东西,散发着奇异的芳香。

      强尼用唯一的一把小木勺舀了一勺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一股浓稠的肉香和粮食的芬芳在暴力的摧残着他快要退化的味蕾,热乎乎的,身子一下都有了力气。

      强尼说不清那是什么味道,但绝对比他这辈子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比年轻时去老领主家里做工时老领主赏的羊排还好吃一百倍一千倍。

      第二口才来得及细细品味,那粮食的芬芳十分复杂,有强尼吃过的任何一种面包的香气,也有完全没尝过的味道。入口浓稠,却又无比细腻,一点颗粒感都感受不到。

      吃了几口后,强尼盛了一些给珍,珍却摆了摆手拒绝了。

      “吃饱了。”

      强尼诧异的看着那一碗面,油纸包里的面条不多,也就够盛两碗,可珍却只吃了半碗。要知道,珍已经几个月没吃过饱饭了。

      “你喝这个,很好喝。面条我吃吧。”

      强尼递给珍,珍感受到父亲的好意,但太久没怎么说过话,让她一时间不太好组织语言拒绝。在珍犹豫的功夫,强尼蹲下身子,端起面碗吸溜了一口面。

      好香!

      一瞬间,强尼产生了自己在吃肉干的错觉。可弹牙劲道的口感又分明是面条,吃进嘴里却有奇异肉香!

      不仅如此,这面条咀嚼的时候不光是嘴巴在感受味道,就连鼻腔都充满了香气。那香气让他想起了老领主家,他去做工时闻到过老领主吃的火腿,据说一片顶的上他半个月的工钱。

      回过神来已经把半碗面吃完了,还想再吃半碗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很饱了。

      分明是干巴巴的小饼,却变成了一锅浓香的浓汤。明明是清水煮出来一粒盐都没有加的面条,吃起来却好像在啃火腿,吃完身上好像有使不完的牛劲。

      她不是天使还能是什么?!

      强尼打开屋门,看着空荡荡的屋外,眼神有些落寞。

      主是仁慈的,主派天使来救他了,他却把天使拒之门外,可天使还是留下了礼物。

      但这可不是什么魔法与福音。

      那面条看似清汤寡水,却当真不是一碗简单的面条。是取两个月大的雏鸡,杀好之后用大料、丁香、陈皮、肉桂、良姜、辣椒、月桂叶等十余种香料磨成粉,旺火炒盐,再用这盐腌制雏鸡,在哈密那样干燥的空气中腊干。

      哈密的空气干旱无比,唯有这样的环境才能让腊鸡干的一掰就碎成了粉末。再加上雏鸡骨骼尚细,整只鸡都可以导成粉末,鸡一面三的比例揉成面团,是比寻常面团韧了不少。再以叶天籁的怪力,一边加鸡杂煮出的汤水一边大力揉搓,最后擀成面皮切出的面团。

      而那块小饼,唤作鹄羹。将整只杀好的天鹅涂抹葱姜和陈年花雕去腥,煮熟之后将骨肉拆散,鹅肉以叶天籁精湛的『千庖剑』也需半个时辰才能剁成筛子都筛不住的细腻肉茸。拆下来的骨头再放入方才煮鹅的汤中旺火炖煮够三个时辰,直到骨头轻轻一捏便软了才行。

      再取稻、黍、稷、麦、菽这五谷,用磨盘细细研磨两遍,将五谷之粉和鹅肉茸混合在一起,加入炖了许久的鹅骨汤,揉成面团再压成小饼,同样在哈密那干燥的天气下暴晒而干。

      吃时只需热水冲泡,便会化作一碗充满粮食芳香和肉香的鹄羹。

      这不是魔法,但对于强尼来说,这份来自东方的对美食的追求,或许比魔法本身还要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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