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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兜风吧!
警局值班室的灯管嗡嗡作响,走廊响起脚步声。王警官推开会议室的门:“两位同学等久了吧,这是专门为你们做的证书。”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半天没动。
“愣着干嘛,快拿着呀,待会儿给你们拍照了。”王警官催促道。“王哥一起吧,明天我好写篇报道挂咱官网上,这好人好事可不得好好表扬一下?”宣传科的邹警官说着,举起单反:
“一起看镜头啊!三、二……”
徐朗一听要上新闻,就有点局促。“警官我上个厕所!”“警官我和他一起上厕所。”钱熙晨后脚跟着跑了出去。
王警官皱眉打趣:“咋厕所还要一起上啊?”
他们一口气跑出公安分局,清冽的晚风伴随酸花香,是绿化带里的海桐开花了。
“上车吧。”钱熙晨递来哑光的头盔,护目镜下一双狭长含笑的眼睛。在确定他坐好后,钱熙晨一脚踢开脚撑,引擎的轰鸣声随之响起。他环住钱熙晨的腰,紧贴他的后背。
绕着环城快车道行驶,没有目的地,只有夜色温柔与机车轰鸣。
曲江中下段,河水低平如镜,点点星光均匀的洒在河中,像是细碎的钻石。当有微风吹过,泛起的涟漪清冷闪耀。
这样的夜晚与冰啤酒最配。
“干杯!”玻璃瓶相撞,徐朗灌了一大口,清醒甘甜的啤酒充盈口腔,冰冰凉凉的感觉直叫人上头。“刚才飙那么快,是不是都跑到一百二十码了?”他想起刚才,风声呼啸,心脏狂跳,好像全世界都被甩在身后的兴奋。
钱熙晨眉毛飞扬,很自信地表示这还不是他跑过最快的,C市北山路那边才是真的弯多,北山二路曾经是作为专业赛车比赛的道路,后面出了事就被封掉了。但现在还是有很多想追求刺激的赛车手会去跑那条路。
“其实就以风景来看,B市到A市的那条滨海路线挺值得一看的,你喜欢的话,我们下次可以去那条路跑跑,怎么样?”钱熙晨盯着他的侧脸,看得出神。
徐朗闻到一股很有侵占性的高浓度酒味,钱熙晨的身体不断向他靠近。“你喝醉了吗?要不给你叫辆车送你回去?”
“不,我没醉。就是突然想抱一抱你,让我抱一下好吗?一会儿就好。”
他任由钱熙晨像抱毛绒熊一样抱着他。
“我想亲你。”钱熙晨轻轻舔着他耳垂说,抱得更紧了。徐朗条件反射地想挣脱,但根本挣不开。
“你喝醉了。”
“我没有,我很清醒,我说的是心里话。”
这回轮到徐朗沉默了。
“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人,你明白吗?”
“又在说傻话了。你只是失忆了而已,你还是你。”钱熙晨摸了摸他的额头,像是在确认他是不是发烧了。“不是,我没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
徐朗扶额,也感到无奈。好像无论他说什么在他们那里都是失忆。“这是怎么搞的?”钱熙晨握住他的手,浓眉紧蹙。“就是训练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看着吓人,现在都不痛了。”
“不行,还是去要买点药和纱布处理一下,不然等以后发炎了多难受。”
徐朗被他拉去找附近的药店买药。在去药店的路上,路灯下有泡桐花的影子摇曳。
“你那时候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当时训练完准备回去,走到小树林那里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声非常惨烈的猫叫,跑过去刚好看见他们一伙人在抓猫。情急之下我就跟着他们上了山,再之后的事你都知道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如果当时不是钱熙晨帮忙,他还能不能站在这里都是个问题。
“那你呢?你又是怎么在那里?”徐朗想起之前听到保安说钱熙晨是新人。他是怎么打进那伙人内部的?
钱熙晨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告诉他。
他说他在很早以前就在关注这件事,只是一直都没有取得重要进展。直到几天前,他收到林季雅的消息,说这伙人预计要在C市举行仪式,所以他就去了C市。但没想到那伙人非常警惕,让他扑了个空。
之后大家商量了一下,希望能用目前已经拿到的材料报案,但很可惜,由于证据不足,还是无法立案。
“所以你今天早上会出现在派出所?”
“嗯,因为这件事我当时一直很烦,刚好晚上林季雅约我喝酒,我想着喝点酒或许能好点,就去了。没想到转机就在这。”
“在那间酒吧里,我们无意中看到了一个熟面孔。那人是我们跟踪的虐猫团伙中的一员,负责检录新成员。我想办法把他灌醉,让林季雅有机会黑了他的手机。又通过他手机查到了他们的新计划,地点就在B市的西郊山区 。”
“因为时间仓促,我们来不及和其他人讨论。我和林季雅商量了下,由我负责深入内部,收集证据,由她负责远程控制,利用定位器来确保我的安全。但我们低估了对方的信号屏蔽器的覆盖范围,在我一进入山脚时,她那边就收不到我的信号了。”
“痛不痛?如果我擦得重了,你一定要叫我。”钱熙晨格外细心细致地给他上药,抹了一层又一层,知道的说是在上药,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给蛋糕胚抹面。
“我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徐朗说道。钱熙晨提起刚才没说完的话题:
“你想和我去滨海路吗?明天或者后天,只要你有时间,我们可以像今天这样一起兜风。”
“这个月再请假,店长恐怕要辞退我了。”徐朗无奈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每个月给你发工资。”钱熙晨有些紧张地手指交握。
徐朗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是想当我老板吗?还每个月给我发工资?”“不是老板……”钱熙晨很想说,除了老板还有另一种身份也可以发工资。应该不能说是发工资,而是交工资。
他不是开玩笑,他是真的想这么做,想养着徐朗,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下班后,穿着单薄的蕾丝裙,跨坐在他腿上,抱着他的脖子,撒娇般地说:“给我好不好,老公。”
想着想着,似乎鼻血都要流出来。钱熙晨试了试鼻子,还好没有因为那个幻想就真的流鼻血。如果真流鼻血了,问起他为什么还真不好说明原因。
“你家多多看起来七八岁了吧,是从小时候就开始养的吗?”
“嗯?多多吗?他确实是从我小学时就陪着我了。”
“那你们的感情一定很深。”要知道狗狗的生命才十几年,这样的时间都相当于是半辈子的亲人了。
钱熙晨点头,“他是我转校后的第一个朋友,也可以说是我那时候唯一的朋友吧。”他以略带回忆的口吻说,耳朵上的四角星耳钉泛起冷淡落寞的银光。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小时候的我又胖又丑讨人厌啊。”
徐朗扭起过钱熙晨的脸,仔细打量。不至于丑呢?这么帅一张脸,难道是男大十八变?他想起那个世界的钱熙晨,虽然胖胖的,但也不算丑。更重要的是,即使他们没见几面但对他们这些室友还挺好的。
那时候他们刚搬进宿舍,彼此都还只见过一两面。知道他们空调坏了,不仅自掏腰包付了修理费,还在学校外宾馆开房让他们住。
“徐朗,如果没有你,我绝对不是今天这个样子。”钱熙晨握住他的手,亲吻他的手腕,“有时候我也觉得我特别幸运,如果没有他们,我也不会遇见多多,遇见你。”
他的声音本来就挺低沉的,现在带有着莫名的磁性的样子意外让徐朗觉得有点色。
“你说的他们是谁?”
“他们……”钱熙晨没有立刻回答,“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说也没什么意思。”
说到过去,徐朗想起自己之前问宋浅玉却没有下文的事。
“熙晨,你能说说我过去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钱熙晨有些诧异,似乎没料到他会主动提起。“你当然是一个很好的人,就跟你现在一样。善良、勇敢,有同情心、乐于助人……”
“我不是问这个,我的意思是,我们是自己变成朋友的?我高中时是怎样的?”
他本以为以钱熙晨的性格,会很痛快地告诉他过去的事,但钱熙晨却沉默半晌,忽然笑起来:
“你想知道我和你是怎么认识的是吗?但这个故事要讲好长了。”
我们的相遇是在高二,一个暴雨的夜里。
***
课间10分钟,嬉戏打闹的声音。
“哎!你看那,他怎么来了?”
“听说不是富二代了,竟然还来这上学啊?”
“什么富二代?暴发户吧!要我说还上什么学呀,拉低我们班平均分。”
钱熙晨扔了笔,从他们身后走出教室。天上乌云密布,干燥沉闷的风卷起地上的沙尘。树叶无精打采地垂着头,已经太久没下雨了。
他没走出几步,就听见后面班主任叫他:“钱熙晨,来,你过来,我跟你说两句话。”
“刚才你妈妈已经跟我说过了,我大概也了解情况,平常你还是来上课吧,上半天也行,就当是听着玩儿。”
班主任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进去,快上课了。
在晚自习时,外面就已经狂风大作。树干弯下腰,树叶哗哗作响,枝条如蛇般狂舞。没过多久就有哔哔波波的声音,天上下起了钢珠,声音听得人害怕。
排水管吞下不下水流,下渗的速度越来越慢,路面开始积水。
老师让提前下课了,教学楼外撑起五彩斑斓的圆蘑菇。“同学们要互相关爱,互帮互助,有伞的跟没伞的同学一块走。”
“你带伞了吗?”
“我没带哎!”
“那我们一起走吧。”
教学楼人越来越少,有伞的没伞的都走了。钱熙晨走出只剩他一个人的教室。雨还是没有要停的迹象,他只能独自走入暴雨中。
风也很大,裹挟着雨珠砸在他的脸上,让他睁不开眼睛。这一段石子路的路灯坏了,只有很微弱的一点光线。或许是淋了雨,光滑的石子路非常容易打滑。
他一个不小心就摔进泥水里,衣服又湿又脏,膝盖也撞在坚硬的石头上,半天爬不起来。真像一只落水狗,又想哭又想笑。他怎么这么狼狈又可笑?
正在他伤心难过之际,砸在他头上的雨停了。他惊慌地抬头,虽然光线昏暗,对方的脸却深深地映在他瞳孔,让他忘记了说话。
“同学你没事吧?你是住宿生还是住宿生?我送你。”他听见对方这样问他,没有嘲笑。
又是一个晚饭之后,太阳垂落西边,将晚霞染的一片火红。连成片的云朵如同淋着一层草莓酱的冰淇淋雪顶。虽然已经下午六点,塑胶的篮球场依然热得如同火烧铁板。
篮球场外有一排排黄杨树,球状的树冠洒下一片阴凉,是很好的遮阴地。
“哇~萧哥哥打得好厉害呀!”一个女生从小门走进来,开口的声音格外矫揉造作。“哎呀好热呀,你去叫那个大胖子让让,他一个人占那么宽的位置,好意思吗?我们两个坐着看多好。”
两人趾高气扬地走过来,好像为她们让座是天经地义的事。她们还没走到位置,钱熙晨已经站起来走到一旁。两人尴尬了一瞬,鼻子发出哼的声音。也没坐,故意扯开嗓子喊:“算了,别坐了,感觉椅子都脏了。”
钱熙晨揩了揩汗,也不在意对方泼来的恶意,反正已经听得多了。他满心满眼的全是篮球场上那个在他眼里几乎发光的人。
自从上周的事情之后,他就每天雷打不动的跑来篮球场看他打球。
球场上,一个完美的球即将进入篮筐,半道却被人劫走。他的眼睛紧跟着穿26号篮球衫的身形移动,一颗心同样高度紧张。他捏紧了拳头,掌心都是汗。
跳跃的篮球从一个个阻挡的对手手中飞过。就是现在!几乎完美的扣球!他看见了飞跃的身影,紧绷流畅的肌肉线条,自信昂扬的眼神。在这一瞬,他就是偶像般让人着迷。周围爆发出一片叫好声,他也忘我地的欢呼雀跃,同享胜利的喜悦。
“切,肯定就是运气好而已,萧哥哥你只是暂时没发挥好,下一次肯定不费吹风之力就赢回来了。”
是刚才的那两个女生,站在他们旁边,长得又矮又瘦的男生,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萧哥哥。
“就徐朗?他刚才不是耍无赖才赢了我?要是在正规比赛上,他早就被罚球了,还能赢得了我?也就是在这里——”
“明明是你自己菜,还诬赖别人?”对方一听,嘴巴一努,插着腰,抬头打量他:“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二班的倒数第一啊,你怎么还待在这儿呢?反正家里不是有钱吗?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吧,猪宝贝当然要回猪妈妈家咯!”
故意装怪的语气引得周围人哄堂大笑。
“喂!萧墙,接球!”萧墙一扭头,高速旋转的篮球正好砸到他鼻梁上。“艹!”萧墙捂着鼻梁根,眼冒金星。“你他妈的——”
“不好意思,没想到你连这都接不住。”徐朗虽然说着不好意思,语气却没有丝毫歉意。他接过反弹回来的篮球,做出又要抛球的动作。
萧墙被打怕了,硬嘴说他今天打累了,不跟他计较,有本事下次再来。然后匆匆离去,两个小粉丝也忙跟在后面跑。
徐朗转着篮球:“你别听他瞎逼逼,他自己就是个菜鸡,还好意思说别人。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徐朗,高二二十二班的。”
他拿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才敢去握手,“我叫钱熙晨,高二二班的。”
在这之后,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为了能和徐朗在一起,每天从西区教学楼跑到东区教学楼等徐朗下课,然后和徐朗一起吃饭。
烈日炎炎,歪脖子老槐树开花了,一簇紧挨着一簇,吊起淡雅如玉的花塔。疏影轻摇,蝉鸣阵阵。他在树下等徐朗,只希望时间快点再快点。
放学的悠长铃声响起,人群路路续续涌出,很快汇成一股人流。他看见徐朗在向他招手,隔着透明的人群。
“你们班怎么每次都放这么早?都不给我等你的机会。”徐朗笑着说,眼睛只看着他的样子让他格外心动。“没关系,我等你就好。你想吃什么?”
学校二楼食堂,巨大的通风玻璃和高挑天花板拉大了整体给人的空间感受。仅2000平方米的面积看起来有了5000平的空阔感。
走过一排排窗口,清真区、快餐区、中餐区……
他们找了个靠近空调一点的位置。
徐朗尝了一口辣子鸡,大失所望:“学校里做的一点辣味都没有,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正宗的川菜。”他嘴里几乎喷火,脸也辣得发红,还好是在夏天,不然肯定暴露了。徐朗看他一言不发地低头干饭,以为他喜欢,不停把菜夹他碗里。
“下次我带你去学校外面那家小餐馆吃,那家店的味道正,绝对爆辣。”停了停,徐朗接着道:“熙晨你说你一个走读生,怎么天天来学校食堂吃饭?如果我是走读生,打死我都不来食堂吃。”
“这样很方便,平常在外面也吃腻了。”
“那还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话音刚落,另一男生拍了拍徐朗肩膀:“嘿!最近怎么一个人吃饭?兄弟几个找你都找不到。”说话的男生从后面揽着徐朗的脖子,半个身体靠在他身上。
“我去,重死了,滚开啊!”e不仅没滚反而伸手拿起徐朗的筷子,给自己夹了一筷子鸡肉。“我说徐朗你太不够朋友了啊。俗话说得好,苟富贵,勿相忘。你这榜上大款了,天天大鱼大肉的,也不说让咱哥几个跟着享享福。”e打量的视线看着他,又回落在徐朗脸上:“你小子啊,忘本!”
e的手掐着徐朗的下颌骨,做出愤恨的样子。他想替徐朗解释,但徐朗看起来并没有生气,而是拦住他。
他们说笑着,气氛是那么融洽,他却只坐在一旁,像是融不进去的旁观者。
“你说真的,你真的追到夏婉了?不是人大美女看上你什么了?看上你的死皮赖脸?”
“哟哟哟,嫉妒了?我就是追到手了怎么样?之前不是跟我打赌吗?现在,愿赌服输,记得把下个月的生活费转我微信上。我走了。”说着一巴掌拍在徐朗后背上。
“靠,快滚吧你,谁想看你在这炫耀?”徐朗站起来踹了e一脚,正好踹大腿了上,对方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记得转钱!”走了好远e还在喊。
“刚才你说什么来着?我刚忙着收拾e都搞忘了。”徐朗有些歉意道。“没关系。他是你朋友吗?”
“什么朋友,损友还差不多。”
他看着盘子里火红的干辣椒段,犹豫着问出那个他最想问的问题:
“徐朗你……你有女朋友吗?”
“你看我这样子像有女朋友的人吗?”闻言,他松开攥紧的手。“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徐朗一副你可把我问到了的样子:“要比我矮一点,具体矮多少还没想好,然后脸应该挺漂亮的,最好是像夏婉那种类型。”
此后又过了几天,星期五的一个晚上。篮球场上只剩下一个老师还在打球。
叮咚叮咚——
上课的铃声,但学校里已经没有学生了。又起风了,看起来又要下雨。
“同学你还不走吗?等会下雨了。”负责锁门的老师喊道。见他不走,只把另外三个门锁了,留了一个出口。
他昨天和徐朗约定好了,今天和他一起打球。徐朗不会无缘无故地放他鸽子,肯定是出什么事了。他拨打电话,手机关机,他想到了报警。
“……在明德一中,我朋友失联了……名字叫……”
***
与钱熙晨那边的焦急不同,派出所这边。
“徐朗,谢谢你……呜呜……真的谢谢……”夏婉抽泣着道谢。“谢什么,那几个臭流氓早就该收拾了。今天刚好送他们进局子。”徐朗握着夏婉的手安慰她,“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夏婉哭红的眼睛看着门外,徐朗也转头看去。
钱熙晨没想到等他焦急赶到派出所看到的会是这样让他如鲠在喉的一幕。女生披着徐朗的衣服,紧靠在他的臂弯里,看着楚楚可怜,是徐朗喜欢的那一款。
“手机不小心关机了,真的很抱歉让你白等了一场。看样子今天是打不成了,我们改天再一起打球吧。”
徐朗扶着女生走出派出所。钱熙晨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他们看起来那么般配,如果谈起恋爱,谁不说一句郎才女貌?
透明玻璃倒映出一个庞大的躯体。他看着玻璃门中的自己,第一次那么厌恶自己。这么丑陋的他怎么配站在徐朗身旁?
水波闪耀的盛夏很快离去,雾霾阴郁之冬盘踞于B市高空。
周二,天气很阴,到了午间下起细细针雨。和往常一样,他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他撑开雨伞,将伞柄往徐朗那边倾斜。
“我怎么觉得你越来越帅气了呢?”徐朗笑着道,视线落在他撑伞的手上,骨节分明,青筋凸起。“上一学期还胖嘟嘟的,这一学期摇身一变就变成大帅哥了?追你的女生肯定不少吧?”
“没有,没有女生追我。”
“怎么可能,可别骗我?”徐朗伸手试图从他脸上掐出点肉,“你瘦了好多哦,还是以前那种肉呼呼的手感好,看来以后只有捏莘莘的脸咯。”
“莘莘是谁?你朋友吗?”
“他是我发小,才十六岁,脸上胶原蛋白可多了。小小年纪就喜欢穿一身冷色系,可能这样会显得成熟一些吧。”
听着徐朗莘莘莘莘的叫,他莫名地很不爽。甚至有点嫉妒这个连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他凭什么可以得到徐朗那么亲切地称呼?如果他也和徐朗从小认识,是不是也能听到徐朗亲切地叫他的小名?
“可惜他出国了,明年才回来。不然我肯定介绍你认识,我觉得你们一定聊得来。他也很喜欢末日生存,小时候又怕又爱玩,天天让我陪着他打,就像个粘人精一样。”
钱熙晨扯动嘴角,笑了笑,心里更讨厌这个发小了。
“徐朗——”
是他一听就酸意直冒的声音。
“夏婉你怎么在这儿?吃饭了吗?”
“还没,我回来拿书。对了,你要和我一起吃饭吗?我外婆说她给你也带了份红烧肉。”
“那我一定要去谢谢外婆。”
徐朗面露歉意,说他今天暂时不能和他一起吃饭了。钱熙晨只能笑着说没事,藏在衣兜的手却握得更紧。
而这只是开始,之后他和徐朗越来越难见面了。从原来的每天,到一周见一两次,再到……现在完全失去见面机会。
最坏的结果还是发生了。夏婉成了徐朗的女朋友,他们谈恋爱了。钱熙晨忍不住地想,他们会做些什么呢?每天一起吃饭,手牵着手散步,散完步后呢?会不会接吻?徐朗会搂着夏婉的腰,然后说我好爱你。再然后呢?他们会结婚,会拥有爱情的结晶,而他呢?还要笑着祝福他们婚姻幸福。
光是想想,他都心如刀绞,更别说以后真的变成现实。
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中参杂有细微的争吵。小树林里经常有情侣偷偷约会。或许是哪一对情侣在吵架吧。他想,他对别人的事情不感兴趣。
“以后不要再给我写情书了,也不要再纠缠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明白吗?我不喜欢男的!”
这个声音分明就是……
一棵参天的玉兰树下,大叶如掌的树叶投下一片晦暗的光影。在徐朗前面站着一个男生,皮肤惨白如尸,像是有什么病。那男生捂着脸哭,声音哽咽:“阿朗,对不起,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我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那一天天的跟踪我,偷拍我的是谁?嗯?说啊?”徐朗撕碎一个什么东西砸在那男生脸上。“以后少做这些恶心的事。”说罢,徐朗厌恶地快走离开。
那男生低着头站在原地,头慢慢转向隐蔽的树丛。
他自知对方已经发现自己,直接从遮蔽的树后走出。“喂白鬼,你做了那么些恶心事,还有脸哭?脸皮真厚。以后少再干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我可不像徐朗说说就完了,我真的会让你进少管所。”
他俯视对方,语气甚至有点轻蔑。对方甚至连情敌都算不上。
“你最好记住了,我说到做到。”
就在他撂下这句话转身离开的瞬间。
“你也喜欢徐朗。”宋浅玉的话让钱熙晨脚步一顿。“你也对他抱有其他的想法。他会讨厌你的。迟早有一天你们的关系会破裂,就像我和阿朗现在这样。”
钱熙晨不屑冷笑:“你是你我是我,你这么个恶心玩意儿,徐朗讨厌你是你自找的。”
“你很清楚不是吗?你连告白都不敢,难道不就是因为害怕吗?害怕失去,害怕连朋友都做不成。”
“我们不是敌人。”宋浅玉说道,那双眼睛里没有泪水。“我们的敌人另有其人。”
忽然刮起一股强劲的冷风,卷起地上撕碎的情书纸屑,一切都在空中飘扬。
“然后呢?我送给你伞之后呢?”徐朗问道,这一声也把钱熙晨从回忆中拉回来。“之后……之后我们就成为很好的朋友了啊。”
“那这也不算长吧。”徐朗总觉得钱熙晨并没有说完。“你有没有想过宋浅玉为什么会收养咪咪?”钱熙晨突然问他。
“就跟你收养多多一样的呀,看着可怜就想要爱护它,不然还能是什么?”
钱熙晨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半晌道:“可能是我想多了。我以为宋浅玉不是那么有爱心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
“宋浅玉不是爱猫的人,如果真要说爱猫,或许唐莘更真诚一点吧。他曾经和你养过一只白猫,取名叫咪咪,后来那只猫出了意外。当你跟我说起宋浅玉收养咪咪的事情时,我才会觉得那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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