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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手一动,碗移来移去。
这人的手还真快!
不过,她的眼还算跟得上,能清楚地看到,那小球是在左边的碗里。
“这个!”富商笃定一指。
想必他也是看清了的,方能如此笃定。但是,戏法之所以为戏法,骗子之所以能骗人,当然就会出乎人的意料。
“哎呀!可惜,可惜!”玩戏法的大胡子一笑,嘴从胡子里挒出来,一掀碗,里面空空荡荡。
“什么?”富商不敢相信。
伸手和休花心头暗笑,面上不动声色。
“您看,在这边呢!”小球当然已经到了另一个碗里,好端端的。
“不可能!你这碗有问题!”
富商抓起碗,看来看去,敲敲打打,实在找不出破绽。这碗就是普普通通的白瓷碗,半点机关也无。他看完了碗,又去摸那个小球,依旧找不出半点毛病。
大胡子呵呵一笑,只道:“碗一文一个,您小心看。”
“哼。骗子!”富商撂下碗,一撇嘴,想再伸手去够那银子,却被大胡子一拂手,取走了。他摇摇头,装作无事发生似的,大摇大摆地走了。只是脚下不稳,可见心头破财之痛。
休花一笑,问伸手:“看明白了吗?”
伸手点点头。
休花一挑眉:“那就上!”
“我来试试!”伸手掏出一文钱,对那大胡子笑了下,大胡子扫她一眼,目光定格在她手上,又是一笑,方才应好。伸手看他双目明亮,皮肤光滑,或许这胡子之下,是幅漂亮样貌。
休花掏出一块碎银,说要加入,输赢全看伸手所答对错。
大胡子道:“好。小姑娘,你可看清楚了!”
他的手刚按到碗上,却被伸手按住了。他的双手粗糙,不似脸一般干净,或许他原本是干活的手,过了多年,脸已经光滑,茧子依旧在。
大胡子问:“怎么了?”
伸手道:“我想再看一眼,可以吗?”
大胡子道:“当然可以!”
伸手掀开碗,小球就在这碗里,她一点头,松开手。
几乎同时,两碗换来换去,似乎比之前更快,更看不清。
伸手根本不看。
这猜小球的游戏,比的根本不是眼神,而是动作。
球在哪里,不是在开碗前决定,而是在开碗后才决定的。
手法实在简单,甚至到了乏善可陈的地步——两个碗换来换去,全是障眼法,等到开碗时,只要玩游戏的人指了有小球的碗,小球便会在一瞬间,被这大胡子拿走,夹在手心。而另一个碗,本空无一物,大胡子便会在开碗瞬间,把小球从视觉死角放进去。
而刚刚,在“再看一眼”时,伸手已将小球,顺到了自己的手中。
小球轻若无物,大胡子显然还未发现。
伸手装作被骗,实际上抢先偷走小球。等开碗时,仿效骗子,将球放进碗里,那么决定结果的,当然就是她。
风呼啦吹过,手已停下。
“小姑娘,你猜吧。”
“我猜,不在这里。”伸手右手食指一指,自己动手,将碗掀开。
现在球在自己左手中,两个碗里当然全是空的。自己动手掀碗,就免去了大胡子有备用球的风险。
果然不在。大胡子“喔”了一声,却不惊讶。照理来说,他没拿到球,该很失落才对。
“好!那就是我们赢了。”休花道。
“等一下——小姑娘,能不能把你的手给我看看?”大胡子道。
“能啊。”伸手把小球往袖口一塞,袒露双手,干干净净。
大胡子点头:“行,这就没问题了!”
休花问:“这下算是我们赢了吧?”
大胡子道:“球若是在另一个碗里,当然就是你们赢啊。”
伸手嘻嘻笑道:“我来开。”
她一动袖子,想把球抖出来,动作一顿。
球不见了。
“怎么了?”休花问。
伸手皱些眉,低声向休花道:“你——不……”
她本想问,休花是否在和她开玩笑,偷走了她的球。但料想,休花还不能在她浑然不觉的情况下,从她身上偷东西。
是谁?
“小姑娘,你不开吗?”大胡子双眼眯起,带着笑意。
伸手咬咬牙:“您开吧。”
“那好啊。”
大胡子一开,休花就笑了出来。
“哈哈!我们赢啦!”
伸手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小球就在那里。
大胡子跟着哈哈笑道:“不在那个碗里面,当然就在这个碗里面了。不知道你方才,是在紧张什么呢,哈哈哈!”
“好耶!好耶!”休花抓走那两块碎银,一块是富商的,另一块是她自己下注的,指指桌上的两枚铜钱,向伸手道,“你的钱,快拿着啊!”
伸手依旧双臂僵直,如坠冰窟,僵硬地把铜钱拿在手上。
她赢了。
但是,中间的所有过程,都是在她意料之外的!
大胡子问:“两位,还玩吗?”
“不了吧,你说呢?”休花问。
伸手还算一副呆愣愣的样子。
休花刚开始想着这赢来的银子怎么花,走出一段路,才发现伸手样子实在不对劲,问:“你怎么了?”
“不对。”伸手喃喃道,“不对不对不对!”
他不是一般人,而是比自己还要厉害的神偷!
他不仅换了碗里的球,还趁自己伸出双手的时候,把自己身上的球偷走了!他根本不在乎钱,一切行为,不过是哄她玩罢了!
“我要先走了!”伸手握紧铜钱,回首探头。
“现在?”
“对!”
“要回去?我们一起?”
“不!我有点事!”
休花见她急匆匆的样子,便不多问,摇摇头,抛抛银子,独自走了。
伸手飞奔而回,一路浑浑噩噩,跑回去找那大胡子。摊位空空荡荡,两个冷冰冰的白瓷碗摞在一起,放在变色,碗中心放着那个小球。大胡子等她一走,便离开了。
她四处张望,看到左边街道尽头,人潮中,依稀可以看到半个露出的胡子下巴,伸手一急,立马追上去。
等到了路口,人潮散开,那身影不见了。
伸手想再去追,一咬嘴唇,想着干脆随便找个方向去追,口中道:“前辈?哎呦——”
她今日为了乔装,穿了双鞋底高的鞋子,脚一歪,便跌在路边草丛中。这地方离路远些,倒是不怕被人踩到,只是看到路人匆匆自面前走过,心中更加焦急。
“诶——小心些。”
听到这声音,伸手一抬头,立马露出欣喜的神色。
那大胡子蹲在她身边,笑道:“何必走这么急?”
“前辈!今日多谢了!”
“我们素不相识,你怎么就叫上前辈了?”
伸手急道:“前辈,我也是小偷!”
大胡子嘘了一声,道:“小姑娘,我又不是小偷,你为什么要说‘也’呢?”
伸手摇头道:“前辈,不用瞒我,我已经看出来了!您看,您今天是易容了的,我是没法知道您平时的身份的。”
大胡子呵呵笑道:“你也戴着面具啊。”
伸手一呆:“是哦,我也戴着面具。”
大胡子道:“万一你想骗我认罪,我可就倒霉啦。”
伸手咬咬牙,把自己的手给他看:“这下您该相信了吧。”
她的手食指与中指很长,仔细看,便能看出,那红是伤疤,和胭脂很不一样。
大胡子叹道:“你的手伤得很重啊。”
“是啊,不过我已习惯了。而且,虽然伤了,却还能用。”
她动动左手,果然灵活。
伸手问:“不过,总比不上前辈您如此厉害。”
大胡子道:“我已经很久不偷东西了。”
伸手问:“是不是已经偷了很多,不用再偷了?”
大胡子呵呵一笑:“多少算是多呢?”
有多少算多,有多少该停下?
人生虽短,但伸手有很多次,很多次可以停下的机会。她依旧觉得不够,依旧选择继续活着,继续去偷。
“多少都不算多。”伸手道,“是我输了。我一定没法像你一样,觉得足够,就此收手。”
“够与不够,是凭心定。也不一定,我是觉得足够。或许,我只是真的有个理由,绝无法再去偷了呢?”
能是什么理由呢?
让一个小偷停下,除了满足,总不能是已偷到了世上所有的东西。
就好像,她明明已经到了明光堂,有个正经职业,却还想知道更多,想知道明褀所隐藏的事,就算她本不该知道。
大胡子道:“其实我见到你,何尝不是亲切,不然,也不会哄你玩了!”
“前辈……唉。”伸手道,“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到您的境界。”
大胡子哈哈大笑,听得出,这一次他才真被她逗笑:“别发愁了!如果我还能帮你,就会再帮你一次。”
“您都这样说了,我心情就好多了。”
大胡子点头:“你的腿该好些了,那我也该走啦!再会!”
伸手站起来,果然已好多了:“前辈,再会!”
临走前,伸手找到了胭脂池,将自己的手泡在其中,一闻,果然很香。
她打开明光堂的大门,里面极清净,关好门,穿过前院,缓步走到中庭。遥遥地望见如画般的一幅场面。
一位面容清隽,两颊瘪瘪的古木似的女子,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她极瘦,瘦得不健康,像是一笔墨划出的一道已干涸的痕迹。
她的对面,明笃低头作画,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明笃是用枪的,如今握笔作画,正如握枪般挥洒自如。明笃正为这枯木般的女子作画像。
伸手心中,忽冒出一句突发奇想,又不得不说的话!
她走上前去,双目灼灼,只待把这句话准备好,完完整整地说出口。
明笃抬眸,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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