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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辰时初。
徐徐出行的龙撵上。
平生提着茶壶微微倾斜,一道已经大开的沸水由高处冲下,茶叶在沸水的冲击中极致翻滚,醇厚悠长的茶香无声浸润了马车的内部空间,如兰如松。
然而吸引皇帝,叫他移不开目光的不是碧玉的茶汤,而是一截不经意间露出来的素白皓腕。平生察觉到落在身上的视线,抬头望去,发现皇帝正在用饥饿的眼光看着她……的手腕。
嗯,不带任何成人肮脏的欲|望,是很纯洁的肚子饿了,看见吃的眼神。
“皇上,你看起来很想啃下官的手一口的样子,是因为胖胖的像肘子么?。”平生放下茶壶,晃了晃手腕。她的语气很轻松,但是如果皇帝胆敢点头说是的话,她一定会暴起的。
皇帝的喉头不自觉动了动,他移开目光,坦率而诚实地道:“不像,但是像奶糕,很好吃的样子。”
这句话和夸赞女性肤如凝脂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平生以为皇帝是故意夸她,刚想送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结果发现他已经单方面结束了话题,低头看书去了,丝毫没有他在夸她的意思。
她愣了愣。
所以皇帝不是高情商故意说甜言蜜语哄她开心,而是单纯在陈述?
讲真,平生这辈子听到别人夸她顶多感觉美滋滋,从来没有因此害羞过,脸皮厚比城墙。这一次她破天荒地脸红了,虽然反应有点迟钝,但她真的脸红了。以及,美滋滋的情绪是双倍。
啊啊啊啊啊!果然无形撩人最为致命!
“左三的暗柜里有书。”皇帝修长的指尖翻过一页书,害怕平生在马车里干坐着无聊,他提前帮平生准备了打发时间的东西“或者右一的暗柜里有针线和丝线,你可以做荷包或者打络子。”
他本来只准备了书,后来偶然发现紫宸宫里的宫女和女官得了空就会抱着针线篮子做针线,就让张福弄了个针线篮子在马车里放着。
平生想了想,选了针线活儿。她低着头拨弄篮子里的各色丝线,挑选要用的颜色,“皇上,你喜欢蝙蝠还是云纹,下官打个络子给你。”
“云纹。”
“哦,好。”
平生绣的荷包在一众绣娘的包围下就是个渣渣,络子就没问题了,络子只要配色得当,大家打出来的都差不多。
她打的络子样式简单,不多时就打得差不多了,从篮子里挑了三只云纹玉珠,穿插进去,收好尾,略微歪头问皇帝:“你有空余的玉佩吗?我帮你装上去,以后可以直接戴。”
皇帝放下手里的书,解下腰间的玉佩递给平生,“你换这个吧。我直接戴上。”
出门在外,除了身上的这只,他的玉佩都在冼司衣那儿管着,既然平生送了,他直接用上就是了,何必另外找时间。
“这个络子是新的吧,拆掉……”平生迟疑。
“旧了。”皇帝打断平生的话,“朕觉得它旧了,要换新的。”
“啊对,它旧了。”平生嘴角泛起笑意,利落地把玉佩抠出来,转手装进自己编的络子里,“给你。”
皇帝接了过去,一边将络子挂回腰间一边道:“络子很有巧思,朕很喜欢。”
话音落下,过了一会儿,他摸索腰带的手停了下来,抬起头对平生说:“你转过身去,不要看朕。”
平生不明所以,带着满脸的迷茫转过身去背对皇帝。其实皇帝有点儿尴尬,他发觉坐着戴玉佩非常像解腰带,哪怕戴玉佩与解腰带相去千里。
“咳,可以了。”警惕地盯着平生的背影,皇帝迅速把玉佩戴到腰间,又检查了全身的衣物,才轻咳一声,示意平生可以转回来了。
“好看。”平生稍稍打量,顿时弯了眉眼。皇帝很适合简约利落的风格,之前的络子过于繁复,反而显得累赘了。
“去江南大约要半个月,路上你可以多打几条络子。”皇帝柔和了眉眼,他喜欢平生笑起来的模样。
“嗯!”平生重重点头,干劲十足。
半个月的路程里,有十一天走的陆路,四天走水路。平生并不总是呆在龙撵上,大多数时间她和其他女官在一起,队伍停靠休息时会携伴逛街,见识沿路的风土人情,过的非常潇洒快活。即将到达江南的前一天遇到了庙会,在临近庙会结束,皇帝换上便装,带她去逛庙会。
在暗卫的包围下,皇帝兴致勃|勃地与平生讲述他幼时和先皇一起逛庙会的情景,强烈推荐庙会美食糖葫芦,“先皇抱着我,在街口买一根糖葫芦,我就从街头啃到街尾,回家之前刚好吃完,母后一点也不知道。”
回忆的时候,皇帝整个人鲜活了起来,像一个真正的十五岁少年。平生听说过皇帝和先皇的父子关系很好,他完全是先皇手把手教大的。
“娘娘不让你吃糖葫芦?”平生好奇道。
“我小时候福气太足,母后担心我的身体,严格控制我的饮食,糕点糖果都是有数的。”
福气太足意思就是太胖了,平生想象了一下,结果满脑子都是皇帝如今精瘦健壮的模样,只能放弃。
他们的运气不太好,走到举办庙会的街道上时买糖葫芦的已经收摊了,平生没能尝到皇帝力荐的庙会糖葫芦,不过也买了一堆有趣的小玩意儿,还玩了庙会的经典游戏,猜谜。
皇帝的文采非常好,一路过关斩将,击退了数个文采斐然、令他赞不绝口的书生。最后平生是抱着最大最华丽的灯笼回去的。
她把等身高的灯笼放在屋里墙角,点燃里面的蜡烛,和闻讯聚集而来的女官们一起欣赏了一会儿,睡觉之前才吹灭了。
这只大灯笼得到了平生并其他女官的充分喜爱,可惜它实在太大了,不方便带下船,更不适合带回宫。
女官们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可是没有一个注意能够真正长时间保留它。皇帝知道以后,抬抬手帮平生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把灯笼画了下来,装裱好送给平生,用以代替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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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坏了,今天看鞋子的时候,对蓝色和黑色左右摇摆(有红色、粉红色、蓝色、黑色、杏色),顺口问我爸爸:“爸爸,你觉得黑色好还是蓝色好。”我爸过来看完鞋子,跟我说:“买粉红色吧,女孩子穿粉红色好看。”
接下来看裙子的时候,我看上一条黑色的裙子,我爸问我为什么不试穿一下粉红色的,粉红色的多可爱。
上次我妈妈买睡衣,妈妈看上了紫色和蓝色,准备去付账,我爸来了句:“买两件粉红色的呀,女人穿粉红色好看。”
以前都没注意,今天一串联,仔细算了算,我发现我有个真·直男审美·专注粉红色·爸爸。其他证据还有:
一张“枕头粉红色,被套粉红色,被单粉红色”的床——高二新家装修爸爸网购买给我的,质量很好。
整个家的窗帘都是杏黄色的,我房间的窗帘是粉红色的——爸爸和妈妈据理力争之后单独帮我挑的,如果不是他觉得男人不适合粉红色,很有可能妈妈和他的房间也是粉红色的窗帘。
一只一米六大的粉红色毛的熊——大一生日爸爸送的,前年亲戚家妹妹来玩抱走了,后面我重新买了个白色的。
一个粉红色的手机套——今年生日爸爸送的新手机穿的套儿,我拿到手的时候已经穿着了。
以前年纪小最爱白色,对粉红色第二感兴趣,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现在二十一岁超龄少女,开始对粉红色不太来电了,才发现这件事。
他太可爱了,怪不得妈妈以前的睡衣一直是粉红色,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