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天穿篇:葡萄酒
夜深了,但无人能抵抗熊熊燃烧的篝火与香气四溢的烤全羊,白虹义从的成员们在不远处低声交谈,分享着食物。而篝火旁的宴会气氛正酣。
沈同尘已换下火长的装束,穿着一身干净的胡服,周旋于姜糖、守仓君之间。他见识广博,言谈风趣,将一场本可能让姜糖有些尴尬的宴席,调理得热络融洽。
“今夜恶徒之血,玷污佳客之目,沈某惭愧。”他放下了手中酒杯,“沈某忽然想起那恶贼有一秘藏美酒,可聊以佐餐。姜大人、仙君,请稍等片刻。”
沈同尘随即起身,走向史延陀那辆最为华贵的马车。
葡萄酒!一定是葡萄酒!
姜糖精神为之振奋,今日似乎吃了烤全羊还不算完,更是即将以正宗的唐代西域葡萄酒佐餐,这才是真的功德圆满了!
只是会不知是哪里产的酒?如今正处天宝年间,大唐最珍贵的葡萄酒就来自粟特地区,也就是现代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一带,尤其是撒马尔罕周边。这里是当时西域最负盛名的葡萄酒产区,在唐诗中屡被传颂。
李白《对酒》中写道:“蒲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意味着时下最顶级的葡萄酒色泽并非深红,而是如琥珀、如黄金般的浅琥珀色或金黄色,如此方被时人誉为“琥珀之光”。
姜糖十分期盼,而且毫不掩饰。一旁的贺兰澜便暗自记下了他的仙女似乎对美酒有着十分的偏好。
片刻,沈同尘手持一只型古拙的双耳银壶和几只琉璃夜光杯走了回来。他拔开以蜜蜡封存的木塞,一股馥郁到妖异的果酒香气飘逸而出。
那果酒香气复杂,让姜糖十分意外。其中竟既有熟透葡萄的甘甜,又有一丝肉桂与香料的浓郁,霸道地盖过了烤肉的烟火气。
琥珀金色、又泛着些许紫宝石光泽的酒液,倒进了剔透的琉璃杯中,在跃动的火光下,酒面漾开一圈圈光晕。
姜糖很难描述此刻的感受,只觉得自己看得痴住了。
“此乃史延陀秘藏的葡萄酒,”沈同尘一边倒酒,一边展开介绍,“据说是来自拔汗那的珍品,先是陈化了数十年,又在驼背上颠簸了万里,才至此地,口感稠密如蜜,柔顺无比。他平日视若性命,今日,正好用以酬谢大人与仙君。”
姜糖端起酒杯,小心地轻轻啜饮一口。
作为现代人,她喝过许多红酒和仿冒红酒的饮料。老少咸宜者有之,如童年邻里间互赠的自酿葡萄酒、女士香槟、老年康;晦涩昂贵者有之,如大学时白富美好友生日宴会上提供的、那些她叫不出名字的法国波尔多左岸顶级名庄。
但是那些,眼前这杯,完全不同。
它确实像沈同尘所说一般“稠密如蜜”。酒液初入口,丰沛醇厚的甜润就先占领了味蕾,仿佛熟透的浆果在口中爆开,好似甘露。
但这甜蜜转瞬即逝,随即一股锐利粗暴的酸涩混杂着香料气息缠绕在舌根。最后才是酒香入喉,让她牙龈发紧,精神为之一凛。这口感层次之丰富、变化之奇妙,远超她喝过的任何饮料酒水。
姜糖感觉自己的整个味觉感官都被这杯酒打开了一个新的维度,忍不住脱口而出:“好奇妙!”
粟特人擅长将香料融入葡萄酒中,这酒里可能加入肉桂、豆蔻或者是乳香,才创造出了这种独特而奢华的复合香气。让她联想起了后世的煮热红酒,这大概不仅是口味的需求,也是为了追随时下大唐上层社会对香药的迷恋吧。
姜糖神游完毕,放下杯子。守仓君金须赛紧紧追随大人,小呷一口,细细品味。
“妙啊,”他轻轻放下酒杯,目光诚恳地看向司历大人,那部美髯也仿佛因这绝妙体验而更显光泽,“这西域佳酿,果然名不虚传。初入口时,竟有几分我中原团饼茶的醇厚底蕴,当真妙极。”
这便是语言文学的艺术了。守仓君看出司历大人饮酒经验不甚丰富。他便不说“西域酒比中原酒好”,而是说它有“团饼茶的醇厚”。
这既恭维了西域酒的层次,又巧妙地将陌生的滋味拉回到司历大人熟悉的口感体系里,瞬间消弭了距离感,显得自己与上司在同一品味阵营。
他又察觉司历大人对葡萄酒确实喜爱,顺势进言,声音放低,如同分享一个奇闻逸事:
“大人有所不知,凡人酿酒,凡间葡萄如此已是极限。但只有我等修道之人方知,西域火洲还有一种十年一熟的仙果‘赤玉葡萄’,其藤蔓如红玛瑙,果实如赤玉,触之则焚,只有驼伶能够采摘酿酒。其风味甜熟,果味浓郁,是专供琼瑶宴上的仙酿。凡人饮用,可耳清目明,增长灵智;修士饮用,则有助于破除心中迷障,滋养神魂。”
“最妙的是,每饮下一杯,可依据心中所念,在眼前幻化出自己最想见的一切,无论是故人、故乡还是梦想,皆栩栩如生,持续一炷香的时间。”
“……只是驼伶一族不以金银售卖此酒,仅以物易物。说来也巧,小的有些不成器的子侄,正专此经营。若大人喜欢,小的便让他留意,专寻一些今年产出的极品……那风味,想必比这个还要更上一层楼。”
他不说“我给您弄几桶来”,而是讲述成了一次充满雅趣的、为上司追寻更极致享受的风雅探索。如此一来,既全了上司的体面,更显露出自己的用心。
姜糖果然听得心驰神往,琼瑶宴上的仙酿!能致幻的无毒美酒!若能给瑶掌柜他们带一壶回去,一定是最好的旅行伴手礼。
但她也只敢在脑子里想想罢了,实际上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所以诚恳坚决地连连摆手拒绝了。
……
此时宴饮已过半,沈同尘察觉到那位穿着官袍又身分不明的仙居虽在品尝美食与美酒,但言语间铺陈伏笔,欲言又止,显然心有挂碍,有要事欲与姜大人相商。
而姜糖与其身旁的贺兰澜,两人交流虽隐蔽,但气氛却带着点微妙。沈同尘自然也看在眼里。
他心念电转,觉得时机正好。于是,沈同尘哈哈一笑,举杯道:“姜大人,仙君,诸位慢用。沈某还需去处理些首尾琐事,暂且失陪,去去便回。”
他言辞得体,理由充分,连守仓君也在心中赞其体贴入微。
沈同尘对着姜糖和守仓君拱了拱手,又对自己的徒弟贺兰澜点头示意,随即起身,大步流星地朝着营地中央那顶原本属于史延陀、如今已被他接管的首领帐篷走去。
……
商队的首领帐篷内,火把跳动。
沈同尘踏入帐篷。他挥手屏退左右,帐内只剩下他与眼前之人,以及一盆噼啪作响的炭火。
明亮的火光映照在被反绑双手堵住嘴,按跪在地上的史延陀身上,衬得他面无血色。
史延陀腿上的伤口已经被粗糙捆扎,不再流血,但失血和剧痛仍让他头冒冷汗。
此刻他已醒来,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走进来的沈同尘。
虽然沈同尘早已撕去了伪装的虬髯,但史延陀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来。
史延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竭力挣扎,眼中充满了被愚弄的愤怒。
“……是……是你!”史延陀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一路上沉默寡言、只知道埋头做饭的厨房火长,这个他偶尔会随意呼来喝去的下人,竟然就是白虹义从的首领!
此人兵行险招,以身入局,早在长安城内便已潜伏进他的商队,一路上不仅获取了自己的信任,更是获取了护卫的准确人数、布防图、头目帐篷位置,更探知了藏匿人口车辆这一最致命的关键情报。
而白虹众人则凭借这些情报,在此地提前多日侦察地形,预设伏击点,摸清哨兵视野盲区与巡逻路线,最终在昨夜,借助那位神秘女子带来的意外干扰,在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硬是将他生擒活捉!
“你这贼人!我在长安城里的势力大到你无法想象!你若不想死,就快些放开我!若搅黄了贵人们的生意,只怕你和你全部手下的贱命难偿!”
史延陀色厉内荏的脸上满是疯狂与阴狠,他心中有些悔恨,此行他确实太过自大轻敌。
他在长安城里早已富贵名利双收,多年来不再亲自经手行商,早年那点用于钻营的狡诈和赖以保命的警惕皆已褪尽。
如今他已经想不起来当时是哪个门客极力出谋划策让他亲自跟随运行这趟活货,自己竟脑子一热便出发了!乃至今日竟被麻雀啄了眼!他早该想到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圈套。
可他一介胡商而已,再富贵,又如何值得此等谋划?
他最悔恨的是当初陇右道上不该贪念骤起,搭载了那个孤身的神秘女子,如果不是这一变量,遭遇白虹义伏击时自己未尝没有翻盘的可能!
虽想不通这一切,但他相信,只要他报出背后贵人的名号,他今天定有一条生路,此仇便可来日再报!
“动手啊!杀了我,你们一个都别想活!我这商队的一分一厘,都连着长安城里贵人们的钱袋子!连节度使见了他们都得礼让三分!你们这群陇右的地老鼠,不过是贵人棋盘上的虫子!”史延陀自认白虹义从不敢拿他如何,于是他仍在嚣张鄙夷地叫喊。
沈同尘没有接话。他走到史延陀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眼神冷冽如陇右的寒风,再无半分在篝火旁的豪爽笑意。
“再仔细看看。你不认识我了?”
他没有理会史延陀那怨毒又困惑的目光,他缓缓俯身,凑到对方耳边,沙砾与血的气息充斥在两人之间。
他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轻轻问了一句:
“那崔宝珠呢?你可还记得?”
“崔宝珠?”史延陀先是眉头一拧,随即骤然舒展,露出了一个愉悦的残忍笑容:“啊……你是说崔家。”他舔了舔嘴唇的血迹,像是回味无穷,“我记得崔家——那真是我的福星!”
有那么一瞬间,史延陀忘了自己的处境,只觉得陇右荒漠的血腥气仿佛被另一种气味取代。
那是开元十年长安西市里,金钱、欲望与权力混杂的,令他无比沉醉的甜腥气。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