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

作者:高人ga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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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他乡故知


      春日江南,烟雨连绵,淅淅沥沥,不见停止。镇江杀伐又起,风云突变,燕三滞留客栈,静查着发生的一切。蓝晶灵不耐静候的无聊,道:“大哥哥,我们出去玩玩好吗?”燕三答道:“好吧!”两人打伞,出了客栈。
      烟雨漫步,江南春色。燕三忽而道:“灵儿,我们去吃小吃,好吗?”江南风味小吃,天下一绝,镇江更是聚集着淮扬、金陵、苏锡和徐海四大风味小吃,各种名点小吃数不胜数,蓝晶灵闻言顿时来了兴趣,喜道:“大哥哥,请客吗?
      燕三笑了,抬头向前方望去,道:“有人请客。”蓝晶灵随着燕三目光望去,问道:“谁?”对面一人应答道:“我!”蓝晶灵望去,一位气宇轩昂的汉子打着一把大伞,从人群中脱颖而出,握住了燕三的手。
      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燕三的眼中流落出了无限的喜悦,那汉子的脸上更是涌现出兴奋的笑容。蓝晶灵吃了一惊,怎么没注意到来往的行人竟有这样的人悄然靠近,她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汉子,只见他额宽眉浓,方面英目,身着蓝衫,腰悬宝刀,龙行虎步,举止不凡。
      燕三道:“我们有五年没见面了吧?”那汉子点首道:“是这么久了,已忘了我这个朋友了吧?”欢悦的语调中略带几分责备。燕三深深地凝视着那汉子刚毅的方脸,一声长叹,道:“能忘了吗,天下虽大,朋友又有几个?”
      天涯一方,相隔虽远,可这能阻隔挚友的思念吗?时间流逝,相别虽久,可这能冲淡故友的真情吗?酒越久越醇,朋友呢?那汉子眼中涌出了无限的挚情,轻叹道:“多年不见,你改变了很多。”
      燕三忆起这五年来发生的一切,岁月流逝,人生变故,五年前的生活已是那么遥远!燕三叹道:“岁月消磨人,能不改变吗?”五年后的今天他的确改变了很多,还能让故友相识吗?
      那汉子道:“四年前的事我听说了,我也曾到洛阳寻过你,这几年你在哪里?”燕三轻轻一叹,道:“燕园毁了,如梦去了,我在长安小住下来。长安,长治久安,我想在那儿安安静静地过些日子,可是江湖人总是脱离不了江湖,我终于又来到了这里。”那汉子也不由脸色黯淡,叹道:“江湖人,谁又摆脱得了江湖人的命运呢?”
      燕三忽而展颜,道:“不说我了,你呢,这些年还好吗?”那汉子脸上顿时荡出一股幸福,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你的小侄儿今年已经五岁了,很是聪明伶俐,记得当年你抱他时,他才一个月呢。”
      燕三的脸上不由露出了欢笑,道:“对了,侄子的名字还是我取得呢,志坚,意志坚强,象你一样。”那汉子开心大笑起来,道:“走,我们去喝杯酒。小姑娘,你爱吃什么啊?”
      蓝晶灵笑了,答话道:“这位大哥是我大哥哥的朋友吧,还没请教大哥的大名呢?”燕三笑着接口道:“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方正华!”蓝晶灵道:“原来是方大哥。我是蓝晶灵,别人都叫我小精灵。方大哥要请客吗?”
      方正华含笑道:“蓝姑娘想吃什么尽管挑,江南的小吃名堂可多得很哦。”蓝晶灵道:“我听说镇江有一道最美味小吃,我们去吃蟹黄汤包吧!”方正华道:“好啊!”三人向小吃街走去。
      蓝晶灵笑着道:“你们知道蟹黄汤包的典故吗?蟹黄汤包,相传三国蜀王刘备病死白帝城后,他的夫人,孙权之妹孙尚香痛不欲生,登上北固山投江而亡。人们在祭奠孙夫人时,用猪肉和蟹黄做成馒头上供。由于这肉馍味道鲜美,遂被民间广为食用。”
      燕三听着孙刘之情,想起如梦已去,不由黯然一声长叹。方正华接口道:“在镇江,一碗锅盖面,两片肴肉辅以香醋和姜丝,外加数只蟹黄汤包,的确是最佳的小吃了。”
      蓝晶灵忽而附到燕三耳边,道:“大哥哥,我们不去寻凌姑娘了?”燕三一怔,问道:“灵儿,怎么了?”蓝晶灵抿着嘴直笑道:“镇江陈醋,天下驰名。镇江的女人,岂不个个都是醋坛子。大哥哥寻个醋坛子在身边,不怕一日打翻了吗?”
      燕三一听,不由哑然失笑,道:“小灵儿,要大哥哥打你的头?”蓝晶灵躲得方正华身边,忍不住笑着唱道:“镇江三大怪,大锅小锅盖,肴肉不当菜,香醋放不坏——大哥哥,你说这醋坛子怪不怪?”
      春雨渐停,天色早暮。深暗的小巷,昏晕的灯光,悠长的叫卖声,精美的小吃……三人说笑着,转入镇江最有名的小吃街。蟹黄汤包、蟹粉蒸饺、蟹粉烧卖、白汤大面、锅盖面、什锦素菜包、三鲜烧卖、三鲜小馄饨、东乡烂面饼、宝堰干拌面、蟹壳黄烧饼、草鞋底烧饼……各种小吃,应有尽有。
      三人走到一家小店内,找张小桌坐下,要了锅盖面与蟹黄汤包。蓝晶灵望去,只见那锅盖面,面锅大,锅盖小,果然别具特色。燕三又向锅内放进些里脊肉、猪肝、牛肉、鸡蛋等一起烫食。
      蓝晶灵吃了一口蟹黄汤包,果然鲜美可口,味道极佳,不由食欲大开。燕三与方正华又要来一些酒,再饮一杯,清风吹荡,灯火幻灭。把酒论情,酒到浓处,情到浓处。蓝晶灵发现燕三的目光渐渐变得深沉灰暗起来,难道他醉了吗?
      故友重聚,想到了什么了呢?是那些只可追忆的过去,一切的一切都成过去,所有的快乐似乎都已淡去,留在记忆中的似乎只有伤心。辛辣的酒,入肚的是泪,燕三不由黯然失笑了,笑得那么凄凉与无奈,笑得那么辛酸与悲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逢吗?”方正华问道,他凝视着杯中的酒,目光呆滞起来,似乎先是醉了。燕三点道叹道:“那天好大的烈日!”燕三的目光浑浊起来,似乎杯中的酒都变成了黄色,他的眼中只有无边无际的黄色,他的记忆的碎片又回到了那个黄沙漫地的落日黄昏。
      狂啸的风,飞舞的沙!燕三独坐在一座沙丘上,遥望着大漠的落日。西天残阳如血,大漠的落日是那么的残暴歹毒,炽烧着他的皮肤,将他体内的水份尽数炸出。燕三没有躲避这毒辣的日光,没有擦去额头喷出的汗浆,只是凝视着那在狂风中恣意飞舞的狂沙,凝视着那无穷无尽的天边!
      燕三静静地思索着,明天他就要离开这儿,离开这片生活八年的沙漠,步入渴望已久的江湖,开始他的人生历险。明天他将步入一个什么样的新世间,过上一什么样的新生活呢,会得到父亲所期望的一切吗,会得到自己向往的一切吗?
      燕三捧起了一捧热沙,他会留恋这片沙漠吗?在每颗沙粒上,燕三都能找到自己汗水浸过的痕迹。在这里,他没有流血,流出的只有汗水,只有吞入肚中的泪水,只有悄然而逝的岁月。燕三扬起了手,让手中的沙随着无情的风而去,融入无究无尽的大漠之中。
      燕三迎着大漠的风而立,风中的黄沙击在他的脸上,他忆起大漠的风瀑,流动的沙丘……他没有童年,没有伙伴,没有朋友,有的只是无究无尽的黄沙,有的只有一柄凝聚着家族希望的剑!那是一柄日夜相伴永不分离的剑,那是一柄渴望成为天下无敌纵横江湖的剑!
      剑出鞘,一泓秋水!燕三凝视着手中的剑,这就是他的希望他的生命,这就是他的人生奋斗目标!厉剑卷向狂沙,狂沙飞起,层层沙暴,漫天黑暗!燕三的身影与狂沙融为一体,他成了大漠中的狂澜,掀起了一场独特而又疯狂的风暴!
      燕三的心呢?落日下狂风中是一片无穷无尽的沙漠,他的心在这片荒漠中剧烈地跳动着。心即是剑,剑即是心,除了剑外,他一无所有,除了剑外,他一无所思!狂澜在心中,狂暴在剑上,狂风在沙漠,燕三向大漠渲泻出了心中所有的一切,利剑发出了可以摧毁一切的锐气!
      燕氏之剑,天下之冠!燕三剑已通神,可忽而喜悦不起来!他付出了太多,岁月与欢乐,还有□□的折磨,精神的磨练。他不知道自己得到了多少,拥有了剑,就拥有了一切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渴望什么。大漠不仅让他生活与世隔绝,还禁锢着他的思想。继承燕氏剑道,成为天下第一剑,这就是他一生的意义吗?
      燕三的身影突然停了,他听到了由远而近的驼铃。燕三翘首以待,对久居沙漠的他来说,那单调的驼铃就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燕三搜索着沙漠的尽头,寻找着远方而来的客人。
      黄沙尽头,终于出现了一头瘦驼。驼背上的人半伏在驼峰上,显然早已被大漠的烈日和风沙折磨的筋疲力尽,疲惫不堪。骆驼停了,驼背上的人勉力地抬起头来,燕三看清了驼背上是位英武少年。
      狂沙染黄了骑驼少年的衣衫,沾满了他那黝黑脸上的一双浓眉。那骑驼少年看见了燕三,他惊诧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漠中还有人。骑驼少年脸上露出了无限的喜悦,可人却从驼背上跌了下来,扑倒在此黄沙中。
      燕三比狂风还快,冲到了那少年面前,将他扶了起来。燕三知道这少年此时最需要的是什么,微笑着道:“朋友,喝口水吧!”少年绽开了笑容,他在大漠中迷路了十几天,至少有七天七夜没有喝到水。
      那少年不知道嘴唇是否还能分得开,他努力地张开了口,清水灌入口中,他握住了燕三的手。燕三望着那双充满感激的眼神,两位少年的手紧紧相握起来,一段深厚的友情也从此开始。
      一杯清水,一个动人的往事!一段友谊,一个美好的回忆!方正华道:“从此以后,我不再单独浪迹天涯,我的身边多了一个朋友。”燕三的眼中不由露出了温暖的目光。结伴而行,游剑江湖,那时没有太多的顾忌,那时没有太多的烦劳,那的确是段快乐的时光。
      燕三轻叹道:“喝酒、长歌、欢笑、搏击、拼斗、除恶……那的确是段自由自在的日子,可惜这一切都不会再来了。”方正华也沉浸在那段美好的时光之中,道:“那时只有男儿的豪气,那时只有英雄的热血……”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经过了太多的江湖风雨之后,燕三厌倦了江湖血腥,厌倦了江湖杀戮,他们开始走各自的路。朋友分别了,可他们谁能忘记那份多年生死与共的真挚感情呢?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两人各自成家之后,来往更加少了,只是从江湖的豪客中偶尔还能听到对方的消息。可离别越永,那份珍藏在心底的友情越醇。今日的相聚,所有的旧情,岂能不一起迸发?
      蓝晶灵默默地观察着这对久别重逢的故友,很识趣地没有去插话,打断两人的谈性正浓的叙旧。方正华忽而叹道:“如果当日我们不曾分开就好了。”燕三默然良久,道:“人生生死,聚散离合,谁又能免得了?”
      “人生生死,聚散离合?”方正华喃喃自语,细细地咀嚼着这八个字所蕴含的况味,不由举起了杯。酒入喉中,方正华的脸色渐渐变得灰暗起来。燕三望着独自饮酒久久无语的方正华,忽然道:“我明白你今天的来意。”
      方正华闻言,身体不由一颤,手中的酒杯几乎要跌落到地,杯中的酒却全部泼在了他的衣襟上。方正华抬起了头,目光对视着燕三,露出了无限悲怆,道:“你已知道了?”
      燕三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他握住了方正华的手,又道:“我明白今天我们为什么相聚,不管如何,在相别了多年之后,我们还能见面,还能在这儿喝杯酒,这已经是件很庆幸的事了。”两人的手紧紧相握了在一起,方正华那凄伤的眼中露出了感激的目光。
      方正华的目光飘向了远方,在那昏晕的灯光下,他的目光显得无限的空洞。方正华沉重地低下了头来,凝视着杯中的蚀酒,道:“这几年我一直生活在南宫世家之下,我已经成为南宫世家的一份子。”他抬起头来,直视着燕三。
      蓝晶灵吃惊起来,道:“你是南宫世家的人,那你来……”蓝晶灵想起了试剑血案,不由瞪大了眼睛瞧着燕三的这位故友。方正华道:“小姑娘,你知道,江湖人也要生存,象我们这样的人,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祖传的财产,也不愿去抢去偷,为了家室生活,唯有依附名门。”
      燕三明白,江湖的生活,并不像人们所传说的那样,只要武功高强,就有用不完的钱财。金钱不会凭空而来,武林人也是人,所有的收入也必需来自付出。燕三道:“你们近年的生活一定很好。”方正华道:“南宫世家能够人才鼎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厚待于人。”燕三一叹,道:“你比我幸运多了。”
      方正华脸上涌出一阵苦笑。燕三也沉默下来,道:“其实试剑血案与我毫无关联。”方正华点了点头,道:“我相信你,可是——”他眼中流露出了深深的无奈,他是南宫世家的人,他接受到了南宫世家的命令,这个命令就是用他的刀与燕三的剑一决生死,这个命令是不可改变的。
      燕三没有再说什么,接口道:“无论对错,每个人都会有些事必需去做,有很多是谁也抗拒不了的。”他顿了顿,又道:“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谁不明白谁,我不会怪你的。”方正华的眼睛已经完全湿润了,他狂饮了一口酒。
      方正华的酒已干,杯已碎,壶中无酒,杯中无酒,燕三道:“快三更了。”方正华凄然一叹,道:“夜三更,人断魂,我们也该走了。”蓝晶灵吃惊道:“你们要干什么啊,你们是朋友啊!”
      既然是朋友,为何要互相残杀?蓝晶灵不明白,方正华怎可不顾友情,而要与燕三为敌?燕三与方正华为敌,燕三为何还不反目相向?燕三与方正华却什么都没有再说,只是走向更深的黑巷。蓝晶灵跟在两人身后,这才发现原来这个世间,她还有很多不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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