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幸运相对论
“蒂凡尼,我真的非常好奇,约我就约我,为什么要选一个血族主题的酒吧?这些菜单看起来怪异极了,爆裂血浆,特调血饮,还有这一串仿制动物血浆,额鲁斯纳凤凰,特琳诺公牛,天呐,你看,这里面竟然有个仿生眼球!”戈培伊坐在蒂凡尼对面,举着手里的高脚杯,她眉间微微的蹙起,满脸都是对这间陌生酒吧的嫌弃。
“菲林山谷”是一间血族主题的体验酒吧,位于圣都水仙花区的南部,在一处高矮不一年代不一的建筑群里。这一带的建筑都大有来头,从八百年前的石头塔楼和现代新潮的纯玻璃建筑以及这中间八百年的所有标志建筑几乎都被压缩在这个地区,这里被戏称为“建筑生的历史书”,所有的建筑系学生如果没有来过这里,可以闭着眼睛说他不合格。而菲林山谷作为一间地下酒吧则显得有些太过普通,门口挂着一只大约半米的毛茸茸的黑色蝙蝠,黑色的爪子指向酒吧故意做旧像是被斧头砍破的大门。
酒吧里的顶部做了魔法设计,抬头像是坐在菲林山谷的深涧中仰望天空,嶙峋的怪石和形状诡异的树木后是一轮白月,那些枝桠仿佛是玷污纯白的罪恶之手。进门处是一个血轮之眼的仿制雕塑,虽然蒂凡尼很不愿意承认,但它真的酷似恶魔之眼,只不过外圈是一个圆形。吧台据说是从菲林山谷运来的石头,一块花了几十金币,红色的血骨藤缠绕在四周,蝙蝠的元素到处都是,从酒柜到卡座,蒂凡尼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一间酒吧里,而是在一间蝙蝠博物馆里,尽管它们都是用魔法制造的。
舞台上的乐队穿着一身设计款的黑色正装,贝斯手长发飘飘,键盘手是个阴阳头,摇滚风格的音乐鼓点精灵在酒吧的人群间四处跳跃,时不时撞击在顾客的心脏上,慕名而来的人们神态自若,在各处时不时发出一阵夸张的爆笑,音浪顿时席卷整个酒吧。就连蒂凡尼特意选的边缘卡座也不能幸免。
面对戈培伊和她杯子里那个晃动的仿生眼球,蒂凡尼耸耸肩:“试试吧,说不定这是白巧克力做得呢?”
“不,我明白了,你请我就不会安好心的。”戈培伊把酒杯放在桌上,她上次在城堡就下定决心再喝蒂凡尼递来的东西她就去登记中心给自己改名。
“尝尝吧,也就是卖相差了点,但是你知道的,喝起来喝不错,你看我的,这里面还有一只断指头呢,我看看,唔——应该是小拇指,肯定是糖霜蛋糕,泡久了就不好吃了!”
“不,别在我面前吃,你该不会是专门想要恶心我的吧。那你已经成功了,我承认贸然让你跟王子订婚是我的不对,但你也不能这样...”
“放轻松,你的心理压力一直这么大吗,你不说我都快忘记我是一个订过婚的人了,不过...这个编辑部简直是钝刀子割肉,我每天从走进办公室就开始痛苦。别的不说,就巴顿主编吧,他总是时不时冒出一个新点子了,还总爱让我筛选他的目标稿件,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下文,正常的人是要把每一件事做完,但是他的目标显然是开始做一件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这样他还总爱在我们面前自吹自擂,乐于和我们一起去喝酒,我缺席了三次他三番两次提点我要合群,不能自傲,天知道我只是想要拒绝跟他这种人在一起喝酒,不然在他说胡话的时候你知道我得花多大的力气才能忍住不忘他头上抡酒瓶,他根本没有把我们当成同事!我们都是他的仆人!”
“这是必要的...额...其实我刚进日报的时候也差不多碰到了这样的上司...原谅我差点给他辩护...我确实听说巴顿是靠着谄媚的手段坐上今天的位置的,只能说馆长一定收了他不少礼物。我记得有一次朵芙兰酒的拍卖,他花高价买了百年酒,后来有人发现那瓶酒在馆长家。”
“还有这种事?对了,还有诡异的同事,虽然她没有放在明面上,但我知道,她一定在排挤我。任何我参与我活动,说闲话,聊天,除非巴顿那头猪在场让她有个不得不参与的理由,否则她一定面无表情的走开,她现在总拉着另外一个女同事一起说话,我不明白我到底哪里惹到她,那个办公室的氛围真的太诡异了,我但凡多呆在里面一秒我都要窒息!”
“消消气,消消气,要不换个工作?”
蒂凡尼刚想说话,乐队就停止了演奏,众人的声音也都渐弱,仿佛大家不约而同的等待着什么。很快,穿着黑色马甲的服务员走上舞台,扩音花让他的声音非常清晰:“尊敬的各位来宾!欢迎来到菲林山谷!”
说着他给空中来了一个飞吻,酒吧里立刻爆发出潮水一般的尖叫声!
“他是什么人?酒吧小王子?”蒂凡尼有些不理解,为什么下面的人对这个飞吻的反应如此迅速。
“你不知道他?乐坛新秀,哥特王子,萨维林,下到二八少女上到百岁老人,他的粉丝可是遍布全国!我还以为你今天是为了他才约我来这里的,不管怎么说,我原谅你带我来这里了!”戈培伊伸直了脖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舞台上那位金发哥特风的少年。直觉告诉蒂凡尼,戈培伊绝对就是这个萨维林的粉丝之一!
萨维林的半边刘海长而柔顺地垂下,挡住了右边的眼睛,另外一只眼睛周围烟熏的眼妆格外明显,眼睛下方还有一个方片形的白色钻石,露出来的左耳上带着一颗黑色爱心耳钉,夸张的垫肩西服深v领开口几乎到小腹,腰收得极紧,胸口还有一个黑色镶钻十字架吊坠,下半身是烟管裤喝高筒靴,衣服上细腻而密集的闪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闪耀的光。
戈培伊的神情已经如痴如醉:“天呐,他说话的声音真好听...跟唱歌的时候很不一样。”
萨维林继续道:“下面是本周的赌花环节,今天“序花”头奖是——我的签名!”
台下又一片欢呼,所有桌都在“哦哦哦”地尖叫,蒂凡尼觉得坐在里面保持冷静似乎是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就连戈培伊的神情都显得跃跃欲试。
赌花,就是将十二朵含苞待放的水仙放在相同的花瓶里,然后一字排开放置于一条长桌上,每一瓶对应一个数字,然后由本周乐曲演奏者弹奏乐曲,释放魔法,十二朵水仙会逐渐开放。有两种赌法:第一种赌法叫做“头筹”,具体是压第一朵或者最后一朵的数字,每人要交五十索拉,第二种是“序花”,顾名思义就是将花开的先后依次排序,如果十二朵全对则带走大奖——曾经是著名画家拉蒙特的画作《月下山谷》,那幅画目前保守估计值五十枚金币,不过从来没人猜对过。后来这幅画升值空间越来越大,酒吧主人就直接把大奖置换成了三十个金币。不过今天的大奖是这个叫什么萨维林的亲笔签名文化衫。
“头筹”已经发展到每周都有非常多的人参加,哪怕今晚不来的人也会托人帮自己买,“序花”只有现场在酒吧内才能参加,每人都会收到两份序花签,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给上面,两份上的数字顺序需要一模一样才行。
“他的签名值三十个金币?”蒂凡尼写完自己的那份“序花”签,狐疑道。她从来没抱着中奖的希望,不过她觉得如果自己中奖,更希望自己能得到三十个金币,这样她可以两三年都不用上班了。
“怎么不值了,你是不会懂得!”戈培伊带着一脸你这种人不会懂的表情,交了自己的序花签,她一滴酒都没喝,但是蒂凡尼总觉得她已经醉了。
等到序花签全部收集完毕后,所有人都安静下来,酒吧的灯光全都熄灭,黑暗中亮起一盏白色的灯,灯光洒落在舞台上一架黑色三角钢琴上,已经换上白色衬衫的萨维林在灯光下像个童话里的王子,金发熠熠生辉,五官华美精致,双目微合,沉醉在自己动情的演奏中,轻柔的乐声从他的指尖流泻出来,音符相连,汇聚成一首悠扬古老的歌谣,歌谣里有山涧的溪流,月光的普照,夜风的呢喃,树叶的轻舞,林间的小鹿轻跃,恋人相互依偎在月下.....
蒂凡尼也沉醉在这温柔如水的乐声中,声音带她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没有平日的噪杂喧闹,没有工作的压力和同事的排挤,那是一个宁静安详的地方,她可以放松身心,让自己无限舒展,融化在温柔如棉的月色里。
随着萨维林的手指极为轻柔的拂过最后的琴键,乐曲的尾音戛然而止,随后更是山呼海啸的掌声与称赞,连戈培伊都连连赞叹:“哇,没想到萨维林的钢琴谈得这么好!天呐,我真是太惊讶了!蒂凡尼我简直要爱上你了!”
“也出乎我的预料,这首音乐叫什么名字?”
“这是血族的音乐,山麓之秋,一首特别古老的曲子...”
十二朵水仙在瓶中舒展的绽开,但只有寥寥数人记得它们开放的顺序。
“下面,我将要公布序花的数字,8,12,3,1,4,2,6,11,7,5,10,9。”
“唉,居然这么快的结束了。”戈培伊有些沮丧,在念完第一位数的时候她泄气了,直接扔掉了序花签。
“下面我再次为大家播报一遍8,12...”
“蒂凡尼,你干嘛呢?”
“5,10,9。”看着自己手里的序花签,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抬起头,满脸不可思议道:“我好像...中奖了。”
戈培伊不顾自己往日的形象,一把夺过蒂凡尼手里的序花签,在第三次播报声中,激动得无以复加:“真的,真的!快快快,快去领奖!”
穿过酒吧兴致仍旧高涨的众人,蒂凡尼走进后台。
“天呐,真不敢相信,要是给我三十金币就好了。”蒂凡尼一边为自己的幸运感到无比高兴,另一方面,她现在有点沮丧,因为她并不是萨维林的粉丝。
萨维林的长相真是十分的俊美,他有一双极为深邃的眼睛,在眼妆的加持下简直不像现实里存在的人物,让蒂凡尼有那么一瞬间忘记了自己需要呼吸,当然她还是非常正式地咨询了一下可不可以选三十金币,但是被主办方无情地拒绝了。
萨维林解开自己脖子上刚才弹钢琴时系着的丝巾,用带着淡淡薰衣草香的紫色墨水签了一个自己的名字,签名被放在前台展示了一下才给蒂凡尼。
“天呐,我能把它卖出三十金币的价格吗?会有人买吗?”蒂凡尼仔细端详着长条礼盒里静静躺着的丝巾,流光下它光泽浓郁。
戈培伊评价道:“绝对可以,虽然我出不起这个价钱,但是绝对有人愿意买!”
戈培伊坚定的相信自己的眼光,她笃信萨维林的签名值三十金币。蒂凡尼盖上盒子递给戈培伊:“送你了,如果你真把它卖出去了记得分我一半。”
“不是吧!蒂凡尼,我的天!”戈培伊的激动都快压不下去了,她神情罕见的十分雀跃,“你真的不要吗?”
“我不是他的粉丝,这东西给我带回家说不定被我丢在哪里吃灰永远也翻不出来,你拿回去吧,我也不喜欢别人戴过的丝巾。”蒂凡尼说得很平静,她不喜欢拿这样的东西出去售卖,那给她一种利用别人的喜欢的感觉,留着又着实没用,所以干脆送给戈培伊。不过,她突然想起刚才在问主办方能不能换成三十金币的时候,那个萨维林似乎一直在盯着她若有所思,签名的时候还冲她说了一句希望有缘再见。
她无声地笑了,还是不要再见了。
不过,《山麓之秋》确实让她下定某种决心,离开自己目前的生活。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