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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修养的文盲
我本来打算戴着冰绡躺一夜,然而半夜觉得很难受,莫名很烦躁不安,哪哪都不对劲,于是把冰绡抽走放在枕头一侧,早上起床后找了半天,终于在床底下发现它。上面满是灰尘,于是我又后悔,弄脏了还得洗。可是没办法,已经脏了。我只好烧了热水,把它和皂角一起泡在木盆里。
照着水影,我看到眼睛的颜色还是那种诡异妖艳的紫色,我仍把冰绡戴上,锁了门,打算躺一天。
有时候,我会想,自己为什么是一个文盲。要是认识字就好了,如果我识字,就能在这种什么也不做的日子看看书,哪怕是为士人所不耻的话本。在给老板娘做帮工的时候,如果得闲了,我会去茶馆坐坐。她当我很爱听话本,但实际上不是这样。我每次去茶馆并不如何仔细听说书人讲的传奇演义,只是对那些喝茶论诗的文人谈论的事情很感兴趣,他们随便说几句都很超凡脱俗。有一天阳春白雪的风无意从我的身边经过,我被那种雅意吸引了,从此沦为风雅的附庸。
我去了很多次,每次都戴着兜帽,一来二去的,老板和常客都与我相熟了。我长着一张骗人的脸,又只听着,不说话,他们就误以为我是个神秘的世外高人。这种美丽的误会一直持续到我被远定王带走,那个不起眼的、满身油腻的小伙计与神秘美丽的茶馆佳人一同失踪,他们才不得不信了我是个文盲的现实。
我为什么不识字呢?其实,本来是有机会去学的。至少在天影阁的时候,那个总戴着面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阁主总是有意无意地提及让我去认字,然而我一看见字就头晕,只能囫囵记了笔画,认一些偏旁部首,再多便不能了。阁主曾为我这事头疼过一段时间,后来他再找我,说为我一人独创了一套体系,以后天影阁的传讯都用这种半字和符号指代。
说来啼笑皆非,天影阁令人头疼的“密文”,最初只是因为一个杀手不识字而设立的。现在,却成了整个江湖绞尽脑汁也想不通破解之法的不解之谜,也很好笑。
我要是能识字就好了,听说当年的墨染也并不识字,可是他送红尘去学堂读书,一节课也没落下。红尘不喜欢读书,墨染却十分强硬,寸步不让,红尘每每等他走后就翻墙逃学,被拎着剑守在外面的墨染逮了个正着。就这样一个逃一个追,两人斗了小几个月,红尘终于咬牙切齿地安心学习了。学了就回来跟墨染说,诗啊情啊如何酸腐,墨染一句话都不说,红尘便暗自洋洋得意,觉得自己终于扳回一局,直到有天他又因为什么事情偷偷溜回家,发现墨染在给他整理书本。跟人聊了几句,之后就出神地看着手里的书册。红尘看了很久,这才意识到,或者才开始相信墨染无名利之心是真的。
那一年红叶庄的枫叶金灿灿的,红尘过了秋试,成为枫别镇闻名的才子,有不少姑娘慕名起来送银杏信笺,墨染沉着脸,默然替他一封封叠好了。这举措未经红尘知晓,事发后两人大吵一架。而后红尘年满十七,墨染把当日信笺一个个挑出来要为他说亲,红尘气得跳脚,两人于是又大吵了一架。
我回忆着那日红尘的讲述,突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一个细节。
墨染待红尘,超越父母、师徒,甚至是情人。虽然插科打诨或顾左右而言他,可从来都是温柔包容居上。所以……我想说的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墨染他也是爱着红尘的呢?
一想到这个问题,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抓耳挠腮,躁动难安。
离殇一来我就蹦了过去,劈头盖脸问他:
“虽然我的要求看起来很无理,但你能不能带我回尚明都?”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随后嘴角浮现出一个阴险的笑意:“哦?又想回去了?”
我眨眨眼睛:“能不能?”
“不能。”
“为什么?”
他轻笑一声:“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不想带你去。谁让你上次擅自自己跑回来?”
“你怎么这么记仇?”我郁闷。
“你怎么这么无理取闹?”他反问。
我愈加郁闷。
“不过……你跳脚的样子真可爱,不如就这样气着,我考虑考虑收你做我的人?”
我震撼。
“你不是我哥吗?把我哥还给我!”
“哎,话可不能这么说。”他慢条斯理地说,凑过来,很近很近,暧昧地触碰我的发丝,“你不是一直爱慕我吗?小梦。”
我%*&,我爱慕的是你吗?不好意思,我就算爱慕也爱慕那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温柔哥哥,不是你这种饱藏祸心、喜怒无常、一肚子坏水,坏起来能骗身边人十三年、砍掉同门师妹的手眼都不眨一眨的黑心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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