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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唯一的,能让洛妄书忍下赵晚笙的,还有一点。
也是赵晚笙和他那群护卫在这一路上,唯一的用处。
他们会做饭!
而且做的很好吃!
洛妄书看着那只被烤的金黄酥脆肉汁横流的烤野鸡,想了想自己之前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得其法的厨艺。
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赵晚笙这群人还是有点用处的。
赵晚笙接过烤好的野鸡,瞥了一眼洛妄书,目光得意而挑衅。
就在赵晚笙张嘴马上要咬上烤鸡的一瞬间,洛妄书动了。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以响叮当之势,在赵晚笙张开的嘴都没来得及合上的时候,一把从对方手里把那只完整的,烤好了的野鸡薅了过来。
赵晚笙手中一空,顿时大怒。
洛妄书抱着抢来的战利品,退开几步,拉开距离,然后冲着赵晚笙扬起了下班,用一种故作轻蔑的挑衅语气说道。
“看在你也不是完全没用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说完,看也没看赵晚笙一眼,转身屁颠屁颠的跑到了殷孽身边。
洛妄书脸上所有的愤愤和郁闷,在这一刻完全消散,那些被赵晚笙说出来的黑历史的尴尬,也瞬间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殷孽!你饿了吧,看!我给你抢来的!”语气理直气壮,得意又开心。
殷孽看着他那双亮晶晶的,写满了求夸奖的眼睛,又看了一眼他手中的烤鸡,沉默了片刻。
伸出手,但没有去接,而是轻轻地,轻轻地整理了一下洛妄书有些凌乱的发丝,手掌在他头顶悬停了片刻,随后缓慢的收回。
清冷平静的声音,语气轻缓。
“嗯”
*
赵晚笙觉得自己早晚会被气出内伤。
自从接下任务,他一路上就没顺过。
先是被一批接着一批,死士一样的劫匪围攻,让他们疲于应对,然后又碰上了洛妄书这个天杀的克星,不仅让他看了笑话,还承了他的情,被他嘲讽了一通。
最可气的是,为了保证货物顺利送达宛城,为了保证队伍都能安全回去,赵晚笙不得不厚着脸皮跟着洛妄书这个狗东西。
洛妄书那个混-蛋,在发现赵晚笙一行人会做饭,能处理杂物之后,对他们的排斥减少了一丢丢,但态度依旧欠揍到了极点。
渐渐的,洛妄书完全把赵晚笙和他的护卫全都当成了空气。
不对,空气都不如,他简直把他们当成了随叫随到的,好用方便的工具人。
一路上,洛妄书无视了所有人,从头到尾全程都围着殷孽转,一会儿拉着殷孽看山看水,看云看花,一会听着鸟叫叽叽喳喳。
殷孽虽然大部分都保持着那副平静淡漠的表情,但赵晚笙敢保证,他绝对,绝对有看到他笑了。
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洛妄书的厚脸皮,简直与生俱来,登峰造极,他完全不觉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一个男人腻腻歪歪有什么不妥,反而十分的悠然自得乐在其中。
赵晚笙一行人,成了他们的观众,不对,应该是背景板。
最让赵晚笙气得牙痒痒的,还是每次到了要吃饭的时候。
洛妄书这个混-蛋也从来不客气,每次他的护卫们做好了点什么,绝对第一时间闻着味就过来。
然后精准的,抢走最好,看起来最美味的那一份,薅过去讨好殷孽。
借花献佛这一套玩的是明明白白。
赵晚笙其实也不是不想给,只是对方实在是欠揍,不主动说要,每次都故意来抢,让赵晚笙恨不得直接上去跟他打一架。
但很明显,他打不过洛妄书,现在还得跟着对方以防止路上再出现劫匪他们应付不来。
赵晚笙想不通,明明小时候他跟洛妄书还能打得有来有回,有胜有负,虽然每次两方都凄凄惨惨戚戚,但好歹也算平手。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洛妄书像是开了窍一样,不再执着于一切奇奇怪怪的东西,武功进度更是一日千里。
赵晚笙在同龄人中也算得上是佼佼者,可是在洛妄书面前,很快就被贬得如同尘屑,已经不能说是比较了,跟都完全跟不上。
慢慢的,他们之间的‘互殴’切磋,变成了赵晚笙被单方面殴打。
赵晚笙气不过,正面打不过,还不能在别的方面赢了?
于是他想方设法在各种地方跟洛妄书较劲,什么都要比一比,立志要让洛妄书吃大亏。
然而,无论赵晚笙从哪个方面发起挑战,洛妄书这个变-态总能在吃了一两次亏之后迅速找到窍门,反过来以堪称碾压的姿态,把他虐的体无完肤。
久而久之,赵晚笙就在这样的循环中,跟洛妄书成了一起长大的发小。
他看着不远处,笑意盈盈的洛妄书献宝似的撕下烤肉,吹了吹,然后亲手喂到了殷孽嘴边。
而那个只存在于传闻中的魔头殷孽,就这么面无表情的张嘴吃了。
简直没眼看。
赵晚笙化悲愤为食欲,狠狠啃着手里的烤肉。
*
有了赵晚笙和他的那一群护卫,洛妄书这一路过得轻松自在,简直放飞自我。
赵晚笙和他的那群护卫几乎成了洛妄书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免费劳动力。
护卫们任劳任怨的包揽了所有杂务,扎营,生火,做饭。
按照任何情况来说,这些都应该跟洛妄书泾渭分明,但凡有点礼貌都会主动表示帮忙,再不然就是各自啃关联。
但洛妄书不是那种人,他对于享受赵晚笙一行人的劳动成果毫无愧疚,心安理得。
他都能忍着被打扰二人世界,甚至也愿意当免费保镖,甚至在此期间已经又打跑了两拨人。
赵晚笙孝敬他们点什么,不是应该的吗。
洛妄书啃着从赵晚笙手里抢下来的兔肉,心情轻松愉悦,他心里开始规划起了未来。
等从宛城回来,就跟殷孽去周游世界好像也不错啊,携手走遍天涯海角,看遍人间繁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想就觉得很不错。
就这样,洛妄书一路游山玩水,赵晚笙一行人一路劳心劳力。
夜风微凉,篝火劈啪作响。
殷孽喜欢安静,所以他们坐在远离队伍的不远处。
洛妄书侧过头,看着殷孽在夜色下显得朦胧柔和的侧脸,他内心微动,假装不经意的,偏过头靠在了殷孽肩膀上。
殷孽身体微微一愣,但没有推开他。
洛妄书立刻得寸进尺,伸出双臂,环住了殷孽的腰,整个人几乎都贴了上去。
“殷孽~我有点冷~”语调拖长,脑袋在殷孽肩膀上蹭来蹭去。
殷孽不习惯这样毫无章法的亲近,也不习惯对方这种仿若无人的撒娇,隔着衣服布料,对方温热的胸膛紧紧的贴着他的肩背,心跳声此起彼伏。
“....不成体统。”
声线有些沙哑,耳根泛起薄红。
“什么体统?我冷嘛,抱一下怎么了?”洛妄书耍赖耍的理直气壮,义正言辞,得寸进尺那一套用的是炉火纯青。
殷孽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坐着,以不被察觉的动作微微侧身,能让对方靠得更舒适些。
洛妄书心满意足的把头靠在殷孽的颈窝,嗅着那股让他安心的冷冽气息,闭上了眼睛。
另一边,不远处的篝火旁,赵晚笙生无可恋的看着洛妄书旁若无人卿卿我我,手里的树枝都被掰成了无数截。
到了宛城就好了!到了宛城,把货送到,然后立刻!马上!跟洛妄书那个狗东西分道扬镳!绝对!再也不要再看见他们了!
清晨,靠着殷孽醒来,睁开眼就能看见那张美得惊天动地的脸,前进的路上,他围着殷孽上窜下跳,时不时探过身去,非要跟殷孽贴着讲话。
就在洛妄书一路开心轻松的游山玩水下,宛城,终于到了。
宛城,一座四季如春的南方小城。
一年四季花开不败,空气中都弥漫着轻轻浅浅的花香。
与时刻刀光剑影的江湖纷争完全不同,这里的一切宁静而祥和,穿着朴素的百姓在街上行走,悠然自得,梳着小辫的孩童挎着花篮在人群中来回穿梭,清脆的喊着卖花,卖花。
这里简直就是洛妄书梦寐以求的养老圣地。
赵晚笙深深呼吸了一口带着花香的空气,顿时神清气爽,连日被洛妄书气得咬牙切齿的憋屈都闲散了不少。
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转身,对着殷孽抱拳,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轻快。
“感谢二位一路同行!宛城已到,我们也该就此分别,二位保重!”
最后像是为了找回面子,又像是损友告别,赵晚笙对着洛妄书阴阳怪气的放了一句狠话:“洛少盟主可要好好保重,别一不小心不知道死哪里了,让洛盟主白发人送黑发人。”
洛妄书闻言挑眉:“彼此彼此,赵少门主也是,多吃点饭,别送个货差点把自己搭在半路上,风一吹就要倒了。”
两个人嘴上刻薄,但这也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关心。
赵晚笙啐了一口,没有骂脏话,低声说了句几乎没人能听得见的‘谢了’,带着他那群同样风尘仆仆的护卫,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完成,像是后面有鬼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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