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国庆加更
研究院最不近女色的高岭之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带走了研究院知名臭脾气身边的一位助理。
传闻那位助理有着一副极为优越的面貌。
这样离谱的八卦极其迅速地点燃了大家的好奇心,但无论大家怎样打听,钱教授组里的几个学生全部守口如瓶,一个字也不肯透露。
于是八卦就这样越来越离谱,进而演化到了高岭之花强娶老实人妻子这种地步。
而当事人对此毫无察觉。
房间门被打开,沈青仪抬头环顾四周,直到一只手握住自己的脚踝,他才低头,将视线重新落回那个男人身上。
孟知云的白大褂留在研究院,身上只穿了件淡蓝色的衬衫,衬衫的质感很好,十分妥帖修身,这样单膝下跪的姿势更显得他肩宽腰窄,淡蓝色布料顺着男人力量感十足的肌肉雕刻出褶皱的纹路,给人禁欲而危险的感觉。
男人抬起一只手,垂顺的黑发流水般散开,男人深邃冷峻的眉眼如同被风拂去尘沙的古迹,一双黝黑的眼紧紧盯着他。
沈青仪瞥一眼鞋柜。
孟知云喉结微滚:“新的。”
沈青仪慢吞吞地将手搭进他的手心。
男人细心地为他脱鞋,脚掌踩在男人的另一只掌心上,本应为他穿上拖鞋 ,却不知为何在空中停留了几秒。
沈湫寻将他的手踹开,穿上拖鞋走进房间。
身后,孟知云关门,上锁,他对着光滑的门板深吸一口气,将眼底的阴云死死压制住,重新变为那副冷冰冰的模样,才走进厨房洗手。
“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天。”
孟知云将果盘放在茶几上,低着头,从干净的茶几的反光描摹那人的轮廓。
空气陷入寂静。
“这些年,你还好吗?”沈青仪看向他。
男人与三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脸是,身材也是。
平淡的嗓音仿佛春日微风拂过,一朵洁白的梨花飘然落下。
泪水终于充盈了孟知云的眼眶,他一直克制的感情还是在他短短一句话下如洪水般冲垮了防线。
从沈青仪的角度,只能看见泪水划过他的脸颊,一颗一颗地砸进地毯里,嘴唇颤抖,被他用牙齿咬住。
忽然就从高冷上位者变成了落水小狗。
沈青仪的眼神没有半分波动,甚至饶有兴趣地欣赏了一会,才大发慈悲地抬手,手背轻轻地碰了碰男人的脸颊,男人闭上眼,泪水却不曾断,轻轻地蹭了一下他的手背。
空气中传来一声叹息。
指腹轻柔地从男人的耳畔滑下,划过锋利的下颚骨,沈青仪抬手捧住了他的脸,眼睛微微弯起,淡薄的笑意如同轻飘飘的云纱,遮挡住了冷清的内里:“我也过得不好。”
孟知云睁开眼,眼眶通红地看向他,双手捧住他的手。
“外面的世界好乱,我每天都担惊受怕……”沈青仪垂下眼睛,眉眼间那股似乎与生俱来的悲悯让他仿佛正在受苦的神佛:“只能回来了,还好,你还没忘了我。”
孟知云痴迷地看着他,心疼地要命:“我怎么会忘记你呢?青仪……”
他不由自主地靠近,空气中若有似无的香气似乎侵入了他的四肢百骸。
明明……
明明三年前他被抛弃的那个夜晚,他发过誓,不会再给沈青仪当狗了。
可是青仪说他过得很不好……
他选择性遗忘了沈青仪雪白无暇的肌肤、柔顺有光泽的黑发……以及一切生活十分滋润的证明。
沈青仪松开手,白玉般的脸颊微微一偏,眼里的笑意散开:“我想加入x计划。”
研究初代丧尸病毒的计划,属于研究院最高项目,连钱哲懿都没资格加入。
不过对于沈青仪来说最好解决的就是资格了。
孟知云微顿,眼底快速地闪过什么:“好,不过还需要基地的审核,我会催他们,给我三天时间。”
“好”
沈青仪任由孟知云牵起他的手,看一眼墙上的挂钟:“我要回去了。”
“青仪……”
“嗯?”
孟知云看了他一会,突然双膝落地,宛如受伤的野兽一般伏在沈青仪的膝头,双臂紧紧地圈住了他的腰:“你不能这样对我。”
对于沈青仪来说,他能亲自来找孟知云,还哄了他两句,已经是极其给面子了。
但孟知云不觉得。
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见过沈青仪。
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与他亲近,多亲近一些,恨不得将对方嚼碎了吞下去。
沈青仪抚过他的发丝。
男人控诉:“你一直这样对我。”
不肯多给我半分温情
沈青仪的语气依旧是那样的温柔而轻缓:“当初是你脱光了衣服来爬床,求我爱你……”
男人身体一僵。
或许还应该加一个前提。
是在他的好友司凛与其爱人产生矛盾时,向好友的爱人自荐枕席。
“好了,我不喜欢不听话的小狗。”
“不过。”沈青仪轻轻地用指节拂去他的泪珠,低头笑了笑:“你可以送我到楼下吗?”
……
沈青仪下车时朝孟知云挥了挥手,婉拒掉对方送他进屋的请求,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楼道里。
白日被黑暗吞噬,基地进入寒冷的夜晚。
孟知云依靠在车边发了很久的呆,直到四楼的窗户忽然亮起,他才站直身子,定定地望着那扇窗户,心底不断地期待:也许青仪会隔着窗帘再看他一眼。
沈青仪很喜欢微微透明的白色纱帘,他喜欢在挂着白色纱帘,种有绿植的房间里午睡,原木的躺椅、杏色的羊毛毯,透过窗帘洒下来的阳光,熟睡的他。
那是孟知云记忆里无边美好的一幕。
他不知道站了多久,也不知道那一眼是否存在,但他该走了,在这里留太久会给沈青仪造成困扰。
青仪不喜欢不听话的小狗。
孟知云拉开车门,面容恢复一贯的冷漠,他偏了偏头:“要不要送你一程?”
街边暗处,走出来一个高大的男人,张扬的金发被帽子遮住,光线很暗,让他混血感十足的面容显得有些阴翳,季升礼嗤笑:“真是一条好狗,人刚回来就死皮赖脸地贴上去。”
“我怎么记得某人被抛弃的那晚如同丧家之犬,痛哭流涕地说要恨沈青仪一辈子?以为是什么贞洁烈男呢,给根肉骨头就又自甘下贱地凑上前。”
他恶毒的咒骂没有在孟知云的心里激起半点涟漪,他的手肘靠着车门,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侧脸:“他刚刚摸了我的脸……我的头枕在他的大腿上,他好瘦,他为我擦眼泪,指腹落在我的眼下,好柔软,他好温柔,说还好我没有忘记他……”
孟知云沉浸在刚刚的回忆里,忽略了季升礼愤怒得要喷火的眼神。
季升礼的指甲掐进肉里,心脏像是浸泡在毒汁里似的,却又不自觉地想象……沈青仪从未对他有什么好脸色。
甚至在梦里,沈青仪对他都是那种冷漠嫌恶的表情。
孟知云从回忆里抽身,指尖在车顶点了点,眉眼冰寒:“啧,承认吧,你嫉妒得要命。”
“嫉妒我并不丢脸,毕竟那是沈青仪。”
“嗤,嫉妒你?你算哪条狗,要嫉妒,也是嫉妒司……”
“住口!”
季升礼咽下嘴里未尽的那个名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哪个人不嫉妒?
孟知云冷冷地看他一眼,竟然带着一丝杀意:“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就滚远点,免得他看到你心烦。”
他关上车门离开。
季升礼抬头,眼神怨毒地看着那个窗口,仿佛化作了夜晚的一尊雕像。
……
回到家里的沈青仪自然没有再分半点心思给楼下,他的脸色很差,自己泡了一会澡出来,他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站了一会,关掉主灯,只剩下一盏落地台灯昏黄的光。
桂花蜜一般的灯光如同上好的釉包裹着他雪白的肌肤,光影下几乎有种透明的质感,美丽而易碎。
窝进沙发里,头发胡乱用干发帽包裹住,沈青仪张罗着用厚厚的羊毛毯将自己团成一团,盯着门上挂着的玩偶发呆。
其实今天司闫那小子外出,孟知云邀请他留宿,沈青仪确实有几分心动,但他不能留下。
自从三年前司凛去世后,沈青仪有很久夜不安枕,后来开始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有点像闹鬼,夜晚降临后沈青仪会变得很没有安全感,意识渐渐流失,会把身边的人当做司凛。
他不想把一个不相干的人当成司凛,那样玷污了他们的感情。
刚离开的那几个月,他和司闫的关系很差,经常白天吵架,夜晚一过,第二天他又被人家抱在怀里密不可分。
沈青仪真的很想司凛,他靠在枕头边,慢慢地合上眼睛。
黑暗吞噬意识。
良久,他再次睁开眼,偏头,发现一张熟悉的脸,男人半跪在他的身边,神情冷淡地替他擦头发,沈青仪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一模一样的一张脸。
司闫的余光里,他就这样怔怔地看着自己……用那样深情又悲伤的眼睛
“任务提前结束了。”
沈青仪眨了眨眼睛,又恹恹地靠回去,发现单人沙发上多了几个毛茸茸的玩偶,蓬松洁白的小羊将他的毯子压得严严实实。
他突然眼睛有点发酸。
黑发在异能的作用下很快就干了,司闫像是没看见他红红的眼尾似的,抬起手,露出手臂处一条长长的伤痕:“我受伤了。”
沈青仪的眼神又落回他的身上,良久,伸手握住男人的手腕,放到嘴边亲了亲。
这是一个极短的吻,但是一个允许的信号。
司闫的手掌捧住他的脸颊,将他压在沙发上,吻住了他的唇。
水渍声在空旷的房间里响起,偶尔是两声低而娇的喘息。
……
最初,司闫很讨厌沈青仪。
他是司凛提取基因创造的产物,一见到沈青仪,他的心脏就不受控制地狂跳,对沈青仪的爱似乎是他的本能。
本能刻在基因里,叫他没有一点办法。
这些年,他越靠近沈青仪,胸腔里的那颗心脏就跳得越快。
他甚至快要分不清,是司凛的心在跳,还是他的心在跳。
如果有那么一天,他彻底爱上沈青仪的那一天。
自那以后,仍活着这世上的,是司闫,还是司凛?
插入书签
连夜摸出来滴

祝老板们国庆中秋快乐呀

衿衿对有用的人:给点好脸
衿衿对没用的人:碍眼
文案排雷过青仪真的很爱男朋友哈,其实我觉得这是一种爽点,谁来懂一下

嘴硬的司闫:爱沈青仪的是基因不是我

这章估计真是今年最后一章了

明年一定给大家多多做饭
爱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