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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沈曜披星戴月赶了大半个月的路,又被皇祖父扣在上书房询问西南平叛一行的个中细微末节。
虽说在宫里沐浴更衣休憩过了,但伴君如伴虎,精神上不敢有一丝懈怠。
如今终于回到自己地盘,他这才浑身松泛下来,只想赶快回了青松堂,蒙头补觉。
沈曜懒懒地嗯了声,看也没看春樱一眼。
倒是经过后方的陆昭时,他偏过头,抬手扶了一把,陆昭还没反应过来,沈曜已然收回手,径直往内院的方向去了。
脚步声渐远,被晾了半响的春樱脸红一阵白一阵,她抬起头,正想讥讽陆昭一句少得意,却见陆昭愣愣地握着小臂,望着世子离开的方向,嘴角噙笑,眼神发亮。
春樱脸色变了变,“陆昭,你不会是喜欢世子爷吧?”
被春樱这么一打岔,陆昭回过神,莫名其妙道:“你乱说什么?”
陆昭说完,懒得再理她,转身走开。
一天到晚找茬八百遍,不知这回又在发什么癔症。
春樱却是追上来,斜身挡在她前头,不依不饶道:“别给这故作镇定了,方才你望着世子爷的痴情模样儿,我可全看见了。说实话,像你这种仗着自己有几分皮相,就妄想爬床主子一飞冲天的下贱胚子我见多了,不过我奉劝你啊,世子爷可不是你这等来历不详的贱婢肖想的起的,收收你那不该有的腌臜心思,莫要污了世子爷的清名,不然就算你能得到世子爷一时宠爱,等明年世子妃进了门,定叫你没好果子吃!”
听到这话,陆昭一时僵在原地。
自以为戳到她痛处,春樱阴凉凉一笑。
她在王府耳濡目染久了,对高门婚丧嫁娶里的门道一清二楚。
大周男子虽然二十才行弱冠之礼,但年满十六便可议亲,世子过完今年生辰,眼看虚岁十九,若不是战事耽搁,世子的婚事,年初时就该定下。
自古儿女婚事自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世子不同,他圣宠在身,又颇有才干,这婚事十成十是由他自己做主,再求当今赐婚而成。
世子母族覆灭,燕王又偏心继王妃一脉,世子若想以后在朝中能有建树,光有本事不成,少不了要倚仗岳家势力。
如此一来,自是房中无人为好,免得议亲时遭岳家介怀,令婚事不美。
陆昭姿容出众也好,暂且得了世子爷偏私也罢。
不过是水中捞月。
没有家世,陆昭一介孤女,顶天就是个爬床成功的侍妾,待世子妃进门,还不是任正室磋磨的命!
倒不如她姿色寻常,但胜在不犯女主子忌讳。
只要不出大错,待到世子袭爵,她便能借着世子的东风,寻个小官嫁去当正头娘子。
而她陆昭,这辈子都走不了这条大道了!
难得让陆昭吃瘪,春樱心情十分不错,她拧着身子越过陆昭,脚步轻快。
姑妈说过,这次秋围要她务必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方能让陆昭再无翻身之日,明个天不亮就要出发,她得赶紧做完手头事,早些睡下才是。
午后的日头越发喷火了,一丝风也没有。
陆昭后襟汗湿,心头却彷佛叫井底的凉水浸透,丝丝往外冒着寒气。
她从未生过爬床的念头,自从被沈曜救下,陆昭就把王府当作自己的家,把沈曜当作可以效忠一辈子的主上。
一时出神,不过是沈曜毫发无伤地回来了,她心生欢喜。
陆昭根不在意春樱怎么想的,但春樱有句话倒是提醒了她。
沈曜这次回来,就要议亲了。
陆昭知道,一门好的婚事,于沈曜而言,如猛虎添翼。
陆昭更知,身出名门的闺秀,她们可以为表贤惠大度,在婚后主动替夫君纳妾,以期蔓延子嗣,但绝对不喜对方尚未议亲,身边就有个美婢整日碍眼。
更何况,陆昭垂下眸子,以她这张一看就不安分的脸……
就算她肯对天发誓,自己和世子之间只有清清白白的主仆情,未来世子妃也不见得会信吧?
到时,她这个贴身女使,又该何去何从呢?
陆昭忽然想到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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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沈曜前,陆昭的人生是颠沛流离的。
她自幼遭双亲所弃,打有记忆起,便在慈幼局讨生活,万幸长相雪玉娇憨,这才得以被一对中年夫妻一眼相中,领回家中。
顾家是当地商户,夫妻二人成亲多年,明明身体康健,却迟迟未能诞下一子半女。
两人听信江湖道士所说,抱养弃儿可改子嗣缘浅,遂才动了收养陆昭的念头,心想即便不成,也权当积福了。
陆昭从小便很懂事。
绸缎庄生意好,顾氏夫妇忙得早出晚归,但她从不出去满街乱跑惹祸,也不贪玩,日日在家跟着请来的秀才先生练大字,相当勤勉。待人回来时,她会送上解渴的温茶,再捏肩捶背给两人解乏。
就这样,在陆昭的努力融入下,一家人逐渐亲密起来。
后来,顾母果真有了身孕,听大夫说还是双身,自是不能再去铺子管事,而是留在家中养胎。
紧接着,便发现养女居然生了一双异瞳。
之所以过了几年才发现,一是背光时并不打眼,二是平日里的陆昭总是笑眯眯的,所以一直无人注意。
而彼时,当陆昭蹲在院子里,整个人被春光笼罩,素手喂顾三娘吃菓子时,顾三娘不经意对上她的眼,这才惊觉,印象中一直黑如曜石的美目,竟然在她抬头的瞬间变得极其浅淡,色若琥珀,让人望而生畏。
民间相传,异瞳者能看见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视为不详。
顾母被当场吓晕了过去,再次醒来时,陆昭便被逐出了顾家,念在多年养女情分,顾父给了她二十两银子,让她得以安身立命。
钱不是白给的,作为交换,她必须立刻离开天水县,从此不得再以顾家人自称。
所有过往,皆当从未发生过。
那年的陆昭八岁。
当她攥着一捧碎银,失魂落魄般走在大街上,小小年纪却又生了副好皮相时,很快便成了拐子的目标,银子也一并被缴。
后来,牙行又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将陆昭卖给一户读书人家为婢。
起初倒也还好。
书生家中人口简单,只有母子二人相依为命,陆昭只要做好分内之事——挑水,洗衣,煮饭,再做些针线绣活贴补家用。虽然每天忙得陀螺般团团转,至少有个落脚地了。
可随着她年岁渐长,书生娘见她出落得越发动人,竟生出将她送给同乡老进士当第十房小妾,为书生搏仕途的心思。
十三岁的陆昭不想给快要入土的老头子当妾,她苦苦哀求不成,反被关进柴房待嫁,只能连夜跑路当了逃奴。
陆昭没有盘缠,更没有路引,去不了别的县城做活,又不想被官差抓回主家,只好东躲西藏,整日流连荒野。
夏日里头还好,吃野菜抓鱼捉虾住破庙,尚可苟且偷生,可到了三九深冬,陆昭穿不起厚实的棉衣,冷的身上到处生疮,发起病来,又痒又痛。
陆昭没钱买药,也不想再卖自己一次,实在挺不下去了,便在路边找了棵歪脖子树。
可不知是否极泰来,抑或上天垂怜,陆昭没死成。
她用来吊脖子的树干,被途径天水县的沈曜一箭射断,她狠狠摔到地上。
这一摔,摔疼了陆昭,也摔醒了陆昭的求生欲。
她一眼认出沈曜身上的布料,乃是千金难买的江南云锦。
富贵人家总不会为了些钱财,将人卖来卖去吧?
她好想有口热饭吃,有张好床睡。
陆昭从地上爬起,哑着嗓子问沈曜:“恩人,您可还需要侍从?我,我识字的,什么活都能干,不怕苦也不怕累,还不要工钱,吃得也少,很划算的!”
她太想抓住这颗救命稻草了,于是壮着胆子,一口气说了很多话。
陆昭至今记得,沈曜高坐马上,闻言轻笑了声,叫身后亲卫分她一匹马,然后反手将马鞭扔给她,道:“小爷我身边不留废人,你若能跟得上,我便收下你,月俸十银。”
陆昭哪里骑过马,还是一匹看着就很贵的大宛战马,她打小长在乡野,见过最多的就是骡子驴子,富如顾家,这般强健的马匹也不是随意置办得起的。
可陆昭太想好好活下去了,她咬牙爬上马鞍,扬起马鞭,闭眼冲了出去。
自此,陆昭进了燕州王府,成了沈曜院里的扫洒侍婢。
陆昭知道沈曜出身不凡,但也没料到竟是燕王嫡子。
怕因着眼睛的毛病再被撵出去,过回四处啃树皮挖草根的流浪日子,她起初总是不敢正眼视人。
沈曜发觉后,不仅不怕她的异瞳,还宽慰她说,只是瞳色较寻常人浅淡些,子不语怪力乱神,算不得大毛病。
陆昭很是感动,也厌倦了被人挑来选去的日子,于是她竭尽所能,努力做好沈曜交待的每一件事。
斟茶倒水,跑腿传话,沈曜说东她不往西,沈曜让她招猫,她不斗狗。
一切唯沈曜的话是从。
即便是后来王妃娘娘去了,所有人都说沈曜活不久了,她也义无反顾地选择留在沈曜身边,心想大不了和沈曜一起死。
反正她这条命,本就是他从鬼门关拽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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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水流进眼睛,刺痛打断了陆昭的回忆。
算了,反正离议亲还有段时日,她又何必吓自己,走一步看一步才是。
陆昭垂眸擦汗,回到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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