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改变
期中考试很快来临,这次我考的并不怎么好。
学校每一次考试都会重新分配班级。
考的好的就往上面走,考的差,就往下掉。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刘思雅竟然跑到我们最烂的八班来“混日子”。
她坐在我前面一排,同桌是王志平。
感觉真的好巧,我们三个人,在同一个地方。
我和王志平在同一个镇上,和刘思雅在同一个村。
以前吧,我们三人总是互相嫌弃,看不惯彼此。
结果兜兜转转还是来到同一个班级,坐在相同的位置上。
刘思雅的表姐就是我们的班主任。
这件事情是一个星期前的晚上我才知道。
可我想不明白,既然是表姐,你怎么能害你的表妹呢?
把她带来这么烂的班级,这不是要拖垮她吗?
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明白李樱老师的良苦用心。
刘思雅来到班上,大家都不喜欢她。
觉得她太高冷,像一朵妖艳的玫瑰,虽然好看,但是带刺。
我看得出来王志平这家伙一直在偷偷观察她。
甚至我能在课本上看到,他有意地模仿刘思雅的笔记。
下课以后王志平找我玩,我说要复习功课。
听完我的话,他只觉得我这个人太虚伪。
以前是什么德行还不知道吗?
现在忽然想改变,太晚了吧。
王志平离开后,我悄悄的站起来,拍了拍刘思雅的肩膀。
“我们班主任真的是你表姐吗?”
刘思雅瞪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
“别瞎说,没这回事。”
很显然她不擅长撒谎,说话的语气明显不对。
我继续追问,你表姐,干嘛把你调到最烂的班上来?
还来不及回答,铃声就敲响了。
数学老师走进来,说今天要考试。
当试卷发下来那一刻,我脑袋一片空白,简单的做不了,难的根本不会。
90多分钟的做题时间,全被我浪费了。
我已经很努力的在试卷上来回改动,那些看不懂的公式全部往里面套,反正总有一个是对的。
之前的记忆中,我清楚地记得这次考试,我会考的很差。
以至于家长会都没有人来参加。
测试结束以后,大家聚在一起相互讨论答案。
王志平主动找到我,说他选择题好多都选了A。
说到这儿,我内心十分慌张,已经很久没有复习过数学,我真担心考个位数。
重生之后我确实拥有过去的记忆,但这不代表我一定会比别人强。
刘思雅没有参与到疯狂的讨论中。
她安安静静地拿出《英语周报》,不停练习上面的题目。
她的字迹工整,文笔秀丽。
当我还在忙着背模板的时候,她早已应付自如。
课堂上总有人喜欢闹腾,他们不会遵守课堂纪律,将教室当做自己家。
同学们辛苦搬来的饮用水,被他们拿来洗头、洗脸、洗手。
汤维作为这群学生中最“邪恶”的代表人物。
可以这么说,如果这个班上没有他一定会更好。
自从这混蛋上学期掉到最后一个班级来,整个八班的气氛全部被他搞得乌烟瘴气。
爱学习的组成帮派,整天混日子的人聚在一起。
我不愿意招惹这样的人,如果事情发生在我头上,我一定会奋力反抗。
瘦高个同学的床铺被塞了很多臭袜子,这导致他患上严重的嗅觉免疫综合症。
说到底,他这辈子都闻不到味道。
等我再次见到他,已是提着行李离开宿舍的时候。
李樱老师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我们。
“吴晨同学转校了。”
随后,她向我们介绍另外一个插班生。
那是一个小女生,当时身高也只有1米6左右。
她穿着实验中学的蓝色校服,扎着马尾辫,戴着一副红色的眼镜。
她成功取代王志平的位置。
至于王志平,被调到我身边,我们成为同桌。
座位分配完毕之后,李樱老师接着上英语课。
王志平悄悄告诉我,这个插班生身上好香啊!有一股淡淡的奶香味。
我没有当初那么羞涩,反而是一脸平静的告诉他。
这不是很正常吗?处于青春期的女性总会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味道。
王志平觉得我很懂,是不是在某些地方和女生吃过?
此时我意识到很多超前的事物,不能带到现在。
我已经是经历职场的老手,也算是混了半个社会。
很多事情算是看明白,但确实不能强行改变。
李樱老师忽然点我名,叫我站起来回答一般现在时和一般过去时的区别?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超难。
那时我根本不认真学习,大家也不看好,我答不上来都没关系。
可今天却是个例外,我复习过的,而且记得很清楚。
当我用标准的普通话说出它们的区别时,李樱老师简直不敢相信,这小混蛋竟然能答上来。
在全班同学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我缓缓回到座位上。
王志平对我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问我是不是吃什么药,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猛?
我平静地告诉他,这都是平时复习、预习的结果,你去做,一样能成功。
他满脸沮丧,语气低沉的告诉我,他不是学习这块料。
看着他这副死人般的面相,我表现出一位老父亲应有的担忧:
孩儿,你不能这样颓废下去,要充满信心,斗志昂一昂!
我总在告诉自己:
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它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断循环的过程。
这个过程十分的枯燥无味,甚至让人感到厌恶,时间久了,心情会变得烦躁。
当甜美的果实被品尝的那一刻,所有的辛苦都变得微不足道。
我的数学很差,于是总找那些数学成绩好的同学请教。
一开始他们抵触我,觉得这是在耽误他们的时间。
我也明白,求人帮忙总得意思一下,不然是办不成事的。
我从小卖部买来十几根棒棒糖,阿尔卑斯牌子的。
那时候,这个牌子的棒棒糖还算是比较贵的,一根就要三四块钱。
每次他们帮我讲解完题目,我都给他们一颗棒棒糖作为回报。
或许存在一种隐形雇佣的关系,你帮我的忙,我给予部分物质上的回报。
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是很有用。
这段过程需要时间,慢慢的他们接纳我,并且很用心的指导我解题的思路。
可每一次考试下来,成绩总是不理想。
王志平觉得我脑袋被驴踢了。
有这么多闲钱买东西伺候别人,还不如让自己开心一把。
王志平这个人贪玩一点,对学习没有什么兴趣。
每个星期家里汇过来的钱,他总会花的一分不剩。
通常情况下,一个星期还没结束,他就会出现经济危机。
这时候他总会来找我借钱。
金额不大,十几二十块,最多也就50块钱。
我每次都会借给他,这导致我饭卡上的余额总是出现不足。
他向我保证,有钱之后一定会结清。
我也从来不催他。
记得最晚的一笔帐,是一年之后才结清。
那时候都毕业了,如果他不提这件事,我已经忘记。
依靠这种学习方式,我掌握一定规律。
于是在之后的考试中,150的总分,我基本可以拿到100分以上。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