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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你是我唯一的哥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小小的孩童在旅店屋檐下背诵着千字文,孤零零地看着灰蒙蒙的天,时不时地望向旅店门口。一墙之外,是热闹的街道,是鳞节栉比的店铺,人山人海:舞龙的,斗鸡的,卖灯笼的,卖凉茶的,卖糕的,卖珠花首饰的,卖古董的……有和商贩讨价还价的,有与神交已久的朋友会面的,有东张西望地寻找自己的亲朋好友的,有呼朋唤友出去喝酒的,有携妻带子凑热闹的……饭店招揽食客,旅店招呼客人,人人脸上都是餍足的神色。正逢盛世,海晏河清,凡天下有才有智之人,无不举荐在位,尽其抱负。所以天下太平,万民安乐。江湖人鱼贯而出,数年未举办的华山论剑也就此拉开帷幕。
“琅儿,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一名身着布衣,头戴素银钗的美丽妇人走进旅店,她容貌昳丽,风姿绰约,气质非凡,却穿着朴素,引得众人窃窃私语,怀疑是哪家仙子下凡游玩,又或者是达官贵人微服私访。妇人完全没注意这些事情,一眼就看见了角落孤单的孩童,看着自家心肝宝贝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墙角,她快走两步来到小孩身边,心止不住地颤抖。妇人语气柔和,动作轻柔地摸着小孩的脑袋,漂亮的杏眼里燃起一丝怒火:“你爹是不是又跑出去和人喝酒了,真是的,看我回来怎么教训他。”
“娘,我做了噩梦,梦见……”小孩话还没说完,嘴巴里就被塞了一块甜丝丝的东西,是麦芽糖。小孩嚼呀嚼,嚼呀嚼,越嚼越黏,嘴巴张不开,只能用漂亮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笑意盈盈的母亲。妇人搓搓他的小脸,从手腕撸下一串润色骨珠,戴在小孩手上,随后爱怜地将他搂在怀里,“好啦不要怕,噩梦都过去了,娘的这串麒麟骨会保护你的,有娘在,不怕不怕……”
好吧好吧。小孩乖顺地闭上眼,依偎在母亲怀里,汲取她残余的体温。世事如梦幻泡影,如露如电。世人逆水行舟,实为刻舟求剑。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叹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
“他怎么还不醒,明华,你……”青年的声音平稳,却流露出几丝焦急之意,他踟蹰片刻,意欲再说些什么,却被少女打断。
“停停停,表哥,你请的饭,你打的人,最后要我来收拾烂摊子。”少女名为李明华,她轻描淡写地打断青年未尽的话语,坐在椅子上卷起袖子。青年也不再言语,等着明华的诊断结果。只见她眉头微皱,左手三指指端平齐,略呈弓形倾斜,搭在林南笙的右手上轻点慢按,几个呼吸之后,李明华收手,莫钰也恰好递过来一块浸湿的手帕,她擦干手指,将手帕随手丢回莫钰怀里,满不在乎道:“死不了。”
看着青年微怒的神色,她又不情不愿地补了几句话:“他还没醒嘛,外伤好治,内腑的问题总要问问当事人。看他这幅样子,估计这段时间过得不怎么样。脉沉实,乃热盛伤津之征,阳气被遏,不能外达于四肢,热盛伤筋、筋脉失养而挛急……先来点补气的准没错。”李明华这一说,又理直气壮起来,她一招手,莫钰就颠颠地跑过来,毕恭毕敬地等着他家小姐吩咐。
“内什么,大黄酒洗,四两,厚朴去皮,炙,半斤,枳实炙,五枚,芒硝三合,”李明华思索片刻,继续道:“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更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微火一二沸,分温再服,剩下的就不要了。莫钰,你记住了没?”
莫钰点点头,李明华却有点不放心,青年取来纸笔,她素手一挥,药方落于纸上,龙飞凤舞,她交于莫钰,又叮嘱道:“抓药继续去你上次的那家店,那家药材质量不错。”莫钰将药方收入怀里,快步离去。随后,她目光又落在青年身上,青年也将那双幽幽的眸子望向她。李明华眼珠一转,轻咳两声,单手拄着额头,弱柳扶风道:“表哥~人家肚子好饿哦,帮妾身问问,妾身的羊脂玉兔什么时候好,妾身~等不及了~”
青年冷笑一声,像是明白了什么。只见他斜了一眼躺在榻上的林南笙,又刮了一眼故作娇矜的李明华,一言不发甩袖离去,还不忘带上门。李明华眸含秋水,西子捧心感慨道:“不愧是表哥,那一眼洞若火烛,连生气离去的背影都那么潇洒肆意,不失风度。看透了我的小把戏也不说,真乃君子也。”
“咳咳……你怎么不说,君子欺之以方。”林南笙撑着没受伤的那只手臂,面色苍白地从床上坐起,他注视着少女妙曼的背影,低咳两声,继续道:“李……明华,对吧。”
李明华听见这话,神色古怪地问道:“听你这口气,难道……患了失魂症不成?我告诉你,不许吓唬我,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的。”
林南笙闭口不言,只是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少女,妄图从空白的记忆里找到点什么。她人如其名,如月皎洁,面如桃李,唇若红莲,一张芙蓉面,杏眼晶莹剔透,四肢修长纤细,不似中原女子。在这间装饰华美,烧着银丝炭的房间之中,她身着一身轻薄如春的粉绢轻衫,粉袖挽起,露出一截雪白的腕子,上面还挂着几个细细的,饰有金蛹的金色镯子。她站起身,环佩叮当,裙摆摇晃之间,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气,那种香气无法形容,就像是人无法描述,第一阵春风拂过湖水时,那种令人心灵颤动的感觉。
“我这种平民百姓咳……咳咳咳,应该认识你这种大家小姐吗?”林南笙小腹还是隐隐作痛,他声音虚弱,却故作轻松:“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不说别的,我……”
“给老娘闭嘴,别逼我扇你。”李明华双手叉腰,气势汹汹,声如贯珠,“看上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的家伙,我眼瞎……”说到这里,她娇蛮地白了一眼林南笙,愤愤道:“啧,算了,趁着表哥没回来,说回正题。你还记得多少,别告诉我你这个混蛋服药之前什么都没准备,那药本来就是残缺的古方,我只能保证你活着,其他的就是听天由命。”
这个一言不合就发脾气的大小姐性子,确实和信里描述的一模一样。林南笙笑笑,展现出一种人畜无害的温柔姿态,他扬起脖子,漂亮的眼睛湿润又柔软,连声音都是绵软的,轻轻笑道:“那么,他就是赵瑾了。”
“那不然,等一下,不对……”李明华像是反应过来什么,审视的目光打在林南笙身上,略带疑惑道:“既然你失忆了,那和表哥怎么打起来的,你又欺负他了吗?”
林南笙眉眼弯弯,故作天真道:“咱也不知道啊,咱只是去吃个饭,就被那少爷好一顿撩拨。”反正当事人不在场,林南笙心安理得地胡编乱造:“咱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怕冲撞了贵人,可小心谨慎着呢。”
“表哥又不知道你失忆,你这种语气和他讲话,他肯定以为你在装不认识他……”李明华镇定下来,长吁一口气,又坐回那张椅子,手腕上的镯子随着她的动作叮当作响,她招招手,示意林南笙将手伸出来,“哼,多年不见,难为你这种情况还能理解我的意思。我当年没问你要那九转逍遥散的原因,想着有我和表哥在,你也出不了什么事,但是没想到你修书一封就一走了之……明明原先练武的时候也不在意什么悟己身,登天门的……”这样说着,李明华又委屈起来,她嘟着嘴,一双杏眼也泛起泪光,“你不辞而别之后,表哥疯了似地找你……最后被姨夫阻止了,说什么江湖客归江湖,各人生死各人了……表哥的性子越发冷淡……我想着你过得好就算了,结果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你真是混蛋!”
林南笙听着李明华抱怨的声音,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将手腕递过去,任人在他的命门上施为,怕真惹怒了这小祖宗。如果真的像是信里描述的那样,他哄完这个好说话不记仇的小祖宗,还有一个更难处理的大祖宗。前尘往事怎么可能说放就放,相逢一笑泯恩仇,说得容易做的难,真要那么简单的话,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痴男怨女,恩怨情仇。
李明华也没像刚才那样诊断敷衍了事,她三指并下,重新搭在林南笙手上,足足停顿了小半盏茶时间,又起身触按林南笙胸腹、腧穴等部位,她神情略带凝重,边诊断边观察林南笙的脸色。林南笙被她看得发毛,又苦于愧疚不敢说什么,只能眼巴巴地瞅着她。
“你的经脉确实拓宽了不少,后天改善体质到你这个样子,也是独一份了……倒是得偿所愿,赌赢了。”李明华收手,衣袖晃动之间,一条玉白色的小蛇探出头来,那双红宝石般的眸子好奇地盯着林南笙,赤红色的舌头一伸一缩,嘶嘶作响。它从李明华的手腕慢悠悠地爬下来,尾巴还不舍地勾了一下明华的手指。
“我说,大小姐,你这条蛇,是毒蛇吧!”林南笙单手撑榻,往后缩了一步,他颇有微词,却强装镇定道:“我还是个病人,这些东西还是少接触为好。”
李明华拽着小白蛇的尾巴尖,心不在焉地在自己的手指上绕了一圈,小蛇心有不甘,还想下去凑近林南笙,可是半身被明华所缚,它爬一下,明华拉一下,最后小蛇放弃了去贴近林南笙,不满地嘶嘶地抱怨着,又慢吞吞地从明华手指上绕回去,最后停在手腕上,头衔着尾,假装自己是一串白玉手镯。
“小锦的毒又不致命,真是大惊小怪。”李明华不满道:“小岚的毒才有几分意思……算了,与你说这些干什么,你又不懂。等莫钰回来,我再弄些酸枣仁汤给你,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让人看了烦躁。”
林南笙面露尬色,转而询问道:“蛇野性难训,你倒是把它们养的言听计从,有什么方法吗?”李明华听见这话,微微一笑,以一种特定的节奏,摇晃手上那几个饰有金蛹的镯子,那声音有一种莫名的韵律,让人心神安定,林南笙暗自点头,像是明白了什么。
“以声驯蛇,这种方法倒是少见。”林南笙想继续说什么,却被李明华接下来的动作打断。只见少女面露得意之色,嘴唇微张,一只圆滚滚的白色幼虫从她粉莲色的嘴唇里探出头来,那幼虫如玉质地,有着一双金色琥珀般的眼睛。它与林南笙对视片刻,头上的触角摆摆,便退回李明华的口中,林南笙被这一幕震撼到,眼睛发直地看着李明华。
“唔,想不到老祖宗还挺喜欢你,也可能是你身上有它的气息吧。”李明华咂咂嘴,一屁股坐回那张她专属的,铺满了软垫的宽大太师椅上,捞起桌面上的茶水就喝,也不管林南笙什么反应,她连喝了三杯,才有闲心去看林南笙的脸色,林南笙也不负她的期盼,脸色甚至比他刚醒时还苍白几分。
“瞧你这点可有可无的出息。”看见林南笙这幅虚弱的样子,李明华嗤笑道:“老祖宗那么貌美的都害怕,你这段时间怎么过来的。以后你和人比武,人家甩一只虫子到你脸上,你是不是就要认输了。”
林南笙无力回话,向后一躺跌回床上,有气无力道:“我可是病人,病人起码有点优待吧。不说别的,起码别吓唬病人啊,好姐姐,别再嘲讽我了,我一见到这些东西就头晕、耳鸣、胃里泛酸水,总之浑身难受。”这样说着,林南笙打算闭眼休息。可他刚闭上眼睛,食物的香味儿就幽幽飘来。
林南笙幽怨地望向李明华,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鞋,赤足盘在椅子上,露出一截雪白的缠着红绳的腿。那香味儿就是从她桌前的点心盒传来的。李明华正专心致志地从盒子里面取点心,一个眼神都没分给林南笙。只见她小心翼翼地从里取出一盘芙蓉色的糕,连带着又拿出一碟金黄色的酥饼,林南笙喉咙上下滚动着,她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摆手制止了。紧接着,李明华打开盒子第二层,端出两个扣着盖儿的冒着热气的瓷碗和一屉竹蒸笼,才兴味索然地扫了一眼林南笙,带了点幸灾乐祸道:“别看了,你吃不了。”
林南笙愤愤道:“你是故意的吧!”他肚子饿得叽里咕噜作响,被李明华那么一诱惑,气得伤都不顾,从床上下来,先填了他这五脏庙再说。
李明华只是嘴上拦他,一点实际动作也没有,自顾自地打开那两个扣着盖子的瓷碗,诱人的香气扑面而来:一碗是鱼头炖汤,汤汁浓稠绵密,鱼头色泽焦黄,香气浓郁,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另一碗好似鸭肉,炖的皮肉酥烂,揭开盖子的瞬间,葱香与肉香弥漫,引得林南笙口水直流。
小蒸笼里是皮薄似纸,馅心碧绿的翡翠烧麦,一个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林南笙搓搓手就想直接下手,李明华将桌上的碗碟推过去,林南笙也不客气,冲着翡翠烧麦就是一筷子,咬下去的瞬间,甜润的肉汁溢出,仿佛在口中绽放出一朵芬芳的花。
美味!林南笙眼睛亮晶晶,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种精致而又美味的食物了。林南笙一口一个烧麦,两三下干掉半笼,随后夹了两筷子鸭肉,鸭皮酥脆,鸭肉紧致,嚼劲十足,两者混合又带有浅浅葱香,碗底的嫩笋中和了鸭肉的油腻,爽脆中还有丝丝的清甜,让这鲜美的味道多了层次感,咬下去,汤汁的清香便四溢在口腔的各个角落。
李明华递了一碗满满当当的鱼汤给他,林南笙爽快接过,一勺下去,是奶白的汤,绵软的肉,鱼肉中的骨头全被剔除,只剩下饱含滋味的嫩肉,火腿的香与鸡汤的鲜咸融入其中,配以肥嫩的鱼肉与韧性十足的瑶柱,鲜得林南笙舌头都要吞下去了。他三两口喝完一碗,李明华的勺子才刚刚举起。
“急头白脸的吃那么快干什么,小心噎到!”李明华不满地敲敲桌子,语气之中的关切之情展现的淋漓尽致,“不够我喊莫钰再买,急什么!”
林南笙听话地放慢速度,李明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两人继续大快朵颐,觥筹交错,甚至为最后一块点心的归属权,进行了一场小小的争斗。
李明华拽着碟子威胁道:“信不信我给你下扶柳风!”林南笙不为所动,对李明华的狠话无动于衷,两人针尖对麦芒,都对最后一块甜糕势在必得。这场战争一触即发,只见李明华抢占先机,使着筷子直奔目标,而林南笙不甘示弱,使出一招拨云见日,巧劲儿一推,千层油糕与筷子擦肩而过,碟箸相碰,叮当一声,林南笙先下一筹。李明华不甘示弱,继续进攻,筷子在她手中势如破竹,她一招横扫千军击退林南笙的进攻,好一种势在必得之势。林南笙也被她的气势所怖,退后三尺,李明华洋洋得意地夹起最后一块糕点。而此时此刻,敲门声响起。
李明华一楞,千层油糕险些掉落在地,林南笙眼疾手快,一个拽碟弯腰接住那块无辜的糕,将其摆在李明华面前,欲哭无泪道:“我现在装晕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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