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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何到白给我制定了严格的训练计划,看似简单,却很能夯实基础。我每天跟着她砍竹、跑步、扎马步,增强体力。不过三个月,便已可以挑着水桶捡豆而不使水洒出半分。
半年之后,何到白带我伏击落单的盗匪,我与那莽汉缠斗数招,倒真将其击杀了。
「承认吧,我简直是练武天才!」可能是我的嘴脸太过狂妄,何到白忍不住泼起冷水:「就你这三脚猫功夫,也就能杀个蟊贼,范府鹰犬无数,个个是亡命之徒,你应该比我清楚,别高兴太早,当心小命不保。」
「你很在意我的死活吗?」掬一捧溪水,我把手上的血污洗净,回过头看何到白。
她的眉骨高挺,眉峰桀骜,眼睛大而明亮,这样的一张脸,既不似寻常女子温婉,又不像男子那般棱角分明。而是如同十四五岁的少年,神采飞扬,娇憨中带着俊朗,仿佛这世间的男欢女爱,都与她无关。
「是啊,你若死了,谁给我付学费?」何到白转身往茅屋走去,我不禁感叹,这厮真是嘴硬心软。
半年前,我们一起从乱葬岗回来的那个晚上,她用竹子连夜给我做了张床,第二天又去城里置办了新被褥。
她常常不声不响的出门,再不声不响的回来,每次都会给我带些女孩子喜欢的玩意,什么铅粉、胭脂、石黛、鹅黄、步摇,甚至还有料子上好的衣裙。
偶尔也有糖葫芦、蜜饯、茯苓饼之类的零嘴,也不问我要是不要,只管往我怀里一塞。
在范府像丫鬟一样长大,除了李妈,根本没人在意我,身边的男子不是家奴、家仆就是家丁,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笑话,欺负我不仅不会被责骂,还能得到大姐二姐的奖励。
所以,情与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朦朦胧胧。男欢女爱是什么滋味,我更不懂。
记得我及笄那年,有个早晨,李妈边给我梳头边说,以后我会遇到一个心悦于我的人,他会真心实意对我好,舍不得我累着、冻着,会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我所有的要求他都会满足。他会保护我,不让我被别人欺负,从此以后啊,我就可以过好日子啦。
李妈说着说着还流眼泪了,估计她完全没想到,两年后我会被打成那样丢出范府,否则她会哭的更厉害。
按照李妈的说法来看,何到白无疑就是那个心悦我的人,只不过她不是男子,和我一样,都是女人。
李妈没说女人不能心悦女人,反正就是这样一个人,出现了就行吧。
况且我也心悦何到白呀,我想天天给她洗衣、做饭,跟她一起练剑、打猎、看夕阳,在她出去“打家劫舍”时牵挂不已。
她买给我的每样东西我都喜欢,食物不禁放,我都吃掉了,那些首饰和胭脂,我舍不得用,全藏在床铺底下。
我承认,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人。从没得到过爱,被稍微珍视下,哪怕是一点点好,也非常害怕失去。
再加上她长得那样俊俏——要是眼神会拉丝,何到白恐怕早已被我缠成粽子。
那既然我们两情相悦,她不好意思捅破窗户纸,就由我来主动好了。
于是,我开始想尽办法制造我俩的身体接触,比如练剑时假意做不对动作,让她手把手教我。天呐,她舞剑时脖子上微微暴起的青筋简直太迷人,真想咬一口。
比如我在沐浴时不吭声,害她毫无防备闯进来,每次她都大叫着跑出去,耳朵红红,不要太可爱。
又比如我骗她说自己扭伤脚踝,让她帮我揉揉,然后趁她不备,悄悄在她耳边吹气。
初雪那天,我做了满满一桌丰盛菜肴,不停敬酒,感谢何到白的救命之恩再造之德。酒酣之处,她迎着风雪为我舞剑。只见玉尘漫天,剑气啸啸,何到白周身不染一丝银粟,宛如蹁跹仙子独立于世,简直把我看呆了。
我们在院子里堆了个雪人,她把那张曾经裹着我的破草席,披在雪人身上当蓑衣。看着她兴致勃勃的样子,我的心忽然安定下来。就像是浮萍有了根,花儿结了果,那种一定要和范府划清界限,拼个你死我活的念头,似乎不那么强烈了。
回想我这一生,爹不疼,没娘爱,被亲姐姐痛下杀手,他们甚至连我的尸首在哪都不在乎。
何到白虽是匪盗,在我心里,却是全天下一顶一的好人。
要是能就这么和她隐居在竹林里,住着茅草屋,当个悍匪家眷,那该多好,李妈要是知道有人这样待我,应该也会放心。
只是这家伙终究没有如我所愿那般和我滚到床上去,她当真喜欢女子吗?传闻果然都是骗人的!
转眼间,冬去春来。
我的脚力又精进不少,跟着何到白疾跑时,再不像过去那样,被落下大半里路。
这天,何到白一大早就出去了,待到太阳落山还没回来。
我心里纳闷,难道是去猎艳了?实际上自从她教我功夫开始,我就再没闻见过她身上有陌生胭脂香。
被官府抓住了?想到这种可能,我顿时焦急万分。突然,房门被重重撞开,一个浑身血污的人倒在地上。
我吓了一跳,定睛看去,那血人竟是何到白。
「怎么了这是!」我将她轻轻抱起,见她双掌、双腿都有剑伤,左肩的一处伤口深可见骨。
我赶忙取来金疮药和麻布,将她的衣服用剪刀细细裁开。
「啊……这些是……」
当何到白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不堪的身体,完□□露出来时,我的神经被狠狠揪起。
只见大片深褐色的血迹下面,无数伤痕盘踞于她的躯体之上。这些伤痕大部分像是皮鞭和烙铁造成的,只有少部分看起来是由兵刃所致。
何到白的皮肉精壮而紧实,那些难看的伤疤宛如毒虫蜿蜒,丑陋不堪,叫我心惊肉跳,更让我心疼不已。
我尽可能轻柔的给何到白清理伤口,再仔仔细细撒上止血药粉,她吃痛闷哼,脖子上全是冷汗。不敢移动她,我把被褥取来铺在地上,这些事都折腾完,天已大亮。
之后的几日,何到白始终昏迷不醒,高烧烧得浑身滚烫,呓语不止。许是伤口感染,若不服药医治,怕是后果严重,我把心一横,带上家里的银两,打算进城去给她抓药。
裕州繁华依旧,我恍如隔世。可不待心生感叹,便瞧见许多捕快满街搜查,撞翻不少商贩摊位,引得阵阵吵嚷。
靠,官府的人,快跑。
官府的人,也就是范平的人,我怕被他们认出来,就想着赶紧避开人群,抄小路走。
忽听旁边百姓议论:「那贼人还没抓到呢,要我说这可是位劫富济贫的英雄,敢向范家下手。」
「嘘,你可小声点说,别被当差的听见。」
「我敢说就不怕他们,听说范家的大小姐和二小姐,不仅脸被划得稀烂,手筋脚筋也都给挑断了,算是成了废人,真是痛快。」
「你这人怎这样,嚣张跋扈的是三小姐,倒没听说她出事。」
「嗨,范家哪有好鸟,从那位大的往下数,肯定全是败类。」
「我还听说那贼人是个女的,身手极好,可惜范家那帮打手也不是吃白饭的,里面有几个厉害角色,把那女贼伤得不轻。」
「是啊,也不知她藏在哪了,希望别被捉到才好。」
耳朵里炸起雷,我整个人被轰得粉碎。那几人都走远了,我还怔在原地,腿上像是灌了铅,半步也迈不开。
这百分之百是何到白干的!
心悦我不直说,非要做这种命悬一线的事情,这算表白吗?救我一命不够,还要替我报仇,是想让我带着愧疚过一生吧!怎么会有这种圣母婊,还悍匪呢,我看就是个蠢货。
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恨不得立刻跑回茅屋把她摇醒拷问。
可现在不是发飙的时候,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既然官家已经开始拿人,那药铺是断去不得了。
整个裕州的药铺,绝大多数都是范府产业,就算不识我这位范家三小姐,可一旦有人去抓治外伤的药,就免不了引起注意,那我们俩就暴露了。
思忖着,我去酒铺打回两坛高度烧酒。
果然是这个伤口化了脓,拆开缠在何到白肩头的细布,我倒吸一口冷气。
我从厨房取来小刀,先用火烤,再用烧酒冲洗,给何到白口中塞了块手帕。
「忍着点。」她微微点头,看起来十分虚弱。
我将心狠下,把那化脓的烂肉一刀挖去,何到白疼到发抖,好在伤口里很快流出了鲜红血液。接着我又给她灌了些参汤提气,祈祷她能快快退热。
幸运的是,一日之后,何到白不再高烧。又过两日,她苏醒过来,虽气若游丝,但可以说话了。
「你疯了吧。」
我冷眼看着何到白,把瘦肉粥狠狠挖了一勺,塞进她嘴里。
「你消息……蛮灵通。」
「你不必这么做的,是觉得我功夫太差吗?」
「你功夫……确实还差……但你那……那两个婊子,撞到我手里……也算她们倒霉。」
「合着这事儿是赶巧了?」
「你……可以……这么理解」何到白应该很久没受过这么重的伤了,她面色枯黄,两腮都塌了下去。
「你差点死了知不知道啊,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瞧她这副样子,我又是火大,又是心疼。把粥往床边一扔,俯身向她吻去,我看你还躲不躲了,你躲啊,你倒是能躲开。
何到白的眼睛瞬间睁大,我按住她。
「别给我乱动,伤口还没长好。」
她的嘴唇冰凉、柔软,口感很像桑葚。小时候李妈会把树枝上成熟了的桑葚摘下来,用围裙兜着偷偷拿给我吃。桑葚软糯,汁水甘甜,我总是吃不够。
此时我贪婪吮吸着何到白的嘴唇,我对她的渴求是如此强烈,近乎本能一般。
当我们气喘吁吁的分开,何到白看向我的神色变得非常复杂。
「怎么,不能亲啊?」
「我……何到白……从不趁人之危……可你……你」
「范家三小姐范轻轻是什么人,你没听说过啊,我就要趁你之危,不服起来打我。」
「你……你」何到白你了半天啥也没说出来,这次她不仅耳朵红了,连毫无血色的脸蛋,都好似煮熟的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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