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花儿故事

作者: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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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邦


      容城之所以叫容城,是因为这里从古至今都有非常多的榕树。我所在的新浦中学是一所年代久远的学校,早在清末,这所学校就已经存在了,当时这所学校还是一所教会学校,民国时期改成了国立容城中学,新学校开学伊始,剪了辫子,穿上中山装的校长英姿勃发地做了演讲,之后在学校的门口亲自种下一株榕树苗。如今,当年的小榕树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这所中学的名字几经更替,在容城沦陷的时候甚至一度被冠上日文,校长也换了不知多少届,校门从原来低矮的小门也变成如今堂皇的大门。岁月无情,沧海变迁,只有榕树依旧葳蕤,那一丛丛盘根错节的胡须彰显着它的沧桑,也凝固着这座城市悠久而跌宕的历史。
      新浦中学门口是一条不太宽敞的马路,一边连着一个路口,往路口左走是南山医院,右走就到了容城最有名的几个古巷之一----状元坊。
      我的花店就开在这里。这个花店表面上看不过二十平米,外面的房间堆满了鲜花,里面的房间布置成休息室的模样,店的名字是洛兰起的,就叫“花店”,我如今才发现,这个外表人模狗样衣着光鲜靓丽的男人简直是懒得令人发指。
      “连店的名字都不让我起,我算什么老板!”我颇有些不忿。
      洛兰回答的慢条斯理兼振振有词:“这个花店是我出的钱,我是最大的股东,当然有对这个花店的生杀大权,你只是个被架空的“董事长”,摆摆样子罢了,何必这么大怨气。”
      “我又不是没有钱!”是真的,我的父母虽然在亲情上非常吝啬,但在金钱方面倒是大方的很,在这里买下一个店面的钱我没有,但还是租的起的。
      “知道你家里有钱,不过你还是个学生,你的父母摆明了不要你了,谁知道什么时候连钱都不给了。说起来你也快18了吧?”洛兰回过头看我一眼,他正在忙着给店里的康乃馨洒水。由于这里靠近南山医院,所以康乃馨和百合最热销,菊花是一朵也没有,有的时候喝的烂醉的陶生被柳五架过来,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心惊胆战地把他转移到里屋,生怕他在门口就变出原形,那么一朵硕大的菊花,跟个花圈似的立在花店门口,让那些过往的病人家属怎么想。“在你们人类的世界,18岁就应该成年了吧,你的父母不给你钱也合法了。到时候只有花店肯收留你,管吃管住,还给你派发工资,这么好的待遇你应该偷着乐啊。”
      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全年无休,随叫随到,上课的时候还要被你们抓来治病,顿顿吃的是盒饭,一个月才1000块钱。1000块!天桥上唱歌的流浪汉一个月都不止赚1000块吧!!要是我爸妈真断了我的经济,我去天桥摆个碗唱个歌赚的也比这里多吧。我至少唱歌不走调!”
      洛兰抬起他那精致的笑脸,慢条斯理地正要开口,挂在店门口的风铃发出一串悦耳的叮咚声,他的眼睛一下亮了,额头上的那朵花苞因为兴奋变得更加闪亮。“来客人了,我出去招待一下,你照顾好这个家伙。”
      我在心里腹诽了两句,把注意力转向躺在床上的,被我们忽略很久的“这个家伙”。
      他好脾气地朝我笑笑,笑容憨憨的,像个笨拙的大狗熊。
      休息室里除了沙发茶几和饮水机,剩下的地方都摆满了花盆和几大袋泥土。我以前从来没有养过花,对如何伺弄植物一窍不通,认识了洛兰,开了花店以后才知道原来养花是这么有学问而又复杂的一件事情。就比如说这个泥土,不同的植物所需的成分就大不相同,有些Ph值要酸一点,有些要碱一点,有些要硬一点,有些要软一点。遇上娇贵的植物就更麻烦了。还有那些泥土的名称,什么腐土,什么园土,什么河沙,有的时候我觉得养花和在学校里做化学实验是一样样的,都是这个加一点,那个加一点,摇一摇泡一泡,然后,就是等待奇迹发生的时刻了。
      花店开张没多久,已经有许多在这个城市逗留的花妖们光临我的小店。除了一个园艺工小张定期来给小店送花以外,其他的自然都不是来买花的。花妖除了是妖,拥有很长的寿命和神奇的法术以外,其他地方和人类很相似,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要吃喝拉撒,也会生病。只不过人类生病打针吃药,他们生病需要洒水施肥,在土壤肥沃的花盆里睡上一觉,外加定期捉虫杀虫。
      这段时间来的都是一些小病患者,多数只要放在花盆里浇上水,休息一阵就会恢复,眼前这个憨憨傻傻块头却很高大的傻大个却是一个例外。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十五天了,由于他的原形实在是太巨大,他不愿移动,就算移过来,恐怕也塞不进花店里,所以他一直没有变成原形躺在花盆里,恢复的自然更慢。
      “你确定不要……额,让我带两袋泥土去给你施施肥?”我斟酌着词汇,同时把手中的一壶水倒进水桶里,傻大个的一只手从胳膊以下变成了一段麻绳一样粗的气生根泡在水里,另一只手则插在一盆泥土中。我看了看窗外,天色尚早,如果在这个时候扛着两袋泥土出现在新浦中学门口,再把麻袋里的土倒进门口的榕树下,认认真真地浇浇水,摸摸它粗壮的腰部和坚实的小臂,轻声安抚:“乖,明天再来看你。”我打了个冷颤,被自己脑补的情节吓得不轻,这种行为不会被来往的人当成神经病?肯定会啊喂!”不然还是等天黑我再去吧。”
      傻大个摇摇头:“不必了,我带了气生根来,吸取养分足够了。再说,我的病我自己知道,靠这些是没有用的。”他穿着老式的排扣中山装,留着小平头,浓眉大眼,看着很精神,却实在不洋气。他的名字也很不洋气,叫兴邦,据他说是栽下他的校长给他起的,取振兴中华,扬我国邦之意。
      是的,兴邦就是新浦中学门口那颗高大的榕树,多少次我从它繁茂的树荫下走过,都被从天而降的鸟粪砸个正着。当时因为气愤,连带着迁怒这颗给鸟栖生的榕树,暗暗骂他蠢,怕他笨,骂他傻大个。等到发现他真是又傻又大个的时候,我反而一个字也骂不出来了。
      这世上就有一种人,憨憨厚厚,脸上总带着真诚的笑容,常常说错话做错事,却件件出于真诚和好心,所以总让人发不起火。
      “我很早就认识你了。”兴邦对我说,“你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来,默默地走,又瘦又小,神情很忧郁的样子。”
      我被那句又瘦又小给深深刺激到了,顿时像被踩着了尾巴的老鼠一蹦三丈高:“谁又瘦又小啦!我好歹也有169公分,这也不算矮吧,再说我才十七岁,迟早会再长的!会再长的!”
      兴邦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他一着急就下意识想伸手抓头,又忘了自己的手变成了根插在水和泥里,这下可好,两条长长的气生根噼啪一甩,弄得我一脸泥水。我真是受够了!这个傻大个!!
      “我不是这个意思!”兴邦尴尬地把手又插回盆子里。“我是想说我之所以对你很熟悉,是因为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他说到这里,眼里浮现出一抹温柔。
      “是什么人?”我的好奇心被适时地唤醒。
      兴邦低下他那颗硕大的脑袋:“就是……很熟悉的人嘛。”
      “是个女孩子?”
      他的脸上腾起两朵可疑的红云。
      “是很漂亮的女孩子?”我循循善诱,再接再厉。
      兴邦的眼神飘了几飘。“那个花盆很漂亮。”哪有什么漂亮的花盆,都是一样的土胚。这个家伙,连个好的借口都不会找。
      “是他的相好啦,一个叫淑兰的女孩子。算起来应该是1940年夏天入的国立容城中学,是在容城沦陷的前一年吧。”洛兰靠在门口,得意洋洋地将手里的钞票甩得啪啪作响。
      兴邦猛地抬头,甩给洛兰一个羞愤的小眼神,又低下头,两条气生根在盆子里漫无目的地划来划去。
      “哇,战火纷飞年代里的爱情故事,还是聊斋乱入,”我双眼燃着八卦之火,几乎要把兴邦给烧着了。“好有剧情的样子。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后来在一起了吗?她知道你是妖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在1941年容城沦陷之前就离开容城了吧?”洛兰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下来慢条斯理道。
      兴邦点点头。从提起那个据说和我有几分相似的女孩子开始,他就一直低着头没说话。
      “这种拿了你的元丹又抛下你的女人我真是不喜欢。”洛兰喝口咖啡,语气里带着对好友的不平。“亏得你撑着这破身子,到现在还在等她。”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我看看洛兰,又看看兴邦,一个只顾喝咖啡,一个低着头不说话,空气里弥漫着诡异的低气压,似乎话题遭遇了一场霜冻。“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是不是不想提啊?”我戳戳兴邦粗糙又柔韧的气生根。
      兴邦深深吸了一口气,黑黑的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他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柳生,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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