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暖

作者:暮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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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折 双途


      阿布多族长听到敲门声,分辨出是外来人,顺手抓起桌上的匕首插入腰间。
      蛰勒族世世代代隐居在深山中,自给自足,从不管外面朝代更迭。族里人都知道敲族长的门,有节奏轻重的规矩,现在这不轻不重的三声虽然彬彬有礼,但终究不是同族,况且外面的猎狗一直没出声,不知是什么情况,还是警惕些好。
      阿布多打开门,门口没有人,五步开外,一个浑身□□的少年倒在雪地里,尚有呼吸,只是嘴唇冻得青紫。
      猎狗如大梦初醒,开始扯着嗓子狂吼,以示自己尽忠职守。
      阿布多见猎狗没被药晕毒倒,稍微放下心来。见雪地里是个孩子,虽然觉得来历蹊跷,但还是脱下自己的鹿皮袍把他裹起来,带进烧着火塘的屋子。
      洛旭觉得脑子里有团棉花,软软的,却不得劲。
      一阵香味扑鼻而来,他顿时什么都不想了,睁眼看到一个陌生的老头关切地望着自己,眼神慈祥,端着一碗肉汤。
      “孩子,喝吧。”阿布多一看那眼神就知道,这孩子是常年不见荤腥的。
      洛旭也不客气,端着碗打开喉咙直往下灌,三五口就把肉汤喝了个干净,末了不忘舔舔碗,还到阿布多手里的时候,干净得用雪擦一擦就能再用了。
      洛旭擦擦嘴,摸了摸身上干净温暖的衣服,郑重地对阿布多道:“谢谢你,老人家。”
      “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阿布多看得出这孩子是穷人家出来的,这样有礼貌倒是难得,说起话来也愈加亲切:“这里时蛰勒族,我是组长阿布多。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倒在雪地里?”
      “我叫洛旭,我是……”脑袋里的棉花又出现了,洛旭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耷拉着脑袋说:“我可能撞到头了,想不起发生了什么。”
      “还记得家在哪里吗?”
      洛旭看着火塘里跳跃的火苗,努力和脑子里的棉花搏斗,最后败下阵来:“不记得了。”
      “你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洛旭点点头,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这次他终于不用想半天再回答了。
      “要不要在这里住下?”阿布多想了想,补充道:“我们蛰勒族一直住在山里,少有跟外面打交道,你要是不习惯,随时都可以走。”
      “谢谢族长爷爷收留。”
      “咳,这孩子,真会说话。”阿布多被那声乖巧的“爷爷”叫得心里甜滋滋的,一高兴,就认下了洛旭这个捡来的孙子。
      过了两天,阿布多终于找到了关于洛旭来历的合理解释——这孩子一定是神仙送来的!否则弱成那样的小身板光溜溜地在雪地里待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冻伤,甚至没有受寒,吃一顿睡一晚就能起来活蹦乱跳?他越想越觉得合理,于是越发把洛旭当亲孙子疼。
      蛰勒族的男人大多以射猎为主业,女人则负责采集植物和家务。洛旭跟着阿布多学会了骑马射箭,但是第一次出猎就出了状况,阿布多这时候才知道他晕血。族人多少都觉得有些瞧不起,男子汉大丈夫居然会晕血,以后还怎么过日子?
      阿布多倒是想得通——神仙送来的孩子嘛,肯定有神仙的善心,不想见血也正常。这话说出去,早就听说过“神仙送子”故事的淳朴族人们也撇撇嘴接受了,但是洛旭却不好受,没事就抱着猎狗思考自己以后该做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晕血没关系,但是如果要靠别人养着就太丢人了。

      绛岚不知道自己在人类口中又当了一回“神仙”,一路不紧不慢地游山玩水回到了秀林山,照老规矩先去跟山神荣坤喝喝茶聊聊天,打个招呼。
      荣坤才是真正的神仙,在绛岚刚开灵的时候就已经是秀林山的老大了。虽说从小就认识这么一个活生生的神仙,但绛岚从来没有把荣坤当成自己的榜样,辛辛苦苦修仙一场,要是修成这样,还不如当一辈子的禽兽。
      话虽如此,绛岚还是把荣坤当朋友,郑重地幻化出一身绣金紫纱袍,飘然若仙地进了荣坤的神仙府。
      远远看见荣坤衣衫不整地坐在树上,袒胸露乳摇头晃脑,津津有味地啃着冬蜜果。要是衣着不那么花哨,那气势活像个刚劫了贡银的山大王。
      “哟呵,流浪的小紫貂回来啦!”荣坤扭头看了绛岚一眼,懒洋洋地起身,在空中一路虚踏而来,落到绛岚面前。
      不管看多少次,绛岚仍然觉得这个动作仙气十足,当然,前提是忽略荣坤那副纨绔子弟一般的打扮。
      “这次出去玩得开心?走,里面喝茶去!我还存在一坛从鹤源身上收集到的雪水,正好煮茶。”荣坤不等绛岚大话,大刺刺地抓了他的手,朝茶室走去。
      鹤源是花精,本体是荣坤府里的一株绿萼梅,开灵的时间比绛岚还早两百多年,可惜修炼总是进度缓慢,绛岚都升级为妖了,他还是个花精。
      经荣坤一提,绛岚才注意到鹤源不见了,原来扎根的地方只留下一个积满雪的大坑,不禁问:“你把鹤源移栽到别处了?”
      荣坤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他修炼太慢,我看着都着急,他自己说想换个地方试试,我就把乾坤盒借给他,让他自己把本体带走了。入冬前有大雁帮忙带话,说他已经找到修炼的地方了,估计是看你修炼太快,眼红心急了。”
      “草木修炼本来就慢些,他就是太认真了。”
      “不说他了,跟我讲讲你这次出去流浪的经历!”
      “我都说过很多次了,我不是出去流浪。”绛岚无力地辩解,跟着荣坤走进茶室,两人一边品茶一边聊起来,说到最后,他突然想了一件事,声音戛然而止。
      荣坤一想,便猜到了八九分,大笑道:“是不是忘了那孩子体弱,下手重了?说不定他一觉醒来连自己名字都忘了!”
      绛岚端着姿态,却藏不住脸红。回想起当时的情形,郁闷不已——怎么光顾着说什么,忘了下手的轻重。不过那孩子肯定不记得自己了,所以肯定不会埋怨自己一不小心把他所有的记忆都抹掉了。这无心之过……应该不算是做坏事吧?应该不会影响修为吧?
      荣坤看着绛岚的脸色,笑得差点把茶几掀了:“一定又在心里念念叨叨了吧!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就抽空把那孩子的记忆恢复过来嘛!”
      绛岚忍无可忍地甩了荣坤一记眼刀,气势汹汹地小声说:“我忘了把他放哪里了。”
      “哎,大声点,我没听见。”荣坤笑得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见绛岚一副气得要转身离开的样子,忙说:“别气别气,忘了就忘了呗,活这么久,谁不忘事?”
      绛岚叹了口气,别扭地喝了一口茶,闷声说:“我害他忘了家人,终究不对。我只记得把他放在盛京附近的一个村寨部落里,今后还是要找到他,把这事了解才行。”
      “你就是这种心里搁着事就睡不着的脾气哎!”荣坤摇摇头,给绛岚添了茶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开口就是,反正我闲着也是也是闲着。”
      绛岚终于有了笑容,却十分节制地只是轻轻扬了扬嘴角,朝荣坤拱拱手:“三十年之内我的天劫就要到了,想借你的龙鳞衣一用。”
      “好,用完记得还我啊。”荣坤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如果我渡劫成功……”
      “你敢不成功?”荣坤挑眉瞪了绛岚一眼,“别丢了我们秀林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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