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作者:人鱼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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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一个人是那么的容易。忘记一个人又是那么的需要时间。
      我喜欢过许多人。分不清这种喜欢是单纯的喜欢还是里面有多少感情的成分。
      从我一岁起到四岁这三年我是住在姥姥家。那时的经历虽然记得不十分真切,但邻居的飞儿和贺贺是我童年的全部快乐的源泉。
      飞儿是个聪明,漂亮的小女孩儿。贺贺是他哥哥,大我们两岁,我和飞儿同岁。原谅我回忆这么儿提时代的事。因为这是我至今以来所有认知和情感无法确认的早期根源。
      飞儿知道我不知道的任何事。我那时在姥姥家属于没人管的状态,除了吃饭,大人们并不管我们玩什么,大人们认为小孩子不磕着碰着,就是万事大吉了。不象现在小孩子的健康和安全上升到了绝对的高度。
      我家住一层,飞儿住我家对门。所以我不以为去她家和在我家玩有什么区别。我只知道开了自家门推开她家的门,有人陪我玩就行了。
      飞儿认识字比我早,懂的东西也比我多。我们那么小的年纪就学会玩“升级”了,这是扑克牌里最好玩的游戏,需要四个人同时玩。飞儿还有个姐姐比我们大很多。大概是六岁的差距,但姐姐认为带着我们玩扑克是一种乐趣。我是那个凑人数的。虽然我最小我还是知道她们只是少一个人玩不了才带我玩的。还有就是我那时是长成奔头儿窝的眼那种可爱的缺营养的瘦小孩的长相。是个人就想拉着我的手说会儿话。我的儿童时代就是和n多个大人的对话中度过的。因为我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所以长大以后无法避免的成了话唠。
      我每天跟着飞儿到她家玩,有时也跟着附近的别的小朋友到处跑着玩,从不知道几点是几点,饿了就跑回家叫一声“姥姥,我饿了”就象小猫一样吃点东西,再跑出去玩。三年一晃就这么快乐的无忧无虑的过去了。人生有很多时候快乐是让人最最难忘和留恋的。也是任何东西无法交换的。
      贺贺是个男孩儿,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贺贺是真正喜欢我的那个人。后来时间过的很快,我回到我自己家虽然时常回姥姥家但次数是越来越少时间是越来越短。渐渐的从上小学起,我也只是放寒暑假才回去了。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次回去玩,没见到飞儿。见到的是贺贺。
      贺贺高兴极了。拿出了他的秘密武器——弹弓子,就是丫字型的一个打铅弹的玩意。我知道也看过别人玩,当时还不知道这东西到底能怎么玩,除了往远处打个小目标。贺贺说,映儿,你看哥哥给你打一个麻雀,咱们烤着吃怎么样。
      啊,打麻雀?我兴奋极了。我不信,不过我想吃麻雀肉。
      我家的楼是苏式的,一共有三层。我们发现三层房顶上落着一只麻雀。贺贺说我打它的左眼,就不会打它的右眼。我说,呗,哥哥你骗人麻雀的眼睛我都看不清楚。说时迟那时快。子弹已经弹了出去,扑的一声麻雀应声而落。
      打的的确是麻雀的左眼。这件事我很久以后才想明白。贺贺那时有多喜欢我。这种事就算他再打一百次也很难再打中了。
      吃麻雀肉很复杂。我们先得拿热水把麻雀烫了去毛,再把内脏取出来。再找工具把麻雀穿上在火上烤。折腾了很久麻雀才吃上,我吃的很香。贺贺哥哥只吃了一口就全给我吃了。
      每次回到姥姥家,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要见飞儿。缠着她陪我玩。飞儿的长相很大气,因为她爸爸是研究生还是因为什么我并不清楚。飞儿也喜欢和我玩。后来我回想当时的飞儿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傻小孩了。
      飞儿的聪明很快就让她成为同年龄小孩子的孩子头了。我跟着飞儿纯粹就是她的小跟屁虫。那时候歪提多美了。谁管别人怎么想的。只是高兴这一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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