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最初
吴祉在喧闹的市区里漫无目的地走了一整天。他穿过繁华的商业街,路过熙攘的菜市场,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孩子们奔跑嬉戏,直到夕阳西沉,给城市的高楼镀上一层倦怠的金边。
双腿传来酸胀的疲惫感,但奇怪的是,心里那种沉甸甸的、几乎要让人窒息的压抑,反而因为这漫无目的的行走而消散了些许。或许,他只是需要一点“活着”的实感,需要确认自己并非只是那栋别墅里一个会呼吸的摆设。
他在一家看起来有些年头的面馆前停下脚步。这家店开在一条老街的巷口,招牌褪色,桌椅油腻,却散发着一种让人安心的、食物最本真的香气。很多年前,他和沈炀是这里的常客。
推开玻璃门,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店里客人不多,老板娘正低着头算账,头也没抬地喊了句:“随便坐,吃什么看墙上的菜单。”
吴祉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目光扫过墙上那张塑封的、边角卷起的菜单,价格实惠得与如今庆安的物价格格不入。他点了一碗牛肉面,和很多年前他们常点的那种一样。
等待的间隙,他望着窗外老街斑驳的墙壁和横七竖八的电线,恍惚间,时光仿佛倒流了七年。同样是初夏,空气里弥漫着类似的、潮湿温热的气息,但那时候,萦绕在他鼻尖的,是希望和属于少年人的、汗涔涔的活力。
——
那是七年前的夏天,吴祉刚满十八岁,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从都县城到庆安的火车票,怀着一种近乎悲壮的决心,逃离了那个让他感到束缚和沉闷的小城。
绿皮火车在轨道上哐当作响,开了七个多小时。车厢里混杂着泡面、汗液和劣质香烟的味道,但他却一直兴奋地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脏因为对未来的憧憬和一点点对未知的恐惧而剧烈跳动着。他要去见沈炀,那个在网络上相识、相知,最终决定一起在陌生城市互相取暖的十七岁少年。
出站口人潮汹涌,吴祉背着简单的行囊,踮着脚,紧张地在人群中搜寻。然后,他看到了他。
沈炀穿着件洗得发白、甚至领口都有些松垮的白色T恤,下身是一条蓝色的校服裤子,膝盖处磨得有些发亮。他比视频里看起来更瘦,更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眉眼清晰,带着尚未被社会打磨过的青涩和锐利。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样东西,因为用力,指节都有些泛白。
在看到吴祉的那一刻,沈炀的眼睛瞬间亮了,像是落入了星辰。他有些局促,又有些急切地拨开人群挤过来,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欣喜和一点点笨拙的紧张。
“吴祉哥!”他的声音带着变声期过后特有的微哑,却异常清晰。
吴祉还没来得及回应,沈炀就已经把手里的东西塞到了他手里。那是一只红玫瑰,用透明的塑料袋仔细地裹着,茎秆上的刺已经被小心地剔除。花瓣上还沾着晶莹的水珠,在车站浑浊的灯光下,红得像一颗跳动的心脏,纯粹、热烈,不掺一丝杂质。
“以后我养你。”沈炀看着他,语气是少年人特有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认真和笃定。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可笑,从一个十七岁的、自身难保的少年口中说出。但那一刻,吴祉信了。他被这份莽撞的真诚烫得心头一热,坐车的疲惫和对未来的那点迷茫,瞬间被这股暖流冲散。
他接过那支玫瑰,指尖触碰到沈炀因为紧张而汗湿的手心,两人都像触电般微微一顿。
“傻不傻。”吴祉低下头,嗅了嗅玫瑰那淡淡的香气,耳根有些发烫,嘴角却抑制不住地向上扬起。
那是他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支玫瑰。
沈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然后一把接过吴祉肩上沉重的背包,动作自然又带着点不容拒绝的强势:“走,哥,我先带你去我们住的地方看看!”
他们所谓的“家”,是城郊一个待拆迁的老旧居民楼里,租来的一个单间。房间很小,只有一张窄窄的木板床,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和一个破旧的衣柜。墙壁斑驳,角落里还有雨天渗水留下的黄色污渍。但窗户很大,窗外是一棵高大的老槐树,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点。
沈炀有些窘迫地搓了搓手:“地方有点小,也有点旧……但房租便宜。吴祉哥,你先将就一下,等我找到更稳定的工作,我们很快就换大的!”
吴祉却一点也不觉得将就。他看着沈炀亮晶晶的、充满干劲儿和歉意的眼睛,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他把那支玫瑰小心翼翼地插在一个喝完的矿泉水瓶里,放在了窗台上。
“很好,”他环顾这个小小的、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空间,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这里很好。”
安顿下来的最初那段日子,是清贫的,却也是吴祉记忆里最鲜亮、最饱满的片段。
沈炀白天在一家修车店当学徒,晚上还去附近的烧烤摊帮工,常常弄得一身机油味或者烟火气回来。吴祉也很快在一家小书店找到了份店员的工作,工资不高,但清闲,能看书。
每天傍晚,吴祉会先去菜市场,学着和小贩讨价还价,买回最便宜的时令蔬菜。然后回到那个小单间,在公共厨房里,笨拙地照着手机菜谱,准备两人的晚餐。他常常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但沈炀每次都吃得狼吞虎咽,把盘子里的汤汁都刮得干干净净,然后抬起头,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哥,你做的饭真好吃,比烧烤摊的师傅做得还好!”
吃完晚饭,是他们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他们会挤在那一张窄小的木板床上,头靠着头,分享一副耳机听歌,或者只是一起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和亮起的万家灯火,漫无边际地聊天。
沈炀会跟他讲修车店遇到的奇葩客人,讲烧烤摊上听到的趣闻,讲他对未来的畅想——他要开一家自己的修车行,或者烧烤店,赚很多很多钱,让吴祉再也不用辛苦工作,想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
“到时候,我天天给你买玫瑰。”沈炀侧过身,手臂环住吴祉的腰,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声音闷闷的,带着疲惫后的依赖和满足。
那时候的沈炀,爱得毫无保留,热烈而直白。他会因为在路上多看了吴祉一眼而傻笑半天;会因为在打工时受了委屈,跑回来像只大型犬一样抱着吴祉寻求安慰;会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把明明自己也怕打雷的吴祉紧紧搂在怀里,一遍遍地说“哥,别怕,我在”。
他所有的情绪,好的坏的,都像夏天的雷阵雨,来得猛烈,去得也快,但无一例外,都坦诚地铺陈在吴祉面前。
而吴祉,则温柔地接纳了他的一切。他包容着沈炀的少年心性和偶尔的坏脾气,用他不动声色的方式爱着他。他会偷偷在沈炀第二天要穿的工作服口袋里塞一颗糖;会在他深夜下班回来时,亮着一盏小台灯,假装看书实则等待;会省下买书的钱,给沈炀买一双更舒适耐磨的工作鞋。
他们没有钱,住在破旧的出租屋里,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但他们拥有彼此最纯粹的爱意和毫无保留的信任。那支插在矿泉水瓶里的玫瑰,最终枯萎了,但那份被郑重其事对待的心意,却仿佛永远不会凋零。
——
“您的牛肉面,小心烫。”
老板娘的声音将吴祉从遥远的回忆里猛地拽回。
他怔了一下,眼前老旧的面馆和窗外的街景重新清晰起来。桌上,那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散发着熟悉的香气,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视线。
他拿起筷子,挑起一撮面条,吹了吹,送入口中。味道……似乎和记忆里的一样,又似乎,哪里不一样了。
他安静地吃着面,同样的城市,同样的人,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面条的热气熏得他眼睛发酸。他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吃着,仿佛这样,就能咽下喉咙里那股不断上涌的、混合着回忆甜蜜与现实苦涩的复杂滋味。
他付了钱,走出面馆。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城市,华灯初上,将他的影子在身后拉得很长。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