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到废品收购站

作者:钱路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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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里的光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艰难地穿透那层薄薄的云层,洒在红星大队的土地上,给这片贫瘠的土地带来了一丝微弱的暖意。林晓悠挑完水,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到了废品收购站。此时的收购站,就像一个被岁月遗忘的角落,杂乱无章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废品——生锈的铁皮、断裂的农具、泛黄的旧报纸,还有些说不清名字的破烂,在寒风中散发着一股混合着铁锈、霉味与尘土的刺鼻气味,让人忍不住皱紧眉头。

      张大山正蹲在废品堆里,像一只饥饿的秃鹫,双手在破烂中胡乱翻找着,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连指关节都泛着青紫色。他那件破旧的棉袄上沾满了灰尘和铁锈,衣角还挂着几根干草,显然是从哪个草垛里蹭来的。
      见林晓悠回来,他猛地抬起头,眼睛瞬间亮了起来,那目光里没有半分关切,只有对劳动力的算计。“过来把这堆铜丝理出来,公社废品站的人下午来收,这些还能换两斤玉米面。”他大声命令道,声音粗哑,带着不容置疑的蛮横,仿佛林晓悠不是他的继女,而是他买来的苦力。

      林晓悠默默地走到那堆铜丝前,蹲下身来。铜丝堆在一个豁口的木筐里,上面布满了厚厚的铁锈,像一层坚硬的铠甲,紧紧地包裹着里面的铜芯。她伸出手,指尖刚碰到铜丝,就被铁锈的粗糙感刺得发麻。她小心翼翼地捏住一根铜丝的末端,试图把打结的地方解开,可铜丝早已被岁月腐蚀得脆弱不堪,稍一用力,就“啪”地断成了两截。尖锐的断口划过她的掌心,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她却浑然不觉,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解铜丝的动作——她知道,这两斤玉米面,关系着她和母亲今天能不能吃上一顿饱饭。

      张大山在一旁看得不耐烦了,一脚踹在木筐上,筐里的铜丝哗啦啦地滚出来,散落在地上。“磨磨蹭蹭的!想饿死老子是不是?”他唾沫横飞地骂道,眼睛死死盯着林晓悠,“中午要是理不完,你就别想吃饭!”说完,他又蹲回另一堆废品前,继续翻找,嘴里还念念有词:“最好能找出点铜器、银器,卖了钱还能换两斤酒喝。”

      林晓悠咬了咬嘴唇,把散落的铜丝一根根捡起来,重新放回筐里。她的手臂渐渐酸痛起来,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沾满灰尘的棉袄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就在她弯腰捡一根滚到旧书堆旁的铜丝时,指尖突然触到了一本软壳的书——书皮是暗红色的,边角被磨得发亮,封面上“青春之歌”三个楷体字虽然被水渍晕得有些模糊,却依旧能看出印刷时的工整,书脊处还用棉线重新装订过,显然是前主人精心爱护过的。

      林晓悠的心脏猛地一跳,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她赶紧把书捡起来,用冻得发红的手指轻轻拂去封面上的灰尘,暗红色的书皮渐渐显露出原本的光泽。她太熟悉这本书了——前世她在废品堆里捡到过几页残片,上面林道静反抗命运的片段,曾让她在无数个绝望的夜晚偷偷落泪。
      如今竟然能看到完整的一本,这对她来说,简直是天大的惊喜。她把书紧紧抱在怀里,书的纸张带着旧时光的温度,仿佛能透过棉袄,暖到她的心里——在这个压抑的年代,一本讲述女性觉醒的书,比两斤玉米面更能给她活下去的力量。

      “你手里拿的啥?”张大山的声音突然传来,带着几分警惕。他刚才看到林晓悠蹲在那里不动,还以为她在偷懒,没想到她竟然抱着一本旧书。

      林晓悠心里一紧,赶紧把书藏到身后,指尖死死攥着书脊,连指甲都泛了白。她脸上强装镇定,声音却有些发颤:“没……没啥,就是一本旧书。”

      张大山几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林晓悠的胳膊,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他用力一扯,书从她怀里掉了出来,“啪”地砸在地上,暗红色的书皮沾了一层尘土。他弯腰捡起书,粗糙的手指在封面上蹭了蹭,翻了两页,眉头皱得紧紧的:“这破书能换几个钱?字密密麻麻的,看着就眼晕,下午跟铜丝一起卖了!”

      “别卖!”林晓悠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冲过去想把书抢回来,却被张大山一把推开。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后背撞在身后的铁皮堆上,冰冷的铁皮硌得她生疼,一堆碎铁皮哗啦啦地掉下来,砸在她的脚背上,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却依旧倔强地仰着头,看着张大山:“这书能教我做人!里面讲的是姑娘家靠自己活的故事,我想留着学!”

      “学做人?你个丫头片子懂啥叫做人?”张大山把书揣进怀里,啐了一口,唾沫星子溅在地上,“将来还不是要嫁人?男人就是天,女人学这些乱七八糟的有啥用?能当饭吃?”他看了看林晓悠,眼神里满是不屑,“再啰嗦,今天就别想吃饭!”

      中午吃饭时,锅里只有红薯稀饭,稀得能照见人影,碗底沉着几粒可怜的红薯块。刘桂花端着碗,偷偷往林晓悠碗里多拨了两块红薯,声音压得很低:“丫头,上午累坏了吧?多吃点,下午才有劲干活。”她看出林晓悠眼眶红红的,却没敢问——张大山正坐在一旁呼噜呼噜地喝粥,要是问多了,说不定又会迁怒于她。

      饭后,张大山酒足饭饱,躺在屋里的硬板床上睡觉,打着震天响的呼噜,唾沫顺着嘴角流到枕头上。林晓悠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床底下的破木箱上落满了灰尘,她蹲下来,轻轻打开箱子,一股混合着霉味和酒气的味道扑面而来——那半瓶地瓜酒就放在箱子最里面,瓶身上的标签早就掉光了,只剩下一圈褐色的印子。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酒瓶,走到张大山床边,轻轻推了推他的胳膊:“爹,你醒醒。”

      张大山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眼神还没聚焦,一看到林晓悠手里的酒瓶,眼睛一下子亮了,像饿狼看到了肉:“你哪来的酒?”

      “我在床底下的箱子里找着的。”林晓悠把酒递过去,声音带着几分小心翼翼,手指还在微微发抖,“爹,我想跟你商量个事……那本《青春之歌》,能不能留给我?我以后每天多理半筐废品,多帮你挑两桶水,你就让我留着那本书吧。”

      张大山接过酒,拧开瓶盖闻了闻,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连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他晃了晃酒瓶,听着里面酒液晃动的声音,想了想——一本旧书卖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换林晓悠多干活。“行,那本书就留给你了。”他喝了一口酒,眯着眼睛说,“但你得记住你说的话,以后好好干活,别偷懒,不然我照样把书卖掉!”

      下午,公社废品站的人推着平板车来了。那人穿着件深蓝色的干部服,手里拿着杆大秤,围着铜丝堆转了一圈,用算盘噼里啪啦算了算,给了张大山两斤玉米面。张大山接过玉米面口袋,笑得合不拢嘴,手指反复摩挲着口袋,早就把书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
      傍晚,天渐渐黑了下来。林晓悠点亮煤油灯,昏黄的灯光照亮了小小的房间。她从床板下拿出那个小盒子,小心翼翼地翻开《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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