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葫芦

作者:三爵San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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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淇淋(1)


      今年的年味儿淡了不少。
      除夕那天,林向兵结束了第一疗程,暂时回到了望月公寓。
      虽说市区内禁止燃放大型烟花爆竹,但七八岁的孩子生命里咋能少得了炮仗味儿?故而推开窗,噼里啪啦爆竹声便猝不及防地闯进来。江南的年不比江北,林准在江北度过的十八个春秋里,花灯、冰雕和各式各样的鞭炮是少不了的。他喜欢它们。可惜考来杭州,所有和“冰”字挂钩的东西都没有了,余下的只有大江南北异地同心的吃食,五光十色香味俱佳地摆在街巷随停随走的小推车上,伴着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音里通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南京夫子庙的浓郁且绵远的特色。
      林准已经整整一周没跟刘蕾好气说话了。
      “准儿,来坐。”
      林向兵招呼林准到床沿上,撑起上半身勉强靠上床头的棉沙枕:“爹不怪你,爹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异想天开。”
      林准咬了咬下唇,牙齿留了一道红红的印儿。
      “爹那时候,年轻,二十岁不到,不想呆在那破山村里,想念高中、念大学,考到山那头去,读文史,见见大城市的世面,”林向兵徐徐道,“你爷爷还在的时候,爹跟着他去县里卖大蒜,顺便从旧书摊淘了两本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写这么厚厚一本,将来做个作家。”
      “爹想着呀,以后林向兵成了鼎鼎有名的大文豪,压根儿不用琢磨从哪赚票子,直接坐家里,那支票呐,就像腊月的大雪一样呼呼地飞进来……”
      窗外楼前的矮冬青还挂着残雪,斑驳的冰凉沾染了楼外堕落街烤串炸鸡的胡椒味儿,经历了七天的烟熏火燎,变成脏兮兮的灰色。
      公寓里开着空调,空气尚暖。
      午后小憩是农家人的生活潜规则,尤其在周遭暖和土炕热乎的时候。林向兵把这只不成文的生物钟带来了杭州,说话的声音渐渐小了,人也软趴趴地倚着,因病而骨瘦如柴的肩膀弱不胜衣,上身裹着三层衣裳,也不足遮罩了那具几若骷髅的干枯躯体。
      额角和手臂上筋脉纵横,隆突且迂曲,虬结的老树根似的,在脱水发褐的皮肤之下匍匐潜行;干涸而失去弹性的手背一侧,惨白的纹路密织成网。
      “爸,我懂。”
      林准凝视着林向兵深陷的鱼尾纹,小声喃喃:“我是来学医的,我将来得留在杭州,我都懂。”
      认真且谨小慎微的模样令人揪心。
      “这种话得跟你妈说。”林向兵笑了。
      林准又咬紧了嘴唇,手指微蜷攥住被褥一角。
      “准儿,你听爹一句劝,”林向兵稍振了声音,“爹巴不得你能熬过这八年,出来可是博士呐……林家村下一个博士还不知得等十年二十年……”
      “我听你妈说过,你立志要做大主任,俺也不懂什么叫‘大主任’,大概就是医院里那些成天像超人似的,救活死人的妙手神仙吧。”
      林准努了努嘴,没说话。
      他爸和他妈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在家里,刘蕾女士就是个把河东狮吼当家常便饭的女王教皇,说话办事从不拖泥带水,一声令下林向兵爷俩不敢冒一句反话儿;林向兵则扮演绝对“家庭主夫”的角色,估计是骨子里还残留着年轻时候“林大文豪”的遗骸,说起话来不像平常农村人家的男性劳动力,反而絮絮叨叨,偶尔还夹带两三个文绉绉的词儿。
      林向兵话音刚落,刘蕾就破门而来。
      公寓的铁门边沿生了锈,被她猛不丁地一推,腰板儿差点折断,发出“嘶嘶”的凄厉惨嚎。
      “你还知道!”
      刘女士指着林准的鼻尖,尖着嗓子吼:“你爹宠你宠坏了!你伢下学期再挂科,退学警告拿到手,你就别念了,跟你黄土埋到胳膊肘的爹娘一块儿回家,反正俺俩也活不过你,你将来找哪个桥墩茅房吃糟糠俺也管不着!”
      林准仍然低着头,额发遮住了眼睛。
      刘蕾进门发了一通脾气,把胳膊上挂的菜兜子撇在门后,脚尖踏后跟脱了鞋,一脚踩进门口磨得黢黑的一次性拖鞋,吧嗒吧嗒地钻进了卫生间。
      “别着急,你娘就这德行。”
      林向兵抚摸着林准的肩头,笑道:“你也是老大不小的孩子了。”
      “我知道,”林准被他这一抚,胸腔里那股尖锐的火苗登时冲破了桎梏,在他骨髓筋络间哧哧乱蹿,“我听您们的。”
      那五个字像弹弓弹石子儿似的,从他牙缝里弹了出来。
      “当然,爹不勉强你。”
      停了一会儿,林向兵忽然话锋一转,虚弱不堪的脸上挤出一抹孩子气的狡黠笑容:“准儿,现在你妈听不见——你听爹一句话,啊。”
      林准点头,鼻尖和喉咙一起酸涩。
      “如果你真正热爱,就去做你想做的事儿。”
      林准讶然,怔怔抬头的刹那,恰与他四目相对。
      那双陪伴他十八年,却从未被脑海里的回忆深刻记载的眼睛,此时因身体虚弱和脱水而稍显浑浊;眼角鱼尾纹密布,犹如小豪勾勒的弧线与飞白;眼窝之下的乌青晕影里,风霜刻下的斑痕如火肆虐。
      “做你想做的事儿。”
      林向兵又重复了一遍,双手夹住了儿子的手。
      如果你真心热爱画画——
      就去画你的梦吧。
      林准情绪复杂地凝滞了一会儿,也没表示是或不是,只略略蹙眉,棱角分明的脸上披着从未有过的肃穆和沉重。
      其实这一周的时间里,他强迫症犯得翻江倒海,害他几晚上合眼时间总共不超过俩钟头,差点儿都把自己说服了。
      倘若林向兵劈头盖脸骂他一顿,他也认了,大不了就在二老面前做个孝顺儿子,咬紧牙关把医学读下去——什么画画,什么设计师,什么百万富翁?
      梦想终归“梦”字打头,在现实面前还不是得曲意逢迎,乖乖让位给“生存”和“生活”这心灵鸡汤里的常驻哥俩?
      林向兵这句话,偏让他再一次动容。
      “我承诺,只要有一个人站在我这边,我就敢拿出200%的魄力和热忱,去拥抱被99%的人所唾弃和不齿的未来。”
      那是他写在笔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用的是紫外线隐形荧光笔,意在偶尔照着看一遍给自己加油鼓劲儿。
      为了他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梦。
      没想到这第一个与他同营作战的人,是他爸。
      刘蕾刚从卫生间里出来,程房东就到了。
      他双手提着四个编织袋,苹果、橘子、土豆和大白菜混杂在一块儿,撞得鼓鼓囊囊。
      程笑笑躲在楼道里,忽然从他肩侧冒出了脑袋,冲林准扮了个鬼脸。
      林准一见,心里登时敞亮了不少。
      “林哥、刘姐,这是给你俩的,”程房东卖力地把四袋果菜拖进客厅,逼仄的空间愈发迈不开脚,“你俩放宽心,钱呢不是事儿,孩子都在一块念书,咱虽然也不是那住别墅开豪车的富人家,彼此照顾照顾还是妥的。”
      “哎,先生,这……”
      林向兵吓了一跳,人也精神不少。
      “林哥就安心养病,谁欠谁的呀,”程房东咧嘴笑道,脖子上的金链子随着他身体的动作,在胸前左摇右晃摆了三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这几个钱算啥,好了,就此打住!”
      说罢,又将那四只编织袋扎紧了口,嘱咐道:“这些果菜相对抗冻,但也不能一直搁在屋里——我楼上还有个上百升对开门的冰箱,待会儿也给你俩搬下来,先凑合凑合。”
      好心来得莫名其妙,还带着摆宴设席的气场。
      林向兵夫妻俩四目相对,都愣住了。
      林准倒没怎么吃惊。他心想程溥阳的习惯居然是遗传的他姨夫,一家人咋都这德行,热心肠烧得滚烫能煮蛋炸油条,一肚子好心见人就免费赠送?
      “林哥哥!”程笑笑招呼了一声。
      林准冲她挥了挥手,又强迫自己装出一张皮笑肉不笑的脸,没想到小姑娘不依不饶,竟然当着刘女士的面,请林准出门散散心。
      “去吧,”刘蕾也没工夫管儿子,“巴不得不见你呢。”
      林准心里遭了一热一冷,正负抵消相当于空欢喜一场。
      他逃也似的和程笑笑下了楼,走出“樱花苑”的石碑,在中央花园里踩着鹅卵石羊肠道兜圈子。
      乍起的风给了他俩一场标准而隆重的欢迎仪式。
      “小天呢?”
      “在家,”程笑笑撇撇嘴,“内向,不爱出来耍。”
      林准若有所思地咽了口唾沫。
      此时太阳尚未落山,院子里的人却比往常少了许多,即便偶尔撞见几张略微熟悉的面孔,也着了行色匆匆的痕迹,手里提着的大包小包,也让周围人觉得陡然陌生了不少。
      花园正对着望月大门,门前挂着十排五色小风车,经风一吹,彼此心照不宣地同向打转儿,绕出一段令人心酸的生活的香。
      “林哥哥,你在这儿住得习惯么?”
      “当然,”林准抿唇一笑,望着小家伙绑着羊角辫的脑袋,向来自诩轻狂的火爆性子竟稍稍染了羞赧,“替我谢谢你爹,我很抱歉,我……”
      “不是我爹,”程笑笑摇头,“是我表哥。”
      林准愣了愣神:“程溥阳?”
      “对。”
      程笑笑立刻摆出不吹她哥上天不罢休的架势:“我表哥说了,要我爸把林准看成自家亲戚,俗话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林准家难凑八面财源,程家就把自己大卸八块打肿脸充胖子!”
      林准摊手,表示小爷现在不吃这一套了。
      程笑笑可谓将“正面一套反面一套”做到了极致,小姑娘口口声声说着讨厌她这位大脑堪比《五年中考三年模拟》的表哥,实则还不是一见林准就疯狂吹彩虹屁,啥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能搬出来侃半天。
      他俩熟识的这个把月里,她没少在林准面前说程溥阳的好话——休说林准这样和那家伙恩怨不明的人,就算完全陌生的一对,经她这张嘴藻饰包装,也得觉得对面人是个只顾表面文章的空花瓶。
      这就是传说中的“捧杀”。
      “替我谢谢你表哥,”林准嘴角一勾,旋即忽然俯身,模仿着恐怖片里的恶魔,压低声音假装威胁道,“再跟我提程溥阳那厮,你就自个儿玩吧。”
      程笑笑知道他不是真的生气,再说了如果连程溥阳这种奶狗人设的暖男都能惹人生气的话,要么是她世界观塌了,要么林准这人活该打一辈子光棍儿。
      小姑娘把两只爪子往身后一背,挺胸抬头表示拒绝。
      “你们什么时候走?”她冷不防问道。
      “不知道,得等我爸病好。”
      林准小角度抬头,叹了口气:“他这病是常年作践出来的,慢性病得靠长期修养,估计我读大二之前,二老很难搬回家去。”
      说罢又皱眉,声音稍稍沙哑:“对不住你们。”
      “少来,”程笑笑人小鬼大,双手叉腰抬着头绕林准兜了个圈子,最后在他面前站住,仰视着他的眸子,戏精体质发挥得淋漓尽致,故作嗔怒道,“在学校有我程哥罩着你,在望月有我一家罩着你。”
      末了又跺脚扬起一阵儿沾着残雪的砂土:“在这块地儿有我混世魔女程笑笑罩着你,还想啥?”
      林准“扑哧”笑了。
      好个混世魔女,连烈焰红唇都逊色几分。
      “放心,搬校区之前反正不会走,”林准把嗓音放温和了些,“大三下学期,我们医学院的学生得搬去农医校区,在此之前的三年,我想来就来,你想找我,就随时来校园里找我。”
      程笑笑总算心满意足了。
      林准望着面前这只穿着粉色冲锋衣、戴着猫咪形状棉手套的小姑娘,心头恍惚着绕了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那些情愫像群不听使唤的蓝精灵,攀着他的主动脉筑起了蘑菇屋,还跳起了啦啦操,惹得他胸口一阵儿发闷。
      “我们医学院的学生。”
      “我们”医学生。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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