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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离开后的武绥站在离范绵两公里远的河边。
周围静的只有虫鸣水动的声音。
他以为只要离得够远,他就可以当做不知道。可那里的一切动静悄无声息地在他耳边放大,充斥整个脑海。
血肉之间的撕扯声、骨头的断裂声、狼吞虎咽的咀嚼声……
他……从来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再遇见从前故人。
夏夜的微风中总是夹着一股燥热,吹得人头疼发蒙,心底像是蚁蛀般密密麻麻烦闷狂躁。
水中倒印着一轮弯月,不明不亮。
习惯性的抬头,望月。
恍惚间,武绥好似看见当年武父武母带他回家的那天,也是这般月色。
——他的亲生父母,却因为要给大哥凑钱娶媳妇,三十两卖给了武邗昇。
那一年他三岁。
他记得清清楚楚。
武府门头比他以前见过的府衙门头还要高大威严,他惶恐紧张地跟在武邗昇的身后。
在进门时,过于紧张,一时不察被高大的门槛绊了一跤,若不是武夫人拉着,他险要绊倒摔在地上。等他稳住身形回头去看,明亮的空间下只有一个朱红的门槛静静屹立在那里。
下意识地想,今晚的月色竟这么亮,可真当仰头看,才发觉月亮一点都不亮,甚至连一点光都没有,还不好看,像一把弯刀,扁扁瘦瘦。
等他回过神后,人已经到了一个小院门口,面前多了好几个人。最中间的是一位小姑娘,手中提着灯笼,明媚皓齿,在灯火的照耀下,那双眼睛明晃晃的,好像会说话一般。尤其小姑娘还对着他调皮地笑笑。
……
夜风依旧刮着,月色不知不觉间竟已退去。
武绥忽然惊觉脸上凉凉的,抬手去抚摸,手上湿润。
顷刻间,一滴一滴而落的雨珠变成倾盆而落泼了下来,不消片刻,满脸水泽,衣服瞬间湿透。
他望着眼前,河面上滴滴嗒嗒激起一朵又一朵水花,河水流过一波又一波。
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夜晚需要月色照明的小娃娃了。
回去的时候会经过那里,不见范绵和……血魔的身影。
地上只剩碎衣片片、一滩血迹、七零八落的各种骨头。
武绥目不斜视地从那里走过,好似看不见地上的狼藉。
突然,他脚底好像踩到一个圆形的东西,下意识地移开脚步,低头一扫。
一个不起眼的木珠,有核桃那般大小。
……
丁戈依旧缓缓讲着:“那是武绥四岁时,武邗昇让他练习专注力雕刻的木珠,也是他第一次。
一共有两个,一颗完美无瑕,一颗带有瑕疵,上面有一道痕深刀痕。
他说送给姐姐一个。可一个好的,一个不好的,他犹豫不决。
武小娘子替他做了决定,小娘子笑眼弯弯道:‘这是绥儿雕的第一颗,意义大于本身,姐姐就要这颗了,这刀痕一点都不难看……正是因为有了刀痕,这颗珠子有了不一样的特征。’
之后,武小娘子配了珠子,打了络子,当了腰饰,一挂便是一生。”
当年两人还都是小娃娃,分珠之事就在这树下。她记得很清楚。
武小娘子重情重义,主人还因为这络子捏酸吃醋过呢。
“所以武绥并没有救武小娘子?”望兰悄悄擦着眼泪。
“没有!”丁戈咬牙切齿道。
他若是有恻隐之心,武家何至于此。
“主人在收到传音符的第一时间,便辞别师兄弟,立即赶过来。在他这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武小娘子重要,尤其是用到传音符的情况下,他怕出什么意外。
等主人赶来后,见到的只有一地血肉骨头。他看着地上熟悉的衣服碎片,他不愿相认,也不敢相认。
主人他不信,地上那堆骨肉相连的骨头是自己的孩子,可血液中牵连的羁绊时刻都在证明着,那就是小主人。
就在他迟迟犹豫之时,他看见了躺在血泊里的木珠坠子。
那是武小娘子随身携带,当作平安符存在的木珠。”
讲到此,丁戈停顿了一下,她不断摸着断江剑,身形将要维持不住了,她需要快言快语简略将剩下讲完。
“就在主人找到范绵时,他的师兄弟也顺着踪迹找到了那个吃人的血魔。可武小娘子早已被血魔侵蚀的不成人样,面目全非,没有往日的娴静淡雅、从容明媚。整个人大变样。
主人还是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认出来那是武小娘子。
主人与武绥只是点头之交,甚至可说没讲过几面。
所以,对范绵身旁那个高大全程遮着脸的男人,主人也只是察觉到有些眼熟,未曾想到,那人便是在律玄司登记失踪的武绥……
最终,范绵放弃精心炼制而成的血魔,和武绥双双重伤逃走。
在击杀血魔的过程,武小娘子也死在了主人的剑下。”
——死在了我的手中。
丁戈将剑报的愈发的紧。
“主人一时无法接受,所以就在武府设了聚魂阵,他去找传闻中的还魂仙草,我则被留下来守护阵法。
在他第二次回来的时候,他在藏书阁待了七天,出来后就在断江身上设下了一道密令。
十年之后,若还未找到还魂仙草,那便效仿萧何。
嗜血阵终归左拼右凑自创而成的,主人也是根据书上所言设的,终是与萧何的有所偏差。
没想到,就在武小娘子去世后的第六年,范绵竟变成了他的妻子——”
丁戈指着地上的张庆匙,愤恨道,“重新归来,利用邪术增强修为,用普通百姓的血,炼化阵法的四方宝物而破了阵法,毁了武小娘子的尸体,雷火烧了这一片,毁了一切……”
张庆匙趴在地上,恐惧地摇着头。
“至于武绥去哪里了,为何两人没在一起,我不知道。”
“前面所说,雷火促成我与断江剑灵融为一体,成为新的剑灵。但我本体遭受惨重雷击,不得不休眠颐养精元。
范绵她练的邪术,必须每隔一个月都要杀掉百人,取其鲜血炼制,以稳固增强自己的修为。而她杀掉的人正是张庆匙利用职权,悄悄从偏远地区抢来的百姓,不管男女老少。
次年,我恢复后,想也没有多想与她一战,两败俱伤。她断掉一臂从断江剑下逃走。我灵力全失,丢了半条命。
断江霸道,原先是树妖的意识压制剑灵,此战之后,剑灵为主,由它控制。
范绵用邪术破阵,也影响到了剑灵,它原本就霸道傲然,现在更是生出一股邪气执念。
所以,那到密令成了最后的执念,才有嗜血阵的计划。
当执念占据理智,于是张庆匙成了仇人。
但,他,罪有应得……”
她说着抬眼看向小狼,恶狠狠道:“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你这个蠢货,坏我好事的蠢货。”
小狼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桃十安好奇地撞向小狼的手臂。
小狼小声解释:“我与刚来清河县的张庆匙有过同行之缘。因为我先主人一生只求高中当官为民做事机会,可他到死都未能得偿所愿的缘故。所以,对张庆匙,总是有不一样的感觉。
对他格外的关注,后来我发现他并非传闻中我听到的那种为民着想的好官。
我非常愤怒,甚至不辞辛苦跨越数千里回去找他,可当看见他的那一眼,不知道怎么了,脑海中浮现我曾经无比渴望报效朝廷的先主人……”
可能是替他惋惜吧,他那么好的一个人一辈子都没能考上,而这种烂人却不懂得珍惜。
“然后,你就搞了一出李代桃僵。”
“嗯。”
为官者,就要为黎明百姓做事。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桃十安:……你这狐狸还怪念旧呐。
“那你是怎么在这个位置上一坐便是十几年?”
她虽不了解朝堂之事,好歹自己这数百年的光阴不是白活的,自然也是听说过官员三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考核通过者,即可升级。否则,谁会一辈子窝在一个地方当个小官,蹉跎一生。
“哦,这个啊,很简单。”小狼真诚道,“上级考核时,他不喜欢什么,我就干什么,与他反着来,他一生气,我的考核评定肯定高不了。我就用这样的办法,熬走了两任上级。
最新的那一位。据说……不对,不是据说,是事实,他特别喜欢举办宴会。我刚开始还不敢去,后来有位隔壁县的县令非要硬拉着我去。
听说去参加宴会的人都会在礼品中悄悄放上银票,我想我不能太例外,但给他送银票,我实在掏不出啊。总不能空手去吧,于是我翻箱倒柜找出了一箱我在河中淘的好看石子给他,没想到他看到后整张脸瞬间黑了起来,还派人将我赶出,说让我一辈子再无出头之日。”
所有人看向小狼:……二傻子。
小狼不解道:“明明那些石子,是我最喜欢、珍藏好久的宝贝,而且还是我一颗一颗千挑万选的。
明月不是你说,送礼看重的是心意。可他怎么黑着脸将我赶出去了呢?”
明月尴尬地笑了两声,愤愤不平道:“他怎么能这样,伤了我们小狼的心。”她怎么不记得还有这事?
众人:“……”能想到给一个贪官送石子,也不知道怎么治理业务的,竟然管辖的这么好。
桃十安:“……”真的是傻人有……呸,是傻妖有傻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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