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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以确定,我喜欢你。
齐月言暂时住在了裴家,也因此转到了沈笛的学校,不过她比他们低一个年级。
很快到了期末,这次的期末成绩将作为分班的依据,所有人的分科意向表早早地就交了上去,沈笛自然是毫无疑问地要学理科,而裴钰虽然更加擅长文科,但因着理科好找工作以及裴建的意愿驱使,他还是报了理科,周礼和郑琦也是,只是理科班会选出一个实验班,到时候能不能考到一个班就成了问题。
因此,周礼和郑琦就遭罪了……
“你听懂了吗?”
沈笛拿着笔敲了敲课桌,把周礼飘走的思绪给拽回来。
周礼猛地回神,尴尬一笑,然后又低头看着桌上的数学卷子。
一旁的郑琦也没好到哪去,被裴钰磋磨,只觉得看着眼前的题目,不禁头大。
“不学了不学了!我真学不进去……饶了我吧。”
周礼扔下笔,用身子把椅子往后挪了挪,表示抗议。
沈笛长叹一口气,把笔重新放到她手里,而后盯着她,就像是在问:你还想不想去实验班了?
周礼自然也是看明白了,只好揉一揉头发,继续听沈笛讲题。
一连半月,都是这样。
好不容易熬过了期末考试,也算是解决了当下的一件大事。
“终于考完啦!阿笛,你叫上你家的小妹妹,我们一起去唱歌吧。”
一出校门,周礼就跟卸下浑身力气一样,无事一身轻。
沈笛笑着摇摇头,道:“她比我们早考完,昨天才有事回南城,裴叔叔今早也打电话来,说让我们去避暑山庄住一段时间。”
周礼瞪大眼睛问道:“为什么啊?”
“说是裴叔叔的表弟开的山庄,刚好这个暑假裴叔叔都不在家,也放心不下我们,就让我们过去住段时间,你放心,我天天找你聊天。”
沈笛轻轻抱了一下周礼,以示安慰。
“好吧,我会想你的。”
她语气几近撒娇,满是不舍。
片刻后,裴钰叫的车到了,和周礼郑琦两人道别后,就牵着沈笛上了车。
“回去先收拾收拾,王叔叔说派车来接我们。”
沈笛回头看了一眼,歪了下头。
**
避暑山庄的生活很惬意,晚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湿润气息扑面而来,在鼻腔里横冲直撞,花香也弥漫在空气里。
早上睡眼惺忪时,知了的叫声就像演奏团,叫醒了裴钰。
避暑山庄的房间是胶囊房,也算新奇。
沈笛爱睡懒觉,裴钰常常早起去敲她的门。
“吃早饭了!”
“再睡一会!”
虽然青梅竹马,但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他还是懂得,往往这时候,裴钰就拿沈笛没办法,只好跟王叔叔说留一份早饭给她。
再过上半小时,沈笛揉着眼睛起床,打开门就能看见裴钰一脸幽怨地端着早饭站在门口。
“吃饭——”
“奥……这就吃。”
沈笛撇撇嘴,接过饭碗,往嘴里塞。
裴钰就盯着她,被发现后立刻收回视线,心虚地离开。
——
傍晚,所有人都以为是难得的晴夜。
吃过饭后,裴钰送沈笛回去,边走边看着夕阳西下,影子一短一长。
沈笛走在前面,而裴钰就跟在她身后,低头看影子,也不放快脚步,只是静静跟着她的影子。
忽然间,裴钰唤了一声:“阿笛。”
沈笛本能地转头。
刚好,她一转身,影子刚好和裴钰的影子贴在了一起。
霎时间,空气都凝结了。
沈笛并未注意到影子的变化,直愣愣看着裴钰的脸,微微蹙眉,不明所以。
“怎么了?”
裴钰愣了一会,随后勾了勾唇,摇摇头说没事。
这是他一个人的勇敢,十几年来,就勇敢了这么一次。
他送沈笛回到房间,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沈笛洗漱过后,抱着被子准备迎接好梦,却没想到,一道惨白的电刃,猝然劈开墨黑的天空,将世间万物定格在这一刻的巨响之中。
沈笛被吵醒,起来喝了口水,欲上床继续睡觉,但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披上衣服,不顾外面恶劣的天气,冲了出去。
“裴钰!开门!哥!”
她拼命敲着裴钰的房门,等了片刻,房门终于缓缓打开。
沈笛推门进去,只看见了裴钰像个机器人一样转身走进房间深处,随后蹲在了角落,双臂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膝盖。
“裴钰……”
她差点忘了裴钰对打雷这件事有心理阴影,北城的城区一般都是直接下雨,很少打雷,就算打,也罕见这么响的时候,但是郊区的雷声,却是响彻云霄。
她朝着裴钰走过去,脚步轻慢,随后蹲下身,凑近拍了拍他的后背。
裴钰浑身颤抖,看起来是怕极了,死死咬着嘴唇,把自己一米八六的人缩成了一小团。
“别怕,裴钰,我在呢。”
害怕起来,只觉得头脑发昏,裴钰已经听不清沈笛在说什么,只是双手捂住耳朵,指节用力到泛白,紧闭着眼,浓密的睫毛剧烈地颤抖着,呼吸变得急促而短浅,额角甚至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妈妈……”
沈笛附耳细听,这才听清他在叫什么。
“原来是想阿姨了……”
这……裴母去世已久,尽管他想要妈妈,沈笛也办不到。
因此,她只好坐到裴钰身旁,搂过他的肩膀,手自然地拍打他的肩膀,想借此让他放松下来。
“别怕,裴钰,我一直在 。”
我会一直陪你,到世界的尽头。
在沈笛不嫌疲惫地轻声安慰下,裴钰渐渐卸下防备,缓缓靠在了沈笛的肩上。
“去床上睡好不好?”
裴钰木讷地点点头,乖乖地上了床,闭上眼后,沈笛抬脚迈步,准备离开,却被他拽住了手腕。
“别走……别走……”
此时的裴钰,丝毫没有往日运筹帷幄,什么都掌握在手心,胸有成竹的沉稳冷静之样,现在的他,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小孩,看得人心软。
“好,我不走。”
沈笛终究是心软了,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了床边,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的呼吸逐渐平稳,沉沉睡去。
她感受着手心这人滚烫的温度,看着他浓密的睫毛,和高挺的鼻梁,指尖忽然微微颤抖,脸颊莫名发烫。
她今天看见了不一样的裴钰,是一个真正的活人,有血有肉,会害怕会没有安全感的,真实存在的裴钰,而非那个面无表情的傀儡。
沈笛的胸口像被一团棉花堵住,呼吸节奏被打乱了。
今天,她貌似确认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一个她万不该喜欢上的,甚至是会让自己跌入地狱的人。
裴钰。
她喜欢裴钰,她可以确定了。
她想,她长大了,再也不是需要裴钰保护的小姑娘了,现在她可以保护裴钰了,可以站在他的身前,用一双胳膊,挡在他的面前,为他遮风挡雨。
她喜欢裴钰,喜欢的不得了,可她毕竟叫了裴钰近十年的哥哥,在外人看来,总归是“大逆不道”的。
但,她不后悔自己拥有这一份情感,这是她人生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既如此,她想大胆地走下去 ,哪怕粉身碎骨,她也不想放弃。
“裴钰,我喜欢你。”
这一晚,她轻声对着熟睡的裴钰,说了很多遍,纵使他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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