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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
云谦之那边果然什么事都没有。折腾了大半夜,云家也渐渐安静了下来。
云家的家传宝剑被人扔回了云谦之的卧房,外带一张散发着阵阵幽香的纸条,上书一行大字:所谓家传宝剑,原来也不过尔尔,爷我不想要了,还你。
路过凝香院的花圃时,我碰到了二小姐云昭意。看她的样子,仿佛是在赏月一般。我也没想许多,匆匆地打了个招呼,微笑了一下,便走了。
我悄悄地进屋,站在云谦之背后,本来想吓一吓他,却无意中瞟到他手里的纸条。我当然知道这是谁的手笔,想起那个 “小朋友”,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回来了?”云谦之“嗖”地转过身,惊喜地拉着我的手坐下。“嘿嘿,嘿嘿。”我发出一阵无意义的傻笑,不留痕迹地轻轻把手抽了出来。
“这是什么?”云谦之盯着我的嘴角,那上面还有一点点未能抹净的血渍。我下意识地伸手使劲抹了两把,抬头继续傻笑。除了傻笑,我现在已经想不出什么别的动作了。
云谦之挪动了一下身子,让蜡烛的光线照到我的脸上。我的脸色有种因为受了严重的内伤而掩饰不住的苍白,与唇上残留的鲜红血迹成为鲜明的对比。云谦之突然面色一变,抓住我的手,不顾我的强烈反对,硬生生地为我把脉。
云谦之的眉头越皱越紧,双手突然伸出来,握住我的肩膀,声音轻颤:“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你的武功不是很好吗,是谁打伤你的?”
“我没事。”我强笑着,忍着气息的又一次翻涌,“你看,我不是很好吗?能说能笑又能跳的。”
“来,把这碗药喝了。”云谦之端过来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估计是云嗣臣对他的特别关注。我使劲摇了摇头,可怜兮兮地看着他,要我喝这玩意儿,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云谦之的霸道性格显露出来,强制性地把药碗端到我嘴边,逼着我喝下去。
“我不喝!”我有点发火了。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我真的不想喝。一路带着内伤从小树林奔回来,我就已经很不舒服了,一激动更觉得难受。
胸口本来就像被大铁锤狠狠凿过一般沉闷疼痛,此时一动怒,只觉得喉咙又是一阵腥甜的气味涌上来,抑制不住地充满口中。我急忙伸手捂住嘴,将头扭向另一边。
云谦之见我状况不太对劲,急忙吧药碗放下,不再强迫我喝药。“快点,让我看看。”云谦之不由分说地把我的身子扳正。
我脸色惨白地转过来,鲜血顺着指缝留下来,滴了云谦之一身。“你怎么会搞成这样?”云谦之的眼睛有一层薄薄的水雾,怜惜地看着我。
我慢慢地把手放下,使劲摇了摇头,想要说我真的没事。可一张嘴,却是更大几口鲜血涌出来,喷在云谦之的紫衣上,触目惊心。
“陌然,陌然,你别吓我。”云谦之居然在喊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朝他微笑。对,我就是李陌然,不是云妆。然而,根本不容我开口,便是一股强烈的眩晕袭来。
我再次喷出一口鲜血,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这伤足足修养了半个多月才见好。在人前,云谦之是病人,我照顾他;可人一走,我立刻成为重点保护对象,被迫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心安理得地享受云谦之的全方位照顾。有些时候,云谦之的表现甚至都会让我忍不住小小地自恋一下。
半个月后,我又以活蹦乱跳的形象站在云谦之面前。然而,我却到了非走不可的时候。
江湖上传来消息,据说南宫伊楚找他的未婚妻云妆都要找疯了。我当然知道他真正在找的究竟是谁。而且,我估计欧容现在也是大伤小伤满身都是了。
“你一定得走?”云谦之看着我的眼神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成分,让我忍不住又想要自恋一下。“难道我可以不走吗?”我笑得倒是轻松。
云谦之深深地看着我:“这么说来,南宫伊楚身边的一直是你?”“不是。”我据实以告,“是云妆跑了之后,我就被莫名其妙地认成了她,被带到了南宫家。”
“就像你莫名其妙地被我带到云家一样?”云谦之总算有了点笑模样。
我也忍不住笑了:“我走了,这里的事就全看你自己了。我也很想帮你,但我真的没有办法。不过,只要你找得到我,你可以随时要我帮忙。”
我从包袱里东翻西翻,翻出一块小巧的手表,递给云谦之:“留着做个纪念吧,或者,也可以当作是传话时的信物。让人拿着它来找我,我就知道你有很重要的事了。”
“这是什么东西?”云谦之疑惑地企图掰开它。
“不能乱掰的。”我急忙阻止,“这叫手表,是我所在的国家计算时间的东西。”被苏回老妖弄来,身上唯一一点比较有特色的东西也就是这块一直戴在我腕上的手表了。
“好,我会好好保存的。”云谦之把手表小心地揣进怀里,抬头冲我微笑,“今晚在你的院子,我为你践行。”
“谢谢。”我微笑。
这晚月光格外明亮,还不到十五,月亮已经圆圆的,挂在天上活像个大圆盘子。
云谦之来为我践行,可却是只顾着闷头喝酒,一言不发。气氛一时极为沉闷。只有云谦之喝酒时发出的“呼”,咽进去“咕嘟”,放下杯子“啪”,交替着单调地重复。
“你喝了很多了。”我突然伸手,一把按住云谦之的酒杯,“再喝你就醉了。”
“醉了有什么不好?”云谦之把脸凑到我面前,问我。美丽的双眸微眯,目光迷离,剑眉微皱,美玉般的脸上红唇微张,淡淡的酒香飘出来,萦绕四周。
我不得不承认,云谦之实在是一个绝顶美男子,美得都不像人了。我静静地看着云谦之,有那么一点眩晕。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突然情不自禁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放在云谦之的唇上。这个美得像狐狸一样的男子,让我不止一次心跳加速,却又得硬生生压制下去。
我想,如果我不是现代人,如果我就属于这个时代,如果我可以自由地选择留下的话,我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他的。没有理由,就是单纯的爱。也许,现在我可以把这份爱留作一个美好的回忆。我们的点点滴滴,都是美丽的音符。
云谦之突然笑了,极富美感的双唇张开,突然将我的手指咬住。“你干什么?”我条件反射地收回手,脸已经红了。
“我听过你唱歌,从来没听说过的曲调,但是很好听。再给我唱一遍,好吗?”云谦之突然伸出双臂,把我楼进他的怀里。我没有再挣扎,只是任由他抱着。
“好。”我说。
飒飒秋风吹拂着云谦之的头发,很美,真的很美。我贪婪地舍不得放开视线。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的声音空灵带些飘渺,虽然唱不出王菲那种独特的灵气与神韵,却也正适合这首歌的曲意。一曲唱完,云谦之只是愣愣地看着我,重复着最后两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蓦地,微微一笑,将我抱得更紧。
云谦之的声音在我耳边说:“留下,好吗?”这该算是一种表白吧。我忍不住心里一阵狂跳。我喜欢的,他也喜欢我,这便已足够。
我突然站起来,整理一下有些发皱的裙摆,冲云谦之微微一笑。
“再见了。”我站在清冷的月光下,慢慢念,“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等云谦之明白,我已经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如果云谦之后因为回忆而进我所住的屋子看一下,就会看见我给他留下的一封信。信很简单,只有四句话:
谦之,我走了,我不想走,但我还是要走。
我不属于这里,这是我要走的唯一原因。
如果你一定还要听什么别的借口,那就算是我在逃避吧。
如果我在我的国家遇见你,我会爱上你,但可惜,我们没有。
信的末尾是我最爱的一首诗,《错误》:“春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是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你的心是寂寞的窗扉紧掩。我哒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是的,一切都是一场美丽的错误。
过错,过错。
过去了,于是,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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