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同]FLY ME TO THE MOON

作者:人馬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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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內的十字路口 NO.12】


      「要去哪里呢?」尼翁看着林宫机场外来来往往的车辆。

      尼翁想,还是先去拍卖会吧!亚理沙交代的正事怎能不先做好呢!说不定有要紧的事要去办呢!

      “小姐!妳要去哪里呢?”出租车司机问道。
      “请带我去友客鑫最有名的小吃店!!!”尼翁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还是先填饱肚子吧!肚子好饿喔!」今天的午饭尼翁原本还想吃第三碗的,却被亚理沙打头,根本没吃饱。

      “先生!前面那辆车转到小吃街了,你也要转吗?”另一辆出租车的司机,向身后西装笔挺的年轻男士问道。
      “……”男士闪着无辜的眼神,看着前方,直直开进满是小吃店的出租车……

      “老板娘!再十份羊肉串烧!”
      “呵呵!好!真是能吃的小姑娘啊!小心肚皮别撑破了!”
      “没事!这才是我平时的饭量阿!”
      尼翁觉得真是来到天堂,这间烧肉店提供的烧肉不但分量充足又新鲜,价格也十分公道,不知不觉,一盘一盘的烧肉就这样就通通下肚。(别怀疑,就是仙派带小杰和奇牙去吃的那一家……)

      而在烧肉店的另一角。
      “呃……少年仔,你……”心地善良的老板娘,随然不喜欢赶客人,但是这位可爱的小帅哥,在两个小时前就用完餐了(餐点是一杯咖啡加一份烤肉三明治),却一直坐在店里不走。

      当老板娘刚要说出重话赶人的时候,小帅哥忽然抬起头来,乌黑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眼里满是无辜的神情,就这样一直瞪着老板娘。老板娘和帅哥你看我我看你,两人看来看去,看了许久,老板娘才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心想,真奇怪,明明到口的话,为何看着这位小帅哥的眼睛,就什么也说不下去了?

      “老板娘!再给我两碗豆腐味增汤!”听说羊肉串和豆腐味增汤是店里的招牌,尼翁决定要再给它多吃上两碗!

      而在烧烤店的另一头,年轻男子微乎其微的,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吃饱饭的尼翁,正漫无目地走在大街上,摇头晃脑,大步前进,中途过了好几个十字路口,好几条商店街,经过摆放精美的精品店,好几摊摆放骨董的地摊,然后她赫然来到,友克鑫市最大的书店—薇利亚书店。

      尼翁站在书店的门口,俯看着高大复古的圆形拱门,中间是一次可以容下好几人进出的巨型旋转玻璃门,来来往往的人手上都抱着几本书。
      尼翁露出了那一种发现有趣事物的模样,眼睛里闪着水亮亮的金光,忍不住地惊叹一声。

      几乎是用小跑步的,尼翁双手贴着巨大的玻璃,缓缓推进着旋转门,像是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在一瞬间露出曙光,穿越玻璃门缝!彷佛误入森林的小动物般,好奇,兴奋,又带着一丝害怕的心情,窥视着这个新世界。

      那是占地五百坪的巨大空间,它像是一个迷宫,不会让你在一进门,就将它一览无遗。
      划分着好几个区块,中间用巨大的书架,迂回的梁柱来区分。你首先来到一个大厅,里面放置最新出版的书和杂志,以及排队结帐的长型大柜台,挑高的大厅上,水晶灯洒下温和的自然黄光,使整个气氛显得气派却温馨。

      踩着脚步,往下一个区块前进,那里的地板与墙面,是用纯白的大理石砌成,埋入小亮碎石,当墙上的装饰灯一打下来,整个厅堂反射着耀眼夺目的光彩!而这一区摆放的是有关建筑、室内设计、艺术有关的书籍。书的封面与内页印刷都十分精美,几乎都是彩色的,使这里的色彩缤纷,五颜六色。

      尼翁在感觉头晕目眩之时,转出了这个区域,忽然发现一条低调的小道,小道悠长却不宽敞,大约只有三步距离这么宽。地板是用樱桃木铺成,暗铜色书架有大约一层楼这么高,紧靠着墙壁而立,书本层层迭迭地排列上去,最高的几排你必须仰头到脖子酸痛,才看得到上面的书名。
      这里的人们或站或依靠着书架,安然自得的看着书,当有人要通过时,微微倾身使其擦身而过。这里的书大多是各国的世界名着,伏尔泰和巴尔札克可以在这里互道早安。

      耳边传来书店播放的音乐,那是小提琴优雅而绵延的音色,小提琴的音色带有着华丽、明亮的光泽,大都是以主角般的气势主导着整个曲子,但是这位演奏家,却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诠释,演奏出客观、理性、却饱含丰富情感的音色,带领着听众,进入属于每个人自己的音乐诠释里。

      尼翁伫立于此,闭上眼睛,专心品味着,每一个音符带给她的巨大宇宙。

      尼翁不懂音乐,可以说,她根本没有接触过正统的音乐教育。在学校里的音乐课,尼翁总是以悲惨的成绩,危险的低空飞过。这也许已经和教育没有关系了,应该说,尼翁身上根本不存在着音乐的才能,连一个细胞都没有似的贫瘠,她对乐理一窍不通,更别说叫她演奏一首小曲,她连找个「DO」都要花一番功夫。

      对于这样的音乐白痴,尼翁,却是不折不扣的音乐迷,还是疯狂的古典音乐迷。不论是钢琴、小提琴、双簧管、竖笛等等的乐器,她都喜爱的不得了。虽然亚理沙总是不以为意,认为尼翁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听什么,而取笑一番,但尼翁对音乐的狂热仍不减半分。

      此时,尼翁就这样,站在薇利亚书店中,一个人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音乐世界。她微微笑着,一脸满足的样子,好似连猫尾巴都精神抖擞地摇晃着。她的双眼,满是幸福的光采。
      当音乐节结束时,尼翁彷佛梦游被惊醒,她眨眨眼睛,想到自己似乎还有正事要办。

      出了书店的她,招了一部出租车,离开了薇利亚书店。

      刚去了墓地大楼,但是没有参加证的她,根本进不去,只好又绕出大楼,随便找条街道下了车,然后一面踢着路上的小石子,一面漫无目的地闲晃。她嘟着嘴,微微皱着眉头,彷佛一只吃不到鱼的小猫,不满的猫猫叫……

      而那个男人,出现在街角的另一头。

      穿着高级精纺呢绒布所制成的全黑色的素面西装,没有一点老气的味道,反而更添男性特有的稳重与神秘感,身高不高,但是身材比例十分精巧,肩膀宽阔平稳,一手随兴的插在西装酷的口袋,自信而潇洒

      尼翁和那个男人对视的一瞬间,就被男人的瞳孔给吸了进去。
      彷佛整个灵魂都将在那里坠落与诞生……

      尼翁觉得她就快想起来了……有种好熟悉的味道……亚里沙的催眠在这样的相会中,显得过于薄弱,野性的直觉往往比什么都强烈。

      库洛洛自认表现出男性特有的魅力,与面前的大小姐搭讪。但是,眼前的大小姐却没有表露出一丝暧昧气息。一般女性,如果是年轻一点的少女,有可能露出无辜的眼神,害羞的面露红润,如果是历经情场的熟女们,也许能忍住心中的冲动,故意表现出不在意的样子,但是仔细一看,仍可以发现女人眼角里,对于自己地赞赏。

      但是让库洛洛意外的是,大小姐那双炯炯有神看向他的眼神,彷佛在城市中找到一只翼手龙,又像在太平洋上发现一只土拨鼠般,迷惑着,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但更多的,只是单纯的观察,单纯的看着……

      大街上,男人和女人对望着。
      无数的车灯晃过他们的脸上,行人从身旁擦过。

      “你好!”

      他这么说。

      “我喜欢你……”

      她是这么回的。

      库洛洛心中觉得,这大小姐跟其他无聊女人没两样,而且一见面就告白未免也太肤浅了。脸上丝毫没有透露出心中的一丝想法,他露出微笑,斯文有礼的回答道。

      “谢……”还未说完时……

      “……的眼睛。”
      她总算把句子说完了。原来她刚刚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的眼睛」。

      库洛洛眨了眨那无辜的大眼睛。

      然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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