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土

作者: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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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年10月云影


      上河村,我才知道那个村子的名字是上河村,那个村子里的人以我是他们村子一员的名义担保我加入芦河村,让我成了被这世界所接纳的人。

      天色还早,破旧积灰的房屋门打开以后我带着寡妇的儿子和女儿开始做扫除,屋子的木头梁柱尚且完好,但是茅草因为腐朽而坍塌了大半,抬起头就能看到天空,这场景我可再熟悉不过。

      我想我以后很少会再用“寡妇的女儿”还有“寡妇的儿子”这样的称呼了,现在他们属于我,我可以给他们名字。

      寡妇的女儿被我取名为“尼娜”,她的弟弟被我取名为“约恩”,在本地语言里这两个词语都有很好的寓意,也是比较普通的名字。两个小孩得到名字以后都很高兴,他们周围多数人都没有自己的名字,在他们看来有名字是很棒的一件事,平凡的人就算给自己取了名字也不会有人使用,是自取其辱。

      “最起码我会这样叫你们,你们也会互相称呼对方。”我安慰两个又害羞又激动的孩子。

      通常情况下多数人只有在成年以后才会拥有自己的名字,我听原来村里的人说过,孩子太容易夭折,给他们取名字常常被视为负担,有名字的孩子死去以后会使父母亲加倍伤痛,所以孩子们多数没有自己的名字。

      把名字视为负担的还有女人,很多女人都不愿意给自己名字,她们更希望自己被称为某人的妻子,或者甚至是单纯“女人”、“寡妇”、“老太婆”之类的泛称,据说在本地习俗里,没有名字的人能够躲过鬼神的侵扰,也更难受到他人诅咒。

      在这个世界待久了我总会为它的愚昧和落后而困扰,但另一方面,我又常常因为他们丰富的想象力而惊奇,所谓鬼神在我眼中都是不存在的东西,虽然借助一扇不知道来由的石门穿梭于两个世界,但我始终相信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是死了,考虑鬼神或者天国之类的东西都是徒劳。

      尼娜和约恩姐弟俩懵懵懂懂点头,跟着我继续打扫破屋里的卫生。

      说是打扫卫生,其实也不过是把垃圾和破烂往外扔一扔,杂草拔一拔,生蘑菇的朽木简单清理一番。

      我们这一次过来除了带了些许炊具,连根扫帚都没,暂时东西摆一摆把大家预备睡的位置一规划也就完成。

      主体墙壁由大块石头堆砌的屋子质地相当不错,屋子中间有个木支架被雨淋而朽坏的火塘,我踩倒院子干枯的小杂树回来生起火,毕毕剥剥的火焰驱散了秋日的湿冷,让这个破落的屋子稍微有一丝人气。

      阿福对新家不太满意,最主要的是新家里还没有柔软舒服的草窝,篝火比起壁炉也差得远,它凑在我身边一步不离,总用一双棕色的大眼睛盯着我,像在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傻瓜阿福,它还不知道以前的家已经回不去了,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

      先前我进村的时候威武的阿福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有些人还专门从村子另一头丢下手里的活计跑来围观,我真没想到比双河村还要大一倍有余的芦河村竟然没有狗,不知道秋冬季节他们怎么防范“拉唬”那样可怕的野兽。

      贪吃的阿福现在比它姐姐还要壮实,公狗体型本来比母狗就要大,所以阿福的外表有时候比它老妈还要骇人。

      阿福还没有成年,它的身体还在迅速生长,但现在它肩膀的高度已经超过一米,比它的母亲还要略高。

      在另一个世界里肩高一米一的狗几乎是见不到的,我专门去书店查过资料,介绍老虎的时候说老虎体型庞大,肩高可达一米,体长接近三米,而阿福的肩高现在已经超过一米,后腿站立的高度比任何成年人都更高,毫无疑问,它会是跟它老妈完全不在同一级别的巨兽。

      阿福的饭量也是大得吓人,我之所以留下小半参薯没去换其他东西也都是为了它,尽管阿福有时候能在河水里抓到鱼,也能在外头嚼些野菜刨点参薯填肚子,但它食物最主要的来源还是我从另一个世界带的羊奶粉,阿福每七天一包羊奶粉,每个月四包,这么长时间来没有断过。

      如果没有阿福,我压根不会考虑离开上河村,比起跟寡妇还有尼娜他们抱团生活所带来的那一丝丝安全感,阿福才是我落户芦河村信心的根本来源。

      事实上,我过来以后才意识到自己之所以能够没有任何波折轻松落户到芦河村还用参薯换到房产完全是因为阿福。

      芦河村需要阿福,上河村让我带着阿福在这里安家,芦河村交付了许多好处,这些都是我一开始没想到,现在才慢慢回味过来的。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寡妇听,寡妇恍然大悟,连连对我的推测表示赞同,于是我出了一次门,带着阿福去村长所在的长屋找人,去验证我心里的想法。

      带一条体重过一百斤的狗走在村子的路上,偶尔过往的人都远远避开,他们的害怕是写在脸上的,我手里牵着细细的麻绳无法给他们半丝安全感。我尽量友善地跟他们打招呼,希望刚到别人的地盘留下个比较好的印象。

      村长的长屋非常气派,头上带着造型古怪金属头盔的村长笑容满面地跟我乌拉乌拉讲话,前后说了很多东西,我半句都听不懂,试着一边比划一边用单个的词语表达我的想法,村长和外出办事刚回来担当书记官的青年都满意地直点头,表示赞同。

      看来两个村子某些词汇的发音方法还是相近的,否则我们也没法成功沟通。

      我的猜想得到了验证,上河村跟芦河村做了一笔交易,上河村派村民带着村里宝贵的狗来芦河村定居,芦河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要以更优惠的价格收购上河村的参薯,还有为上河村提供更多质量更好的生活用品以及铁质武器。

      按上河村给芦河村的说法,我是上河村能人的儿子,如果不是父亲在追捕拉唬的时候死掉,本来也是上河村的富户之一,没了父亲以后住在上河村里时常受排挤,一个人带着狗过得不太好,这一次村里半哄半骗送我来芦河村安家,一方面是带狗帮着芦河村巡逻,保护芦河村,另一方面也希望芦河村好好照顾我,别让我吃亏受委屈。

      能靠着鸡同鸭讲半蒙半猜得到这么多信息真是为难了我,芦河村的人本来想让我先在家收拾休整一番,等上河村的人下次过来以后说服我带狗参加村子的守卫队,没想到我自己直接找上门了。

      被书记官送出门的时候我整个人豁然开朗,先前我其实都纠结过,自己贸然离开上河村,甚至没有想过自己去新的地方以后靠什么谋生,原来芦河村的人早为我想好了。

      我肚子有点饿,可我现在浑身是劲,振作精神拍着阿福的脖子雄赳赳气昂昂就沿着村子的路巡逻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在芦河村“工作”,这是份体面也责任重大的工作,它让我对未来在芦河村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健壮凶猛的大狗被我带着走街串巷四处闻味道熟悉环境,从小被老妈带着巡村,之前又整天看着姐姐巡逻,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阿福巡逻起来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它在前头搜索,我小跑着跟在后边,才一下午就把整个村子所有的道路都巡视一遍。

      要不是碰到村里守卫的人告诉我最好别接近芦苇荡,芦苇荡里有鳄鱼,我还真打算跟阿福把靠着村子的小片芦苇丛也勘查一番。

      我在村子里来回跑,不光混了脸熟,也算是在村子守卫队里报了到,熟悉了我的工作以后我见到了我的“上司”,也就是村子里专门管我们这些“守卫”的头头。他是一个络腮胡中年人,腰间插着配剑,他看到我的个头以后表情有点不太高兴,说了几句不知道是吐槽还是勉励的话,对于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的阿福倒是相当满意,听到别人说我已经带阿福巡逻过村子一次,表情变得和蔼,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听不懂,只能堆笑奉承。

      芦河村的守卫一共八人,真正算我同事的只有三个人,其他人都是农夫或者伐木工兼职民兵,只有他们三个没有任何其他工作,每天都需要组队守卫村口还有巡逻周边,我的顶头上司“加勒”也是其中之一。

      我之所以能记住他的名字,完全是因为这名字听着很像小卖部名字,那家叫“家乐”的小卖部是我们家小卖部同一道街的竞争对手,我们明争暗斗没少过招,至今谁也奈何不了谁。

      当然,现在村里专职的守卫算上我已经是四个人了,我们四个人再加上另外五个不时轮班的兼职民兵就是村子平常的守备力量,不过芦河村的防御力量当然不止于此,这里可不是一年有十个月绝对安全的上河村,这里民风强悍,据寡妇说连女人都能提着农具跟强盗搏斗。

      我到天黑才举着火把跟阿福回到自己的新家,尼娜和约恩姐弟俩已经把晚饭做好了,一直等着我,见我推开半扇破烂的木门进屋才眉开眼笑。

      一看就是寡妇的主意,我告诉寡妇我根本不在意这种小细节,饭做好了他们就先吃,记得留我一份就好,但寡妇很固执,她说仆人就要有仆人的样子,比主人先吃饭的仆人在哪都说不过去,还说自己已经知道我救过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应该向我表示感谢。

      于是我就看到约恩在妈妈和姐姐期望的目光里跪下来,伸手抓我的脚。

      “!!”我几乎是像害怕被蛇咬一样跳起来:“你干什么?”

      “我……”约恩吓了一大跳,跪在地上手足无措地看我,又回头看妈妈和姐姐。

      寡妇没想到我会反应这么大,赶紧上来解释:“这是芦河村的习俗,为了表示感谢他需要亲吻你的……”

      “我不需要这样感谢,你也不用勉强孩子们做这种事!”我直皱眉头,想起来妮娜之前在村里就跟我说过类似的话,直犯恶心。泥腿子们怎么会有这种习俗?

      “可是……”寡妇无比尴尬,妮娜很难过,跪在地上的约恩也难过地哭泣起来。

      我让妮娜扶弟弟起来,整个脑子都一团糟。

      我算看出来了,她是在担心她儿子和女儿没大没小惹我不高兴,担心我日子过得紧,找茬克扣她儿子女儿还有她自己的口粮,所以才要讨好我吗?

      但她的担忧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我现在可是芦河村专门引进的高技术人才,我才刚来,薪水就跟全职的同事们一样,每八天我能领到一枚金币,不仅如此,我还能额外领一份属于阿福的伙食补贴!

      从明天起我就是村子里的公务员、警察,我的薪水加上阿福跟那个每天拿小本本写写画画的书记官差不离,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一号人物。

      把尴尬的事情抛到脑后,这一天晚上我抱狗睡在露天的草窝里,但美梦一个接一个做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晨去上班,我还没开工就收到了自己第一份工钱。

      我以为我要干满八天才给工钱,没想到这个村子里工钱是先付的,我给感动得够呛,干活都倍有劲,上班巡逻的时候打起十二分精神,看谁都像歹徒流氓,连村民蹲在街口上大号都呵斥制止,逗得跟我一起值班的“马苏拉”大叔一提起来那人连滚带爬被我和阿福追着跑就捂肚子没形象地大笑。

      芦河村也没不许随地大小便的规矩,粪桶倒在家门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些人家屋后会有一人多高的粪堆,苍蝇乌泱泱地飞,小孩子就在上头爬上爬下,没任何人觉得有什么不好。

      这就是这样的世界,或者说我在的村子就处于这样的时代,我现在是它的一份子,假如我有足够的力量,或许有一天我能改变它。

      我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早晨、中午还有晚上巡视整个村子了,巡视不能单独进行,必须得跟另一名守卫一起才行,有这样的规矩是因为之前太多单独巡视的守卫被野兽袭击拖走都来不及发出警报,两人一组行动,起码能有一个人战斗或者呼救。

      这是份刀口舔血的工作,我们四个全职的守卫里“加勒”大叔跟“马苏拉”大叔年龄超过三十五岁,另一个叫“桑得”的年轻小伙十九岁,他做这份工作还不到一年,去年冬天野兽袭击芦河村杀死了他当守卫的哥哥,他就穿上哥哥的盔甲拿起剑接替了哥哥的工作。

      不过离开上河村,又有什么工作不是刀口舔血呢?

      寡妇告诉我芦河村每年都有农夫、伐木工和猎人死去,守卫的工作可比他们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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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94年10月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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