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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帕遗人
王任重一见这张面庞,赶紧止住悲伤,转过头去,却也不敢对视,结结巴巴地道:“余……余姑娘,是你啊。”不知为何,虽然余姑娘面上还是如笼寒霜,可是一双秋水般眸子却泛起层层涟漪,露出关切的样子,声音变得温软起来,道:“你怎么了?”王任重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作答,但不愿为人耻笑,只得尴尬地道:“没……没什么。”王任重把头低得更厉害了,恨不得地上有个裂缝,自己好立时钻进去。
忽然王任重闻到一股奇异的芬芳,不知何时一块香帕出现眼底,轻轻地在揩拭他眼角的泪痕。
王任重更是不知所措,喃喃道:“余姑娘……”余姑娘见王任重心神不宁,说话也断断续续,轻轻地叹了口气,似是自言自语道:“我叫余未消,是那婵娟宫宫主,余恨未消的余,余怒未消的未,余情未消的消。”她在说最后三句话时,语调越来越低,直至无声,似乎有着无限哀怨凄楚之意。言罢又望着王任重,温声细语地问道:“你呢?你叫什么?”王任重回道:“在下王任重,现在是‘广盛镖局’的一名……一名小学徒。”余未消微微点头,又顿了顿道:“那清溪楼上的姑娘就是你们‘广盛镖局’掌柜的小姐吧?”尽管余未消刻意摆出一副随口问问的姿态,可是王任重还是觉得胸口闷得慌,费了好大的劲,方才吐出个“是”字。
余未消也不追问,转而询问其他:“那接下来,你要独自一人回‘广盛镖局’去么?”王任重摇了摇头,道:“我该回家去了。”余未消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同情,缓缓地道:“那……那可愿意,我送你一程?”王任重性情较为孤僻,又突遭打击,本来不愿意与他人结伴同行,于是便要婉拒,就在他抬头将要说不的当儿,他的目光忍不住定在了余未消倾国倾城的秀丽面庞上。
在阳光的照射下,余未消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披肩,微风徐来,吹的她长发稍稍飘洒,就像是一株柔条摇摆的杨柳,她的皮肤光洁细腻,闪闪发光,竟没有一丝褶皱,即便不是初次相逢,但却还是看得王任重全身神经紧绷,瞳孔里发出惊异的目光。余未消看着王任重有些痴呆的样子,不觉好笑:“你好受些了么?”
“你好受些了么?”这句仿佛天籁之音的话重又在王任重的耳边飘荡。王任重又记起了密竹林内的一幕,其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王任重时常记起梅子文梅师兄的幻影和那一天的种种记忆,而当这种恐惧逼得他难以招架时,王任重一开始是选择回忆家里开心快乐的事,但后来这个办法也渐渐失去功效,因为一联想到家里,他无可避免地就联想到他娘,一联想到他娘,张俊一干人等的丑恶嘴脸和王任重内心深处的愧歉感又会涌上心头,折磨着他的良心。
有一次,不知怎地,他脑海里浮现出余姑娘的身影,瞬间驱散了上述种种阴影,带给他安宁和从容,所以后来一遇到那些重压,王任重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余姑娘。
王任重咬了咬嘴唇,刚才内心深处似被掏空般难受,感觉十分失落,却又似灌注了什么,五味杂陈,与余姑娘一番交谈之后,王任重突然觉得内心不再是空荡荡的,反而却有一种放空后的畅快和释怀。随即朝余姑娘道:“嗯,在下好些了。”余姑娘佯作离开状道:“既然你不愿意……”王任重不再踟蹰,连忙道:“愿意愿意,只是以为姑娘故意安慰在下,所以不敢立即应承。”
余未消道:“那你可真是自作多情了,我只不过是觉得一路之上,独自一人,有些寂寞罢了。”王任重只得连连称是。
王任重又好奇道:“姑娘,你的文狸那里去啦?”余未消这才发觉,原本紧紧跟随的文狸,就在她和王任重说话的空当,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拍了拍手道:“文狸?!”可是这一回文狸却没有即刻现身。余未消无奈道:“这个文狸,又不知向哪里戏耍去了。”
此时,文狸就离着余姑娘和王任重不远的一处小水洼旁聚精会神地伺机捕鱼,突然文狸感觉水湾对面似有动静,猛然一惊,可又听见这头它的主人着急的呼唤,便连蹦带跳地折回原路。
余未消一见文狸,用着一种娇嗔地口吻说道:“你这家伙,又道那里胡闹去啦?!”文狸洋洋得意,“喵”地一声又跃上肩头,用脑袋不断地蹭着余未消的面颊,余未消竟然忍不住笑了起来,道:“好啦好啦,你这个孽畜还不住手?你要是还不住手,晚上可吃不到新鲜的肥鱼啦。”文狸能通人性,一听此言,就乖乖地伏在肩头,不再顽皮。
余未消道:“由此处到你家经过玉田山么?”
松柏山庄在玉田山主峰正北方,而王任重的家又在松柏山庄的西北方向,从松柏山庄后山到大街市上,除非像武强一样乘坐马车,不怕绕路,而且其余山脉连绵不绝,不仅高耸入云,道路崎岖犹在玉田山之上,更兼虎豹横关,豺狼当道,凶险异常,所以王任重要回家,玉田山是必经之路。
王任重点了点头道:“当然。”余未消道:“那好,我们快些走吧,兴许能在太阳落山之前跨过玉田山。”
王任重应了声,却把原本紧握的右手摊平道:“余姑娘,这……”余姑娘循声望去,原来是适才用来给王任重揾泪的香帕,轻轻道:“这个便赠与你吧。”王任重哪里敢收,余姑娘板起脸道:“这方香帕给你揾了泪,难不成你还要我带在身上么?”王任重自然不敢强迫余姑娘收下,更不敢随意丢弃,只得仔仔细细地将这方香帕叠好,妥妥帖帖地放在前襟。
文狸却仍呆呆地朝着水湾的另一边出神,余未消拍了拍它的脑袋,笑道:“别看啦,回家会有你的肥鱼的。”言罢便招呼着王任重一齐原路返回。
待二人走远,一男一女这才从水湾那头的密林之中探出头来,女的气的直踹林间的大树的树干,又着急地在水湾边来回踱步,边走边道:“哼,果然教本小姐猜到了,这个小弘子,根本就是个见异思迁的流氓,忘恩负义的混蛋,就是……就是,就是个大色狼!”
旁边的中年男子劝道:“我看未必,也许王任重和那位姑娘,只是普通朋友罢了,他们也只是正常了一番交谈而已,没有什么亲密动作啊?”
女孩子气呼呼地道:“什么普通朋友?什么正常交谈?你难道没看见那女的给了小弘子一块手帕啊?!还用那手帕擦脸,呸,真不害臊,我都替他们臊得慌。”言语间戴宜修已经桃面涨红,凤眼圆睁。
中年男子道:“送块手帕怎么啦?我当年在边远蛮荒之地浪游时,人家那里的妹子见了我这风流浪子,不也和我有说有笑,送东送西啊……”话还没有说完,那女孩就狠狠地瞪了中年男子一眼,中年男子只得闭嘴。
王任重与余未消出了大街市,上了通衢大道,因为时间已过下午,而晚上再想翻越大山委实麻烦,甚至还有危险,王任重不得不与余未消余姑娘加紧步伐,以期天黑之前可以越过玉田山。
两人匆匆忙忙地经过通衢大道,又爬过玉田山的那天相对平缓的山路,终于翻过了玉田山的山腰。当然,隔着远远的,王任重仿佛还是看见了“出云道观”的巍峨建筑。
重过此地,能不触景伤怀?王任重来时和修儿几乎可以说是亲密无间,一起抓山雀,一起数星星,一起听大风,可是归去时却只剩下他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啦,他不怨修儿说的那些话,即便是那些话曾重重地伤过她的心,可是平静下来,他又联想到修儿一贯的脾气秉性,也许那些话,只是一时怒气未消的气话。王任重能原谅修儿,可是却原谅不了自己,自己只是“广盛镖局”下面的一个小小学徒,和在“广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戴大小姐真的是……是什么呢?他也说不清楚,只是猛然忆起以前听戏文里常说的“门不当,户不对”,用这句话来形容此情此景,恐怕是再贴切不过了。
想着想着王任重开始担心起修儿的安危了:万一那个姓曾的不是个好人怎么办?他有些懊悔当时太过负气。可又自己安慰自己道:修儿虽然脾气不大好,可是人却聪明伶俐,更何况有些家学渊源,一般的地痞流氓根本奈何不了她,即便是有些胆大妄为的坏人想要伤害修儿,一听见“广盛镖局”和“神拳戴”的响亮名头也要忌惮三分吧。
王任重心思沉重,脚下却不敢怠慢半分,又走了大概半个时辰,整座玉田山就被被王任性和余未消完全征服了。一路上王任重有个小小的疑惑,却不敢明说,但眼见就翻过了玉田山了,王任重忍不住问道:“余姑娘,你不肯用轻功,难道是因为怕浪费内力么?还有,你干么不把赤豹招来?那样的话也不必受此辛劳了呀?”余未消望着王任重,淡淡一笑,点了点头道:“我倒忘了,为什么不早说?”王任重也满不在意地笑笑。他一向不怕吃苦,只是怕别人有什么难言之隐而已,所以才不肯提早说出。
其实余未消早就有所打算,以她的精深武功,运起轻功消耗的丁点内力,她毫不在乎,至于赤豹,它还要看守婵娟宫,照顾小赤豹,所以不忍唤它前来。余未消之所以如此,实在是对王任重有种感同身受的理解,她在清溪楼,看见戴宜修与王任重的一番言辞,便猜出王任重与他的这位戴家小姐关系非比寻常,绝非主仆,后来又一路追随着王任重来到水湾附近,眼见王任重伤心欲绝,勾起了她自己的伤痛往事,心底怜悯同情之情便油然而生。
她原本视王任重,不过是世上一伧夫俗子,可是见他有情如此,所以才主动上前交谈并一路陪伴,以期他不要一时想不开。
两人走着走着,忽然远远的望见前方有尘土飞扬,人影闪动,而且伴有刀枪交鸣,砍杀厮打之声,不觉都停下脚步,举首眺望。
此时远处一大群衣衫褴褛,面容黧黑的流民就像是被猛虎野兽追逐一般,拼命向着奔窜,这群流民被自然分成了前后两个梯队,跑在前面的人顾不得后面的人,跑在后面的人又撵不上前面的人,往往是跑在后面的老弱病残体力不支,被身后的人赶将上来,劈头就是一刀,即便是有人壮起胆子,转身要和身后追赶者想要拼个鱼死网破,也只是徒劳,因为后面的人个个都是久经战阵的武林高手。
追赶者中最显眼的当属冲在最前面的先锋,穿着红锁金短袄,外面罩着金色铜甲,戴着铜兜鍪,腰束生牛皮,躯干短小,杀气腾腾。身后跟着十来个属下,全身服饰皆非汉家衣冠,上身甚至裸露,下身仅穿一条兜裆裤,脚上也只是踩着一双木屐。更令人惊奇的是,这群人的头发并没有束起来,却也并非乞丐般披头散发,而是被剃成了半月形。
眼见被追赶的人群纷纷倒下,尸横遍野,流血漂橹,凄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几乎要将王任重和余未消两人的耳膜撕裂。王任重浑身血液仿佛凝固了一般,肌肉也因为极度的紧张恐惧而变得十分僵硬,大脑里面一片空白,迟迟没有反应,又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传来,王任重这才如梦方醒,正欲冲上前去,解救生民,却发现身边的余姑娘早已跑出去有四五十步。
可是还未等余姑娘赶上前去,追赶者的后方的阵脚却一阵大乱,为首的头目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何事,就看见身后不远处,两个随从倒在了血泊之中,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但是他还是努力镇定下来,操着一口半生半熟的中土语言道:“八格牙路,你是什么人?敢杀我们扶桑武士?!”
对面的人看样貌不过十七八岁,年龄与王任重相仿,生得虎头虎脑,身穿一件素色劲装,却不是黑色,而是白色。一口明晃晃的鬼头大砍刀,别在腰间,煞是威风。身后也有将近十个随从,清一色的黑色劲装,脸上统一戴着黑色口罩,胸前各自绣着一朵五瓣花,依次是白色、青色、蓝色、红色、黄色五种颜色。
身著白色短衣的少年向前一步道:“喂,你们这帮只会欺负欺负老百姓的倭奴,有种的站出来,跟你郑爷爷大杀三个回合?”
为首的扶桑浪人疑惑道:“三个回合?你们中土人只能打三个回合?!”
少年狂笑,继而一字字道:“不是爷爷我只能打三个回合,而是你们这群倭奴只配和爷爷打三个回合。”说完腰下的大刀已经紧握在手,随意在地上点了点,便欺身来到这群扶桑浪人面前,在不远处观察的余未消也不禁暗自喝彩道:“好俊的功夫!好高的轻功!”,少年更不答话,挥动手头鬼头大刀,大刀“嚯嚯嚯”地作响,刀光闪耀,夺人魂魄,转瞬之间便砍死了几个扶桑武士。
浪人头目见此人虽然年纪轻轻,却武艺绝伦,吃了一惊,示意几个属下不要轻举妄动,冲着少年喊了句:“小子,我会会你,如何?!”“要送死你便来罢,省得你爷爷我等得焦躁!”少年胸有成竹。
浪人头目向身旁随从递了个眼色,那人随即毕恭毕敬地双手奉上一把黑漆漆的长刀。
此刀一出,不单是少年和身后的劲装随从暗自心惊,就连王任重和余未消也吃惊非小。这长刀刀刃长约五尺,柄长约一尺半,中间有铜护手,整个刀身足足有六尺五!华夏武林常见的腰刀不过三尺,那少年自恃刀法娴熟,宝刀骇人,可腰下的鬼头大刀也不过四尺多长。须知使用兵械是“一寸长一寸强”,何况对方比自己长了起码十寸。
少年脸色蓦地阴沉下来,他正在屏气凝神,强作镇定,可是额角鬓边的汗珠无疑出卖了他。而对面的浪人头目自然也注意到了少年的变化,心知少年还未出手,已然是先丧了三分胆气,不由洋洋自得起来,挖苦少年道:“怎么啦?刚才不还是笑哈哈的么?现在如何这般严肃?我真的好生害怕呀。”
说着又是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
少年怒道:“怕你?怕你便不是好汉!”
浪人头目霍地拔刀:“小子,你就乖乖送死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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