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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
地下城的霓虹总带着股铁锈味。
沈默靠在走廊尽头的金属门框上,指尖夹着支没点燃的烟,听着身后交易间里传来的争执声。十年过去,他早不是当年那个在隔离室里发抖的少年,黑色作战服裹着精瘦的身形,左眼眶上的疤痕被战术护目镜遮住大半,只露出的右眼冷得像块冰。腰间别着的短刃沾着刚清理过的血渍,是半小时前解决掉两个抢货混混时留下的,血腥味混着地下城特有的机油味,在空气里织成密不透风的网。
“沈哥,里面快谈崩了。”小弟阿武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对方说货不对板,想压价。”
沈默把烟叼在嘴里,没点,只是抬了抬下巴:“让他们看货底。”
阿武应了声,转身跑回交易间。走廊里的灯忽明忽暗,映着沈默口袋里露出来的半截链子——那是条用玻璃碎片串起来的链子,最中间是颗磨得光滑的蓝玻璃珠,珠面上的裂痕被岁月磨浅,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痕迹。这是他十年前从湖里捞上来的,那天祁临在岸边找他的时候,他正躲在芦苇荡里,看着那个男人攥着证物袋发疯似的喊他名字,最后把那颗沾泥的蓝玻璃珠小心地收进口袋。
后来他没走,也没回医院。他跟着一群逃兵进了地下城,从最底层的杂役做起,靠着手狠和不要命,一步步爬到现在的位置。地下城的人都叫他“疯沈”,说他打架的时候眼睛会红,像头不要命的野兽,却没人知道,他只是怕黑,怕密闭的空间,怕听见铁链拖地的声音——那些病,在十年的刀光剑影里,没好全,却也被他藏得很深,深到连自己都快忘了。
交易间的门突然被推开,阿武脸色煞白地跑出来:“沈哥,对方……对方要见你,说只跟你谈。”
沈默皱眉,把烟扔在地上踩灭,推门进去。交易间里的灯很亮,晃得人眼睛疼。对面坐着三个男人,为首的那个穿着件灰色风衣,袖口别着枚银色徽章,是地面上“秩序局”的标志。地下城的人最怕跟秩序局打交道,这群人打着“维护秩序”的旗号,却比谁都狠。
可当沈默的视线落在为首男人的脸上时,他的呼吸突然顿住了。
男人看起来比十年前老了些,鬓角有了白发,眼镜框换成了更沉稳的黑色,可那双眼睛,他忘不了——是祁临。是那个在隔离室里握着他的手,说“星星在这里”的医生;是那个在湖边发疯似的喊他名字,攥着证物袋不肯放手的男人;是那个在他梦里,总穿着白大褂,想把他从黑暗里拉出来的人。
祁临显然也认出了他。手里的文件“啪”地掉在桌上,瞳孔猛地收缩,手指下意识地攥紧,指节泛白。他盯着沈默的脸,盯着他左眼眶上的疤痕,盯着他腰间别着的短刃,像是要把这十年的空白都从他身上找回来。
交易间里的空气瞬间凝固。阿武和对方的手下都察觉到不对,手都摸向了腰间的武器,却被祁临抬手拦住了。
“都出去。”祁临的声音很哑,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我跟他单独谈。”
没人敢反驳。阿武看了沈默一眼,见他没反对,也跟着退了出去。交易间的门被关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还有桌上那盏忽明忽暗的灯,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两条久别重逢的蛇。
沈默先开的口,声音比十年前低了很多,带着地下城特有的冷硬:“祁医生,好久不见。”
祁临的心脏猛地一缩。他没想到沈默会这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他起身想走近,却被沈默抬手拦住了——那只手,掌心还有当年攥着玻璃珠留下的疤痕,只是现在,这只手能轻松地握住短刃,能毫不犹豫地划开别人的喉咙。
“别过来。”沈默的右眼没什么情绪,“你是来抓我的?还是来跟我谈生意?”
“我找了你十年。”祁临的声音发颤,视线落在他口袋里的玻璃链上,“你手里的……是那颗蓝玻璃珠?”
沈默低头,摸了摸口袋里的链子,指尖碰到那颗光滑的蓝玻璃珠,心里某个角落突然软了一下,又很快硬了起来:“是。当年你以为我扔湖里了,其实没有。我捞上来了,一直带着。”
“为什么不回去?”祁临的眼睛红了,“我以为你……我以为你走了,永远不回来了。我一直在找你,地下城、地面上的贫民窟、甚至那些废弃的福利院,我都找过……”
“回去干什么?”沈默笑了笑,笑声里带着点自嘲,“回去被关在隔离室里?回去听你们说‘病情加重’?回去记起那些我不想记起的事?”
他顿了顿,摘下战术护目镜,露出左眼眶上的疤痕——那道疤很长,从眉骨一直延伸到颧骨,是十年前在地下城跟人抢地盘时被刀划的,当时流了很多血,他以为自己要瞎了,却没想到,反而把当年的旧伤盖了过去。
“你看,我现在很好。”沈默的声音很轻,“不会再做噩梦,不会再怕密闭空间,不会再听见铁链声就发抖。那些病,我自己治好了。”
祁临看着他的疤痕,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疼。他知道沈默说的“治好”是什么意思——是用十年的刀光剑影,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用一次次把自己逼到绝境的方式,硬生生把那些痛苦压了下去。就像当年在地下室里,他攥着玻璃珠走向斧头时一样,只是这次,他把自己变成了那把斧头。
“当年的事……”祁临想解释,想告诉沈默,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逼他记起那些事,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当年的事,我记起来了。”沈默打断他,语气很平静,“所有的事。那个男人,地下室,哥哥,还有那颗蓝玻璃珠。我没忘,也没疯。我只是想活着,想找到那个男人的下落,想为我哥哥报仇。”
祁临猛地抬头:“你找到他了?”
沈默摇头:“没有。十年了,我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找到他。好像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水杯,倒了杯水,却没喝,只是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当年我跑出来,不是要躲你,是要找他。我以为他会在湖边,会在福利院,会在任何一个有我哥哥痕迹的地方。可我找了十年,什么都没找到。”
祁临看着他的侧脸,突然想起十年前在隔离室里,沈默攥着他的手,说“别关灯,哥说,关灯了,星星就找不到家了”。那时候的沈默,眼里还有光,还有对哥哥的执念,还有对星星的期待。而现在,他眼里的光,变成了冷硬的锋芒,变成了对报仇的执念,变成了对生存的渴望。
“我知道他在哪。”祁临突然说。
沈默的身体僵住了,手里的水杯差点掉在地上。他猛地回头,右眼盯着祁临,带着难以置信的急切:“你说什么?你知道他在哪?”
祁临点头,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笔记本,翻开,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个穿黑夹克的男人,指甲缝里嵌着黑泥,牙齿上沾着烟草的黄渍,像头没睡醒的野兽。
“他叫张彪,当年因为涉嫌多起性侵儿童案被通缉,后来逃到了国外。”祁临的声音很沉,“三年前,秩序局收到线报,他在东南亚的一个小国定居,改了名字,开了家孤儿院,专门收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沈默的手指死死攥着笔记本,指节泛白,指甲几乎嵌进纸里。他看着照片上那个男人的脸,十年前的记忆突然汹涌而来——地下室的霉味,铁链拖地的声音,哥哥的闷哼,还有那颗沾着血的蓝玻璃珠。
“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沈默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愤怒,“你早就知道,是不是?”
“我也是三年前才知道的。”祁临的声音很哑,“当年我找你的时候,也在找他。我花了七年时间,才查到他的下落。我一直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等我有能力保护你,等你……等你能接受这个事实。”
沈默看着他,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点苦涩:“保护我?祁医生,你觉得现在的我,还需要保护吗?”
他抬手,露出手腕上的疤痕——那是十年前在地下城被人砍的,当时差点断了手筋,他自己用匕首挑开伤口,把筋接了回去,没打麻药,疼得差点昏过去。
“我不需要保护。”沈默的声音很坚定,“我需要的是一个地址,一个能找到他的地址。”
祁临看着他手腕上的疤痕,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他知道,自己拦不住沈默。就像当年在隔离室里,他拦不住那些记忆涌进沈默的脑子里一样,现在,他也拦不住沈默去找张彪报仇。
“地址在笔记本最后一页。”祁临把笔记本推到沈默面前,“但是沈默,我希望你能想清楚。报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你陷得更深,只会让你变成你最讨厌的人。”
沈默拿起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一个详细的地址,还有张彪现在的名字——□□。他把笔记本放进怀里,又摸了摸口袋里的玻璃链,指尖碰到那颗蓝玻璃珠,心里突然有了某种坚定的信念。
“我不会变成他。”沈默看着祁临,右眼终于有了点温度,“我只是想让他给我哥哥道歉,想让他为他做的事付出代价。我哥哥那么好,他不该死得那么惨,他不该连一句道歉都得不到。”
祁临看着他,突然想起院长说的话,沈默的哥哥是个好孩子,为了护着沈默,被那个畜生……他想起江医生临终前的话,别让他记起来,永远别让他记起来。可现在,沈默不仅记起来了,还准备去面对那个最黑暗的过去。
“我跟你一起去。”祁临突然说。
沈默愣住了:“你跟我一起去?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那不是去旅游,是去玩命。张彪在那边有很多手下,还有当地的势力保护他,我们不一定能活着回来。”
“我知道。”祁临的眼神很坚定,“当年我没保护好你,没保护好你哥哥,这次,我不想再错过了。我想跟你一起去,想亲眼看着他付出代价,想亲眼看着你放下那些执念,想带你回家。”
“回家?”沈默笑了笑,带着点迷茫,“我还有家吗?”
祁临点头,指着他口袋里的玻璃链:“有。只要那颗蓝玻璃珠还在,只要你还记得你哥哥,只要你还愿意相信星星会发光,你就有家。我在地面上给你留了一个房间,里面有你哥哥当年喜欢的书,有你小时候玩过的玩具,还有陈小树攒的那些玻璃珠——他现在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医生,跟我一样,他一直在等你回去。”
沈默的心脏猛地一缩。他想起那个举着画,喊他“星星哥哥”的小男孩,想起他手里攥着的彩色玻璃珠,想起他说“等我攒够一百颗星星,就送给哥哥”。原来,这么多年,还有人在等他,还有人记得他,还有人把他当成星星。
他低头,摸了摸口袋里的玻璃链,那颗蓝玻璃珠在指尖泛着温润的光,像颗不会熄灭的火种。他突然想起哥哥当年说的话:“就算在黑夜里,星星也会发光的。”
原来,他的星星,从来没有熄灭过。
交易间的门被推开,阿武探进头来:“沈哥,外面……”
“我们走。”沈默打断他,把战术护目镜重新戴上,又看了祁临一眼,“地址我记下了,三天后,在地下城的入口见。你要是后悔了,就不用来了。”
祁临点头:“我不会后悔。”
沈默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出交易间。走廊里的灯依旧忽明忽暗,可他的脚步却比刚才坚定了很多。阿武跟在他身后,小声问:“沈哥,那个秩序局的人……”
“他是我朋友。”沈默的声音很轻,却带着前所未有的温柔,“一个等了我十年的朋友。”
阿武愣住了,他从来没见过沈默用这种语气说话,像块冰突然融化了一样。
沈默走出地下城的大门,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天边露出一点微弱的光,像颗正在升起的星星。他摸了摸怀里的笔记本,又摸了摸口袋里的玻璃链,指尖碰到那颗蓝玻璃珠,心里突然有了某种期待——也许,这次回来,他真的能找到家,真的能看到星星重新发光。
三天后,地下城的入口。
沈默穿着黑色作战服,腰间别着短刃,手里拿着那串玻璃链。祁临穿着灰色风衣,手里拿着一个背包,里面装着武器和药品。陈小树也来了,他已经长成了一个挺拔的青年,穿着白大褂,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他攒了十年的玻璃珠——整整一百颗,五颜六色的,像一片小小的星空。
“沈哥,我跟你们一起去。”陈小树的眼神很坚定,“我现在是医生了,可以帮你们处理伤口,还可以……还可以帮你哥哥讨回公道。”
沈默看着他,突然笑了,是十年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笑:“好,我们一起去。”
三个人朝着远方走去,天边的光越来越亮,像颗正在升起的太阳。沈默摸了摸口袋里的蓝玻璃珠,又看了看陈小树手里的玻璃珠,心里突然明白,有些星星,就算熄灭了,也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新亮起来。就算在黑夜里,也会有光,也会有家,也会有人等你回来。
他们的脚步坚定,朝着那个充满未知的远方走去。他们要去找那个最黑暗的过去,要去讨回那些被偷走的时光,要去让星星重新发光,要去回家。
而在他们身后,地下城的霓虹依旧闪烁,却再也照不亮他们心里的黑暗。因为他们的心里,已经有了星星,有了光,有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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