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六零香港大佬婚生子交换人生》

作者:玦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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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瑜已经初步具备成年人的思维,加上她爸妈多年法律人思维的熏陶,她深深明白一段婚姻里,看不到感情的时候,那就尽量维持利益不要受损。所以她借着玩笑对现在的母亲建议道:“妈妈,我同学说她爸妈离婚以后她没有家了,我不想做没家的孩子。”回应她的是现在妈妈的眼泪和哭腔:“我不想跟你爸爸分开,但是现在他想离婚,他想离开我,我有什么办法?”
      “你回去找舅舅商量一下,舅舅会保护你的,我相信妈妈你有办法的。”女儿童真的话语激励了马艳丽,她还有女儿要保护,她不能乱了阵脚,于是她决定去找哥哥马心明出出主意。
      嫂子沈思薇和哥哥马心明听到妹妹诉说她的遭遇,马心明眉头紧皱,嫂子先忍不住了:“林百成发家基本是靠你的嫁妆,虽然我们家现在已经掉出了富豪之家的队伍,但是既然他有外心,想跟你离婚,那没必要求他,家里始终有你一个房间,有你一碗饭吃。你跟他离婚,分割他的股份和财产,保障住自己和女儿的权益!”
      马心明沉思了半天说:“家里也有律师团队,哥哥让他们跟着你,跟林百成离了分好财产。如果你舍不得,哥哥也有办法,你们先不要公布离婚的消息,借着照顾女儿不要搬出去,好好照顾培养女儿。他要出去花天酒地随他去,你占着他名义上老婆的位置,那他想扶正小三都不可能,谁愿意跟名声不好的商人做生意,再说我们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能分担风险,减轻压力。他巴不得留在公众面前是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而且你的孩子永远占据婚生女的地位,何乐而不为。”
      马艳丽一离开林百成的影响一下子脑子清醒了,香江本来就是一个讲究舆论和公关的地方,她只有照顾女儿,体贴丈夫,完全可以制造一个道德制高点的苦情形象,再说女儿,她作为带着钟表铺出嫁的女儿,绝不会轻视女性的力量,而婚生女形象,在继承人方面可不是那些私生子能比的,她只犹豫了几秒,就打算按哥哥说的做,股份、林百成妻子的身份她说什么都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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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4个月前 来自:江苏
    一定会坚持写完的,第一本书,希望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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