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爱我的男人是知己也是宿敌

作者: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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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起来再冲出去


      为了真正做到隐姓埋名,一心首要做的就是尽量隐去自己的身份,迷惑潜藏在暗处的敌人。

      好在一心发育得晚,十四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十岁的小丫头,并没有很明显的女子曲线。

      她刻意用泥土将脸抹得黑黑的,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再带上一个斗笠,活像一个讨饭吃的小乞丐。

      走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一心时刻关注着身边的环境,生怕被人发现认出自己。

      白天的临阳城可谓是世上最繁华的地方,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各种小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耍杂技的小摊旁不时爆发出阵阵叫好声,红袖阁里的姑娘们尽情地施展着妩媚,蒸铺中飘出阵阵馒头包子熟了之后的面香,妇女怀中的襁褓婴儿砸吧着手指睡得正香。

      一心暗暗想着果然走对了路子,出其不意正是如此!那些贼人这会儿肯定以为她还在某个荒废的破庙里面藏着呢。

      不过看到大街上的繁华热闹景象,她心头同时吃了一惊,

      “朝堂乱作一团,老百姓的日子依旧优哉游哉,不沾染权力的日子果然悠闲轻松”!

      现如今南山王和定西侯为了争权,闹得朝廷上下人仰马翻,朝中文武百官人人心中惶惶,官阶低下的韦父都被裹挟其中,难以自拔。

      她以前总是埋怨父亲清心寡欲,没有建功立业的大丈夫之心,可现在想来,普通人能衣食无忧地过好这一生,已是难得至极了。

      这时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腕,边摸边色眯眯地说:“美人,再陪小爷玩会儿啊,再玩玩你昨夜玩的那套好不好啊......”

      那男人满嘴的酒气,满眼的色气,一看就是刚从红袖阁出来的。

      一心气不打一处来,她都装扮成这个鬼样子了,怎么认出她是个女子的。

      不料那男子得寸进尺,竟把手直接伸到一心脸上胡乱摸。

      忍不了了!只见她右脚向前跨了半步,左手按住那男子的腰,转过身去背对男子使了个巧劲,一下就使了个过肩摔。

      男子被重重摔在地上,疼得吱哇乱叫。

      她狠狠瞪了那人一眼刚想了事走人,不曾想这男子有同伙,从旁边人群一下子冲出来破口大骂:“你个小娘们,脏了吧唧地还竟然敢打人”。

      一心本就心里不顺畅我,这下彻底无所顾忌了,指着那人的鼻子破口大骂道:

      “朗朗乾坤的你们连食都不挑,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了吧,嫌我脏还勾搭我,吃不了鸡食把屎,先人都能从坟里让你们给逼活”。

      周围人听见这话发出一阵爆笑,那男子眼看脸上挂不住,气急败坏要来打人。

      一心好歹是跟着父亲练过的,算不上什么高手,但对付这种小喽啰不在话下,虽然个子不高,但直接一脚踩在那人胸前,那男子由于没有什么经验,吃痛地大叫一声就摔倒在了地上。

      围观的人不禁纷纷拍手叫好,夸赞这姑娘虽然看起来小巧,可身手却这么了得。

      但没人注意到,红袖阁侧边的巷子里停着一辆简素的棕褐色马车,青灰色的亚麻布织成的车帘静静地挂在马车前。

      马车本身并不引人注目,可车前的一匹高头大马却不容让人忽视。

      那马的毛色黑得发亮,毛发浓密且顺滑,人群嬉闹它却纹丝都不动,稍有眼力的人便知这定是训练有素的战马,绝非普通马匹可比。

      马车内黑衣男子定坐,墨黑的衣服上细看还有细碎的银粉,再细看衣袖上竟用深紫色的锦线绣着四爪蟒。

      银色发冠高束,将头发高高紧箍。

      顺着清晰的美人尖向下看去,一对浓眉深深嵌在白皙的脸上,眉骨凸起,眼窝深凹,印堂狭窄,仅放得下一指半。

      一对桃花黑曜眼漆黑如墨,双瞳像黑葡萄般乌黑发亮,圆润饱满。

      山根直通印堂,鼻梁处一块骨头微微凸起,鼻背略宽,鼻头微圆,整个鼻子远看犹如一座小山拔地而起,气势磅礴。

      人中浅薄,上面一道浅疤尤为显眼。

      双唇紧闭,嘴角平直,下唇左边嘴角一颗小黑痣点在红唇上,如果不细看尚注意不到。

      整张脸都看不出丝毫的喜怒哀乐,让人只想敬而远之。

      旁边坐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循声一把掀开车帘,兴奋地顺嘴道,

      “这姑娘胆够肥,竟然也不怕。六哥,不妨咱也学学人家姑娘,前怕狼后怕虎,什么时候才能成事。”

      说罢,回头冲着黑衣男子挑了挑那对又浓又黑的弯眉,眼中带着几分戏谑,一笑便漏出两颗尖尖圆圆的虎牙。

      黑衣男子听着这几分玩闹般的挑衅,目光透过帘缝瞟向人群,一眼便瞧见了在人堆中张牙舞爪的一心。

      见她戴着比肩膀还要宽的斗笠,一脸黑泥却振振有词地回怼着两个比他高出一截的男子,忍俊不禁地低声笑了两下,可转而又变得一脸淡漠,缓缓地从嘴里飘了句,

      “像她那样活着,是我们这样的人想都不敢想的”。

      说罢眼色渐渐暗了下去,旁边人直挺的身子也塌了下去一副失落的模样,两人都不再言语。

      只剩微风轻轻撩动着青灰色的帘角。

      他是纪赫,南山王的第六子。

      南山王纪世臣是当朝皇上的亲皇叔,虽说是父辈,却只比皇上年长六岁,祖上曾和先皇一起逐鹿中原,为纪氏问鼎江山立下赫赫战功,朝廷大定之后受封为一品军侯,另授亲王尊位,世袭罔替,荫泽后世,到这一代已富贵几世。

      常言说得好,富不过三代,享尽人间极乐的南山王一脉早有没落衰颓之势。

      纪世臣年轻时才能出众,文武双全,可人至中年不知为何性情大变,沉迷于求仙问道,认为当今皇上失了纪氏祖宗的体面,长此以往定会丢了江山社稷,便生出了狼子野心,企图篡位自立,以此达到延续纪氏江山的目。

      一想到祖宗基业被皇上那样糟践,发誓要夺过皇位,永固纪氏江山,就算杀了皇上也在所不惜。

      纪赫是他众多儿女中并不起眼的一个,只因其母出身低微,一朝醉酒临幸有了身孕,在生下纪赫之后患上了产褥热,不久便撒手人寰。

      兄弟姐妹众多,可只有九弟纪连山和他兄弟友爱,其余的倒是都恭敬守礼,感情却淡得很。

      在这种环境中自小长大,纪赫养成了淡漠凉薄的性子,多疑敏感,不喜说笑,虽然是锦衣玉食堆着养大,骨子里却藏着剔不掉的自卑。

      出生在显赫的南山王府,他本该是天之骄子,自信非凡,可偏偏父亲极少正眼瞧他,又有纪云翰那般耀眼的兄弟,他仿佛成了自负和自卑的矛盾体——

      如火焰炽热,又如寒冰刺骨。

      “走吧,这个地方太惹人注目了,别忘了我们的事情”,纪赫对纪连山淡淡说着。

      马车随即转弯消失在了巷子口。

      此时刚刚收拾完两个酒鬼的一心突然透过人群注意到了那匹黑马,再加上此刻她发现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在围观,一想到自己当下的处境,决定不再逗留继而拔腿便走了。

      可转念一想,她发现自己刚刚还是太过冒进了,被人追杀竟然还当街打人,真是本性难移!

      这随时随地冒出的正义感经过家破人亡的磨挫还是灭不了。

      那马实在是好马,一心想跟上去瞧个新鲜,刚从人群里面挤出来,那马连带着马车早不见了踪影。

      这边马车晃晃悠悠地进入到了一个院子,院内的马夫身手敏捷地立马过来牵马,十分谨慎地躬身向车内人低语,“六公子,一切办妥。”

      “嗯,父亲最近烦心事很多,你们做事要快,下手要切。”

      “是!”

      纪连山眨巴着圆乎乎的双眼说道,“六哥,父亲最近安排了你好多差事,你做得这么好,他一定会很高兴。”说罢嘴角飞上了颧骨。

      纪赫听后半晌不说话,心里涩涩的,像吃了酸杏的杏核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微张双唇回道,

      “这还差得远。连山,我们是纪家人,没有让我们犯错的机会,一定要时刻准备好才是。”

      “嗯嗯,知道了六哥。”纪连山双手捧着脑袋,重重点了两下头。

      一心正心下疑惑为什么找不见那马,突然脚步一顿,想起父亲曾经往家里拉过一匹相似的黑马,说是帮自己的同僚看两天马。

      当时那匹马就是通身乌黑,虽没有今日这匹马的皮毛漂亮,但全身乌黑的马在临阳城里并不多见。

      “也许,顺着这条线索可以顺藤摸瓜,说不定能查出杀害爹娘的凶手。”

      她瞬间两眼直直发亮,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深深吸了两口气,强逼自己定了定神,心中忍不住狂喜——

      竟然这么快就有了眉目,真是老天有眼!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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