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太阳的月亮

作者:吸氧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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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天长地久爱意至死不渝


      2024年3月1日
      在买完凉茶回来的路上,有一个在做APP推广的男生,因为我没有坚定地拒绝他,手机就被他操作了几分钟,下了不知道多少个APP。他拍我马屁说,小姐姐,你这么好看,怎么一个人走路呢,你男朋友没来接你吗?”
      我笑了笑,脱口而出,我去接他。

      只是环境烘托和NPC都到位了我才这么说的,不是我真的想让他做我男朋友。

      那是一间很小的花店,开在这个并没有多少顾客的商圈里,老板是一位很漂亮的重庆女孩。

      拿到卡片的时候,我想都没想,这十二个字就出现了,“友谊天长地久,爱意至死不渝”。
      这本是黄玫瑰的花语,但花语也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花不好看,就换掉。
      “您好,帮我搭配一束花吧,送给很久没见面的好朋友。”

      我承认我爱他,但爱那么多种,为什么要将他狭隘成爱情呢!
      真相是,朋友可以是旁观者。我习惯于站在旁观者的位置。

      我当时应该坐在桌子上写,这样字迹会好看一些;我好像不用跟老板说快一点,因为飞机降落的时间距我们见到面的时间还有四十分钟,这样这束花其实可以被包装得更精美一些的。

      罢了,世事岂可诉诸完美。

      地铁里穿着校服的高中生排起了长队,我拿着花去见高中时代最温暖的男生,一切都太浪漫了,浪漫到,我想,如果我真的喜欢他就好了。我是说,如果。

      到达层好多好多人呀。像候鸟一样迁徙的我,来过这里很多次了,不用看指示牌凭着感觉就走到了这里。2楼是到达层,4楼是出发层。没有人接过我,也没有人送过我。2楼的迫不及待和4楼的依依惜别都和我没关系。

      现在有人来看我啦!

      机场是比婚礼现场更浪漫的地方,因为这里都是真实的感情流露,没有场景和音乐的烘托。栏杆旁是最紧俏的位置,一个人接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会欢呼雀跃的转身跑去出口,另一个人会占据这个位置继续等待。
      我已经等待半个小时了,我不敢站在栏杆旁,那跟站在舞台中央有什么区别。机场的灯光打得比舞台还亮。

      我拍了三束花给他看,心里暗爽,还是我的审美更好。

      有几个跟他身形很像的男生经过了,有几个小明星也经过了,有一群又一群退役的士兵回到了妈妈的怀抱。

      他也出现了!
      他还是瘦瘦高高的,工作后开始健身,看起来健康了许多。他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脸上挂着盈盈的笑意,是他标志性的表情。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我转身去出口迎接他。

      我瘦了很多,头发刚刚及腰,整牙的效果也还不错,持续的阅读和思考,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宝贵和特别,慢慢自信起来。

      18岁是7年以前的事情,长大的启动键才刚刚按下。

      我变好了,所以这一次见到他,我没有自卑了。他当然还是那么好。

      我把花递给他,他说,抱一下吧。
      时隔很久再次被拥入怀的时候,不再是悸动,我感觉很安全,还有一点幸福。它不是通过心脏的跳动传递出来的信息,因为太过稀有,太过紧急,这条信息,被直接传给了中枢,我的大脑皮层。虽然,虽然只是一个蜻蜓点水的、礼节性的拥抱。

      初中的物理老师,常说的是,学习不是用心,是用脑子。生活和生物是两种语言。我们常说的心,指的是大脑皮层。在减肥饿得饥肠辘辘的时候,我曾经感觉到过自己的大脑皮层,感觉到它对糖分的渴求。

      这一刻,我再次感受到了我的大脑皮层。当然不是我在渴望他,只是催产素在分泌,这是基因的问题。

      深圳的机场通体白色。他穿了黑色的大衣,一手拿着我送的花。为了阻止我破费打车,牵起我的手在机场往地铁方向飞奔了几步。

      人生漫漫,能记住的只有几个瞬间,像是定格动画一般。

      ROSE记住的是在泰坦尼克号的船头,被JACK从身后环抱住的感觉和大西洋迎面吹来的风。

      EMMA记住在伦敦的凌晨,她忍痛和DEXTER分别时说的,“我爱你,我只是不在喜欢你了。”

      我记住的,就是这个男生和他飞起的衣角,温热的手心,俏皮的笑,还有被我的知觉刻意模糊的了的那束花,和机场汹涌的人流,构成我们五年后再次见面的小剧场的片头。

      我仅剩的理智在想为什么他就牵我手了,男女授受不亲啊,拉手臂就行了啊。
      不过,我为什么有种占了便宜的感觉。

      情圣说他第一次收到女生送的花,我说,还有男生送过你花吗,他更正说,第一次收到人送的花。

      我表面上没什么反应,心里激动到爆炸,啊,居然是我第一次送他花,哈哈哈哈。第二反应是心疼,他好像没有被真的爱过,至少在我的概念里,是这么觉得的。

      他给花拍照的时候,我又幸福了。我真是一个浪漫爆炸的女人!

      他送我的是单位的纪念品,说他妈妈让他不要空着手,但我这么会幻想的人,自然要把它们看作是十年寒窗苦读、踏过荆棘密布后,和我分享的勋章!

      他好像旅行青蛙,吃饭的时候会拍照发给家人。我想起高中家长会的时候见过他的爸爸,是一个还保留着孩子气的叔叔,啊,这一脉相承的少年感的爹味啊。基因是玄妙的东西。

      当他问我要不要跟他家人说两句话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撑住场面,我非常后悔,我应该挺直腰板,目光如炬得跟他家人说,“喜欢xxx的人从北京排到了深圳,请你们放心,就算前面的人全都溜号了,我也会照顾好他的。”
      我狂暴的思想永远掩藏在胆怯的行为之下。

      在市区的街道散步的时候,我反复想起《爱在黎明破晓时》的场景,男女主是初遇,我们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可是,与我而言,也是第一次,我们之间没有其他人了。我望向别处时,我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也会经过我,可是只是经过而已。

      我们并不是相像的人,只是他天然的对我有抵抗不了的吸引力。

      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不同,我们的争论没有意义,他在顽固地想赢我的时候,我只担心伤害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耍赖皮的方式是跳过论证直接给结论,他耍赖皮的方式是用身体包裹住我,这是犯规的,怎么能对拥抱大于接吻、大于□□的人,做这样的事情,还指望她的思维仍然敏捷,表达仍然流利呢。

      我的大脑短路了,心里放了一分钟的烟花,在他一个身位之后,轻轻地深呼吸,再走快一步,追上他。

      在AED旁看操作步骤的时候,是我在刻意逃避他的外套的触感带来的浮想联翩。他终于走出了洗手间,我倾斜了身体,撞上他的眼神。

      街角的便利店卖给男主角很多次水吧,道旁的树都记得。

      不是所有的树都要先长叶子后开花,至少木棉花不是。

      木棉花告诉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

      保洁阿姨也记得,因为女厕的水龙头感应器不够灵敏,有个调皮的男生捧出来的水洒了一地,害她又拖了一遍。

      今天比昨天温暖了一些,天还是有些阴沉沉的,街上的花开得绚烂,他说,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我说,是啊,我们务实的北方人只种会结果的树呢。

      走过一树一数的花开,他在听我八分正确两分胡诌的解释我们的荣格八维,他说,我们真的很适合啊。我有些害羞,有些遗憾地应和,是啊,我们确实是最适合的。

      我的爱是这样,让你知道你是你,给你解释我是我。这句话是我在心里说给他听的。

      谈起过往的事情的时候,他都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了,我却清晰的记得是哪一年,是他复读的时候,大几的暑假,研究生第一年的寒假,我用他的人生节点构建了属于我们,或者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时间轴。

      地铁快要到站了,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小声地说,你,要,走,了。我不知道他是不知道怎么回,还有因为11号线噪音太大,没有听见。我当时的心情也很复杂。

      无意识地双手握住他的小臂走了两步的时候,我立刻松手了。

      他是那种能自然地与人产生身体接触的人,而我总是在脑子里盘算很久,哪怕挽住同性的胳膊对我来说都是要思考再三的事情,需要用精密的证据链来论证我们的感情有没有到这个份上。

      可是我居然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臂。而离别又迫在眉睫。

      为什么我坐飞机的时候,花了半个小时才走到安检口,他只花了三分钟。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再一个礼节性的拥抱,我们就告别了。我回了一次头,没有看见他。他消失在了人海里。

      没有酝酿没有预告,我直接哭成了傻子。哭了一路,甚至没有地方来闪回画面。当时想不出原因。

      直到一个无聊的下午,耳机随机切换到陈粒的《虚拟》。
      “你是我未曾拥有无法捕捉的亲昵。”

      他是我纯洁伟大友谊下,小心翼翼呵护的爱人。

      朋友是对对方没有要求的人,我们坦然的表达自己,略带偏袒的欣赏对方。
      我说,很多次后悔不该踏出那一步,以前也是聊的好的朋友,成为情侣,是另一件事情。他说,那肯定不能踏出去啊。

      可是,有很多瞬间经不起爱情的检验。

      他整理衬衫衣领的时候,他不经意把头靠在我肩膀上的时候,他夸我可爱的时候,他想知道我的秘密挠我痒痒的时候,他把来程机票给我的时候,他说怕影响我睡觉一直控制不打呼噜的时候,他跟我说被人叫靓仔有多开心的时候,他向我讲述童年的时候,他对我袒露伤疤的时候,我都心动了。

      可是我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就是没什么表现吧。想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按照需要来表现。但这次是计划之外的。

      我以前是凭感觉喜欢他的,而这两天,让我的喜欢有了支点。这些都是我喜欢他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因为我喜欢他,所以会喜欢他做这些事情吧。
      我早在他看见我之前,早在我意识到之前,早在几个世纪以前,就喜欢他。

      他没有变成坏人。

      像小时候一样明媚,我像小时候一样,把心动伪装成欣赏。

      正如一年又一年的除夕夜,父母无谓这些仪式感,早早进屋了。
      我一人看着邻居院子里绽放的烟花,安享不属于我也不用我付出什么的美好。

      七岁时没有得到想要的气球,还被妈妈骂了以后,我一路哭回家;
      十二岁,姐姐说暑假带我去欢乐谷玩,后来又说,不去了把钱给我,最后,没有去也没有钱。
      习惯就好了,得不到是人生的常态。这个想法,是我避免自己陷入无底的难过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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