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以长歌

作者:钟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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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卷


      幸好昨晚下了一夜的雪在翌日清晨终于停了,到临近正午的时候甚至出了点太阳,明晃晃的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的冷冷的光刺的人有些生疼,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确实可以算得上是冬日的好天气。

      “阿哥,给你。”

      说话的是一个莫约十一二岁的少女,嗓音清脆,清透的大眼中此时藏着几分狡黔。一头乌黑的长发已被绑了起来,在头上扎起了两个小包的形状,绑发的两条鹅黄色丝带松松的垂下,明媚的颜色给这个萧瑟的冬天带来了少女特有的活力与朝气。

      与她对面而立的是一个与她一般年纪的少年,却是一身玄色衣衫,站在这萧条的天地间,竟硬生生生出了几分肃杀的感觉。

      少年接过少女藏在背后递给他的东西,原来是一串圆滚滚的糖葫芦,上面裹着透明的糖浆,虽然算不上制作十分精美,但也算的上诱人。

      “阿哥,卖糖葫芦的张大爷人可好了,虽然我身上没带够钱,但是他听到是你喜欢吃,还是卖了我一串。”

      说罢,少女还吐了吐舌头,笑眼弯弯。

      少年先是微微弯了弯嘴角,眉眼都温柔了下来:“水烟,要是阿妈知道你把月钱都拿去买了这些小吃食,指不定怎么说你。”

      “阿哥喜欢,就是把月钱花完我也甘愿。”水烟眉眼弯弯,垂下的丝带随风轻飘,像是两只飞舞的鹅黄色蝴蝶。

      少年眉眼宠溺更盛;“糖葫芦还是你吃吧,太酸的我可消受不了。”

      水烟摇了摇头,丝带像是蝴蝶上下飞舞,是少女特有的灵动:“还是阿哥吃。”

      “你们不吃我我小胖来吃!”不远处传来一声平地惊雷,夹杂着咚咚咚的杂乱脚步,一个裹着厚厚大袄的小胖子出现在了二人面前。小胖浓眉大眼,忽略他厚厚的大花袄和在同龄人中略显得壮实的身躯,还算得上是讨老一辈人喜欢的标致模样。

      而此时,标致的小胖墩正垂涎三尺的盯着少年手中的糖葫芦:“薄暮……啊不,头儿,这个糖葫芦你们这么嫌弃,爹不亲娘不爱的,倒不如给了我(﹃)……”

      被称作“头儿”的少年弯了弯嘴角,眼波微动,却有了一丝狭促的戏谑味道。这点味道稍纵即逝,小胖并未察觉,仍是嘿嘿的笑着。

      “要糖葫芦?拿你家妹子的束发的那条烟青色发带来换。”

      小胖的一张圆脸就垮了下来:“你要我去拿我们家那丫头的东西,还不如把我抽筋扒皮呢……死在头儿手上倒是还心甘情愿些。”

      小胖继续倒着苦水:“你们家水烟多懂事,我们家七七就有多胡来,前两天刚把隔壁家药铺给砸了,说什么医者仁心,而隔壁齐老的仁心恐怕是给狗吃了,再往前城北的当铺、沈家的绸缎坊……我们赵家小门小户,家底都要赔出去了。我现在连个糖葫芦,都要眼巴巴的瞅着……”

      薄暮的脸忽然就冷了下来:“七七砸齐老的铺子,是不是齐家药铺又克扣了徐夫人的药。”

      小胖自知说错了话,低头支吾着:“齐家药铺的伙计说徐夫人病入膏肓……如今也只是吊着一口气,还不如把药……何况还魂草那么稀缺,如今更是寸叶寸金,徐家也是强弩之末,如今恐怕连膏药的几文钱也再拿不出来了。”

      “况且……”

      小胖看了一眼薄暮越来越冷的脸,硬生生的把要说出来的话咽了回去。

      虽然他剩下半截话没有讲出来,但他和薄暮彼此都心知肚明,徐昔言那小子虽然家底都败光了,但他的心态还是当初那个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的徐大公子,当初薄暮和他想要接济已经不再华贵的徐大公子时,是从徐家那个已经被债主踢到朱漆斑驳的大门中扔出来的。

      “想不到徐昔言那小子白白净净,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赵小胖想到被扔出来的情景,暗自嘀咕了一声。

      而旁边少年的一张俊脸却越来越黑,像是将要暴雨时布满阴云的天空。

      水烟感受到了少年的低气压,担忧的拉了拉薄暮的衣袖:“阿哥,要不我们去求求爹爹……说不定,说不定婶婶的病就有救了!”

      薄暮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想要开口,身后却传来了雪地堆积的厚厚的雪被踏碎的声音,脚步声规律轻盈,明显是朝他们走来。

      薄暮转过了身,正午的太阳晃的有些刺眼,雪地也是一片明晃晃的白,向无边的远方漫延,而在这一片明晃晃的白中,有一个遥遥的身影向他们走来。

      远远的,身姿飘渺,像是不存在于世上的仙。

      那人走路极为悠闲,带着一种闲庭信步的潇洒,飘飘扬扬的似乎走在一条再平坦不过的平地上,数尺高的雪似乎对他没有丝毫影响。

      少年眯起眼,想要看的更真切些。

      他先是看到一片白,一片不同与雪地的白,甚至可能是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种白,在茫茫的雪地中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然后他看清楚了走在雪地中的是一个男人。

      不,少年甚至觉得男人这个字不配用在这个人身上,那个行走在雪地中的,应该是属于九天上的仙。雪被踩碎的嘎吱声却提醒他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并非想象出来的一个随时可能消散的幻影。

      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薄暮兀自想着,满脑子忽然就有了许多影影绰绰莫名其妙的虚幻念头。

      当薄暮好不容易打消了脑中的念头,回过神,白衣男子已经渐渐走近了,露出了一张轮廓清晰的脸。

      眉目如黛,风姿绰约,秋水为神,白玉为骨。

      是超脱了世俗的好看,不沾一丝人间烟火气的容颜。

      大概一个人九九八十一世,每一世做够九九八十一件善事,才能够换得这么一张上好的皮囊。

      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男子朝着薄暮这个方向微微动了嘴角,似乎是在微笑吧,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足以形容这个笑容。

      这个微笑实在太过于好看,像是佛前供着干净清冽的花开了,燃尽了人间世俗的颜色,只觉得入目是无法触及到的美好。

      薄暮愣住了,甚至隐隐有了一丝敬畏的感觉,只觉得他不应该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赵小胖和水烟也终于注意到了男子,水烟紧张的篡紧了薄暮的衣袖,小胖悄悄的在他身边咬耳朵:“头儿,你说这个人是神仙还是妖精……”

      薄暮被肃穆的气氛感染,压低声音道:“你都说‘这个人’了,当然是人。”

      薄暮三个人就像三只呆头鹅一样傻愣愣的看着这个不知道是人是仙是妖的男人一步步走近,直到男子清清冷冷的开了口,他们才像被解除了定身术。

      他说:“薄暮,我是宋舒白。”

      泠泠的声音,落尾干脆,更像是在陈述一件与他无关的事实。

      这是薄暮与宋舒白的初遇,那天太阳、雪和宋舒白这三样事物都足够耀眼,足够他将这一天刻在岁月洪流边不会被冲刷到的石头上边,永远铭记。

      而同样十三岁的薄暮也不会想到,他的人生至此改变,往后的余生他和宋舒白就像两团纠缠的丝线,无法分开,亦无法自拔。

      如同一张干净的卷幅,一旦被打开,沾染上墨水的痕迹,便也只能长长的慢慢的写下去。

      至此以后,写尽千山,落笔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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