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早安

作者:寒露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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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没有什么太特别的


      说了很多潞雨的事儿,但其实,我们两个怎么认识的,怎么相熟的,这对我来说都还是个问题。我觉得自己怎么得算她的小粉丝了吧,小粉丝和大大关系好了,得是秒秒钟炸裂的,但我居然连上述问题都回答不出,可见不太及格。我总觉得我们的故事细致了能写本言情出来,但我竟然回想不出,这是一大遗憾。我跟左安吐槽过这件事,她说:“这很正常的。”我忧虑的问她,是不是我太薄情了,什么都留不住记不住,她说我想多了。
      左安跟我说,我怎么会薄情,她才是这样的人。但我内心不太服气,并想举证如此:我与左安,相识也不过三年,某次作文很想写她,竟然也描述不出自己认可的故事。一方面很怀疑自己的记叙能力,另一方面,觉得自己好像没事情走过心。这多可怕,不能想象。
      我对于潞雨现有的了解是,她大我不到三岁,是高我四届的一名大学生,而我很苦逼的,是刚刚晋升到高一的一条单身狗。时而有了潞雨,我不再有“我是条狗”的清醒认知,因为她太好了。这世上有很多华丽的、繁复的、冗长的语句来形容“好”,但看看我的词汇量,我是写不出来的;二是我觉得越简单的字词越真诚,例如我对潞雨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最好了”。我从前是不喜欢说“爱”这个字的,即使是有痴迷的男生——例如,拿戎焉举个例子,我喜欢他的时候,从来不喜欢别人说我爱他——我觉得喜欢更符合我幼稚的年龄。但对于潞雨,我很容易的就能对她说,“爱你”。她显然对待这件事情严肃很多,她比我还不常用这个字,但也曾经对我说过。她最多说的是我很甜,因为我自从改掉我那个与真名无异的笔名——晨水——之后,因为生理期的疼痛和肤色给自己起了某种糖类作为自己的名字。我很喜欢它,因为这名字标志着我是另外一个由自己决定是什么德行的人了,或者说一个生命体了,而不是程涚。被夸甜也是我喜欢的称赞,即使不太喜爱这种容易致胖的味道,但好歹这是个不能辩驳的褒义词——这样就够了。她这样想我就够了。
      左安曾经说我很聪明,而且技能点很多。潞雨也这样过我——作为一个z大中文系的学生这样说我,我也很惶恐。左安,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的,但她是个用三年学画画考上美术班的小姑娘。我一向怀疑自己有一种和厉害的人相处融洽并让他们也觉得我很厉害的能力,或者想的阴损一点,可能因为我长得讨喜,因此她们会愿意哄我开心。这是我很乐意考虑的一个可能性,是有一些负面,但相较于正面的,我竟然更愿意相信这些——这大概是戎焉教我的。他坐在我旁边用对我而言很有特点的柔韧嗓音安抚我不必在意某些事情的时候,总夹带私货地向难过得稀里糊涂的我灌输一些危险又相对理智的思想。
      潞雨曾经和他人表示过,并不爱看这种思想——或者说,她不愿让我暗地里这样想。但没有办法,我不愿让她看见这么难看的我。于是有时候就想道:不必跟她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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