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生变游戏

作者:过气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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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间客栈,百年前的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客栈,研发人员随便拿来一用,处处体现着他们心不在焉的敷衍了事。

      不过此刻的客栈里,有很多让人惊喜的现代元素。

      连鬓胡子大哥扭头问任东初“米酒太甜,我们都当饮料喝,这些天酒都喝腻了,这位兄弟,你是想喝白的,啤的还是红的,洋的?”

      任东初一霎那好像回到了现实世界,又像是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有凉啤酒吗?”

      这啤酒的泡沫细腻而带着些大麦的香气,似乎和现实世界的并无太大不同,几杯下肚,任东初才腾出嘴来问,“大哥,我在这村里晃了一天,没见几个人影,好不容易见到人,我问一句人家还根本不搭理你,我还以为这个鬼游戏里根本没多少玩家呢,你们这白天都在哪啊?”

      连鬓胡子笑笑,“白天那么热,谁在外面瞎跑,大家几乎都在客栈睡觉,跟老板要点冰块放在房间里,相当于开了空调,睡醒了,大家这才下楼填饱肚子,这个游戏别的不行,客栈里的饮食水平设计的还是不错的,白天你看见那些人,估计都是外面的玩家跑回来做任务的,他们级别高,肯定对你不屑一顾,没准还以为你想占他们便宜呢,这些人,都是势利眼。”

      任东初有些不解,“那你们哪来的银子,天天在这夜夜笙歌的。”旁边一个小个子操着四川普通话说“一会我们带你去张员外家打工,就是点个npc接个任务,选择下夜或者选择站岗,几个小时就能拿一两银子,在这客栈,够好吃好喝消费好几天了。”

      于是任东初在吃饱喝足后,跟着客栈里的大部队浩浩荡荡来到张员外家,大家都很自觉,依次排队领了任务,然后在人挤人人挨人的院子里下夜,时间为两个时辰,院子里满坑满谷的人,就算小偷真的来了,怕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任东初暗暗心想,这场面也是没谁了,时刻提醒着人们,这是游戏,这是游戏,只有游戏才存在这样的荒谬和悖论,两个时辰一到,任东初去点了发送任务的NPC张员外,领到一两银子,再松松散散的和连鬓胡子一起回到客栈睡觉——反正客栈虚拟的房间永远住的下。

      络腮胡子叫郝志华,后来论了一下,他居然是初始人,今年才四十岁,比任东初小了将近一半,任东初许久没有接触到没有经过基因重组的人类,有些震惊“现在基因重组那么便宜,你怎么没做了重组再进来?”

      郝志华看了任东初半晌“大哥,要不是处得不错,我可真要觉得你装逼了,便宜便宜,也要一个普通人半生的积蓄啊。”

      “你不是都四十多了吗?难道就没有积蓄吗?很多人一成年立刻就做了啊。”

      郝志华摇摇头,只说是三战的孤儿,家里没钱,又不懂的攒钱,正打算重组的时候就排到他了,只得进来,天知道他有多倒霉。

      而当初搭话的四川小个子叫赵小勇,也是初始人,才不到三十岁。自从知道任东初是基因人之后,就不好好跟他说话了。

      “别理他,小孩子脾气,不过你是基因人这事也别显摆了,这里大部分都是初始人。”

      二十几岁还算是小孩子?任东初难免回忆起自己的当年,只余苦笑。要说任东初不震惊是假,现实世界里他混的也已经很惨了,但是几乎没有接触过二十几岁还没做过手术的初始人,不过细想也没什么不对,这些比他评分还低,先于他进入游戏的初始人,已经无法再出游戏接受手术了,除了在新手村混吃等死,又有多少奔头呢?

      郝志华他们已经来了半年多,他们也组队出去过,但都被野兽咬死回到这个村子,野兽咬死的痛感虽然有所下调,但依然过分真实,便都歇了心,待在这个村子里,反正有吃有喝,到哪一样。

      至于有没有出村不回来的,郝志华笑了,出村的多了,呆在这个村里的,都是连游戏都不愿意打,连痛感都不愿忍受的懒人。由于方舟评分系统打分时,考虑到人类繁衍的需要和女士优先的传统,女人的起评分就要比男人高,加之天知道有多少女生人喜欢这个仙侠游戏的背景,即使也有一些选择游戏的女人,因为数量少,所以拥有特权,早早都跟着可以离开村子的游戏高手出了这个村子,是以这个村子,竟是清一色的光棍。

      一个只余懒人的光棍村,这样的处境,但凡是个有些血性的男人就受不了。任东初偏偏忍受着。

      客栈里的吃的应有尽有,甚至牛排意大利面都不在话下,任东初过了几天吃喝睡没心没肺的日子,又回到当初那段废柴的时光,整个人感觉都是腻腻的,提不起精神来。

      窗外已然红日半上,暑气渐起,任东初躺在客栈凉爽的雕花大床上,却睡的并不踏实,忽然梦见前半生的爱恨纠缠,生死历险,恍若隔世,众多人影纷至沓来,让他蓦然惊醒,后背已经被汗浸湿。

      接下来的几天,任东初睡的越来越不安稳,闲下来后,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总是在梦回时涌上心头,这些梦魇折磨着任东初,食不下咽,寝不能寐,日渐消瘦。

      陆续有人进入游戏,也陆续有人离开村子,毕竟只是新手村,村子外面的密林范围不是很大,如果不是心如死灰,或者懒到断筋,谁没有出去闯一闯的冲动呢?

      即使是游戏,也已经是人生,还有两百年的漫漫时光,不能呆在这里让往事吞噬,又一天梦中心惊而醒,任东初决定出去看看。

      “小郝,你不想出去吗?”虽然郝志华看着比他大,但实际年龄要小一半。

      “去哪都是这个破游戏”郝志华不算太热心。相处这些日子,任东初早已看出小郝人性纯良,也不是好吃懒做的闲人,只是肯定进来前受过大刺激,和自己的心若死灰颇有一像。只是不知道这个小郝,会不会也梦中惊醒呢?

      怕是不会吧,小郝这个平凡人,受的刺激也不过是儿女情长,生活困顿罢了,灰和灰也不一样,任东初其实是明了的。念着他当初请过的凉啤酒,任东初觉得他还没有完全麻木,本来平凡生活,难免挫折,他不忍看小郝继续鲁钝沉迷,于是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把他说动了。

      “任哥,你够意思,别人都是怕带累赘,你是一直劝我,能交你这么个大哥,是我这辈子最好的运气了,成,你说走就走呗。”

      任东初哭笑不得,认识我是你最大的运气,可见你这辈子有多倒霉啊。

      郝志华最后求任东初带上了赵小勇,这孩子浑浑噩噩的,智商和情商都不太高,不太像二十几岁的孩子,郝志华心好,和这孩子相处了不短的日子,害怕自己一走,小赵就更没什么依靠,孤苦伶仃的,他才二十多岁,偌大的游戏,有机会还是要出去看看的。

      走出村子外的密林,等级肯定是要上十级的。除了做些无聊的送信跑腿的任务,任东初他们也打打怪,锻炼一下实战能力。野鸡因为级别太低,打来只能卖可怜的几个铜板并无经验,而那些鹿仿佛现实中一样警觉和迅速,野猪攻击力惊人,忍住痛打死一头,血量却要回复十二小时。最夸张的是,新手村居然没有红药蓝药,血量下降只能静待时间恢复。

      任东初开始接触怪时有些畏手畏脚,所幸反应异常机警迅速,倒没有在打怪过程中受伤,打到后来,任东初显示出自己良好的战斗能力而临战反应,另两位团员只需站在经验值范围内围观即可。

      “任哥,你是不是当过特种兵?太厉害了”小赵由衷的赞叹。

      “特种兵还能来这个破游戏?”任东初一边对付野猪,一边回答,好像想起了什么,一分神,身形差了半步,差点被野猪撞到。

      “别打扰团长了你个倒霉孩子”郝志华教训小赵,小赵吐吐舌头不说话了,任东初也把短剑插入了野猪的眼睛。

      随着野猪应声倒地,清脆的升级声响起。任东初10级了,因为他来得晚,所以他是三人里最后一个升到十级的。

      三人回到村里,任东初花钱在服装店里换上了十级的短打武士服,武器店里买了最贵的一把10级精钢弯刀。弯刀攻击力强又不容易伤着自己,是新手的不二选择。因为体力智力精力都随着升级不断提升,换装后任东初身背弯刀,长身玉立,神采奕奕,给麻木了的小郝和小赵带来了一种无形的希望,他们都暗自庆幸自己的选择,也隐隐感到,这么能干的团长,为什么会和他们一样,出现在这个游戏里?

      由于村外没有补给和NPC,大家不大的包裹里,装满了最省地的包子,出发的时候,三人商量片刻,由任东初为这个小小的团队起名叫雷霆。

      大家收拾停当,和村长道别,村长表明,如果他们离开新手村,除了有隐形任务会将他们传送回来,自己是不能再自行回来,点击虚空中浮现的离开选项,三个人分别收到了新手村手镯一个,手镯除了有让人咋舌的体力加10点的功能之外,更有隐藏的十格空间,里面装了五十个小蓝瓶和五十个小红瓶,在看手镯的时候,三个人已经化为一道光束,消失在新手村的空地上。

      一场未知的冒险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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