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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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


      阳光明艳,空气潮湿。雨后的储满水的池塘,浮到水面的蝌蚪,肥沃的原野,粗大的合抱。树底有蘑菇,树干上鸢罗描出深绿浅绿的花纹,甚至能恍惚闻到空气中有鸢罗的香味。
      我总是在梦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醒过来。
      睁开眼睛的我,每每望着头顶结了网的黑寡妇发呆。

      空气中有鸢罗的香味。
      鸢罗是有香味的吗?
      我这样问一麻。
      一麻,这世上最英俊的一麻。他的皮肤很黑,个子很高,肩膀很宽。短短的头发,在头顶刺猬一样林立着。
      我曾想自己何其幸运,这世上最英俊的一麻竟是我的哥哥。

      有啊。
      那为什么我凑近了仔细地闻,却闻不到?
      是一种清香。凑近了闻是闻不到的,要远远地闻,才闻得到。
      你闻到过?
      没有,不过听邻村的阿金这样说,我便相信。

      阿金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子。她平日总围了缀满宝石的厚厚的面纱,从面纱后面泻下来的黑色丝瀑,沉甸甸一直垂到小腿上。

      空气中有鸢罗的香味。
      既然一麻说鸢罗有香味,我便真的闻到了。

      阳光明艳,空气潮湿。
      世上最美丽的女子,被人扯掉了面纱,被人脱光了衣服。
      不远处几个扈林隼大兵把她推倒在地上,分开她的双腿。阿金尖锐地号啕着。
      一麻把脸别到一边。
      我却按捺不住,好奇地张望着。

      一麻,他们在做什么呢?
      不要问我。以后你会知道,但是现在不要问我。
      阿金在被人欺负吗?你为什么不去帮她呢?
      我不能。

      几个村子的人被扈林隼大兵驱赶到一起,接踵比肩。阿金的弟弟疯了,他从人群里冲出去,离他最近的扈林隼大兵一把拉住他,划开他的肚子。
      于是阿金的弟弟软软倒在了地上,将死未死,花花绿绿的肠子肆意流淌。

      一麻,我想回家。
      我抓紧他的袖子。

      没关系,快了。
      人群中,我的哥哥这样安慰我。

      看!这就是他们的父亲帮助勃良艮人对抗帝国的下场!
      扈林隼大兵的头目砍下阿金和她弟弟的头,挑在刀尖大声地喊。他扬一扬他的刺刀,串着两颗人头的刀血沫横飞。

      现在轮到你们了!
      你们来证明你们是帝国的朋友,还是帝国的敌人。
      往前走,不许退!

      一麻,他们这是要赶我们去前面的鬼平原吗?
      我在缓慢移动着的人群里跌跌撞撞。
      是的。
      我不去,我不去!
      我惊恐地叫喊着。
      勃良艮人在那里埋了雷,去那里,我们会被炸飞的!

      乖,丫头,别闹,他们该看见你了。——如果你被炸飞了,我会陪着你。

      第一个飞上天的是邻村一个吝啬的老头子。巨大的炸响过后,他跌回地面,回来的时候身体散成好几块,身上的金币哗啦啦撒了一地。
      需要用心兢兢业业存钱的人,运气总是不好的。
      然后是专给人洗衣服的胖大婶。
      然后是总爱陪我玩的男孩子阿良。
      然后是阿良的姑丈。
      一个接着一个。

      一麻抗起我。我坐在一麻右边肩膀上。
      我往他身后看去,扈林隼大兵们有的用漆黑的枪筒对着这边,有的蹲在地上打牌。
      他们告诉我们,让我们往前走,不许退。
      他们说谁敢后退就一定会死。但如果往前走,还有生还的机会。

      呛人的硝烟弥漫在周围。
      残缺的身体,不知道是谁的胳膊,谁的腿。它们胡乱地铺在身后的草地,缓缓流出血污。
      震耳欲聋的炸响声还在继续着。

      我坐在一麻的肩膀上。
      一麻的身板好象大山般沉稳。我和一麻在一起,所以我不觉得恐惧。
      我只是有些伤心。
      阿良死了,今后谁陪我玩呢?

      一麻,我们要到了吗?
      快了,快了。
      抗起我的一麻回答我。他的声音呜咽着。
      我问一麻,你哭什么呢?好男儿是不应该哭的。
      你看错了,我没有哭。

      我们又走了很久很久。
      周围所剩的人已经不多了。
      我和一麻在一起,所以我不觉得恐惧。
      即使我被炸飞了,一麻也会陪着我。

      突然一麻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站住不走了。
      怎么了吗?
      我问他。

      他不回答,沉稳如大山一般的肩膀在轻轻地颤抖。
      顷刻间我便明白了。
      你站在雷上?
      他依旧不回答。
      没关系,我告诉他,一麻陪着我,我便会陪着一麻。就好象阿金的弟弟陪着阿金一样。

      前面再有十几步就是沫母河。据说河里没有雷。
      只差这么一点点,我真不甘心。
      一麻喃喃地念着。
      ——不过,也没有办法。

      他说完把我从肩膀上拿下来,屈膝蹲下,我被缓缓放到地上。
      丫头,接下来的路,只好你自己走了。

      我两手握拳,拳头里紧紧抓紧他的袖子,尖声说,不,我不走,我要跟你死在一起。

      一麻笑了,他说丫头,你说的什么傻话。

      不,一麻,我不傻。
      人死了便一了百了,神师说如果没有做错事,还可以轮回。
      我们一起死去,便会一起轮回。
      比起死亡的恐惧来,与你分开的恐惧会更加让我害怕。

      一麻攮了一把我的额头。我一个趔趄,几乎坐到地上。
      丫头,你记住,你是博多路金的女儿,是路金家的最后一个人了,你要活着。
      如果你死在这里,那么我的死也会变得没有意义。
      丫头,你想让我死得毫无意义吗?

      不,我说,一麻是个英雄,我不会让一麻毫无意义地死去。

      那好,丫头,把我的袖子放开,朝前跑,跑进了河再回头。

      我依言放开了他。

      当我转身,一麻却反而重新拉住了我。

      丫头,不亲亲你哥哥吗?

      于是,我最后一次亲吻我在世上的最后一个亲人。
      错开他的鼻子,一麻的嘴唇干燥而柔软。他髭须的茬子刺痛我。
      很痛啊,一麻。
      眼泪储积在我的眼眶里。

      一麻放开我,扳着我的肩膀,将我转过去背对他。
      快走。
      他在后面沉声说道。

      我的脚空空地没有力气,仿佛只是两层圆筒状的皮。
      你他妈走不走?
      一麻开始骂我了。

      我看着前方,在我的视线中越来越模糊的沫母河。
      我要走。
      我会走,你不用催我。

      周围没有人了。除了我和我哥哥,不再有任何人活着。
      从后面慢慢赶上来的扈林隼大兵,绿色的,一团一团,我不认为他们可以被称其为人。
      我跑到沫母河边,踩到河里,水花扑哧扑哧地响,一直到浑浊的河水淹没我的膝盖。

      我回头望着一麻站着的方向。
      模模糊糊的他的凝立的身影还在。他脸上的表情我看不清楚。
      一麻,快看,我跑到河里了,我平安了,全头全尾,毫发无伤。最后的这十几步,我没有被炸死……

      一阵短暂的沉默。
      随后回答我的是一声轰天的巨响。振聋发聩,一阵热浪袭到我的面上。
      所有的事物又都平静了。
      我的眼泪被那阵热浪抖落了下来。
      我看到我英俊的哥哥变成了半空中的一团焰火,焰火的残片四下里散落。

      从此,我独自一人,活在没有一麻的世界。

      ###################

      头一个到达沫母河的扈林隼士兵发出胜利的叫喊。
      “YEHOO!”
      他快活地跳起来。
      “喂,快过来看,这里还剩了一个,是洛陵人的小鬼!”
      他看到我不无惊奇。
      “是幸运儿!我们有幸运儿啦!”

      后来我知道,扈林隼士兵把一场战争中活下来的最后一个人叫做幸运儿。
      “快,跟我说祝我好运。”
      他抓住我。

      扈林隼人有奇怪的迷信。他们认为如果幸运儿对他们说“好运”,他们也会沾上在枪林弹雨中不死的运气。
      我紧咬着嘴。
      “你说吧,我会给你钱。”
      他从怀里拿出来金灿灿的一大把,钱币的凹痕里有血迹。
      或许是从邻村吝啬老头子的骨头渣滓里捡的。

      “祝你好运。”
      我开口了。
      “好孩子,真乖。”
      他把钱塞我手里。

      越来越多的大兵围拢过来。
      他们手里有钱,有珍珠,有琥珀,还有很多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他们争先恐后,要我给他们祝福。
      于是我不停地念这四个字。
      祝你好运,祝你好运,祝你好运……

      “不杀了他?”
      一个人挤过来。
      “我杀了他全村人他都肯祝福我,是傻子吧?傻子也会知道报仇吗?”
      “……喂,千万别杀。杀了就不是幸运儿了。”
      “也对。”

      我总共说了两百三十七个“好运”。
      我认真看着他们的脸。
      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有的有胡子,有的没胡子,有的皮肤白皙,有的微黑,有的很黑。
      可这一张,那一张,那么多,我怎么记得住?
      大约到最后,我只能记住绿色衣服,黑色皮靴,头盔,护镜,枪搽得雪亮这些东西罢了。

      扈林隼人过了河,朝着对岸勃良艮人的矿山进发。
      我留下来,在近处的一小片地方找了很久,找到一麻的一只手指。
      一麻不带戒指,手指上也没有文身。但我知道它是,虽然不清楚它是十只中的哪一个。
      从我出生起,一麻的这双手便抱着我了。

      一麻又回到了我身边,真好。

      我带着一麻的手指和沉甸甸的金银财宝,沿着死尸堆积的路走回去,回到村子里找神师。
      神师果然是神师,他身上确乎有神明的力量。
      村子里的人除了我都死掉了,他依然没事。

      我大声叫他,叫了几十声,叫得喉咙都哑了,他便从庙里的神龛后面爬出来。
      恍惚记得他以前说过,人去到神龛的后面会触怒神,会受到神谴。
      我于是问他,你受到神谴了吗?
      他说我是神的仆人,神不会谴责我。

      我说当神的仆人真不错。还有,一麻死了,你帮我超度他吧。这是他的尸骨,这些是钱,你看这么多够了吗?
      他说够了,足够了,超度全村的人都够了。
      他一边说一边找了个布包,把金银装起来,顺便也装了些食物。
      领我到他们死去的地方,我在那里给他们念经文。
      好的。

      我走在前头把神师带到鬼平原。他看到满目创痍,便用手抹了抹苍黄的眼睛,随后在周围焚了迷迭香,坐下来,口里念念有词。
      我注视着他脚边的蒲公英。蒲公英开着烟雾一般的花朵,等风吹过来,那一小团烟雾就散开飞走了。
      我又注视着神师的后脑勺。上面刮得干干净净,只在中心部分拖了一根花白的细辫子。
      这让我想起神师的弟子。扈林隼人在庙门口杀了他,把他乌油油的细辫子砍下来,绑在猪尾巴上。
      我耐心地等他念完。

      他收了法事站起来,我便跟他说,神师,既然你的弟子不在了,让我来代替他吧,即使把头发剃光,只剩一小撮,也没关系。
      他看看我,叹口气。
      你当然没关系,可我有关系。
      孩子,你到河边,照照你自己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吗?
      收你做弟子,是要向你传道的。
      孩子,你让我看着你这双眼睛的时候,要怎么跟你说无忧无怖,勿嗔勿怒?

      有人来敲我的门。
      于是回忆象潮水一般褪下去。
      “莱恩?”
      我望着头顶的黑寡妇,大声地喊。
      “是我。准将大人,您的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吗?”
      回答的人,声音在我听来很熟悉。

      “没。时间到了?”
      “是的,所以您要快点起来准备。”

      那人说了这话就渐渐走远。我只好坐起来。
      墙上的镜子里映出我的脸。
      我开了灯,仔细看长在脸上的我这双眼睛。
      果然……
      分外凶狠。

      卜剌神师那衰老头很久以前说,土生土长的洛陵人的眼睛里总装着秋天的水,顾盼生辉。
      而迁徙到洛陵居住的路金家人,每个人眼睛里却都有一段钢铁。
      孩子,你那块铁开光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不知道。

      洛陵人都死绝了,路金家人却还剩下我一个。
      说得对,我当哪门子的神师弟子。
      不过让我跟着你吧,你很老了,我可以伺候你。但我不剃头发。等到了年纪,我就去当兵。

      ###############

      室内喷泉,弦乐四重奏,被阉割的男孩面若桃花,声线优美。
      圆形的舞池里男男女女。
      男人一个个脑满肠肥,女人却一个个腰肢纤细。
      他们真的是同一个物种吗?
      夜幕笼罩,皇室宴会厅却灯火辉煌,容纳了来来往往,穿梭不停的侍者,光彩照人,愉快饶舌的贵妇,以及或严肃或温和的,掌握着这个国家军事和政治的要人权臣。

      当我到达的时候,我的上司勃良艮大将葛尔斯却不在其中。
      没错,勃良艮人在洛陵埋了雷,而现在我却为他们打仗。且因为军功彪炳,新近刚升了准将。
      衰老头卜剌说,有因才有果。
      人生的因果,有时会形成绝妙的讽刺。

      军事帝国扈林隼,资源大国勃良艮,还有另外一个专事和稀泥搅屎的普罗那陀共和国,共同构成了这个大陆的三极。
      总之如今天下三分,哪儿哪儿都疲敝。
      我不够孤胆,不可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对抗我想要对抗的东西,便只能择木而栖。
      衰老头卜剌帮幼年的我从勃良艮和普罗那陀两者中间选了勃良艮,一来隔得近,二来因为和扈林隼长线接壤,两国素来摩擦不断。
      ——如果你能当到将军,就能利用大把的勃良艮人去打击扈林隼人了。
      这就是洛陵老神师卜剌的计策。
      他不教我无忧无怖,勿嗔勿怒,却教我这个。
      于是年幼的我质疑他。
      孩子,你要尝尽入世的甘苦,才会获得出世的智慧。
      我说我不要智慧,我要智慧作什么。
      我只想看到扈林隼人血肉横飞,骨肉分离而已。直到今天,每当看到这些,我的感官仍能从中体会到无比快意。
      所以我才说你没救,也不打算拯救你。
      说这话的衰老头卜剌用他苍黄的眼睛注视着我。他花白的辫子已经短短的,不剩几根毛了,于脑后滑稽地翘起,风吹过来,微微地在风里发颤。

      这堂皇的大厅里却没有风,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进来的时候我看到门口显眼地挂着禁止吸烟的标识。
      没有办法,我的烟瘾犯了,只好出去。
      除了我上司,这帮优雅清洁,爱惜生命的帝国贵族势必忍受不了我的平价二手烟。

      外头是个古老的开放式庭院,所有的树木都□□脆地切割成以一个顶点站立的立方体。有室外喷泉。喷泉拱卫着一颗巨大的勃良艮能量水晶,于月夜中散发着惨白色柔和的光芒。远远地能看到钟楼上的钟,房顶上的铁风鸡面朝北方站着,身后的背景是夜空的深蓝色。
      我一边走一边从兜里拿了一根香烟点上。
      走了很久,烟燃到一半。
      我想要找个凳子坐下来,这附近却没凳子。

      就在这个时候,琴响了,琴声来自远处极富盛名的小教堂。
      那是一座精巧的房子。相传勃良艮帝国最高贵的女人——以前是皇后,现在新寡,刚做了皇太后的德·塔门拉玛姬曾当过修女。前代皇帝娶了个修女,为了表达对她独一无二的宠爱,在后宫的正中心匪夷所思地安插了这样一个地方。
      琴声是沉闷却悠扬的管风琴,据虔诚的勃良艮国教信徒说,这种声音最接近他们的神。
      他们的神跟我的神不是同一个神。
      不过供奉他神的地方倒是可以供我歇脚。

      上了十一级台阶,我碰了碰教堂二十多米高的门。门没别,訇然洞开。
      月光从头顶上方直泻下来,被空气中的微小的浮尘折射了,如同一道光瀑。我抬头寻找瀑布的源头,讶异地发现这教堂的屋顶居然穿了一个大洞,呈年老失修状。
      光泻到地上,照着象被雨水泡过的木地板,其上长出了蘑菇和杂草,鸢罗柔软修长的触须从杂草中伸将出来,缠绕在附近够得到的长凳上。
      这里的鸢罗已经开花了。
      又见鸢罗。

      光瀑的另一方,弹琴的人为我这突然闯入的人所扰,琴声于是停顿下来。
      “请问,你是谁?”
      琴声的尾巴回荡着,同时传来男孩子的声音,礼貌,稚嫩而胆怯,一听就知道没什么出息。也许是琴师,这种人不过是宫廷豢养的倡优罢了。
      我找了离门最近的长凳坐着,对着月光的瀑布说,我是路过的,进来歇歇脚。
      “那……你是个……将军吗?”
      大约从他的方向,能看到我身上的制服。
      “只是准将。”
      我在鸢罗叶子上捻熄烟头。叶子发出轻微地呲呲声。
      “你是女人,很年轻,又是准将……”
      男孩在那边认真揣度出了声,半晌,“你是二麻路金对不对?”

      我心下哗然。
      原来进都城刚一天,我竟就已经变得这样有名。连个小琴师都知道我。
      我点点头,算是回答那个胆怯的声音。
      “……他们说……他们说你杀过好多人……”
      声音愈发胆怯了。
      不过确乎是这样没错。要不我怎么能年纪轻轻就做了准将的。

      勃良艮准将二麻路金的名号,在扈林隼的边城,据说从当妈的人嘴里说出来,能止小儿啼。
      “你真的让葛尔斯挖了一万扈林隼人的双眼吗?”
      小琴师惊恐地问我。
      他的声音让我想起小兔子。

      再重复介绍一次,葛尔斯是我上司。葛尔斯大将级别,手握重兵,负责为帝国在南部边陲阻挡扈林隼人。
      “没有,是他们误传了。”
      小兔子在光瀑那边松了一口气。
      “其实我们将俘虏编成一百组,每一百个人为一组,每组选出一个组长……”
      我耐心跟小兔子解释:
      “组长只挖掉一只眼睛,我们还需要他看路,把他的组员活着带回故乡;其他的人才挖掉两只眼睛,严格说起来,我们只挖了……”
      我一边说一边认真地计算着。
      算术这方面我还真不怎么在行。
      “……九千九百个扈林隼人的双眼。”

      小兔子听了不说话了。
      据说扈林隼边城太桓的守将底格里斯,在透过望远镜看到浩浩荡荡回归家园的无眼大军时,当场破胆,从塔楼上晕倒,跌下几十级楼梯。
      他后来跌断腿住了院,从此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向葛尔斯挑衅。
      想想这回归的一万人是多么烫手的山芋。
      失去了战斗力,但因为是自己人所以不能处理掉,还得另找人手养着。赡养费要比抚恤金贵得多。更重要是这些人存在一天,便能够向世人充分证实他底格里斯的无能。
      真是比全体杀了还要过瘾。
      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没事搞什么“奇袭”?
      最后不过是钻到我们的圈套里来了而已。

      也因此我太桓在那边得了个剜眼路金的绰号。
      不过我只是提建议的人。提的时候我根本没想过会被采纳。真正意义上的捉刀手,是下决定的人葛尔斯。
      他们为什么不叫他剜眼葛尔斯?
      到最后,这个恶名却让我担了。
      且听听人们的风评:刚直的大将葛尔斯,只是他身边有个阴毒的准将剜眼路金……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人的眼睛很滑,挖下来集中到一起,装了整整两卡车,卡车开动,不断有眼珠子滑下来,流了一地。
      那段时间,傍晚或晚上出门有时候会不小心叭唧一声踩到一颗。
      有兄弟甚至因此而跌了跤。

      往事如烟。
      就象从我嘴里吐出来的烟一圈一圈。

      “……你就不怕下地狱么?”
      小兔子问我。

      抱歉,小兔子,我所信奉的宗教里,没有地狱。
      只是不让我杀生。
      那一万人,我并没有杀他们。
      当然我杀过其他人。
      在我所信奉的宗教里,众生平等。所以我只吃斋吃素,走路小心,宁愿绕路而不愿踩死蚂蚁。
      一来二去,说不定我俩伤害的生灵总数加在一起比一比,是差不多的。

      第二根烟抽到一半,我就抽饱了。
      我照旧在肥厚的鸢罗叶上捻熄它。同一片叶子被我烙出来两个一模一样的疤。

      再见咯,我想我该回去了。

      临站起来之前我鬼使神差,信手揽过椅子旁边一朵鸢罗仔细闻了闻。
      果然凑近了闻怎么都闻不到花香。

      “哦,那是鸢罗。”
      光瀑那头的小兔子当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还在一厢情愿地跟我解释。
      “……鸢罗有香味。”
      “……是一种清香。凑近了闻是闻不到的,要远远地闻,才闻得到。”

      我整个人定住了。
      “你闻到过?”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我努力克制,想要让它听起来正常些。
      “没有。不过我母亲说它们有香味。我相信她。”
      他利落地回答。

      一瞬,我仿佛被抽干了脑髓,颅腔里一片空白。
      我仿佛身处不存在的迷离时空。
      我的心砰砰地,有力量地跳着,每一声我都数得出来。

      一麻。
      很多很多年以后,这世上有人跟你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你怎么了吗?”
      他问我。
      我想开口,告诉他我没事,我很好,却只是略动了动嘴巴。

      我听到他从地板那头走过来的声音。
      “呀,”他在近处看到我的脸,惊奇了,“你哭啦?……你为什么会哭呢?”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哭。
      我知道原因,但是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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