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昼

作者:独酌ti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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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


      庄一眠拍摄的《摇钟》预收海报,在剧组官方的微博发布后的第一个小时里,就如同在滚沸的油锅里跳进了滴冷水珠,遇油四溅。

      照片是以九宫格的形式发出来的,张张出神入化,每一张都仿佛在无形之中诠释着那个属于“柏临”前期的鲜活生命力。

      程怀易的红发在庄一眠的镜头下,被赋予了极致生命力的灵魂。

      有一张是他半没在布鲁日古老建筑的拱门阴影下,只露出一只染着阴郁与脆弱的眼睛,羽睫纤长,眼尾泛着些许桃红,仿佛一个迷失在中世纪古堡里的悲伤精灵,美得好像碰一下就能碎,偏偏又在眼底的深处藏匿着一丝不肯屈服的倔强。

      另一张则是他随意坐在运河边潮湿的石栏上,长腿屈起,指间夹着一支即将燃尽的香烟,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秾丽精致的五官,却更凸显了那流畅而优越的下颌线以及颈间微起的喉结。那时候他刚失去自己的爱人。

      背景是灰蓝色调的天空和远处尖顶的教堂剪影,两者巧妙融合再加上孤雁的点缀,整个画面弥漫着一种颓废又浪漫的、近乎诗意的欧式忧郁。

      然而最出圈的引发全网热议的,是那张正脸特写。

      程怀易的脸在最大光圈的渲染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艺术性的失焦感。皮肤的纹理和发丝的细节被柔化,轮廓边缘融化在温暖的光晕里,如同隔着一层毛玻璃观看莱茵河的雪景。就是在这样的朦胧之中,那双桃花眼却异常清晰地成为视觉的焦点,隔着淡淡的烤烟雾,传递出一种近乎破碎的、却又暗藏狠戾与执念的复杂情绪。

      漂亮到了极致,也危险和勾人到了极致。仿佛在邀请你靠近,又警告你远离。

      冻梨银耳羹:【啊啊啊啊啊我要疯了!程怀易简直就是神仙下凡!这组照片是我不付费就能看的吗?!】

      怀揣一易(超话大咖):【这摄影师是谁?我要给他行三拜九叩!太会拍了!把程怀易那种又渣又苏、又脆弱又疯狂的感觉全拍出来了!】

      不吃程(橙子emoji) :【救命,这张失焦特写,简直封神!明明是那种若隐若现的,却感觉灵魂都被他吸走了,蛊死了!】

      慧子易:【红发雪肤,阴郁战损美人,程怀易这张脸真是女娲炫技之作!‘漂亮流量’名副其实!】

      缺牙齿啦:【三分钟,我要这个摄影师的全部信息!这构图,这光影,这氛围感,绝对是大师手笔!感觉对电影期待值拉满了!】

      狂吃一口鱿鱼:【热搜预定了!姐妹们冲啊!#程怀易《摇钟》封神海报# #程怀易失焦神图# #跪求摇钟摄影师信息#】

      果然,不到两小时,相关话题便以火箭般的速度冲上了微博热搜榜Top 1,连带着其他tag——#《摇钟》预收海报# #《摇钟》御用摄影师Propres# 等话题也占据了热搜前排。电影在各大平台的预收榜单上积分一路狂飙,火箭一样地霸榜Top 1,未拍先火,势头猛得让总监和投资方笑得合不拢嘴,之前因临时更换摄影师而产生的一丝质疑也烟消云散。

      导演徐天文看着网络上独属于《摇钟》的盛世盛景和不断攀升的数据,心情复杂地松了口气。

      他不得不承认,庄一眠的摄影技术和极其毒辣的审美确实远超之前那个叫Jan的洋鬼子,甚至还带给了他巨大的惊喜。尤其是那张失焦特写,大胆而精准,抛开传统规矩,完美地捕捉并升华了电影主角内心那种迷惘、偏执又充满吸引力的复杂气质,堪称点睛之笔。但是一想到拍摄那天,程怀易将庄一眠困在逆光角落时,两人之间那种一触即发的、危险又暧昧的气流,以及程怀易事后看似随意实则打探的询问,他又感到一阵莫名的头痛。

      他只求这尊大佛,千万别给他惹出什么难以收场的是非来。

      出于暴风眼中的两人,却似乎默契的置身事外。

      话说拍摄期间是不介意艺人登陆自己的账号看消息的,怕有不当言论从而造成影响和不好的状态。但是程怀易此时却刷着手机里粉丝的疯狂吹捧和那张被各种二创和广为流传的失焦图,嘴角露着一丝意味不明的笑。

      他当然看得出这张照片的精妙之处,也清晰地记得庄一眠按下快门时,那细微的、调整光圈的动作。让他失焦?庄一眠,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将我推开。或者,将那个你不想记得的那个我模糊掉吗?

      他不是因为庄一眠的指挥而失焦的,他是因为庄一眠才失焦的。

      那种被冒犯的愠怒,混合着一种被特殊对待的、扭曲的兴奋感,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长按了一下屏幕,将那张失焦图保存下来,去掉水印后设置成了私人手机的屏保。

      看着屏幕上那张朦胧的、属于自己的脸,他眼底掠过一丝阴翳的暗光。

      他,再一次失焦了。

      他拨通了一个电话,语气轻松甚至带着点愉悦,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帮我给我发一下Propres老师工作室的公开联系方式,还有,他平时常去的地方,比如说,喜欢去的咖啡馆,或者画廊。”他顿了顿,随后补充道,“要详细。”

      几天后,布鲁日一家僻静的、充满复古风情的咖啡馆。

      这是程怀易的人“偶然”打听到的,庄一眠每周都会有几个下午在这里办公。

      阳光刺透巨大的落地窗,在深色原木地板上投下点点的光斑,空气中弥漫着现磨咖啡豆的醇香和淡淡的茶点香气。

      庄一眠坐在他常坐的靠窗位置,面前放着一台轻薄笔记本和一杯拉花功夫极高的拿铁。

      他还穿着那天简单的白色低领毛衣,大衣被随意搭在椅背上,雪白的侧编发辫垂在身前,几缕碎发落在额角,正专注地看着屏幕上的图片,偶尔用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指滑动触控板进行微调。午后的阳光为他周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边,像一幅安静的、流动的油画,与窗外古老的街景融为一体,美得有些不真实。

      咖啡馆的门铃清脆地响了一声。庄一眠并未抬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一个身影带着一阵清冽的、若有似无的雪松与烟草混合的气息,不请自来地、极其自然地坐到了他对面的位置。

      他微微蹙眉,从屏幕前抬起眼,毫无防备地撞进程怀易那双含笑的、却深不见底的眸子。今天的程怀易穿得比片场时随意了些,一件黑色丝绒衬衫,解开了最上面两颗扣子,隐约露出锁骨的轮廓,少了几分镜头前的凌厉侵略性,多了几分慵懒的痞气,但那头红发在室内光线下依旧耀眼夺目,像一团不肯熄灭的火焰。

      “好巧啊,庄……Propres老师。”程怀易笑得人畜无害,仿佛几天前在片场角落那充满压迫感的对峙从未发生。

      “不介意我坐这里吧?其他地方好像都没什么好位置了。”他双手摊开,语气自然,目光随意地扫了一眼周围。

      庄一眠环顾四周,咖啡馆明明还有好几个空位,且视野都不错,还有一个靠窗的位置。但是他并没有戳穿这显而易见的谎言,只是不动声色地合上笔记本,礼貌地点了点头,声音清冷:“程先生,请便。”他没有接程怀易问好那句的话茬。

      “叫我怀易就好,我们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吧?毕竟一起创作出了那么棒的作品。”程怀易自来熟地招手,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焦糖玛奇朵,他也喜欢甜的咖啡。

      他的目光状似无意识地扫过庄一眠合上的电脑,指尖在桌面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敲击着,显示出他内心并非表面那么平静,“在忙?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处理一些后期修图。”庄一眠言简意赅,并没有要展开话题的意思。

      “海报的反响非常轰动,恭喜你,Propres。”程怀易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撑在桌面上,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他的目光专注地落在庄一眠脸上,试图捕捉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化,“现在全网都在夸你的摄影技术,就连一向挑剔的徐导都对你赞不绝口。说你拍活了角色本身,甚至是我身上,一些他自己都没完全把握住的特质。”

      “谢谢。不过那也是程先生本身表现力出众,我只是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庄一眠的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工作报告,听不出任何喜悦或其他情绪,仿佛那席卷网络的热度与他无关。

      他不是上网吗?

      程怀易盯着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眯起,试图从那片平静无波的湖水里找到一丝裂破绽,一丝属于“庄一眠”而非“Propres”的情绪。

      “我们以前……”他抛出精心准备的诱饵,语气带着恰到好处的、仿佛只是灵光一现的疑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总觉得你看我的眼神,或者说,你镜头里的我,有点莫名的熟悉感。”他刻意放缓了语速,观察着庄一眠的每一寸反应。

      庄一眠端起面前的拿铁,轻轻抿了一口,动作优雅从容。

      他放下白瓷杯,杯沿留下一个浅浅的唇印。他抬眼看向程怀易,眼神清澈见底,没有丝毫闪躲的慌乱异样,只有纯粹的,因对方问题本身而产生的些许思索,如同在回答一个来自于街头的无味采访。

      “应该没有。”他回答得十分肯定,声音平稳,“我自十一岁起就来到了比利时定居,上大学、工作、生活都是在这里。而程先生是国内家喻户晓的风云人物,如果以前见过,我不太可能会忘记。”

      他的语气太过于自然,太过于坦荡,没有丝毫作伪的痕迹,甚至连一丝回忆的停顿都没有。放在以前,这或许是测谎仪最害怕的人。

      程怀易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骤然攥紧,又酸又胀,捏的他几乎喘不过气。他宁愿庄一眠是装的,是故意气他,哪怕是带着刻骨的恨意嘲讽他也好过现在这样彻底的、无情的、仿佛从未存在过的遗忘。

      这种遗忘,否定了他们的所有的过去,否定了那些炽热的、心酸的、痛苦的日夜,将他程怀易一个人变成了守着废墟的、可笑的疯子。

      “爸,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求你……求你放过他。”

      “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我演,我拍……”

      “不!”

      “是吗?”程怀易扯了扯嘴角,笑容有些发僵,他端起服务生刚送来的焦糖玛奇朵,借温热的杯壁镇定自己几乎要失控的情绪。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或者——是在某个梦里见过吧。”他试图用一句玩笑掩饰过去,但是效果却并不怎么好。他顿了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般,用更加随意的口吻提起,“说起来,我小时候在洄渠市的槐安区北郊路住过一段时间,那边街角有家很好吃的糖炒栗子,冬天的时候香味能飘满整条街,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那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相遇的地方。十二岁桀骜不驯的程怀易,为了躲避家里的管束,翻墙逃课,差一点从墙头跌下来,砸到正在路边长椅上安静吃着香草冰淇淋、看一本厚厚外文书的庄一眠。

      少年庄一眠抬起头,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没有惊吓,只有一丝被打扰的愕然,阳光落在他柔软的黑发上,像个误入凡间的精灵。那一刻,程怀易混乱叛逆的青春里,仿佛被投下了一束纯粹的光。

      庄一眠的眼神里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连一丝对“糖炒栗子”或者“槐安北路”的地名反应都没有。他只是微微歪了歪头,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但眼神依旧是冷静的,像是在思考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遥远的地理问题。

      “抱歉,我对那边不熟。我是在临远出生和长大的,长到十一岁的时候跟舅舅来到了比利时。”

      临远长大……

      程怀易的心彻底沉了下去,像是坠入了无尽的冰窟。

      原来,那场他视为背叛和爽约的决裂之后,庄一眠直接离开了那片承载了他们所有回忆的土地,抹去了所有痕迹,连根拔起,在新的国度里,用“Propres”这个名字,重塑了一个完全没有“程怀易”存在的人生。甚至连那些他以为刻骨铭心的记忆,都一并被格式化了吗?

      狗屁的临远!狗屁的舅舅!庄一眠他不是父母双亡吗?!不是在他九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吗?!

      车……车祸……

      一股无名火掺杂着一种扭曲的、黑暗的庆幸,在他心底交织升腾,几乎要将他撕裂。愤怒于他的轻易遗忘,愤怒于他独自承受了十年凌迟之痛的可笑,甚至,庆幸于庄一眠的遗忘。

      忘了好,忘了真好。

      忘了就更好骗了。

      程怀易几乎要在心里狂笑,他暗自叫好。

      忘了,就意味着那些让他嫉妒得发狂的、他未能参与的十年,那些可能存在的、新的痕迹,也一并被埋葬了。现在的庄一眠,是一张白得近乎完美的纸,一张他可以任由肆意涂抹、打上独属于他程怀易印记的白纸。

      没有旧情牵绊,也没有根深蒂固的旧恨阻碍,只有纯粹的、待征服的陌生和冰冷。

      这比面对一个恨他入骨、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庄一眠,更让他感到一种战栗的兴奋。征服一座从未有人踏足、坚不可摧的冰堡垒,比修复一座早已布满裂痕、摇摇欲坠的废墟,无疑更具挑战,也更能带来毁灭与重塑的极致快感。

      “临远是个好地方,那里的人生活速度很慢,风景也好。”程怀易迅速调整好脸上几乎要失控的表情,笑容重新变得真实而富有魅力,带着恰到好处的欣赏。

      “浪漫,优雅,难怪Propres你的气质这么,独特。”他十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不再纠缠于过去,而是开始聊起摄影技巧,聊起比利时那些不为人知的美丽角落,甚至聊起了剧组拍摄时发生的一些轻松趣事,巧妙地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专业、风趣、见识广博且足够亲和迷人的合拍者。

      他注意到,当他聊到一些比较深入的摄影用光理念,或者提到某些冷门的欧洲古典艺术流派时,庄一眠虽然还是话不多,但眼神里会流露出些许专注和倾听的姿态,而不再是完全的、公式化的排斥。偶尔,他还会简短地回应一两句,甚至接一两句下言儿,虽然内容依旧专业克制,但至少不再是单方面的输出。

      这是个好迹象。程怀易心底的野兽满意地低吟。

      庄一眠大部分时间只是安静地听着,像一座日照金山,表面的冰层或许依旧寒冷,但内部似乎有了细微的松动。

      他看着程怀易侃侃而谈,看着他那张在阳光下更加炫目、几乎能蛊惑人心的脸,看着他眼底深处那不易察觉的、试图靠近和试探的耐心与某种他看不懂的执着。

      他放在桌下的左手,无意识地摩挲着随身携带的便携相机冰凉的金属边缘,仿佛那能带给他一丝冷静和安定。

      这个人,像一团炽热又明亮,还又危险的火焰,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强势和目的性,企图侵入他精心构筑的井然有序的世界。他本能地感到警惕和排斥,但不可否认,程怀易身上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如同传说中诱惑水手触礁的海妖之歌,又如飞蛾扑向的那团能焚尽一切的光与热,明知靠近可能会万劫不复,却依旧散发着令人心悸的诱惑。

      “时候不早了,我还有个客户约拍。”庄一眠看了一眼腕上简约的手表,礼貌地打断程怀易关于安特卫普一座私人画廊的分享,准备结束这场意外而持久的“巧遇”。

      “我送你?我的车就在附近。保时捷卡宴。”程怀易立刻起身,表现得体贴周到。

      “不用,谢谢。”庄一眠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黑色风衣和桌上的电脑包,动作流畅而疏离,“我自己有车。”

      程怀易没有强求,只是笑着从丝绒衬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设计简洁却质感非凡的黑色名片,上面只有烫银的的艺术签名还有和娟秀的“程怀易”三个字和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没有任何头衔和公司信息。

      “这是我的私人联系方式,”他将名片递过去,目光坦诚,“以后如果在比利时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或者只是想找个人聊聊摄影、艺术,随时可以找我。我将在这里待三个月,甚至更长。”他刻意停顿了一下,声音压低了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暧昧,“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庄一眠看着那张递到面前的名片,像是看着一颗烫手山芋,迟疑了一瞬。

      他并不想与这位过于耀眼且麻烦的“大佛”有更多除工作之外的牵扯。但出于基本的社交礼貌,他还是伸出了手,接了过来。他的指尖不可避免地与程怀易的指尖有了一刹那的触碰,温热的,带着一丝干燥的暖意。

      庄一眠像被细微的电流刺到一般,像毛衣起的静电,迅速将手收回,将名片随意地放进了风衣外侧的口袋里。

      “谢谢。”他依旧是那两个字,没有给出自己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做出任何会联系的意思。

      程怀易也不在意,仿佛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他站在桌边,透过玻璃看着庄一眠清瘦挺拔的背影步迈着从容的步子走出咖啡馆门口,消失在了车水马龙中。午后的阳光在他雪白的发丝上跳跃,像融化的碎金,最终被合上的门扉切断。

      他坐回原来的位置,端起那杯已经微凉,甜腻滋味更加明显的玛奇朵,仰头喝了一大口。奶油刺激着味蕾,却让他嘴角那抹势在必得的笑意越来越深,越来越危险。

      庄一眠,你不记得了,没关系。

      你把我从你的记忆里格式化,我就把我们之间,重新写入你的生命。

      我们会创造新的记忆。

      只属于我和你的,更加刻骨铭心、纠缠至死的记忆。

      他拿出手机,屏幕亮起,是那张庄一眠拍摄的属于他的失焦照片。指尖轻轻划过屏幕上那张朦胧的属于自己的脸,程怀易低声自语,声音带着一种混合了温柔与疯狂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执念。

      “这一次,我会让你记得比谁都深刻。深刻到驻扎进你的骨血里,让你再也无法剥离。”

      咖啡馆的唱片机里,低沉性感的爵士女声还在慵懒地吟唱着,如同这个看似平静慵懒的下午,阳光温暖,咖啡香醇,却无人知晓,一场偏执的、名为重逢的风暴,已经悄然降临。

      庄一眠坐进自己那辆低调的黑色比亚迪驾驶室,并没有立刻发动车子。

      车厢内很安静,只有他轻微的呼吸声。他静静地坐了几秒,然后从风衣口袋里拿出那张黑色的名片,指尖在凹凸不平的细沙烫银字体。“程怀易”三个字上无意识地摩挲停留了片刻,眼神里是一片无人能窥探的复杂迷雾。

      最终,他扣开副驾驶座的储物格,将那张名片丢了进去,与一些零钱和停车票混在一起,然后“啪”地一声合上了格子。

      他抬头,看向车内后视镜,镜子里清晰地映出他自己那张清冷的脸,白色的发丝,以及眼尾下方那颗殷红的、如同雪中梅蕊的泪痣。

      眼神平静,深邃,看不出任何情绪。

      他深吸一口气,熟练地启动引擎,车子平稳地汇入窗外古老街巷的车流之中。

      窗外的景物有古老的砖石建筑、蜿蜒的运河,有悠闲的行人飞速倒退,如同那束被刻意遗忘的、模糊不清的旧日时光,被一股脑的地抛在身后。

      有些火,即使大脑忘记了灼痛的感觉,身体和灵魂依旧会本能地感到威胁,从而选择远离。

      但是总有些飞蛾,或者说,有些本身就是火焰的存在,注定会义无反顾地,扑向另一团能与之共燃、甚至将其焚尽或吞噬的光与热。

      故事的齿轮,在遗忘与铭记的拉扯中,才刚刚开始缓缓转动,发出了宿命的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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