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灯渡魂

作者:和鱼吃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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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 章



      灵溪客栈。

      时间回到巳时。明月从睡梦中先来,她先是抱着被子依赖性的在床上滚两圈,才慢悠悠起来,伸着懒腰晃晃荡荡开门出去。

      出门后,习惯性地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往下看,眸中带着刚睡醒的迷蒙与呆滞,脑海中一个一个数着下面大厅中的人,顿然看见旁边的一桌,轻笑一声。

      那一桌,正是那四个大冤种。

      昨天的事,少溪跟她讲了。

      起初,少溪给那几间房定的价格可比现在高许多。

      ——“这可是咱们明月大人亲手布置的房间,定价哪能低了去,就按这个来!”少溪眼睛亮晶晶的,扬起眉颇为得意地说。

      明月当时怎么回应来着?好像是打趣着说:“有人砸店可咋办?”

      少溪一听,立马横眉立目,硬气地拍着胸脯保证:“有我在,他敢!”

      不过,到最后明月还是让少溪把价格降了一半。可她也没想到,现在这几间房全被荔雨慧眼识珠,拿去让那些有钱人享受去了。
      用荔雨的原话来说,就是愿意花这冤枉钱的,都是不差钱的主,怕个啥。

      于是这几间房被单独消费,光是看门上琉璃屏的裂痕就知道,不少赔。

      ……

      就要走出客栈时,鹤如风似有所感地扭头,朝三楼明月的位置望去,入目却是空荡荡的走廊。

      -

      等少溪推门进屋越过屏风,一眼便看见盘腿坐在床上的明月——双目紧闭,周身散发着一种宁静祥和的气息,仿佛与周遭的喧嚣隔绝开来,正全身心地冥神静思。

      她没有出声打扰,静静出了门,移步到栏杆旁,耐心地等待着。

      一楼的大厅,热闹非凡。来来往往的食客们,有的人围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有的则独自坐在角落,眉头紧锁,一脸忧愁,似乎心中藏着闹心事。

      而荔雨就像这热闹场景中的一抹亮色,她步履轻盈,在大厅中来回穿梭。时而与客人打牙配嘴,全无忌惮;时而将手中的汤面稳稳放在客人桌上,眉眼弯弯地嘱咐着小心烫。

      少溪在楼上看到这一幕,嘴角也跟着微微上扬。

      享受而又享乐。

      真好。

      时间悄悄流转,楼下的食客渐渐减少。

      “你听说了吗,张府有鬼!”那人说的极轻,极小心,生怕外人听见。

      其中同伴吹着热气腾腾的面汤,点着头。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说:“何止。府里有个婆子是我小舅子的表姐的姨娘的领居家的二姑奶奶,她说都死了好几人了,不过府中上下一概被封嘴,不许瞎说乱传……”

      坐在柜台中间的荔雨,一手摸着装满梨花霜的酒壶,一手慢吞吞啃着金信子特意为她做的肉饼,眼睛好奇地瞄着正在讨论张庆匙家闹鬼的事情的几人。

      同时,还不忘看着客人放在桌上的铜板。一碗汤面九文钱,若是需要添加肉片,那就另外添钱。一个素饼是五文钱。

      “多了一文钱。”她看着面前的男人,心不在焉说。

      “十四文,正正好。”男人不解道。

      她手指按在一枚铜钱上,推给男人,解释说:“上次你吃饭的时候,金信子给你算错了,多收了你一文。”

      “这事啊,你要不提我都不知道。”男人咧嘴笑着,将那一枚铜钱收了回来。“都过了那么长长时间了,没想到你还记得。小雨记性真好!”

      上次是他第一次来清河县送货,早就听闻灵溪客栈一碗葱花小面只需五文钱,味道十里留香,吃过的人对此念念不忘。送完货,他就进去尝尝是不是正如传闻所说,果真,传闻不假,怪不得座无虚席。

      “当然要记的,一文钱也是钱,多了就是多了。”荔雨目光看了一眼上面的少溪,而后看着面前的男人笑着说,“我们掌柜的有规定,待人要讲究诚信。”

      以诚待人,视人而定。

      他的心好似被这番话烫到,浑身都充满温暖,深吸一口,攥着那一文钱阔步离去。他决定了,回去就给铁蛋买答应他的笔和纸,虽然一个字也不会写,但他要讲诚信。

      许多年以后,他或许会在某一时刻想起这一文钱,想起今日的信守承诺,改变了儿子的命运。

      ……

      楼上的少溪听到荔雨说的讲究诚信,哑然失笑。瞧着荔雨那真诚的模样,脑海中不由地浮现昨天宰那四个冤种的机灵鬼——说的有理有据,把对方说的心服口服,忍气咬牙地咽下这理亏。

      片刻后,她收回目光,轻手轻脚地进屋坐在桌边,明月依旧在闭目冥思。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明月才缓缓睁开眼,眼神清澈,绿色的瞳孔如湖水波波。她转头看向少溪,微微一笑。

      少溪嘴角带着笑意:“你猜我刚才听见荔雨说了什么?”

      明月起身过去:“对谁说的?”

      “食客。”

      “请人吃饭?”

      “荔雨和你一样,会请人吃饭?”

      明月想了想。她和自己一样,非必要绝对不会花自己的钱的人,怎么可能会请人吃饭。“难道是少给钱了,耍赖想要蒙混过关?”
      “嗯……也算差不多。”少溪斟酌道,“不过反了。是上次金信子多收人家一分钱,她还回去了。然后,我就听见她说待人要讲诚信,一分钱也是钱。”

      明月狐疑一下,又静静想了两瞬,脑海中闪过很多关于荔雨的小画面——远的不说,就说近的,那冤种四人组光一个房间门赔了一万三千四百二十一两。怪不得当时装修的时候提到山耕先生,可以请他来做画。

      真是个小伶俐。

      “好样的,咱们店就要这样。你快奖励她!”明月将鞋踢掉,吊儿郎当地坐在椅子上。

      下一刻,房门被敲响,荔雨的声音响起:“明月大人。”

      “进。”明月正在缓缓调整坐姿,试图找到舒服的位置,“刚刚还在夸你呢,你可就来了。”

      荔雨先将自己手中的饭菜放在明月少溪二人面前的桌子上,后把金信子带来的摆上。她语气中藏不住地开心,俏皮道:“夸我什么,长的漂亮!!”

      “对呀,我们荔雨这么漂亮又能干,谁见了不夸?”明月点头:“我还说,让掌柜的给你奖励呢,想要什么,让少溪给你。”

      荔雨嘿嘿傻笑:“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为明月大人与掌柜的办事是她的职责,她理所应当。

      良久,明月瞧着离去的两人,由衷地感叹一声:“真好!”我喜欢这样的日子!

      少溪目光从菜上落到她的脸上,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缓缓附和:“是啊,真好!”

      世间就应该这般好。

      之后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吃着饭。说着天南海北,吃着家常小菜,人生不过如此。不知不觉间,少溪提到张庆匙重金悬赏能人志士的事情。

      明月依旧淡淡回应,她对这事并非有十分的好奇心。鬼怪的诞生,一般都是执念深重,在这世间仍有未完成的事情,有所求。不过并未有紫蝶来找她,那便不关她的事。

      她的人生就应该吃吃睡睡玩玩,适当修炼,偶尔替他人完成点心愿。虽发生了一个不可控的小意外,但她还算能勉强接受。有时候,意外也是一种惊喜,同样是一种惊吓。

      就比如此刻。

      少溪轻挑眉头,缓缓说出张庆匙所给的重金。

      “十万两银钱,或者一件鹤家打造的下等法器。”

      !!!!

      明月一个不注意被呛到了,她一边轻咳一边诧异重复:“十万两!!!”

      “他张庆匙一个县令,不吃不喝干一辈子也攒不来十万两,这钱干净吗?”

      少溪抬手间,房间中间的圆桌上的茶壶缓缓往水杯里倒上一杯茶,下一秒就落在她手中,她用灵力加热到合适温度,放在明月面前。

      “慢点,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还不大惊小怪!那什么时候可以大惊小怪。一个县令不吃不喝,一年也才四五十两。这可不是十两,一百两啊!”明月说着,一手捏着筷子和两只手比划着。“是十万两!!,你知道十万是多少钱吗?可以够寻常人家光吃饭,可以吃上千年之久……”

      她曾经有个任务,诉主是一个县令。他当时正在看守维修的堤坝,没想到被一个疯子失手推到湖中,救助不及时溺水身亡。二十四岁,前途大好,一片光明,本来等这次提拔回去就要和未婚妻成亲了。

      然,他的请诉——

      不是去官府告那个疯子偿命,因为那人也是苦命人,他不怪他。他只是想回京和未过门的妻子说一声对不起,耽误她了。

      明月至今想起,都不太理解。就为了一句“对不起。”能有这么大的执念。若是她,管那疯子是不是苦命人,她一定要让疯子受到应有的教训,一命偿一命。

      “应该是干净的,听说他妻家很有钱。”少溪在脑海中搜刮一番。明月时常出任务不在家,她去乡下的房子闭关,也是十天半月不在城中,对张县令这人,并没有多少印象。

      与此同时,103号也在明月的脑海中,缓缓开口:【新任务,救人。】

      明月还没有消化完一个县令家中能随手掏出十万两,烦人的103号就又来布置任务了。

      “你的任务能不能有点新颖的,救人、救人、成天都是救人,这世上每天都有人要死掉,难不成我都要去救。”她无声吐槽。

      【不,还有阻止你乱杀人。阻止你作恶。】103号先后回应,【任务刷新是按照神的指令,我平常只是看着呢不让你作恶。】

      明月像是想起来什么,声音恢复如常,少了先前那丝轻悦:“我不承认我乱杀过人。第一,那个人本就是坏人,强抢民女、杀人放火,他哪一样没干过。第二,他本就该死,死算便宜他了。”

      【可凡人有没有罪,官府定案说的算。】

      说起这个明月就来气,硬邦邦道:“官府,呵……就那狗东西也能称自己是官家人。说他为狗,简直就是侮辱狗,也恶心和他同为当官的好人官僚。”

      “若是官府当事,我会一剑了之?我这叫为民除害。”

      一句官府断案,讲究证据。可事实呢,官官相护,钱权为上,埋葬了多少寻常百姓。

      另外,还有那个什么天神,也是青白不分,明明是善事一桩,却还要惩罚她,害的她两天了,身体还是麻疼的。

      103号被她疾言冷语说的一愣一愣的,等缓过来后怎么感觉她说的很对,做的很对。难不成天神真的错怪她了?

      【这么一说,那个官员不是也该死?怎么没杀了?】

      “拜托!那可不是区区一个小县令,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人家可是手握一州大权的州府大人,我要是把他给杀了,那不是自讨苦吃嘛!要么乖乖等着被玄律司抓去坐大牢,要么就得亡命天涯咯!”

      明月随口恐吓它。

      玄律司,正如其名,是通都大陆的各个王朝与宗门签订的置办之地,专门管戒修士的“衙门”。

      至于明月,一般情况下,玄律司对她的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不知道,而后,在律宗上狠狠记上两笔。

      ——她在律玄司就是一个不服管教的“勤犯”,谁碰见她谁头疼,最重要的一点,只要有她在场的命案,她没有乱杀人!她的剑都是指向该死之人!且,总判知道后,只是轻轻留下一句“随她,你们写你们的。”

      这就让人很头疼,次数一多,双方开始心照不宣地当作没发生一样,与她相关的事,卷宗一式两份,公然对外的写一切定为意外,另一份密封单独存放在特殊的“玖”案格中。

      【那你杀了人,他们不来找你?】

      “嘿,谁亲眼瞧见是我动的手啊?说话做事都得讲证据才行,可不能凭空冤枉好人呐!”明月狡赖道,“他明明是失足摔下马车,摔死的。自作孽不可活。”

      修士当恪守规矩,不随意插手凡人之事,这不成文的规矩她懂。世间秩序井然,朝廷以律法掌天下之纲常,山上以道义管仙侠之言行,玄律司纵横其中。

      然而,她虽知晓这诸多规矩,却终究身在凡尘俗世之中。最是看不惯那些杀人者滥用私权,妄图洗脱罪名的丑恶行径。而无辜的死者,只能落得旁人一句轻飘飘的“活该”“倒霉”“可惜”“时运不好”……来作为生命的最后定语,被无情地遗忘在岁月的角落。

      在她诉者之内,遇上了,她无法做到视而不见,更无法冷眼旁观。遇不见,那便无关她事。

      103号自觉说不过她,只好岔开话,坚持己见:【那就不提以前了。只说这次,张府一定要去。】

      去与不去,我自有定夺。用你在这说说说……

      明月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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