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燕怀安》

作者:徒手抓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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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 章


      李三会割了县太爷的脑袋这事儿,传到了木斯镇,闹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

      不夜城

      燕南之一刀切断对手咽喉这事儿,引得场上阵阵喝彩,真金白银落地的碰撞声清脆悦耳。

      场子里死去的人都是无辜的,进了场子的人又谁都不无辜。

      这个本就不公平的世道,没有无辜者。

      今年,徐知恩有意要用他来捧新人,执意要求他用当初刀一的身份出场,确实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

      如徐知恩所说,他不会让燕南之死在场上,但是他也没有打算让燕南之完好无缺的下场。

      这场决斗赛持续了三天。

      第一天晚上,徐知恩并未急着让燕南之并未上场。

      刀一的名声放了出去,仍是引来了不少人。

      第二天晚上,燕南之就同那群奴隶被关在了同一个笼子里,他们赤裸着身躯,仅披上了一块遮羞布在腰间。

      那是一个个巨大的铁笼子,沿着角斗场绕成一圈,每个笼子关着要参赛的十来人。

      许是怕冻着那些权贵,各个小观赏场子里都燃了炭火,热气蔓延了些许在场子上,不过着对那群衣不蔽体的人来讲,周边气温依然冻得人骨头疼。

      场子上的人观赏着笼子里的人的丑态,看他们被冻得哆嗦,缩成一团,抱团取暖,然后又看他们互相残杀。

      看他们面对台上血腥场面露出惊恐的神情,面上皆露出了些许笑意。

      就这种场景,已经能使看座上那群人血液兴奋了。

      燕南之对此很有经验了,闭目养神,并不理会外边的场景,也不理会耳旁低声抽噎的声音。

      不多久,就到了他上场。

      初时还是一对一,他赢得毫无悬念,到最后,直接多对一,有人为燕南之叫好,也有人花重金,想要让燕南之死在场上的。

      徐知恩守诺,保燕南之一条命,但是也并未让他有多好过。

      到第三日清晨,燕南之全是凭借一口气硬撑的。

      他的左手臂被撕裂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红的血肉外翻着,肩胛处有一道贯穿伤,血液像是从破袋子渗漏出来一样,腹部与背部皆是血污,瞧不出伤到了哪里。

      腿部也似受了重伤,站起来有些许吃力,行走的时候,他的左腿完全使不上力,一条腿半拖在地上,每往前行一步,呼吸就变得紧而急促。

      可以说是精疲力竭,最后他如徐知恩所愿挨了一刀,跪倒在台上,这才结束了这场角斗,刀一永夺魁首不败的奇迹在此刻终结了。

      燕南之被抬下了场。

      这场角斗赛,徐知恩赢了个盆满钵满,他很是开心。

      看到燕南之的时候,脸上的笑意不减,仿佛恩赐一般,叫了大夫替人包扎。

      大夫替燕南之疗伤的时候,徐知恩并未离开,他一双眼睛在燕南之身上来回扫描,一双洁白的手指游走在燕南之全身伤口处,似怜惜般说:“这番真是苦了你了。”然后装模做样的问了句:“疼吗?”

      燕南之强撑着一口气没有昏睡过去,只是他现在确实是伤重,重得连手都抬不起来,闻言讥笑道:“不疼,舒服,没有比现在更舒服的时候了,沈城主想试试吗?”

      燕南之着话说得断断续续,他唇角淤血泛着青紫,眼睛几乎肿胀成一条直线,颧骨处皮肤开裂,像是一朵裂开的花.....

      这模样,实在是有些难看。

      徐知恩闻言,笑得更欢了,手指就在他的伤口处重重摁了一下,见血后才收手,慢条斯理的用斯帕擦拭着手上的血迹:“嘴硬骨头也硬,你真的是很合我胃口,讲真,你不如跟我混,沈知安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而且,他如今这模样,就是个废人了,站都站不起来了,你带着他,就是带着个累赘,何苦。”

      燕南之全身痛得脑袋阵阵发白,徐知恩的话断断续续在他耳中响起,一字一句,竟是串不出一段完整的话。

      等徐知恩说完这一大段,发现没有反应,这才发觉,原来这人已经痛得昏了过去。

      燕南之是在夜半醒来的,他醒来的时候,床头放着一沓银票,不用想,也知道是徐知恩给他留下的。

      他收了银票,揣入怀中,然后忍痛瘸着腿借着夜色溜出了不夜城。

      出了不夜城,穿过一片雾林,有一条冻了三尺厚的河流,河流下游,那里有个捞尸的老头。

      不夜城每年都会有很多死人被丢入这条死水般的暗河里,老人以此谋生,有人认领的,他会收上二钱银子,无人认领的,他就当做上了件好事,将人放进义庄。

      林中雾气弥漫,灰蒙蒙的一片。

      忽闻钟鸣声响起,将这雾林撕破了一条口子,依稀可见有一人影摇摇晃晃自林间走出。

      此人正是燕南之。

      他的步伐不稳,东摇西晃,踏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倘若不是脚下梅花般的血迹晕染开来,看上去真像是个醉酒的人。

      可今儿个他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在跟他作对,肋骨与胸骨似在打架,两只手与脚在闹分家,脑袋里更像是装了团藏了针的浆糊,时而觉得昏昏沉沉,时而又觉得针扎似擂鼓般生疼。

      这一次的伤,当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走了一段路,他实在是痛得走不动了,靠着树干坐下来歇会儿,然后再站起来往前走,不长的一段路,硬是让他跌跌撞撞的走了半响。
      ............

      等他再次醒来,人已经出了不夜城了,躺在了一张破败的床上,屋内没有人,只架了一座炉子,炉子里烧了水,冒着热气,咕噜咕噜的。

      燕南之打量了一圈周边的环境,他知道,他又被那个捡尸的老头救了。

      过了很久,屋内的门被推开了,逆着光,一个矮小的老头子出现了,他声音嘶哑:“你终于醒了。”

      燕南之嗯了一声,他说:“这次多亏你了。”

      老头子伸着他皱巴巴的手,在燕南之头上碰了下,见敷了药,高热已经退了,心中也松了一口气,他坐在燕南之身边,说:“你倒是运气好,大冬天的,我好几天不出门了,昨儿个本不想出门的,也得亏我罐子里的酒喝完了,我要是再晚一会儿出门,或者早一天出门,你这伤不致命,也得冻死了。”

      老头子说:“好多年不见你了,说真的我都以为你被他们打死了。”

      “命大,阎王不收我。”

      哼,老头子不赞同的哼了一声,又拿了方才在外边讨的药来给燕南之:“现在四处打仗,好多药买不来了,我去给你翻了点以前山上采的,你自己有力气就看着选看着用吧。”

      他说:“我眼睛不好,看不大清了。”

      燕南之这一躺,就躺了十来日。

      等到二月初,他才能勉强从床上坐起来,下地行走。

      他惦记着寨子里的沈知安,走的时候就不太平,也不知道李三会有没有抢到木斯镇去。

      所以顾不上老头子的挽留,只是休息了十余日,就急冲冲的往回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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