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梨花同梦

作者:三十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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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肖思懿不确定他是在和自己说话,转头看了眼走廊,除了自己没有别人。

      男孩靠在圆柱上,双手插兜,苟着背,“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

      肖思懿和他隔了大概十来米,看不清对方的面孔,但她很确定,刚刚的课堂上没有这个人。

      “我不认识你。”

      男孩直起身子,拿起身边同样靠着石柱的长柄伞,朝肖思懿走了两步,“你现在认识了。”

      这下,肖思懿彻底看清他的长相。高高的眉骨下面是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鼻梁高挺,面颊削瘦,瞳孔无神却是黑色的。

      典型的亚洲人长相。

      “你是中国人?”肖思懿有些意外,刚开始看他那一头红发,以为是白种人的。

      几句话的功夫,男孩已经走到她的面前,耸了耸肩,居高临下看着肖思懿,“不然呢?”

      肖思懿挑了挑眉,什么都没说。

      男孩撑开伞,黑色的,大得足够容纳两人,肖思懿跟着钻进伞下,往公寓的方向走。

      雨越下越大,路上的人也越来越少,男孩腿长步子大,肖思懿跟的有些吃力,但她也想尽快回公寓,所以没什么兴致聊天。

      更何况,她也不知道要聊什么。

      走了十几分钟以后,终于抵达公寓楼下。

      肖思懿已经冻得受不了,和男孩说了一句谢谢之后,就要走。

      “喂!”他又喊她。

      肖思懿回过身,嘴里呼出一口白雾,“怎么了?”

      “你不好奇么?”

      “好奇什么?”

      “我为什么会在那里?”

      肖思懿还真的不好奇,虽然有点奇怪,但她真的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一个陌生人,出于礼貌,还是对着他笑了笑,“有缘再见。”

      说完,头也不回进了公寓楼。

      回去之后,她洗了个热水澡,又给自己泡了泡面。等面的功夫,突然很怀念祖母做的苏式面,现炒的浇头,韧劲十足的面条裹着酱汁。冬天的时候,还会配上些姜丝,一碗下肚,从头暖到脚。

      看着眼前那桶干巴巴的泡面,肖思懿突然就没什么胃口了,食不知味往嘴里塞了两口,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肖思懿是被饿醒的。

      那种饿的抓心挠肺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可这里的白人餐,实在是吃不惯,来了两个月不到,人已经瘦了一圈了。

      上午没有课,在床上赖了一会后,实在是熬不住了,肖思懿从床上爬了起来,简单洗漱了一下,准备出门去觅食。

      刚走出公寓大楼,就被叫住了。

      “喂!”

      这个声音,这个语调,有点耳熟。

      下了一整夜的雨,今天倒是出太阳了。肖思懿回过头,那个男孩正用同样的姿势靠在圆柱上,只不过他今天穿了件米色粗棒毛衣,精气神看上去好了不少,那头红发在阳光下,亮得刺眼。

      肖思懿眯着眼睛,“你怎么又来了?”

      男孩走了过来,仍旧苟着背,“你不是说有缘再见么?”

      肖思懿被他逗乐了,“所以你就来这堵我?”

      男孩也笑了笑,“中国人不是有句老话,叫缘分要靠自己争取么?”

      肖思懿挑眉,“哦?是吗?你还是先把中文练好了再说吧。”

      男孩不以为意,不知道是故意忽略她的阴阳怪气,还是真的没听懂,“你去哪儿?”

      “去觅食。”

      男孩一脸茫然,似乎没懂。

      肖思懿也不管他,自顾自往前走,走了一段,男孩气喘吁吁追了上来,“原来觅食是吃饭的意思啊。”

      肖思懿脚下步子没停,斜眼睨他,“你不是中国人么?”

      男孩说,“我是啊,我爸妈都是中国人。”

      “那你中文说的那么蹩脚?”

      “我很小的时候就来法国了,所以中文说的不好。”

      肖思懿嗯了声,随口问道:“那你对这里很熟?”

      男孩说是。

      她突然灵光乍现,放缓步子,用商量的口吻问:“那唐人街你熟么?”

      男孩点点头,说,“我家就在那附近。”

      来巴黎这么久,肖思懿还没去过唐人街,可她这中国胃实在扛不住了,有个熟悉地方的人当导游,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你带我去。”

      男孩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

      在去唐人街的路上,男孩说,他的中文名叫陈子霖,不过在这里,大家都叫他罗伯特,祖籍香港,家里是做烟草生意的。

      肖思懿并不关心他的家庭情况,甚至因为他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都没听清他的中文名。出于礼貌,她自我介绍说,“我叫肖思懿。”

      “我知道。”罗伯特说。

      对于这个回答,肖思懿也只是愣了一瞬,很快又恢复平常。

      知道又如何,无非说明是有备而来的。可肖思懿不在乎,很多时候,她对很多事情都不是很在乎,而这很多事情里唯独不包含肖让。

      那天以后,罗伯特经常会来找肖思懿,他成了她唯一的朋友。

      日子平淡到有些不真实,很多时候,肖思懿都会恍惚,时间将回忆推入梦境,现在和过去,一样那么不真切。

      寒假从2月开始,有半个月左右,碰巧赶上中国的春节。

      除夕那天,肖思懿一觉睡到自然醒。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沈之南打电话。

      打的是老宅的座机,没响几声,就接通了。

      “祖母,我是小懿!”不等那头说话,肖思懿先开了口。

      电话里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沈之南苍老却温和的声音,“是小懿打电话来了呀。”

      肖思懿险些哭出来,强忍着哽咽,对着沈之南撒娇,“祖母,我好想您啊~”

      “祖母也很想你,你在那边怎么样?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吃饭?学业忙不忙啊?”

      沈之南的问题排山倒海而来,肖思懿一边起床洗漱,一边煲电话粥,顺便给自己画了个淡妆,等收拾完,已经快接近下午一点了。她这才想起来,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天黑。

      “祖母,您吃过晚饭了么?”

      “还没呢,一会就去吃了。”

      肖思懿想了想,试探性问道:“今年肖让回来陪您过除夕了么?”

      “没有,说是有什么任务,走不开。”沈之南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失落。

      肖思懿鼻子一酸,以前每年春节,都是她陪着祖母过的,即使肖让不回来,祖母也不会太孤单,可今年,真的只有她一个人了。

      挂上电话,肖思懿整理了一下情绪,便出了门。她和罗伯特约好了要去唐人街,据说那儿今天晚上会特别热闹。

      公寓楼下有棵巨大的梧桐树,肖思懿没见过它枝繁叶茂的样子,只知道这个季节光秃秃的,而光秃秃的树下,一眼就能看见罗伯特,他每次来都是站在树下等。

      他还是一身黑的打扮,大概是为了迎合节日的喜庆,脖子里多了条红色围巾,包裹住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红围巾配上红头发,突兀的有些滑稽。

      肖思懿今天的打扮则讲究许多,特意穿了件中式的宋锦马甲,就是成年礼穿的那件,下身搭配款式简单的白色羊绒裙,外面套了件一手长的米白色大衣,所以乍一看,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两人碰了头以后,直奔唐人街。

      去的是一家东北饺子馆,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妻,祖籍辽宁,正宗东北人。

      肖思懿第一次去,也是罗伯特带她来的,他说这家饺子的味道,和他小时候在香港吃到的一家很像,可是他很久没有回香港了,所以很久没有吃到那种味道了。

      其实南方很少吃饺子,在深圳的时候,吃云吞多一点,后来去了苏州,吃馄饨多一点。

      不过在国外,没办法那么讲究,反正都是皮子里面包着馅一起吃下去,没什么太大的差别。更重要的是,馅料的口味。

      到饺子店的时候,刚好过下午两点,电视里正在转播春节联欢晚会。店里还有几张老面孔,都是熟客。

      老板娘在厨房和馅料,听见开门声,撸着袖子迎了出来,热情的不得了。

      肖思懿喜欢来这里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对夫妻。老板娘个子不高,胖胖的,脸上总是带着笑,老板个子很高,人不胖却有啤酒肚,但他话很少,大部分时候都是老板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则默默地听着。

      老板娘很讲究,特别爱干净,只要进厨房都是戴着口罩,头发也包得严严实实,从馅料到饺子配皮都是亲力亲为,,每做一道工序都要洗一次手。肖思懿每次来,她都要多送几个饺子。

      一来二去,就渐渐熟悉了。

      肖思懿喜欢这里的烟火气,总会让她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老板娘招呼完后,又继续回厨房忙去了。

      晚会的节目正在播放小品,把店里的人都逗乐了,看了一会后,肖思懿起身往后厨走去,不过她没有进去,只是扒在门上往里看。

      老板娘正在擀饺子皮,擀得热火朝天,额头上都冒出一层薄薄的汗。

      “会包饺子么?”她问肖思懿。

      肖思懿想了想,说:“我会包馄饨。”

      老板娘笑着说,“那也行,反正差不多。”

      老板娘做事手脚麻利,不一会就准备好了馅料和皮子,老板把东西端到外面的圆桌,让大家伙围着一起包饺子。

      肖思懿脱了大衣,卷起袖子正准备干活,碰巧老板娘提着个小碗走出来,看见她穿了这么一身,简直赞不绝口。店里的那些熟客,也跟着一个劲夸,说现在喜欢穿中式的年轻人很少了。

      饺子包的差不多的时候,老板娘将小碗里泡着水的硬币包在其中一个饺子里,说今天谁能吃到带硬币的饺子,一定会交好运的。

      最后,那只饺子被肖思懿吃了去。

      吃好晚饭出来,碰巧遇上舞狮巡游,锣鼓喧天,一红一黄两只狮子摇头晃脑舞动着,周围挤满了围观的人群,除了有庆祝除夕的华人,还有不少看热闹的外国人。

      肖思懿和罗伯特两个人随着人流不紧不慢走着,走了一段又遇到了有财神爷在撒金币。

      一群小孩子哄闹着去抢,年纪大的跑得快,抢了好几块赶紧塞进口袋,年纪小的就抢的少一点。

      好巧不巧,一枚金币滚啊滚的,就滚到了肖思懿的脚边。

      她捡起来一看,原来是裹着锡箔纸做成金币形状的巧克力,难怪那些孩子都拼了命的抢,她正拿在手里仔细看着,一个小孩走到了面前。

      约莫四五岁,是个混血儿跟洋娃娃一样可爱,正盯着肖思懿手中那枚巧克力咽口水。

      一大一小两个人,面面相觑。

      然后肖思懿在小孩渴望的眼神中,撕开了那层锡箔纸,将巧克力一口塞进嘴巴里。

      那小孩脸色一变,“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在小孩的父母赶来之前,伯罗特拉上肖思懿,头也不回的跑了。

      寒风凛冽刮在脸上有些疼,街边的人和景也不断后退。

      跑着跑着,肖思懿忽然就笑了,笑的前俯后仰,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

      罗伯特也跑不动了,叉着腰喘气。他实在是瘦,跑两步就喘得不行。

      “你干嘛要惹那小孩?”

      “我什么时候惹他了?”

      “你吃了他的巧克力啊。”

      肖思懿不乐意了,理直气壮,“什么他的,那分明就是我抢到的。”

      她难得较真,居然还是为了一块巧克力,罗伯特觉得有些新奇,却又很喜欢她这鲜活的模样,于是笑着说道:“你这么大了,怎么这么护食,跟个小朋友一样的。”

      肖思懿想都没想,皱着眉头脱口而出,“你怎么和肖让一样,我这不是护食,这是我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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