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寡夫郎被前夫他弟娇养了

作者:种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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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章


      洛瑾年看着两个刚刚认识不久,却毫不犹豫要帮他忙的少年,心里那股温热的东西又涌了上来,比刚才的甜泡儿更甚。

      “谢谢你们帮忙。”他声音有些哑。

      “谢什么,咱们是朋友嘛,朋友就该仗义相助。”小满大大咧咧地说,已经动手采了起来。

      朋友……

      洛瑾年心里默念着这个词,手上动作却更快了,连枝带果把枸杞折了下来,放在竹筐里。

      以前他是没有朋友的,后娘凶悍刻薄,连带着他也被村里的孩子疏远,说他“丧门星”、“晦气”,加上他常年挨饿瘦得脱形,更没人愿意靠近他。

      他习惯了独来独往,和别人一块时总担心自己拖累,怕被人嫌弃。

      可现在他好像有朋友了?

      三个人不再闲聊,专心致志地折枸杞,雨哥儿和小满还特意把自己采的,都倒进洛瑾年的筐子里。

      日头渐高,三个少年的额头都沁出了汗珠,竹筐里是满满的枸杞和野菜,还用衣服兜了一些,这一趟收获颇丰。

      分别时,雨哥儿和小满约他过几日再去挖野菜,说知道哪里蕨菜长得旺。

      洛瑾年背着沉甸甸的背篓,点了点头:“嗯。”

      背上的分量很实在,心里却轻飘飘的,有种不真实的欣喜。

      他们这样就是朋友了吗?

      好像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就是一起挖了野菜,吃了野果,还一块折枸杞,这事儿他自己以前也常常做,没什么说的,很无聊,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

      可是今天的感觉不一样,有人一起说话,有人听你说话,无聊的琐事也变得有趣,林里曲折难行的小路似乎也平坦了许多。

      不必时刻警惕,不必担心被嘲笑,不必觉得自己是多余的、讨人嫌的,因为他们是朋友。

      有朋友的感觉真的很好,洛瑾年觉得自己今天好幸运,吃到了难得的甜泡儿,还有了两个朋友。

      回谢家的路上,他背着装满枸杞的背篓,脚步比来时轻快了许多。

      *

      日头偏西,林芸角坐在院里做衣裳,脚边放了个针线篮。

      她正在给洛瑾年做衣服,白天她主要还是在纺布,布庄那边在催了,急着要送去染坊那儿染色。

      其实离交布还有七八天,但有的织布女工爱偷懒,经常要拖到快交货的时候才加紧做,不催一催,总要拖个三五天才能交。

      林芸角不是那种什么事都要拖到最后才干的人,她不懒,每天该做多少做多少,只多不少,总是能按期交付。

      纺布累了,就拿出针线做一做衣服,除了洛瑾年的新衣裳,还有家里需要的鞋袜,这都是惯常。

      见洛瑾年回来,她招呼道:“回来了?”

      洛瑾年应了一声,放下装得满当当的背篓,说道:“挖了好多野菜,还折了枸杞。”

      林芸角抬头看了一眼:“看着成色不错,柴房里有几个簸箕,等会儿晒晒,晒好了也能卖点钱。”

      洛瑾年点点头,就去柴房里拿了两个竹簸箕出来。

      枸杞是连枝子折下来的,还得把枝子摘下来,只留果子。但这么多枸杞,他今天肯定是弄不完的,就先晒着,有空再一点点弄。

      林芸角怕他忙不过来,把玉儿从屋里喊出来帮忙。

      他俩一起把枸杞倒在竹簸箕上,薄薄一层铺开,不然底下的果子被压住了就晒不透,容易发霉,坏果子可一文不值。

      院角靠墙有个三层竹架子,是专门用来晒东西的,最高层洛瑾年够不到,就只能放在第二层,等晒一段时间,再翻翻面儿就行了。

      他有些遗憾,要是能放最上面就好了,那样晒得更好,但可惜他太矮了,拼命踮起脚也够不到。

      玉儿撇了撇嘴:“要是二哥在就好了,他最高了,明儿叫他先帮你弄了,再让他走。”

      洛瑾年回忆了一下,其实他没怎么注意,毕竟他几乎就没抬头认真看过谢云澜的脸。

      但印象里他确实很高,洛瑾年在谢云澜面前低着头与他说话时,总能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包裹住自己的影子,遮得严严实实。

      最初这总让他有种被盯上的感觉,叫他浑身发毛。

      但在林子里迷路时,谢云澜的高大就不让他那么怕了,看着他高挑的背影时,洛瑾年甚至有些安心。

      晚上大伙儿都睡下了,洛瑾年把晒在院里的枸杞收回来,放在灶房里晾着,怕晚上下雨糟蹋了他的枸杞。

      他拿一把干草引火后放进灶膛里,见火苗起来了,就去院里打了一桶井水。

      以前都是大半桶就行,但自从谢云澜知道他只用冷水洗漱后,每次都要分一半给他。

      谢云澜没说让他多烧点水,但分了他一半,谢云澜自己就不够用了,洛瑾年只好多烧点水,连带上自己那份。

      而且晚上有热水泡脚确实很舒服,也许是这个原因,最近洛瑾年晚上睡觉都不觉得手脚凉了,早上起来,被窝也还被暖得热乎乎的。

      他对等谢云澜回家这件事儿已经习惯了,和谢云澜独处时,也不像最初那么紧张了。

      趁这会儿闲着,洛瑾年把自己之前画的地图补全,先把自己走过的大概地方记下,尤其是今天去过的那片枸杞地。

      那么大一片林子,其他没去过的地方还得慢慢探索,说不准还能找到好东西。

      谢云澜回来时,就见着他抱着膝盖坐在灶火前,不知发什么愣,神情茫然,眼睛水汪汪的,猫一样窝在那里等他回来。

      心中莫名软了一下,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嘴角就已经微微勾起,脚下的步子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许多。

      洛瑾年手边放着一个小篮子,装了各种各样的布头、针线和绣到一半的荷包。

      谢云澜自然地坐在他身边,随意捡起一个看了一眼,是之前临摹他的花样,虽然笔触还是拙劣,但已经好许多了,即便他这么挑剔的人也能入眼。

      绣花的功夫也明显见长,他学得晚,却已经快比玉儿绣的还要好了。

      这进步速度,实在惊人。要知道玉儿是从会说话起就开始摸针线的,而洛瑾年不过学了短短数日。

      那满满一篮子荷包,白日里他似乎没见过洛瑾年做这些,想来都是夜里赶的。

      谢云澜眼中掠过一丝真心的赞赏,这哥儿虽大字不识,出身贫寒,可这份勤勉和灵性,却比他书院里那些靠着祖荫、终日斗鸡走狗的纨绔同窗要好过千百倍。

      洛瑾年见他拿着自己的荷包细看,心中顿时七上八下。那些荷包在他眼里全是瑕疵,针脚不齐,花样死板,颜色也配得土气。

      “我做得不好,还是别看了吧。”

      谢云澜并未说什么,只是把荷包放在自己的膝头,向他招招手,一双黝黑的凤眸里带笑,“过来。”

      洛瑾年懵懵懂懂地走过去,坐在他对面。

      谢云澜让他伸手,他也乖乖伸手,一支细细的毛笔塞到手里,宽大的手掌也随即覆上来。

      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外头看了看,这要是被旁人看见了可怎么办?被人误会了就不好了。

      洛瑾年想挣开他,但修长干净的双手,把他那双纤细却满是茧子和伤痕的手掌,紧紧裹在手心里。

      这里太狭小了,谢云澜一边温声教导,一边又牢牢地抓着他的手,他们膝盖碰着膝盖,手掌叠着手掌,让洛瑾年不敢再乱动,动一下就要碰到他的膝盖或者脚。

      “进步很多,但有些地方还需要改善,你仔细看。”

      谢云澜把着他的手,一笔一划教他如何把那副图样画得更好,几笔下去,粗糙的花团瞬间有了灵气。

      洛瑾年忘了害怕,满眼钦佩,认真地感受谢云澜的手指如何变化,相比他的粗笨,谢云澜手指灵活得不像话。

      改完图样,洛瑾年抬了抬有些酸涩的胳膊,发现还被他抓着手。

      谢云澜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人家的手,面色如常地松手,把热好的饭从锅里端出来。

      洛瑾年后知后觉,自己刚刚被小叔子摸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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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1天前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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