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8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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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都附近的郡县


      最近几天没有怎么在系统空间折腾,除了每天都有进去答题,空间建设暂时搁置了:一方面是没啥钱,想攒点。一方面是因为不管是之前的牧场还是林地,都需要等草木长出来,再进行下一步。
      于是菲尔发现小少爷最近四五天神采奕奕的,不像之前一上马车就睡觉了。
      菲尔很开心,他隔着车窗和兰斯说了很多曾经的见闻,偶尔还会带着兰斯在马上飞奔一会儿。
      但是John觉得兰斯少爷还不如睡觉呢,他醒着时,马车的车速根本提不起来,多耽误赶路。
      但是一行三个人,菲尔眼瞅着就不是站在John这边,John也就只能耸耸肩。
      至于菲尔抱着兰斯骑马,两人基本上脸贴着脸,哦,那有什么,骑士们守卫贵族少爷,他们宣誓效忠,愿意为少爷们献出生命,献出一切。只要少爷们需要,□□也是可以献出的。
      就John知道的,流传下来的故事里面就有关于第一勇士和帝国太子感情深厚的:太子为了奖励下勇士,每次勇士赢得战役后,太子都会让勇士留宿。这是君臣佳话。人家太子妃都没意见,自然他们也没有意见。
      虽然很多事情不能明明白白地拿到太阳底下来,但是很多事情在这个国家是心照不宣的。
      啊,神灵,John用心祷告,他是虔诚的教徒,但是他也是经常犯错的愚人。John咧嘴一笑,又开始哼他的歌:
      “哦!莱恩少爷是值得崇拜的和我最尊敬的主人”
      “他每日按照司仪的标准给我供应一块面包、一壶啤酒和一条咸鱼。”
      “啊!莱恩少爷是值得崇拜的和我最尊敬的主人”
      “我每年有着40磅的收入,还可以日日吃到面包和咸鱼。”

      菲尔填好火药,对准,开枪。“砰”的一声枪响后,兔子被炸烂了半边。
      “咦。”兰斯嫌恶地移开眼。菲尔上前将兔子装进布袋,系到马车上。
      “还有多久到王都?”兰斯已经感到了旅途的辛苦。
      “快了,已经到了王都附近的郡县了。”帝国领土浩瀚辽阔,他们乘坐马车从南边出发已有半月。其实不能怪兰斯娇气,才半月的路程就觉得旅途劳累,实在是兰斯所在的庄园很是偏僻,他们一行人前往王都的路线也是精心挑选后的隐蔽。
      想到兰斯的父兄拥有的巨大财富,可以说,这个瘦弱俊美的男孩能直接影响一场战争的走向。所以兰斯的父兄选择将他送到一个强大的保护伞下。
      菲尔伸手抹掉兰斯鼻尖上的小小汗滴,火药和钢铁的味道让兰斯皱起鼻子顶了顶菲尔的手:“我讨厌这个味道。”
      菲尔打开水袋,递给兰斯。兰斯接过后将水袋倾斜,让水匀而缓的流下。
      菲尔洗完手后接过兰斯递来的手帕擦干了水渍,一抬头,兰斯正双眼亮晶晶得看着他:兰斯很喜欢被安排做一些小事。
      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是菲尔在生火堆时,兰斯走过来在旁边蹲下,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然后在他需要柴火时递过去了一根细细的树枝,菲尔接过去,说了一句:“这正好是我需要的。”兰斯一下子就蹦了起来,然后扑到了菲尔的后背上,抱着他的脖子小声而高兴地说话:“当然啦,我超级有用的。”
      说完又重复了好几遍。激动、快乐,兰斯趴在菲尔的后背上粘了他许久,从那之后越来越喜欢找菲尔。只要菲尔出现,兰斯的眼睛就会跟随,脚步就会有自己意识似的朝他走过去。
      菲尔察觉到了,觉得兰斯是喜欢听到夸奖。
      于是总是毫不吝啬:“兰斯,你做得真好。”
      “哦,兰斯,这样做真不错。”
      兰斯变得快乐生动了许多。
      他将菲尔用过的帕子折好塞进菲尔的口袋:“洗好后给我。”然后兰斯小少爷朝菲尔伸手:“抱我下去。”
      菲尔:兰斯很爱撒娇。

      到了王都附近的郡县,兰斯他们在这里停留了许久,是菲尔要求的。
      他们住到了一栋古老的庄园里面,别墅很大,很多人,没有人限制兰斯的行动,但是兰斯总是很怕见到那些仆人:他们板着脸,很少说话,眼睛像鹰。
      兰斯觉得不自在,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和菲尔待在一起,除了菲尔进书房的时候。至于John,太离谱了,John早在到了庄园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离开前还专门把兰斯叫到门口。
      兰斯当时只是以为John出门采购,结果那个家伙行了一个脱帽礼后就直接走了,他就这样潇洒地走了,什么话都没有留,一直到现在就没有回来。
      太离谱了!!这是超级不合格的仆人!!
      John让兰斯只能一个人呆在庄园里!这里都是陌生人!兰斯又想去找菲尔,但是到了书房门口,兰斯看了看,转身还是离开了:菲尔好像不是老板,他不想菲尔收到责罚。

      兰斯的房间铺满了柔软厚实的地毯,壁炉里的火把房间烤得暖烘烘的,兰斯自己换了睡裙,躺在壁炉前玩拼图。
      快要睡着时,菲尔才过来,他不再穿之前的皮衣,而是衬衫,袖口还缀有宝石,少了几分悍匪气,多了许多贵气。
      兰斯朝菲尔伸手,于是那人便单膝跪到壁炉前,将兰斯抱在怀里。
      兰斯感觉到了菲尔在嗅着他的气息,呼吸吞吐间藏着热气,兰斯总是断弦的理智在微微颤动,理智在说着什么,但是属于情感的小人,直接将理智踢到了一边,兰斯抱怨:“你今天也进了许久书房。”
      “抱歉,兰斯,很快就能处理好。”
      “是什么事情?”
      “哦,叛乱、暴动、镇压,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很详细地和你说。”菲尔的手掌穿进了兰斯的发间,为他梳理有些凌乱的发丝,兰斯没有开口,于是菲尔继续说:“传说中神的诞辰在11月,每到这时,各地都会在教会的带领下举行盛大的庆典,这时就需要我们做好在庆典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准备,最近王都附近的三个郡县都出现了暴动,我们还需要派人去了解情况。”
      “你真是骑士?”
      “当然,我是。而且我是最勇猛的。”菲尔顿了顿,继续开口:“后来成了骑士团的团长。”
      兰斯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崇拜像是灵泉水浇到了他的心上,于是一只在黑色土地中默默沉睡的种子开始发芽:好感迸发。
      “什么骑士团?”
      “钢铁骑士团。”
      “啊,我知道这个!”兰斯激动地撑开菲尔,精神有些亢奋:“三大骑士团之一。”
      “是的。”菲尔也笑了。

      “征服、开拓、力量”钢铁骑士团与“守护、奉献、信仰”圣殿骑士团和“秩序、律法、监视”花袍骑士团是帝国的三大骑士团。
      钢铁骑士团的职责就是对外征战,开拓帝国疆土;镇压大规模的叛乱;驻守最危险的边境要塞。菲尔现在是钢铁骑士团的团长,就相当于是手上有精兵数十万的大将军。
      圣殿骑士团就是为保护朝圣者而成立的军事修士团。它的职责就是保护前往圣地的朝圣者、守护神圣场所、作为教会武装力量彰显神的慈爱。嗯……神权的拥护者,兰斯不喜欢。
      至于花袍骑士团,它成立的初心是好的:帝国的暗影与枷锁,维持内部纯净的“清道夫”。
      花袍骑士团的主要职责:帝国内部的执法与肃清,调查贵族腐败、异端邪说和叛国行为;掌管特殊监狱;拥有先斩后奏的审判权……
      但是……兰斯一下子就想到了听过的那些关于花袍骑士团的轶闻,现在的花袍骑士团基本成了贵族的后花园,风评很不好。
      这样想来,钢铁骑士团不仅是成了兰斯心里最厉害的骑士团,还成了兰斯现在最喜欢的骑士团。

      “你什么时候进去的?”
      “大概七岁时。”
      “这么早?那不还是一个小孩吗?”
      菲尔的唇角还带着笑,但是眉眼间沾上了几分戾气:“虽然还小,但是有叔伯们的照顾。过得也还不错。”
      兰斯又一次投入了菲尔的怀抱,双手环上了他的脖颈:“没有背景的小可怜,你的父母呢?”
      “哈哈,兰斯,如果我的母亲还在,我又怎么会在七岁时加入骑士团呢?”
      “那也是,可怜见的。小白菜。”怜悯又为心里的小芽浇了点水。想要掌控这个人的想法又出现在脑海,并且这一次,兰斯发现了他的薄弱处。
      “菲尔,我害怕,你能和我一起睡吗?”兰斯表现出了足够柔软的姿态,金发和火光太过适配,让如铁般冷硬的心也被烘热了。
      “好的,兰斯少爷。”这是菲尔对兰斯的爱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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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王都附近的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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