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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么回事啊!!???
里头唠的热火朝天,外面几人也没闲着。
季谌将桌上的饭菜扫落在地,大剌剌地往上一坐,无声震场。
宣颂宁安慰吓傻的宋志夫妇,宣云墨安抚躁动的宋依然,试图从她嘴里套两句有用的话。
沧泽一边守着季谌不让他发疯,一边不受控制地想到樊樱方才举动。
女子踮起脚尖,温热柔软的气息轻掠耳畔,麻酥酥的,小猫挠似的痒。
她说——“这宋志每天杀猪也不知道往家里带点好食材,桌上那点玩意黑咕隆咚的还发毛,能给人吃吗,啧,你说这是长毛的酱排骨还是长毛的炭烤里脊?”
他看了半天才勉强从那滩黑色物质里辨别出肉块,不知道她怎么联想到这两个菜的,也太离谱了。
……里脊吧,他投里脊一票。
反复过油至焦黑的里脊。
沧泽觉得自己现在也挺离谱的,更离谱的是,他还想亲自问问。
“这是什么菜?”
“啊?”突如其来的问题把宋志吓了一跳,他小心翼翼看了眼季谌,见后者无甚反应才敢回话,“大侠,这是油炸里脊。”
“炸成这样还能吃么?”
季谌嗤笑:“怎么,师弟对凡人的吃食也有研究?”
“当然能了大侠,这可是最新鲜的里脊肉,今早刚剃的!”
新鲜……么?
沧泽重新审视了一下地上那滩东西,怎么也瞧不出新鲜来。
恰在此时,季谌又开口了:
“老东西,我师弟砍过的人比你杀过的猪还多,对着这坨狗屎说新鲜,你当谁是傻子?”
宋志脸色瞬间苍白,一旁的宣云墨听见动静凑过来,又瞥见几人在研究地上的黑炭,不禁也发出疑问。
一个菜被反复过油,大多是因为食材不新鲜,可已经不新鲜到这种程度,真的还有过油的必要吗……?
被三人围着,宋志脸憋得通红,从地上抓了一把肉就往嘴里塞,表情没有半点嫌弃,似乎在他的认知里,真是盘烹饪顶尖的猪肉,搞得宣云墨有点怀疑自己,他毕竟没进过厨房,不清楚里头的门道。
他半蹲下身轻捻一块,谁知指尖才挨到,原本成型的肉块瞬间便化为黄土。
“!!!”
“师兄,你看,是幻术!”
在场之人无不佼佼,连他们都能被骗过去,此人幻术之力必不容小觑。
宣云墨看了眼沧泽,后者正盯着那片黄土出神,心下了然,他们二人当是想到同一处——明娆。
先是提明娆面之变色的张婶,再是不知融合了谁的记忆莫名其妙指认樊樱的宋依然,加上现在及其强劲的幻术,明娆,你究竟在里头扮演什么角色?
还有那个显露疯态的孩子,费尽心思传递出这么个任务,到底有何用意?
沧泽皱着眉头,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脑海中飞快闪过一个念头。
不等抓住,宣颂宁也来了。
他叹了口气:“什么也没问出来,她来来回回只重复一句话,‘我苦命的女儿啊’,没了。”
似乎在响应这番话,他话音才落,角落里便宋志的妻子噫噫呜呜的哭声。
“我苦命的女儿,你可让为娘怎么活啊……”
季谌额角青筋直跳:“行了,还没死呢,哭什么丧!”
“呜呜呜呜,我苦命的女儿啊……”
“…………他妈的!”他实在受不了这场闹剧,翻身跳下桌子,冲樊樱她们所在的里屋去了。
??
屋内,明娆眼皮一撂,笑也收了,整个人恹恹的,像霜打了的茄子。
“唉,这一天还是来了,真不想面对啊……”
樊樱不解:“师姐,你当年为什么那样对季谌啊?”她其实真正想问既然他们彼此相爱,又为什么要选择那样一个日子让对方难堪。
明娆斜了她一眼:“哪样,我们不是好聚好散吗?”
“啊?”樊樱愣住,“那算好聚好散?”
“我的好妹妹,你是合欢宗的吗?”明娆嗤笑。
“当然是了!我现在也是宗里的大师姐,与你当时一样的!”说起这个,樊樱有些骄傲的挺了挺胸。
别的不说,对于明娆这个人,她是十分之一百分的崇拜,只比对师尊崇拜的低一点点点。
“哦?”听见这番话,明娆表情即刻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她款步上前,轻捏住樊樱的下巴凑近,轻呵一口气,眼波流转间泛起涟漪。
“咱们合欢宗不向来如此,再说这男欢女爱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现在有一方不愿了,再不散,可是要撕破脸的。”
宋安然的身体比樊樱低,明娆只能努力向上够,够不着还要稍稍踮脚。落在樊樱眼睛里,她的脸摇摇晃晃的,一会靠近一会远离,有种说不出的喜感。
魅是真的魅,无关年龄外表,是她明娆与生俱来的气质,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
恍惚中,仿佛真的再次看到了曾经妩媚迷人的合欢宗大师姐明娆。
“好妹妹,棠欢没教过你,不要轻易与人交付真心么?特别——是一个男人。”
这番话说的实在理直气壮的渣,不仅樊樱听进去了,门口赶来那人也听进去了。
看清来者何人,樊樱瞳孔猛一缩,心脏仿佛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师姐……我……你……”
明娆背对门站着,奇怪的看着她。
“抖什么?”
明明没说什么重话,小樱桃的脸却一瞬间褪尽血色,连话都说不利索,还是她真有那么吓人?没吧……
很快她就知道何为了。
因为身后有一只冰凉的大手自耳后向前伸来,攀上她的肩膀——“没什么发现的话,你们两个,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
明娆是世人眼中的魔女。尽管她什么都没做,只是作为“有天分”的修真者加入了一个不被正道所容的宗门。
很久以后,前半辈子的苦痛经历让明娆自以为看遍了世间冷暖,心硬成一块铁石头,对万事万物都保持隔岸观火,置身事外的态度。
唯一一次动恻隐,不曾想又搭上后半辈子。
第一次遇见季谌,是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彼时的梧桐有妖兽作乱,她瞒着棠欢偷偷下山,借除恶之名重新回到梧桐。
她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山间,一股浓烈的血腥气被风裹挟着直扑面门,跟着风一直走,便看见了密林中被腰斩的恶兽,以及旁边浑身是血,不知死活的少年。
……看在给她省不少事的份上,救他一命吧。
于是明娆将少年捡回了家,并为他试净血污,包扎伤口,熬制草药。
做完这一切,少年也醒了。
他长得不错,很有礼貌,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不敢乱看,与她对视上就红着脸闪躲,像极了某种小心翼翼的小动物。
明娆当然知道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那是对她魅力的一种肯定。
啧,无聊。
她狠狠吓唬了他一通,恶趣味的看着少年那副想问不敢问的委屈模样。不过最后他还是问出口了,问她叫什么名字。
能在荒山野岭出现的女人,醒来居然不在第一时间问她的身份,而是只问她的名字。
啧,又傻又无聊,有点像她曾经认识的一个傻小子。
看在有点的份上,勉为其难告诉他吧。
“明娆。”
少年激动的呼吸急促,脸庞泛起红晕,既紧张又兴奋:“明娆姑娘,我叫季谌,四季的季,谌挚的谌。”
“知道了,别像牛似的喘,再死我这。”
不过她失算了,那天的恶言恶语并不能使季谌的小心思有所收敛,没想到他连执著都与那人一模一样。
没办法,她只好搬出合欢宗的身份来。
当今正道人人见合欢宗避之不及,这下总能吓到他了吧?
嘿,还真没有,小子比想象中的还犟。
连她也犟不过他。
明娆以为自己那颗心再也不会为谁跳动了,谁知半路杀出个犟种,长在她心尖上不说,还会讨她欢心,熟知她所有喜恶,更有甚,与她灵魂上的同频。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和季谌在一起,就是很轻松,她感受到久违的快乐。
那行吧,哄他两天。
这一哄就是十年。
十年时间可太长了,长到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比如季谌的心智,比如明娆的心境,比如二人的感情。
她允许自己短暂放纵,却没做好真正爱上他的准备。
以及,她觉得自己背叛对“他”的感情。
那是她此生的爱人,也是唯一的遗憾。
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诫自己,是因为“他”才对季谌另眼相待的,绝不能本末倒置,绝不能。
对,她最爱的还是“他”,只有“他”,只能是“他”。
明娆开始挑季谌的毛病。
长相太硬,眼神太有侵略性,武功太厉害,性子太跳脱,皮肤不够白,头发不够长,体型不够好看……
仔细瞅,确实和“他”一点也不像。
嗯,不像。
明娆如是告诉自己,并开始寻找更像的。
她连心都骗过了,可没骗过体内的东西。
季谌知道,季谌发疯,季谌哀求。
明娆始终无动于衷,她也不会再动容了。
因为动了真情,她日渐感受自己流失的生命,以及那个东西正逐步侵蚀她的身体。
先是语言,再是行动,人然后味觉,嗅觉,触觉,视觉,最后连声音也听不清楚了。
她知道,彻底失去身体主动权的那天,理智也会随之溃散。
骄傲如明娆,当然不允许自己变成疯子。
她将自己藏在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静静等死,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不知苟延残喘了多久,直到那天,修真界发生一件大事。
——季谌散尽满身修为入了魔道,为了追逐一个魔女。
得知消息的那日,明娆又哭又笑,笑他傻,哭他固执,笑着笑着喉头就涌上一阵腥膻,五感尽失的身体却突然感受到冷,仿佛从骨头缝里沁出来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寸骨骼都冰得僵硬,彻骨的痛,痛得几乎窒息。
她挣扎着扑到地上,却再也不能进行任何行动,只能任由冰冷将自己包裹。
数着时辰熬到天黑,她再也承受不住,选择在黑暗中了结自己的生命。
就在梧桐村,在这个令人伤心的地方。
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明娆笑容一滞,不等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身体已先做出下意识的反击,一把抓住肩头那只手狠狠向上弯折——
“咔吧”
那只手软绵绵垂了下去。
目睹全程的樊樱疯狂作土拨鼠状: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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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突发情况三个人表示都很懵
季谌:wc什么路子!
樊樱:wc什么情况!
明娆:wc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