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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英雄意不平,弹剑起长歌。
谁人能感气,击缶相以和。
孙墨静静地看着曹操放声大笑,静静地等着他笑声渐歇,又静静地听着大堂内的窃窃私语陆续响起。
“他就是曹操?”
“嘘——这些大人物的事情,岂是我们能插嘴的?” 同伴声音压得极低。
“但他现在被人捉了。”
“他犯的可是杀头的大罪,我们不要多嘴。”
“但是,”年轻男子的声音带了丝丝的困惑,“他做的不是对的吗?”
“你!”旁边同伴音量猛然拔高,然后又猛然低下,压抑到极点,“你不要命了?!”
孙墨目视猪肉,竖起耳朵凝神屏息,用尽毕生之力旁听了一会儿。
人们的讨论极为小心,听了半天,她只发觉那男孩的哭声又渐渐大了。
感性上,她可以理解男孩的心情;但理性上,男孩的逻辑何其荒谬。
当天下人无力反抗暴政时,惟有一个人愿意冒死诛杀首恶。
他失败了。
于是,这群从不敢反抗暴政的人,此刻却猛地抬起头,质问他为什么失败,甚至将所有的怒火和恐惧,都倾泻在这个唯一尝试过的英雄身上。
何其可笑,又何其可悲。
孙墨微微歪头,望着低声哭泣的男孩。
他很瘦弱,应该是饿了很久了。
也不知哪来的勇气质问曹操。
“嘎吱”
孙墨双手一撑食案,慢慢站起。
她拿起那盘猪肉,在众人的注目礼之下,缓缓走到了男孩的身前。
男孩正用抓过石头的手揉着眼睛,还时不时地吸吸鼻子、打个哭嗝。
他揉去眼泪鼻涕,就看到,一碟子油光发亮、带着肉香的猪肉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碟子之后,是一只干净的、白皙的、光滑的、仿佛从未沾染过尘世烟火的手。
男孩的哭泣戛然而止。他下意识的沿着手臂看去,只见手臂的主人正淡淡地望着自己。
没穿绫罗绸缎,也没佩凝光美玉,单单一袭素衣,却让人一眼就能断定,她一定久居云端,不入市井。
男孩惊恐地后退两步。
“公、公……”
“嘶”
大堂内甚至发出了整齐的抽气声。大家都不约而同的想,这孩子竟然敢引起贵族的注意,他完了!
孙墨:……
倒也不必如此害怕。
她没想到自己端个猪肉给人不但没收获感谢,反而触发了惊恐。
以后这种事还是喊杨二来吧,自己这个模子实在不适合。
孙墨深吸一口气,扭头,望向杨二。
杨二见公子叫自己,顿时裂开笑容。他几个跨步就来到孙墨身边,接过盘子,塞进了男孩怀里:“公子赏的,还不谢恩。”
盘子刚入怀,男孩就把那盘子肉倒在了脏兮兮衣服里,捂得死死的。他警惕的双眼环顾四周,生怕有人来抢。
“谢、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不——不白给你,”“不用谢”差点脱口而出,被孙墨硬生生改了话头,“说说,怎么饿成这样。”
孙墨不太能见着人饿肚子。
具体表现为:要钱,一毛没有;要饭,吃多少都算我的。
像这种饿成皮包骨头的,管不管另说,总归得问一嘴。
只是这一问,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死了、都死了!被他们全杀光了!”
“父亲死了、母亲被抢走了!大哥、二哥都被杀了!”
在男孩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开始决堤。在他的哭诉声中,阳城荒芜的真相,被血淋淋地剥开。
“二月春社时,太师的军队来此,灭贼寇数千。”——这是蔺治平说的官方消息。
但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贼寇”。
二月春社,本是祭祀土地神、祈求丰收的节日。那天,城里喜气洋洋,百姓们拖家带口、扶老携幼的准备迎接这盛大的节日。
人们载歌载舞,希望迎来的福运。然而那天,迎来的不是福运,是董卓的军队。
军队到后,屠杀开始了。他们抢夺财物,掳掠妇女;他们砍杀一个个无辜的百姓,充当军功。
石头亲眼看着父亲的头颅被割下、被系在车辕上,摇摇晃晃。
车上的士兵喝酒大笑,高呼“万岁”。
男孩的大哥双眼血红,为了夺回父亲的头颅,猛地冲了上去——然后被铁骑践踏,成了肉泥。
男孩的二哥抱着刚出生的孩子拼命逃跑,却被狞笑着的骑兵用长矛贯穿。
——然后他也成了军功的一部分。
只有男孩逃了出去。
男孩叫做石头。
他藏在茅厕,边藏边想,都幸好母亲呆在家里补衣服,没去社祭。
好不容易等军队离开,他偷偷摸回了家。
——只见家里还燃着零星的火苗。
他大喊,无人应答;他冲进去翻找,只找到了烧断的房梁。
不知过了多久,他蜷缩在院子里,哭都哭不出来。
什么都没了。
“二月春社时,太师的军队来此,灭贼寇数千。”——蔺治平平静地说道。
“官府都是废物吗管都不管?”——孙墨很愤怒。
原来,凶手正是官府。
原来,那些田间的新坟,不是贼寇所致,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由官方导演的屠杀。
她知道董卓残暴,可这所谓的残暴,对她来说,一直只是一个遥远的词汇、一个冰冷的标签。而此刻,男孩的哭嚎,沉沉压在了她的心头。
她缓缓转过头,直直盯着蔺治平。蔺治平没有回避她的目光,坦然对视。
孙墨一下就明白了,这阳城的累累血债,是他特意给自己看的。
他在用残酷的事实,无声的告诉自己,“投董”两个轻飘飘的字,背后是怎样的血腥。
没有主公喜欢下属这样试探自己。蔺治平知道,但他没有选择。
然后他就看到孙墨笑了,笑得很真诚。
孙墨真诚地笑了起来,声音清澈:“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1]。有你一镜,我之幸也。”
“石头,带我在城里逛一逛,猪肉就是报酬。”
“对了,猪肉是你的,但是盘子得还给店家。”
蔺治平愣了。孙墨恍若一团迷雾,但这团迷雾,现在隐隐散发着光芒。
石头听完也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盘子,茫然地点了点头。
夕阳的余晖将整座阳城染上了一层橘红。石头在前面领路,孙墨独自一人跟在后面。她只是想亲眼见到,每个选择的后果,每个选择的代价。
原本应该是繁华的街市,大多只剩下断壁残垣。焦黑的土墙到处都是,屋子空荡荡的,比活人多出几倍。
“这里是王屠户家,他家的肉最好吃了……”
“那是李婶家,她识字,还答应教我……”
石头仿佛在说一件很久远的事情,久到已经让时间冲淡了所有情绪。
孙墨跟在后面,听着石头如数家珍。
他尽职尽责的介绍,几乎指出了街上每一家铺子,每一户人家。
这些,都是他曾经的邻里。
最后,他们到达了城中一片大的空地。
“这就是我们举行社祭的地方。”
石头的声音依然毫无波澜,孙墨默默看了一会。
没啥血迹,和其他的地方没什么不同。
“很好,你的任务完成了。肉归你了。”
石头捂住怀里的肉,低头小小声道:“谢谢公子。”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开了。
这一夜,孙墨辗转反侧,睡得极浅。
第二天,孙墨顶着个黑眼圈,打着哈欠下楼时,就听到门外一阵粗野嚣张的大笑。
“曹操呢?给老子滚出来!”
“奉董太师军令,捉拿曹操!不想死的就速速把人交出来!”
“轰”
旅舍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两个全身披甲的士兵提着刀冲了进来,其后,跟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将领。
那将领的脸上带着狰狞的、宿醉未醒的笑意。
“没想到啊! 来阳城找乐子,还能撞上这等送上门的滔天大功!” 他大笑着,猛地一甩手,一个血淋淋的人头就被随意扔在了地上!
“咕噜咕噜”
那人头带着惯性,正巧滚停在了楼梯口,仰面朝天!
孙墨定睛一看,头颅上鲜血未干涸,一双大眼惊恐地睁大,死不瞑目。
正是石头。
“……”
原来嘈杂的大堂,顿时寂静下来,落针可闻。别说常人,有些五大三粗的汉子都不住颤抖起来。
“踏,踏”
孙墨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打破了寂静:“你找曹操?”
将领循声望去,只见一位翩翩贵公子走下楼来。
他是谁?董璜艰难地转动脑子。
这气质,若是在世家子弟,我不可能不知道。
董璜酒醒了几分,收敛了些许:“在下董璜,不知公子何方人士,可是要去洛阳?”
“嗯。在下白身,捉了曹操要去领赏。”孙墨一步一步,走近董璜。
董璜一个激灵,酒彻底醒了:“当真?”
“当真。”距离差不多了。
“一介白身怎么可能捉住曹操!兄弟们,杀!”董璜狞笑着,抬刀就朝孙墨狠狠劈下!
“杀!”两个披甲士兵嗷嗷大笑起来,“杀了他,功劳就是我们的!”
[1]出自《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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